这个故事还得从一只蝴蝶开始说起。

    一只蝴蝶挥动翅膀,扇落了一片枯叶。枯叶随着一阵风缓缓向着地面落下,最后不偏不倚的掉在了一只狗的鼻子上。狗睁开双眼,打了个喷嚏,像是苏醒了过来,开始四处乱跑。最后,它遇到了几个路过此地的游客,摇起了尾巴,在他们的周围漫步了起来。队伍里的一个女孩走到狗的身边,摸了摸它的头,想从口袋里拿出一根肉肠给它吃,可却不慎将手机掉了出来,女孩对此全然不知,周围的人也没有发觉到这件事。队伍离开了这里,一星期过后,一个少年赶夜路路过此地,在雪中捡到了这部手机。

    今天艳阳高照,是个干活的好日子。

    明伯也真是的,叫醒我的方法忒粗鲁了点,本来我做梦梦到我娶媳妇了,结果刚娶完一半就被他给吵醒,我对这个梦还留有几分期待,试试晚上睡觉能不能再做这个梦,接着娶媳妇。

    自那天停雪了后,我们这一连放了两天晴,今天是第二天,高高挂起的旭日将大地烤的暖烘烘的,地面上的积雪也快要化尽,就只剩下一些冰碴子了。

    我看了一下门口的老日历,没猜错的话今天应该是礼拜六,学生们好像都放假了,所以我在麦地里看到了二毛的身影。连二毛这个懒鬼都下地干活了,我还有什么理由闲着?

    “诺,你的家伙什儿!”

    明伯朝我丢了一把锄头,我还在愣神呢,险些没接住,还好反应快了一拍,不然另外一半门牙也不保了。

    “明伯,我早饭还没吃呢,你是不是应该把我早饭的问题解决一下?”

    明伯瞪了我一眼,丢给了我一个小布袋儿,我打开一看,里面放着几块豆花饼。这豆花饼是明伯自己做的,用的食材是磨豆腐剩下的渣子,味道说不上好,但确实很顶饱,这几块豆花饼下肚子,干完一个上午的活儿应该没问题。

    我跟着明伯走,不一会儿便来到了我们家以前承包的那块地儿。从这边放眼望去,四周麦田里的麦子长得都是粒粒饱满,而我这边就差了许多,有很多麦苗都被风伏倒了。明伯告诉我这是品种的原因,并不赖我没种好苗子。

    我看了一下,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基本上都集中在麦田里干活了,但用的统一都是锄头和镰刀,能戴上手套的都是少之又少。

    这个村子四面环山,柏油马路修到离村口不到一里路就不往里头赶了,山路崎岖不平,外面的车辆很难进来,只能靠徒步才能进村,而且还要走上许久。

    我们这可是模范贫困村,自来水没有接到我们这,每家每户一个月用的电加一块儿都比不上那小地主一天耗的,耕地用的是牛,收谷使的是镰刀。耕地机、拖拉机在这儿就是陌生名词,除了小地主会嚯嚯两句外,其他的村民都不会没事聊这个。

    当然,明伯算是个例外的,毕竟人家天天往镇上赶,虽说吃不上猪肉,但满大街的猪跑他还是看得一清二楚的。所以明伯也被村民们戏称为“农城”人。

    不得不说,明伯的确是个热心肠。我们家一共包了半亩地,我一个人来收的话估计会累的够呛。可有明伯在,这效率就翻了个番,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收掉半亩。

    “武范,吃午饭了,歇会儿!”

    我有些哭笑不得,我的名字就叫“武范”,结果明伯又跟我说“吃午饭,这听起来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我应了一声,放下手中的镰刀,跟着明伯到他家吃饭去了。

    午饭还是那么几样,土豆炖豆腐,茄子焖豆腐,豆腐拌大葱,豆腐拌香菜。虽说食材单一了点,可味道的确是好的没话说,我连添了三碗饭,每碗都是大快朵颐的吃相。

    明伯慢条斯理的夹着菜吃,边将碗里的饭菜送入口中,便对我说:“武范啊,将来有什么打算吗?”

    我讲嘴塞得鼓鼓当当,含糊不清地说:“打算?应该有吧,反正应该不会待在村子里过一辈子。”

    “年轻人真是干劲十足的啊。”

    “干劲十足不代表一定会成功。”

    “那部手机,你打算怎么解决?”

    “嗯?”

    明伯说的手机,是我前天在雪地里捡到的一部智能手机,这种稀罕玩意儿我是没见过,还是慧眼识珠的明伯看出了这是个啥。

    “看看找个机会,还给失主吧。”我平静的说着,又往口里塞了两大口饭。

    “你可以试着先开机,如果能打开的话,我们可以看里面的信息找到失主。”

    “有道理,晚点试试。”

    我吃完最后一口饭,又拾起镰刀下地干活了。时间可不等人,东三省冬季的天气可是捉摸不定的,现在看着挺大太阳,没准一下子就飘雪了。

    都说瑞雪兆丰年,这句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前几天下得那场雪确实是有点作用的,平常我收麦子,总是能瞧见各式各样花花绿绿的肉虫子,看起来很恶心。可下了一场大雪后就不一样了,虫子都被冻死了,这样我割麦子看着也舒服,不必担心虫子爬到我手上来了。

    尽管要忍受腰酸背痛的折磨,但我依然是很卖力的在干活,毕竟这块地是父母留下来的,他们在天之灵也不会希望我坐吃等死,家里的这点资本还是要充分利用出来的。

    “武范,还没干完活呢!”

    一个清纯甜美的声音入我的耳中,我心中一颤,回过头来,果真看见了武霞姐姐站在麦田边上,正笑吟吟的看着我。

    我脸一红,不敢直视着她,只好悻悻的点了点头。

    “要不要姐来帮你啊?”

    “不用了不用了!”我慌乱的摆了摆手,“武霞姐姐,我这边有明伯帮忙,能应付的,你还是回去帮伯父伯母干活吧。”

    “好吧!”武霞姐姐的表情明显有些失落,“那我回去了,有什么事叫我就行。”

    “行!”

    总算是走了!

    我为自己捏了把汗,要是真让武霞姐姐来帮我的话,我肯定就不会有心思干活了,脑子里估计会想一下乱七八糟的事情出来,久而久之怕是要失态啊。

    武霞姐姐今年十九岁,长相甜美,完全没有农村姑娘的那种庸俗感。去年,她赶去城里参加高考,本来是考上了的,可无奈她的父母交不起昂贵的学费,只好断送了这份前途,武霞姐姐也回到了村子帮忙做事。有一天,她突发奇想,为什么我们的村子不能有一个属于大家的学校呢?这样不仅可以让村里的孩子有事可做,还能让他们学到一些知识,将来或许还能进城升至更高的学,甚至是高中或本科的学历都不是妄言。

    再一点,武霞姐姐模样十分清秀,是村里许多壮丁的心仪对象,就连村长都十分中意他,巴不得讲她迎进家门做儿媳妇儿。可以说,武霞姐姐是我见过最漂亮,最温柔的女生,尽管她大我将近四岁,可我心里对她的那份爱慕的情感仍不曾削减半分。

    “喂,傻小子,想啥呢?”明伯没好气的敲了敲我的头,“我都把活儿干完了,你杵在这歇息算个啥啊?”

    我讪讪的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明伯,您歇会儿吧,剩下的我来收就行了。”

    “算你小子还有点良心,不过我虽然一把年纪了,骨头还硬朗的很呢,不动起来浑身难受啊。”

    我谢过了明伯,心里满是对他的感激。

    于是,在我们俩的合力“围剿”之下,傍晚时分,这剩下的半亩麦田就见了底,虽然其中有很多被风雪伏倒了的麦苗,但这并不影响这次的大丰收。

    看着即将坠入地平线的夕阳,明伯抹了抹鬓角便的汗珠,看着我,笑了。

    “武范,你没有给你父母丢脸。”

    “为啥这么说?”我有些疑惑。

    明伯不置可否地说:“虽然你对下地干活这类事一窍不通,但对于父母留下的地还是加以利用,没有浪费你的先辈留下的资本。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你是一个负责任的孩子,将来你取了媳妇儿,她一定会很幸福的。”

    “明伯,您扯远了吧。”

    我尴尬的笑了笑,说实话,我对父母的印象实在是太少了,即使有,也都是些模糊不清的碎片罢了。

    母亲是生下我时难产死掉的,可以说,我的生日就是母亲的祭日,所以这十六年来我从来没有过过生日。而要说我父亲的死,那也是有些荒谬了。听明伯说,母亲死后,父亲悲痛欲绝,整日酗酒,对我欠缺了照顾。在我三岁那年,他在一口井边喝酒,一会儿便喝得烂醉如泥,不小心失足跌至井里淹死了。

    他们生前质朴,死后只留给了我一间破旧不堪的小木棚以及半亩贫瘠的土地。北桥村的人们把我养大,我靠着他们的救济勉勉强强活了下来。平时也是没什么事做,就将那一亩地加以利用,种植了麦子。这么看的话,我当真是一个负责任的好孩子吗?

    也许是吧!

    晚饭实在村支书家里吃的,为了庆祝今年粮食产量大丰收,村支书和村长一起筹资,学着城里人办了一场酒宴,邀请了全村男女老少到祠堂吃饭,其中也包括了我。为此,村长还特意包了一张大桌子,足以容下我们整个村的人坐一块儿了。

    我挨着明伯坐,旁边是二毛和他的爹妈,再旁边就是武霞姐姐以及他的亲属。

    大家都很热情的互相敬酒,没有客套,只有浓厚的淳朴与真诚,我们北桥村几乎所有人都姓武,老一辈人都说我们北桥村的居民都是一个老祖宗的后代,村民们也没有否认这一观点,家家户户相处的其乐融融,丝毫没有“外人”这个词存在。

    “武范,要不要喝点?”

    明伯拿着一壶酒,笑眯眯的对我说。

    我慌乱的摇了摇头,说自己不喜欢喝酒,这不是客套话,我也没有拘礼,主要是想起了我那就过酒鬼老爹,我可不想像他那样掉井里淹死,毕竟酒后乱性,我要是喝了酒没准会做出什么更出格的事情,村子里的人可都在这,要是出了丑的话,那可就是人生的污点了。

    餐桌上一片劝酒的声音,震得我耳膜生疼,我不习惯这样的氛围,于是在吃饱喝足后,我便欲起身离开饭桌,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

    “武范,就走啊,不再吃点什么?”

    “不用了村长,我吃饱了,出去上个厕所。”

    我谢过了村长,转身离开了祠堂。

    今晚的星空格外的明亮,繁星挂在天边,好似一颗颗璀璨夺目的玛瑙,每一颗都是那么的光彩夺目。且没有乌云的遮挡,这样的美景一览无余,被我尽收眼底。如果不是肚子里的金玉良言太过稀少,我一定会在此赋诗一曲。

    我拿起喝剩下的饮料,放在嘴角微抿了一口,明明味道很普通,但在这般美景的映衬下,却无意中感到了几分甘甜,真是神奇啊。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掏出了前几天在雪地里捡来的手机。我盯着这部手机,又陷入了沉思。

    “咋了小子,还想着把手机还回去呢?”

    明伯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冒了出来,坐在我身旁,拿出了一盒烟来抽。

    我一把夺过他的烟,他抬手欲要抢,却被我阻止我,我随手一抛,烟盒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你小子,还敢抢我的东西了!”

    明伯瞪着我,脸上写满了不高兴。

    我干笑两声,说:“我这不是为了您老的健康着想嘛。”

    “算了,反正我也没带火机。对了,那部手机有没有电,能不能开机?”

    “啥意思啊?讲清楚点。”

    我疑惑了,因为我并不知道明伯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拿来给我瞅瞅。”

    我将手机递给了明伯,明伯将手机放在掌心,随意掂量了几下,接着又不知捣鼓了什么,没想到这部手机竟然奇迹般的亮了。

    “好神奇啊!”

    明伯白了我一眼,打趣了我几句,说我没见过世面。

    “奇了怪了,这手机竟然没锁屏,而且还插了电话卡,还是双卡,这样你就可以用流量了。”

    “您能说再清楚点吗?”我更疑惑了。

    明伯清了清嗓子,说道:“意思就是说,这部手机现在有电,而且还插了卡,这样你就可以用这部手机联系失主了,明白了吗?”

    “这样啊!”

    我恍然大悟,急忙要求明伯教我接下来应该做什么。

    “我看看哈。”

    明伯两只手拿着手机,模样看上去有些滑稽,像是一个小婴儿在把玩手中的玩具一样,尽管我并没有用过智能手机,但我也能看得出,明伯也不太会用,这个玩意儿在他手中显得青涩无比。

    “诶?”

    明伯拍了拍我的肩,示意让我看向手机屏幕。

    只见那手机屏幕上写着一行文字,只不过因为我大字不识几个,所以只认出了两个字“在吗”,以及一个“回”字。

    “明伯,念念这句话。”

    明伯用手指着那段文字,缓缓的说:“在吗?收到请回复。”

    “这个人是谁?”

    “给她发个消息确认一下不就知道了!”

    明伯琢磨了半天,最终在屏幕上写着几个潦草的自己,随后便转化为清晰的文字,那两个字我也认得,是“在的”。

    “等她回复吧。”

    我连打了三个哈欠,明伯也知道我这是累了,要我回去好好睡上一觉。我点了点头,起身便欲走,转过身,又被明伯给叫住了。

    “这部手机还是你拿着吧。”

    “可我不识字啊!”

    “没事,明天早上来找我就是了,就算她给你发了消息,也不差这一晚上。”

    “也是!”

    我接过手机,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大步离开了祠堂。

    说来奇怪,白天的时候温度还有那么高,我在麦田里卖力的干活,不一会儿就热得浑身冒汗,于是我干脆就把棉袄脱掉了。可没想到这一到晚上天气就原形毕露,气温开始骤降,我不得已又换上了棉袄,蜷缩在木板床上昏昏欲睡。

    突然,我感觉到裤兜里什么东西振动了一下,我伸手一摸,原来是手机响了。

    我回忆着明伯把弄手机的方法,照葫芦画瓢的弄了一番,只见手机屏幕亮了,貌似是一个人又给这部手机发了一条消息,我不认得上面几个字,只看懂了“我”“是”“你”这几个字。

    我心中焦急万分,想着要不要去找明伯,可现在深更半夜的,吵到她睡觉又不太好。

    在和自己心里打了好几场持久战后,我最终还是准备找明伯一趟,毕竟这个包袱能快点甩掉就快点,不要拖泥带水的,拿着别人东西也不太好

    我从杂物堆中找到了一个破旧的马灯,又拿了半截用过的蜡烛,在给蜡烛点上火后,我出门了。

    明伯家离我家并不是很远,只不过夜色实在是太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每一步我都是悄悄摸摸的,生怕吵到附近的村民。要是不知道的话,远远的看我一定会把我当成是贼了。

    “咚咚咚!”

    “谁啊!”

    屋内头传来一个带着些焦躁的声音。

    “明伯,是我,武范。”

    我发出的声音很小,不过在这寂静的夜色下应该不难听清。

    木门“吱呀”一声打开,明伯睡眼朦胧的看着我,没好气的说:“你这小子,不是说了有什么事明儿再说嘛,万一吵到我家那死老婆子怎么办?”

    我赶紧陪笑着,说:“明伯您消消气,我这不是怕失主等毛了嘛,您受累,帮我看看她发了什么,顺便帮我回复一下。

    明伯向我点了点头,“外头凉,进来说吧,小声点!”

    我跟着明伯进了他的房书房,明伯的书房不大,大部分地方还用来装一些书籍之类的东西,我知道明伯平时没事的时候就爱看书,这些学问性的东西就是从书中汲取出来的,否则,他也不能成为我们村最见过世面的人。

    “看看发了些什么。”

    我将手机递过去,明伯看了看,消息内容如下:

    “你好,我是这部手机的失主,能告诉我你的具体位置吗?”

    “明伯,快回复她吧。”

    “傻小子,现在都十一点多了,兴许人家早睡了。”

    “发了再说。”

    明伯说不动我,只好跟手机的失主发了一个准确的位置,内容大致是说我在东三省这边,位置是吉林某市某县的北桥村。

    我原本是想让明伯发完这条消息后就回家睡觉来着,可没想到的是,那边手机的失主竟然瞬间回复了我。

    “我知道了,原来是那个时候掉的,能不能请你帮我保管一下,等我下次来着的时候再来取。”

    “好!”

    明伯打了个哈欠,擦了擦眼角的泪,刚想对失主发一个有事明天说的时候,对面却发来这样一条消息:

    “我心情不好,能陪我聊聊天吗?”

    “呃……”

    明伯无言了,他看着我,说:“这下好了,她要和你唠一唠,今天这觉是别睡了”

    “没事,不理她就是了,麻烦你了明伯!”

    我拿回了手机,临走前,明伯告诉我手机还有一半左右的电,省着点用应该能撑一星期。

    我回到家,躺在木板床上,不一会儿便带着困意进入了梦乡。

    日上三竿。

    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天空呈现出蔚蓝色,看上去满是生意盎然,阳光透过稀疏的针叶树,洒在了地面的枯枝落叶上。微风也不再那么刺骨,轻轻一吹,仿佛将冬季吹散了似的,

    而我们故事的主人公武范,此时还在睡梦之中做着他的春秋大梦。

    房间内,武范流着大哈喇子,身体呈现“大”字状,睡姿异常的难看,模样也是极其狼狈,将这村子里的“风土人情”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只猫跳上他的房顶,透过那个大窟窿,不偏不倚的落到了他的肚皮上。然后他便就醒了,准确的来说是被惊醒的,小猫顽皮的摇了摇尾巴,跑走了。

    “你要是天天早上准时来喊我起床,我会感谢你一辈子。”

    他打开手机,在确认那边的失主没有给他发消息后,他便起身准备洗漱一番,昨天收的麦子还没有去壳,所以今天还是要干一天的活。

    他走出房门,口中还含着一团牙膏泡沫。面对着如此甚好的天气,他竟是没有半分欣然的感觉,只想着快点干完今天的活就是。

    一口凉水入嘴,将口中的泡沫冲刷殆尽,简简单单朴实无华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