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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无意中搞定个贼王(求追读)

    夜色渐深。

    夜幕下的港岛,各种霓虹灯闪耀,显得格外灯火辉煌。

    但无论这座城市看上去多么璀璨,夜晚光芒照不到的黑暗角落,总是比明亮的地方要更多。

    而黑暗,往往是滋生罪恶的温床。

    李剑心黑衣面具,在高楼大厦间纵跃飞窜,这是他第二次以黑衣人的形象在夜间出行。

    除原本的夜行衣外,他身上多了件斗篷,这令他在飞掠间,更显潇洒如风。

    兜帽笼罩住脑袋,使他看上去更加神秘莫测。

    与上次跟踪艾迪不同,这次他没有一心赶路,而是注意着自己经过之处的各种动静。

    仅仅只是从家里到旺角,这短短不到四公里的路程中,他就已经遭遇五起案件。

    有拦路抢劫的,有敲诈勒索的,有聚众玩面粉的,有持械火并的,还有把小姐姐往巷子深处拖的,不一而足。

    东方哥谭市,果然名不虚传。

    今晚李剑心的主要目标,是去离岛探查国分监狱,所以他没有刻意去四处行侠仗义。

    但这种他经过之地发生的事,既然遇上了,顺手管一管也不耽误什么事儿。

    他处理事情也很简单,把人全部打昏后,再用路边的公共电话报警。

    若有受害人问他怎么称呼,他会留下一句“你可以叫我飞侠”,然后就当着受害人的面直接飞走。

    飞侠之名,名符其实。

    在旺角解决那个强间犯后,李剑心继续前行。

    刚刚赶路不到两公里,进入深水埗时,一阵爆豆似的枪声,突然从右前方某条街道传来。

    李剑心略感无奈,但还是往那边掠去,最终在一栋七层高的楼房边缘止步。

    凝目往下看去,便见下方街道旁是一间金店,金店外停着一辆车门打开的面包车。

    而在面包车旁的路中央,一名上身穿深蓝色外套,下身穿牛仔裤,头上套着黑色头罩的匪徒,正端着一杆AK47,朝对面数十米外,躲在一辆货车后的一群军装警射击。

    这是个十足的悍匪,他没有躲在掩体后,就那么大喇喇的拉开马步,稳稳站在无遮无拦的街道上,与军装警对射。

    他手里的AK47没有抵肩据枪瞄准,枪托被他夹在肋下,左手也不是托在护木下,而是从上方握住护木,左臂打直。

    AK47的后坐力很大,这样的握枪姿势最适合压枪。

    虽然他没有刻意瞄准,但他的点射却将六七名军装警,压制得死死的。

    李剑心居高临下,可以看到那货车后,已经有三名军装警受伤倒地。

    面对悍匪的AK47,军装警们手中的点三八,实在是没什么优势。

    不说那仅仅只有六发的装弹量,就有效射程方面,跟AK就没有可比性。

    点三八的有效射程只有三十米,基本上超过二十米,就根本无法保证精准度。

    而此时匪徒距离他们,足有四十多米,或许也正是因为了解这一点,那悍匪才会毫无畏惧的站在大街上,跟军装警们刚枪。

    那名悍匪一个人就压制住了十来名军装警,他还时不时回头往金店内看一眼。

    片刻之后,他的三名同伙提着几个袋子,从金店中冲出来,往那辆开着门的面包车冲去。

    三名同伙手中,还有另一杆AK,其他两人拿的都是手枪。

    时机已到,李剑心当即双掌合什,纵身跃出天台,头下脚上的扑向那三名匪徒。

    身在半空,李剑心合什的双掌一分,右掌朝着三名匪徒伸出。

    三名匪徒刚刚接近面包车,尚未来得及上车,脚步便陡然一顿。

    他们只觉自己的肩上,忽然像是压了一座大山般,整个人都因承受不住那股压力,使得腰身弯了下去。

    下一瞬,三人猛地喷出一口鲜血,齐刷刷扑倒在地,就此昏死过去。

    这一掌弱化到极致的天佛降世,让李剑心感觉,比全力出手要困难许多倍。

    因为他得尽量压着威力,防止把三名匪徒拍成肉泥,又要尽量不留下痕迹。

    如果在地面留下一个巨大的掌印,别人猜不到他的身份,风叔和林俊贤是肯定能猜到的。

    如此一来,他扮这个飞侠就失去了意义。

    “怎么回事?”

    “发生了什么?”

    “不知道啊。”

    无论是对面的军装警,还是那回头观察情况的悍匪,此时都是满脸懵逼。

    军装警们正心急如焚,他们火力不足,根本留不下这帮悍匪。

    如果被他们逃掉,等飞虎队赶到恐怕毛都抓不到一根。

    可那三名匪徒突然毫无征兆的扑街,这让军装警们既是欣喜,又感觉莫名其妙。

    不过他们很快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就在那悍匪回头的瞬间,所有人都看到,一道黑色身影无声无息的从天而降,落在那悍匪背后,一记手刀劈在他后颈。

    那悍匪吭都没吭一声,当场软倒在地。

    将匪徒全部放翻后,李剑心对那些军装警招招手,又指指地上的悍匪,示意他们过来抓人。

    众军装警互相对视一眼,纷纷从货车后冲了出来,他们先用脚将匪徒们手中的武器踢开,随后才上手铐。

    一名看上去三十几岁的警员走向李剑心,小心翼翼的问道:“你是?”

    李剑心低沉着声音道:“阿sir可以叫我飞侠,事情既然已经解决,这里就交给你们了,我还要去别的地方打击犯罪,告辞。”

    说完当着所有警员和围观群众的面,直接纵身而起,飞上屋顶消失不见。

    现场顿时一片哗然,围观群众兴奋的议论纷纷。

    “原来这世上不止有女飞侠,还有男飞侠啊。”

    “诶你们说,这位男飞侠跟女飞侠,会是什么关系?”

    “那谁说得准,也许是同门,也可能是情侣,也或许根本没关系。”

    此时一名警员扒开那悍匪的头罩,当看清那悍匪的相貌,立刻兴奋的对询问李剑心那名警员叫道:“师兄,是叶国欢啊。”

    “什么?”

    被称为师兄的警员先是一愣,随即狂喜,居然是这个扑街。

    叶国欢,与卓子强、季正雄并称为港岛三大贼王,六年前在短短二十日内,纠党械劫多间珠宝店后被捕,被判监禁十六年。

    前年的时候,在赤柱监狱服刑期间讹称腹痛,被押往玛丽医院检查,在医院成功脱逃。

    没想到这个扑街,今天竟然栽在了飞侠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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