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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祈请

    虽然心情沮丧,但随后,李焱很快就想清楚海莉丝不是那个意思。

    这个世界不存在好人卡这种说法,如果她真有那个意思,那么按照这个世界人的观念,她应该会直言不讳才是。

    换句话说,海莉丝不仅没有讨厌李焱,没准还在这离别前,产生了微不足道的好感。

    想清楚这一切,阴郁的心情也很快就一扫而空。

    比起这个,倒是火哥全无反应这点,让李焱感到意外。按照他对火哥的理解,这货热衷于看热闹,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此时不去抓着“好人卡”这点拼命嘲笑自己,属实是不正常的现象。

    自决斗胜利后,李焱不止一次试图用过念话联系他。然而,全部都如同石沉大海般,杳无音信。

    看来,八成,也许——火哥为了助自己胜利,耗费了太多精力,已然陷入沉睡——李焱觉得,也只有这样解释,才说得通了。

    不知道是在为火哥的失联,还是为海莉丝的离开,李焱长叹一声,转身离开。

    城主府前,两名卫兵用力地捏着自己的长矛,尽管知道它保护不了自己,但那是唯一能给予自己勇气的东西了。

    四只眼眸中,不断地闪过惊慌、恐惧的神色,身体也在不住地颤栗。顺着他们的视线,可以发现,致使两名本应是城镇安全代名词的卫兵,露出这样怯态的罪魁祸首,全是那匹驻足在大门前的血红色翼马。

    纵使早在凌晨时分,放海家车队进城,众卫兵们就已经见识到了非同寻常的翼马,但……血红色翼马的体格,比那些黑色翼马还要高大几分,一度让人怀疑,它的主人要如何爬上去,又能否驾驭?

    其次,虽然翼马看上去有些剽悍,但与它相比,勉强还算是温驯。不同于那些拉车的黑色翼马,血红色翼马会用野兽般的眼神,肆无忌惮地打量周围的路人,时不时还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满嘴的狰狞獠牙与一条粗如蟒蛇的硕大舌头。

    如果不是因为轮廓与马相似,说它是灵兽怪物也不为过。

    苦于职责所困,两名卫兵只能抱作团,捏紧矛,瑟瑟发抖,祈盼它的主人尽早归来,带走这匹怪物般的“马儿”。

    然而,他们有所不知,翼马的主人其实早就想要离开,但苦于——

    城主霍德曼的热情,使其无法脱身。

    不同于上次接见四位族长时的模样,此番的迎客厅变得焕然一新,看得出有被认真的打扫过,那套陈旧的桌椅也被置换成了崭新且带金边的精致家具。

    透过琉璃石的窗户,可以清清楚楚看到外面的天空,还没有黑。但屋内,凡是能插蜡烛的地方,都被插上了一根做工优良的香薰蜡烛,随着顶端火苗的不断晃动,与蜡泪的缓缓下垂,一股好闻的幽香随之飘起,让闻者心旷神怡。

    霍德曼现在的打扮,和当初在李府门前,约见李漠时的样子差不多——镶有银边的黑色外套、同款式修身长裤、架在鹰钩鼻上的琉璃石单边眼镜——恐怕这身,就是他最好的衣服了。

    倒是当时,手上戴着的那些珠光宝气装饰品,与镶嵌水蓝色宝石的手杖,此次并未随身佩戴,不过倒也不难猜出下落:它们的价值,就是让房间焕然一新的代价。

    霍德曼身体向前倾,双手反复揉搓,一脸讨好的谄笑。

    而坐在他对面的,是一名身着漆黑板甲与同色兜帽的男性,由于鼻尖以上被阴影所遮蔽,无法看清容貌,仅能从皮肤细腻,无胡须这两点推断,他还年轻。

    不耐烦地瞥看霍德曼一眼,年轻男子微微咂舌,他对霍德曼倾尽财力的讨好举措表现得无动于衷,甚至还有些反感。若不是不想主人在外的声誉有损,留下诸如傲慢之类的传言,他早就拍屁股走入,犯不着对这个芝麻官展现出礼貌。

    当然,他只是不想给自己和同僚增加善后的工作,并不是真的忌惮或担忧,倘若霍德曼不识趣,没有达成目的而想要散布什么谣言,那么男子敢打包票,他会在第一时间将其挫骨扬灰、杀鸡儆猴。

    故此,纵使千般无奈,男子还是老老实实留下来,听对方谄媚。

    尽管霍德曼乱七八糟的说了一大堆,但如果将其语句精简,可以浓缩成一句话:如果能将我带离这个乡下,返回中都区域,我愿做牛做马以报答。

    所谓的中都区域,即帝国中央靠近皇都的地区,以及围在其周边一圈的领地。

    正所谓宁做凤尾不当鸡头。

    在摩崖城虽然贵为一城之主,能呼风唤雨,可毕竟是偏僻小城,资源有限,实在不是中都区域能比的。

    虽然霍德曼并无什么管理才能,这么些年摩崖城之所以能平平安安,没闹出什么大乱子,并不是他治理的好,单纯因为四家族互相掣肘,彼此堤防的缘故。

    若是他们齐了心,估计早就发现了不对的端倪,然后将矛头一直对准他这个三流城主了。

    只要能离开这里,前往中都,霍德曼有自信,自己一定能结识什么贵族或者官员,通过博取好感以谋得一官半职。他确实没有什么耀眼的才能,唯独讨好人这点,可是非同寻常。

    要知道,年轻时,家族争乱,作为落败的一方,其他亲人都被处死了,唯独他得以苟存,并被发配到这里来,正是因为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这个能力似乎对比自己等级高的贵族无效。

    眼下,他早已没有回头路,只能拼命讨好年轻男子,将他当作离开苦海的救援之舟。

    为了给对方一个好印象,置办新家具与打扫,就已经将他这么多年来慢慢积蓄的财富,花了个十之七八。甚至为了鞭笞自己,升起破釜沉舟的觉悟,今天早些时候,他还向上级送去了自己的辞呈,以便让男子能无所顾虑的带自己离开。

    自己劝说了这么多,也拿出了求人的谦卑态度,对方也是该表个态了吧,是成是败?

    不知道年轻男子是否看出了这层想法,抑或只是单纯嫌恶这个百般讨好他的小人?

    妄图通过阿谀奉承,得到提携和关照,这类人他见过太多,无论是客气谢绝还是武力驱赶,都起不到多大作用。

    不过,唯独霍德曼不同,他确实有办法摆脱他的纠缠,也能实现他的愿望。

    只不过……或许不是以他所期望的方式,回到中都。

    回忆起前不久,某位同僚所侦测的情报,年轻男子端起面前的茶杯,润了润嗓,直视霍德曼的双眼,说:“你巴结我也没有,因为我这次前来,接到的任务是,带走海静母女三人,其他的族人都不在考虑中。当然,如果愿意跟随,也可以顺便捎上,但外人可不同!”

    被明确拒绝,霍德曼还有些不死心,试图再劝说几句,试图阐明自己的擅长“交际”的能力,不料,未等自己开口,年轻男子继续述说。

    “不过,你也别遗憾,虽然我不能带你走,但有个我认识的人,可以勉为其难,带你返回中都。只不过,他的脾气不太好,兴许在去的路上,不太会给你好脸色,没事吧?”

    “不碍事不碍事,是我的请求太草率了,给阁下带来了麻烦,这路上的颠簸,就当是对我的惩罚吧。”

    听到这个答复,霍德曼立马来了精神,脸色刹那间变得红光满面,像是怕男子反悔,他赶忙答应下。

    在他的认知里,就算不给自己好脸色,也不会坏到哪去,怎么说他也是一名帝国任命过的官员,总不能像对待奴隶一般的恶劣吧?

    另外,男子口中“认识的人”,是指他的同伴吧,之所以这样形容,大概率是因为两人关系不好。如果被其当作年轻男子关照的人,那给脸色和穿小鞋也是理所当然,因此,为了避免以上情况发生,路上若是想要过得舒服些,他一定要竭尽全力去讨好,诽谤年轻男子,以博取好感。

    霍德曼丝毫没觉得自己这样做有点忘恩负义,在他看来,带他离开摩崖城的,是年轻男子的同伴,那么自己讨好对方,也是理所当然。

    “行,既然你无异议,那事情就这么定了。估计两天,顶多三天,他们就会到达,到时候你记得做好准备,最好是亲自去迎接,你知道……”

    “对对,我知道,他脾气不好嘛,阁下放心,我都明白的。”

    望着喜不自胜的霍德曼,年轻男子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抹淡淡的玩味笑容。

    “不知道你见到了他们后,是否还能保持这么乐观的心态。”年轻男子心中默念。

    “我还有事,就先告辞了。”

    “好的,您慢走,啊不对,让我送送您。”

    霍德曼脸上堆笑,卑躬屈膝地跟在后面,目送年轻男子骑上血红色翼马,起飞离开,才转身回到屋内。

    只见他刻不容缓的跑回会客厅,一把抓住正在收拾茶杯的管家,用近似疯狂的笑声大声吼道:

    “太好了,老子终于能离开这个穷地方了!”

    因为事发突然,被抓住衣领的管家变得惊魂未定,一不留神,刚刚置办的茶杯,没拿稳,落了下来,摔了个粉碎。

    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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