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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四章 “咬人的狗不叫”

    清晨。

    新的一天到来。

    天空响起了‘嗡嗡嗡’的鸽哨声,十分的富有魔性,让早起的人们生不出一丝讨厌的感觉。

    四合院如同往常一样,陷入了繁忙,倒马桶的,洗漱的,抢水龙头的,一副充满生活味道的气息感扑面而来。

    “吱呀!”

    后院西户,空荡荡的房间内,凭空生出了一丝鬼魅的感觉,如果不是大白天,阳光透过玻璃直射屋内,估计听到的人,都以为闹鬼了。

    “咚,哐当!”

    许大茂家里的衣柜突然凭空晃动了起来,随着柜门被踹开,在里面蜷缩着身子,睡了一夜的马华,朦胧的睁着双眼,从里面爬了出来。

    因为有了人的搅动,灰尘升腾起来,穿越玻璃的光线,照射在飘扬的灰尘上,产生了唯美的丁达尔效应,如同亿万个细小的昆虫,在空气中扇动翅膀。

    看着空荡荡的卧室,以及客厅,从柜子里爬出来的马华,神志逐渐清晰,拍了拍脑袋,才发现,自己原来是住进了新家。

    失神的笑了笑,马华温柔的把柜门关上,甚至还弯下腰,擦了擦,自己刚才留下的脚印。

    “早上好,我的新家!”

    说完,墙上悬着许大茂一家的照片框,就被一双大手取了下来,从屋内走出,看着对门惊呆了的老刘一家,笑着挥了挥手。

    “早!”

    “我的妈呀,这孩子昨晚难道睡地上了么?”

    二大妈瞪着她那双特色的大眼珠子,难以置信的往马家屋里头看了看,确实干干净净,什么家具都没有,甚至地上都没有垫报纸。

    门口刷牙的刘海中,吐掉了口中的泡沫,闻言颤了颤眉毛,拽出了牙刷就在茶缸里搅了搅。

    “这小子也是个狠人,以后别惹他!”口中泡沫胡乱飞舞,伴随着马华离开的月亮门的背影,刘海中表情慎重的说道。

    “早啊!”

    “早!”

    “替我向何师傅道个早!”

    像是忘记了昨天发生的一切,穿过了月亮门的马华,越走感觉路越平坦,心气也是越顺,不论是认识不认识的,都挥手打了招呼。

    哪怕是在水池边接水的秦淮茹,她刚拎起来的水壶,盖子都还没来及盖上,就被马华的这声招呼,惊讶的把水壶从手中滑落,衣服都给溅湿了。

    马华穿过穿堂,秦淮茹都以为,这孩子是不是疯了,两家是仇人啊,但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大门紧闭的何家,抿了抿嘴巴。

    “二大爷,早,李副厂长,早!”

    前院的李峰看了眼阎埠贵,阎埠贵看了眼李峰,一个人摊了摊手掌,另一个人耸了耸肩膀,都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阎解成,早,昨天辛苦了,感谢,还给留了个睡觉的地方,不过,你这给孩子换的尿布,我这看的怎么有点眼熟!”

    “早,马华,秦姐家用不完,给了我一点”

    听到马华跟自家儿子打招呼,老阎脸色刚准备变,结果,没想到,马华确实只是单纯的在打招呼一样,不像是去找茬的。

    直到声音远去,阎解成也是有些莫名其妙的走进了前院,摸着后脑勺完全摸不着头脑。

    “他这是怎么了,受刺激了?”

    看着前院的两位,阎解成在门槛旁停下了脚步,指了指院门的方向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问道。

    “不像,这孩子城府够深,能压的住气,你得多跟他学学,不能被情绪所控制,早晚出人头地!”

    阎埠贵假笑了一番,给了一个自己观察后的评价,倒是让没说话的李副厂长,略微点了点头。

    “那个,昨晚我看你拿回来不少布料,给你爸分一点,这棉汗衫得补一补了!”

    三句话不忘惦记占便宜,这才是阎埠贵嘛,当着李峰面,就开始朝阎解成摊开了手掌,还不忘戳了戳棉汗衫上面的洞洞眼。

    “不干,那是我弄回来的!”

    “那我去跟秦淮茹说……!”

    失笑的摇了摇头,李峰进屋搬出了自行车,看着俩父子在那掰扯,他已经看习惯了。

    沐浴着清晨的霞光,伴随着熙熙攘攘上班的人群,京城恢复了白天的喧闹。

    人走的差不多后,中院何家的大门,这才缓缓打开。

    也穿着一身棉汗衫大裤衩的何雨柱,站在了门口,伸出了双臂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看着已经上班后空空荡荡的院子,砸吧砸吧嘴,转身回了屋内,开始收拾起了屋内的卫生。

    凌乱的衣服,裤衩,在天空中乱飞,不时,洗衣服的大盆内,堆了满满一盆,都是平常上班,来不及洗的。

    “被开了,倒不是没一点好处!”

    嘴里嘟囔着,对于别人来说,是新的一天,对于何雨柱来说,同样也是,今天,失业的第一天,也是相亲的第一天。

    不光是衣服,头,脸,胡子,里里外外,何大厨真的算是认认真真洗了一次,为了迎接秦京茹的到来,甚至还跑去剪了剪凌乱的头发。

    暂住在易大妈家里的聋老太,失去了昔日的权势,被打回了原形,看着忙忙碌碌的干孙子,干瘪的嘴巴,张了张口,却什么话都没有说出。

    相对应的。

    红星公社秦家村,秦京茹也是差不多,清凉甘冽的井水,把自己的脸蛋洗的白白净净,头发也用红色的绳子扎了起来,系了一个漂亮的绳结,。

    与何雨柱不同的是,她并不是为了那个厨子所特意打扮的,主要,还是因为,要进城,单纯就得打扮好看点。

    但无论怎么打扮,身上依然带着一丝,淡淡的土气,这不是衣服就能改变的,而是城里的姑娘,有着一股来自心底的,自信。

    “去就多住几天,一个相不中,让你姐再介绍一个,还有两个月秋收,晚回来一天,家里多两口吃的,找个城里的姑爷,你妈就不用操心了!”

    农村对于子女早结婚,基本都是持支持的态度,特别是女儿,少一张口吃饭,变相也是给家里减轻负担。

    “带俩鸡蛋去,给俩孩子吃,她那婆婆不好说话,她说什么就忍着点,把你姐哄好了就成!”

    母亲可能是有些不放心,怕秦淮茹那边不上心,特意煮了俩水煮蛋,用手绢包着甩干水后,塞进了女儿的小挎包里。

    “哎呀,我还能挣工分呢,巴不得把我往外赶!”

    秦京茹撅着嘴巴,表情有些不高兴,但实际还是乐开了花,父母对她还是上心的。

    “我指望你这丫头一天那几个工分,一家人得饿死!”

    秦老汉瞪了女儿一眼,把披在肩膀上的衣服往上扯了扯,拿起门后的锄头,就出了门。

    金色的田埂上,微风浮动秦京茹脸上的发丝,空气中,充满麦田中独有的香味,秦京茹转过身,看着广阔的田野,开心的挥了挥手,像一只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朝着大路的方向走着。

    远处,一辆斯蒂庞克牌大卡车,吐着黑烟,慢吞吞的从天际驶向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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