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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有点闹心

    此时此刻,人皇殿宝船上,傲然而立两位翩翩少年样貌七分相似,一看就是血亲兄弟。可偏偏又各有风采,让人惊艳。

    公子诚明眸亮目神采飞扬,眉眼间英气袭人,天生一副傲视群臣之姿。

    而公子逆恰恰相反,模样与兄长虽相似,可眼露柔光,嘴角含笑,让人不自觉的就生出亲近之意。

    至于二人的长像,云北歌就奇了怪了,人皇血脉有那么优秀吗?

    特么船上那两位帅的都不像话了,让云北歌这种没心没肺的都生出自惭形秽的感觉来。

    “妈的!”云北歌暗骂,“靠脸吃饭,算个屁的本事!?”

    他正自顾自的嗨着,却是趁着四方寂静之时,人皇宝船上有了动作。

    只见公子诚王八之气......不对,是王霸之气全开,一步踏入虚空,周身金色灵威如炙阳当空。

    浮夸......不对,是炫目到没朋友。

    反正公子诚就这么金光闪闪的踏空而来,公子逆虽说没兄长那么爱显摆,但也是踩着空气就下了船。

    这使得码头上,从船夫到修士,从三岁娃娃到三百岁老不死,无不惊呼出声。

    “金丹巅峰!?”

    公子诚和公子逆居然已经是金丹巅峰了。

    要知道,新秀榜从来都是只看潜力,不看实力,所以榜中都是二十岁以下潜力无限的年轻人。

    刨去秦妃这个异类,真正凭实力让人刮目相看的,其实并不多。

    近几年,仙域人才辈出,也不过就是秦妃一枝独秀,剩下的新秀,能有筑基巅峰的修为即可入前百了。

    能结成金丹的后辈,更是一只巴掌就数得过来。

    以往,世人只知道,一妃之下是二王,即剑王向东阳和力王四小姐。

    谁能想到,人皇血脉竟已达到如此恐怖的实力。

    金丹巅峰?

    公子诚不过十九岁,公子逆更是只有十七啊!

    只能说,当代人王生了两个好儿子。

    至于云北歌......

    好吧,云北歌更郁闷了,“特么明明可以靠脸吃饭,你为啥非要靠实力呢?”

    ......

    ————————

    “秦妃仙子。”

    众人晃神的工夫,公子诚已经到了秦妃面前,虚手一让,语带尊重,却不容有疑,“请仙子上船。”

    “......”

    秦妃默然,下意识用余光瞥了一眼云北歌。

    只见云北歌裹在黑袍中,正对着她挤眉弄眼,“不去,换条船!”

    秦妃一阵气结,刚刚自作聪明的是他,现在出尔反尔的还是他,凭什么就听你的?

    生出怄气之心,当下回转,向公子诚微微一拂算是回礼。然后莲步轻移,向人皇殿宝船而去。

    妈了个巴子呦!

    云北歌眼前一黑,这败家娘们儿!怎么就一点定力都没有呢?你看看哥,完全不被男色所迷。

    可是没办法,秦妃已经跟着人家走了,只得与角影硬着头皮跟在后面。

    此时,秦妃仙子随公子诚欲登人皇宝船,码头上几声低呼,气氛却是微妙起来。

    怎么说呢?

    人皇殿虽是九宗之一,地位超然,公子诚也是一代天骄,潜力无限。

    可这码头上的各方势力,也不只是人皇殿一家独大啊!公子诚再天才,也只不过是个年轻后辈罢了。

    要知道,秦妃之所以在仙域中如此受追捧,并不完全取决于她的美貌。更关键的,还是她身处一个小宗门,且实力超群的背景。

    这样一个根基不深的绝世人物,哪个仙门不想把她弄回自己山门?

    之前有向东阳、公子逸,乃至司马常德,以后抱有这样想法的人也只会更多。

    如今公子诚摘得先机,与秦妃仙子同乘一舟,等于是犯了众怒。

    没见众人看向公子诚的目光,已经从羡慕、惊艳转而变得阴冷不善了吗?

    这些公子诚看在眼里,却并未放在心上。

    他是谁?当代人王志的长子,必定的下一代人王。

    甚至公子诚雄心壮志,要用平生之力负先祖之威,成为第二位人皇。

    他能在乎这点闲人目光?

    旁若无人地引着秦妃向宝船走去,连自己的亲弟弟公子逆越过身边,都是一副视而不见的霸道架势。

    对此,同样如龙如凤的公子逆,只得报以苦笑。

    眼中三分无奈,七分委屈,扫视全场,突然笑容绽放,向所有人躬身一礼。

    “诸位仙家道友,人皇殿得罪了!”

    “不过......”

    语气柔和,不卑不亢,话锋一转,“不过,逆与兄长仰慕各派同年久已,可否盛邀各派同年携手赴会,一同观礼铸神盛景?”

    抱揖过顶,“人皇殿定倾囊以待,奉若上宾!”

    “......”

    “......”

    “......”

    “......”

    声中又是一滞,连已经走过去的秦妃都忍不住回首多看了公子逆一眼,心下佩服:此人高绝!

    本来,公子诚所为已经让各派生出嫌隙,可是公子逆几句话就轻描淡写的化解了。

    刚刚,公子诚等于是把人皇殿置于险地,放在了风口浪尖。

    可是,公子逆反倒邀请天下英才同乘人皇宝船,这谁还有话说?等于是皆大欢喜。

    人皇殿挣了面子,各派英才也有了与秦妃接近的机会。

    对此,各派中人自然是皆大欢喜,欣然应邀。

    公子诚也只是淡淡一笑,向二弟点了点头,好像已经习惯了由公子逆给他收拾残局。

    至于云北歌......“你大爷的!”

    云北歌更不爽了,怎么感觉这个‘逆’比‘诚’更难对付呢?

    恶狠狠地瞪了公子逆一眼,极为不屑地瞥嘴收回目光,正看见已经到了船边的公子诚恬不知耻地伸出脏手要去扶秦妃上船。

    “诶?”

    “诶诶?”

    “过分了啊!怎么特么还动手了呢?”

    云北歌一个“贱步”冲了上去,将将抢在公子诚之前拦在秦妃身前。

    糙手一抬,接替公子诚搀扶着秦妃,挤得公子诚差点没掉河里去。

    “这位是......”

    秦妃在侧,公子诚不好发作,友好且不失尴尬地问向秦妃。

    “朋友!”

    “宗仆!”

    秦妃和云北歌一起出声。

    “......”却是轮到公子诚一脑门儿的黑线了。

    这种情况,如果云北歌冲大个儿,说是秦妃的朋友,公子诚还能理解。

    可是,情况正好相反,秦妃说是朋友,而云北歌说是宗仆。

    “这......”公子诚有点方,递上一个我该听谁的眼神。

    “好吧!”云北歌被秦妃瞪着,有点方。

    大方改口:“朋友。”

    公子诚深深地看了云北歌一眼,现在就算傻子也看得出来,秦妃看这头土鳖的眼神不一般,两人的关系更是扑朔迷离。

    暗暗运起一缕灵能,向云北歌探去。

    先是一惊,随后心神一松。

    惊的是,这个粗鲁的小子居然没有修为,是个凡人。秦妃居然与一个凡人互称朋友。

    而松的则是,心知自己想错了。

    就算秦妃与一个凡人做朋友,但绝不可能与一个凡人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情愫。

    ......

    ————————

    总之,云北歌借秦妃的光,上了人皇殿的船。

    而且,不光是云北歌,中洲各国的皇世子弟、各大宗门的年轻子弟,也都受公子逆之邀,上了人皇殿的船。

    眨眼之间,人皇殿宝船俨然成了仙域年轻一代的聚集地。

    像是药王谷的青木紫竹、青木紫英师兄妹,大魏太子魏无忌,天心剑阁的玉剑弟子洛红尘,红罗教的迦叶红莲,都是新秀榜榜上有名的卓绝人物。

    再加上,公子诚、公子逆、秦妃和云北歌,不可谓不热闹了。

    “哎呀!”

    角影幸灾乐祸地看着闹哄哄的一船:“哎呀呀......关系好乱啊!”

    连蠢萌大叔都一眼看出来,这船上的关系真的是精彩至极。

    这么说吧,单论新秀榜,一妃二王,三仙四公子。

    一妃,是秦妃,在船上。

    二王,是剑王向东阳和力王四小姐。一个在山里,一个不知道在哪儿。

    三仙,玉竹仙子青木紫竹、红莲仙子迦叶红莲、雪舞仙子栾盈。

    除了栾盈不在,另两个仙子都在。

    四公子,公子逸、公子嘉实、公子诚、公子逆。

    公子逸和向东阳在山里作伴儿,公子嘉实身处一个特殊的宗门影宗,行踪飘忽不定。剩下两个也在船上。

    这还仅仅是前十的新秀,没算洛红尘和魏无忌,还有其他在船上的榜上英才。

    至于他们的关系......

    只要是个男的,都倾心秦妃。所以,谁和谁都是情敌。

    只要是个女的,都恨死秦妃,原因嘛......千古难题。

    然后呢,看眼神儿就知道,青木紫竹的一双眸子在公子诚身上就没离开过。

    迦叶红莲因为红罗教与中洲各派关系一般的缘故,话虽不多,可是对公子逆似乎多有关注。

    还有其他的几个各派少女,也是各有所属。

    “啧啧啧!”角影砸吧着嘴,“接下来几天,可有好戏看喽。”

    “看什么呀!?”

    无人关怀的云北歌窝在角落里,心里的滋味就别提了。

    “浮夸!!糜烂!!一群小青年儿不思修炼,整天就琢磨些个男女之事,什么东西!”

    角影瞥了他一眼,心说,这是没带上你,你才这么说吧?这土鳖要是进到那个圈子,还不定怎么回事儿呢。

    “去!”正想着,云北歌支使起角影。

    “去和那败家娘们儿说一声,老实回舱待着得了呗,跟着瞎凑合什么呀!”

    “等进了潘丘大泽,咱们就下船,一天都不多呆。”

    角影一听,乐了。

    “恐怕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刚刚问过了,铸神盛会所在,正好和咱们要找的那个大墓在同一方向。恐怕,咱得在这船上呆上一段时间了。”

    “日!”

    云北歌有点闹心。

    ......

    ———————————

    我在试着换一种写作的习惯。

    从前都是直来直去不磨叽,力求简洁干练。

    这样的好处当然不少,起码很少有人说我水字数。

    可是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很难用极至细腻的文笔将一个桥段写的精彩。

    所以想尝试一下,算是练习。

    大伙儿有什么意见可以在书评区多聊聊,老读者都知道这篇仙侠就是为练笔而生,所以更需要你们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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