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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征蓬出汉塞

    这是一座小镇,这座小镇,名唤鸣沙镇。鸣沙镇,没有多少户人家,大半以耕作为主,农家朴实,靠双手,凭劳力养活一家老少,知足而常乐。鸣沙镇不大,可是相当热闹,如果扳手指头算算,鸣沙镇的酒肆、客栈,一双手十个指头就数不下来。

    这一天,时方正午。虽然已届枫叶遍红,丹桂飘香的季节,但白天里,高悬的艳阳依然炙热逼人。由朔方出镇,直通官道的那条小路上,尘土足有寸厚,偶然一阵风过,能卷起弥天黄雾。

    加上这正午艳阳,这条路上,已是行人绝迹,别说看不到一丝人影儿,便连飞鸟也难见一只。本来是,大热天的,谁在这时候赶路?这时候,谁要不是抱着一壶凉茶,拿着一把薄扇,倒在树荫下打盹儿,便是躺在那屋檐下的凉椅上乘凉。

    于是,那高悬的艳阳,尘土厚积,空荡荡的道路,那路旁被艳阳晒得发焦的老树,还有那光秃秃的枝桠……这一切一切,构成了一幅静的画面,可惜,这幅静的画面,不能维持永久。突然,随着热风,飘送过来一阵既缓慢又轻微的得得蹄声。

    就这阵得得蹄声,划破了这幅静的画面,也划破了这寂静,空荡的一切……蹄声,来自西南那条官道上,随着这阵划破寂静的蹄声,那西南方天边一线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白点。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渐渐地,小白点越来越大,越大也就微微地显得有点黄意。接着蹄声也越来越清晰了,那带着黄色的白影,也就清晰地呈现在视线之内,那是一人一骑。马,是匹罕见的异种龙驹,毛色白里带黄,昂首踢腿,迎风轻嘶,并未因长途跋涉,千里奔驰,而失去丝毫神骏。

    马鞍上的人儿,却是位面色金黄的白衣书生,他,人鬓剑眉轻皱,双目呆呆前视,似乎有着很重的心事。因之,他懒得拂去那一袭雪白儒衫上那层淡淡黄尘,其实,拂也没有用,刚拂干净,待会儿一阵风过,准又立刻布上了一层新的。

    这书生,孑然一身,别无长物,不但是没个行囊包裹,便连个读书人起码具备,那长年不离身的书箧也没有。你说他是走遍名山大泽,尽览古迹胜地,探幽寻胜去玩儿的吧,他不该眉锋轻锁那一股愁。要说他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出外游学,以广眼界,以增见闻的吧,他却又没带行囊,包裹,书箧。所以,一眼看上去,很难断言他是干什么去的。

    有人说,读书人都有点儿痴傻劲儿,如今看看,是一点儿也没有错,大热天里,谁在这时候赶路?

    就偏偏只有他,头顶着炙热逼人,能晒出油来的大太阳,冒着热风,浴着热风,浴着漫天黄尘,而且是策马徐徐缓缓地行进,似乎一点儿也不急,一点儿也不热。

    不信你看,那匹神骏坐骑的身上已见了汗,而他先生身上,脸上,却点滴汗渍不见,八成儿是读书读出了修养,心静自然凉。转眼间,这一人一骑到了官道分岔口,往左的一条小道,便是直通小镇鸣沙镇内。

    书生,他犹豫了一下,随即一抖缰绳,带转坐骑,转入通向鸣沙镇这条小道。就在这时候,他这一人一骑适才出现方向的官道上,突然尘头大起,蹄声大作,两匹高头健马快如闪电飘风疾驰而来。先来的慢,后来的快,转瞬间,两匹高头健骑,也来到了官道分岔口上,马头一偏,下了小道。

    后面健马快似电,书生却是头也未回,缓缓地将坐骑带向一旁,让出路来。适时,两匹高头健骑已追上书生,铁蹄卷起阵阵尘土,风驰电掣般自书生身旁掠过。任它黄尘弥空,洒了一身都是,书生仍是低着头,策马缓行,连眼皮也未抬一下,别说弹拂了。

    马壮,那两匹高头壮马上,人也似两尊铁塔,是两个腰带长剑,气宇轩昂的锦袍大汉。

    就在这两匹健骑擦身而过的刹那间,两名锦袍大汉中,突有一人发出一声轻噫,一阵马嘶起处,二大汉同时勒马控缰,两匹健骑一齐飞旋,人立即而起,好精湛的骑术!

    接着,又一声带着嘲弄的轻笑:“背影儿有八分像,前面嘛,十足的窝囊穷酸!”话落,健骑前蹄着地,泼刺刺洒开,飞驰而去。

    不知是因为又一阵黄尘迎面,抑或是那句令人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话儿,书生皱了皱眉。但那只是皱了皱眉,不错,读书人虽然个个呆痴,迂腐,却都有着一份难得的好涵养!本来嘛,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就是要知书达礼。

    鸣沙镇,忘忧客栈。

    先前发话那人噫了一声,道:“往日老兄杀人不眨眼,今天怎么连逗乐儿寻寻开心都心软如棉?难得,难得,行,冲着你啦!”

    “叭”地一声,酒壶砸在了桌子上,杯盘一阵猛跳,引得人人注目,那人又拍着桌子大叫:“喂,伙计,爷儿们不给钱是什么的?快拿酒来,慢一步小心你们的脑袋,惹得爷儿们不舒服,哼!”

    要人脑袋?花钱吃酒,用不着这么横,这么凶啊!

    也许,伙计们吃这一套,话声犹未落,里间已然飞步抢出一名店伙,手捧酒壶,面色如土,还躬身哈腰地作出心惊胆颤的满脸笑容,一个劲儿的赔不是:“两位爷多包涵,小号人手少,侍候不周,还望您两位……”

    “少废话,滚到一边儿去,别让爷们瞧着讨厌,要是扰了爷们的酒兴,我要你的命。”先要脑袋后要命,伙计闻言方自一震,一只蒲扇般大巴掌,已既沉又实地飞到了脸上。

    瞧那巴掌能打死一条牛,伙计他不是铁打金刚,铜浇罗汉,一个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如何受得了?杀猪一般地一声惨嗥,踉跄暴退而出,差点儿没离地飞起,砰地一声摔在了地上。等他捂着脸跑人后面时,地上多了一片血渍与几颗门牙,那张脸,准已肿起老高了!这一来,满座酒客惊了心,破了胆,脸色刷白,颤抖着腿,一下站起了好几个,想溜,打算走为上策,远远避开这两个煞神,免得城门失火,殃及鱼池,沾上一身血。

    但,砰地一声,那名靠里的锦袍大汉又拍了桌子,浓眉倒竖一副凶像,瞪着那满布血丝的铜铃眼,发了话:“爷们没走之前,那个敢动,我打断他的狗腿!”一句话真灵,站起来的那几个,一哆嗦,连忙又坐了下去,坐下去是坐下去了,可已没心情再吃喝了。

    于是,刹时间全店一片寂然,鸦雀无声,没人敢喘大气。书生他皱了皱眉,脸上神色变了变,双目之中,闪过比电光还亮十倍的光芒,可是他没动,也没看那两个锦袍大汉一眼,一个人若无其事,照样吃喝他的。适时,柜台里站起个身材瘦削的老者,老者面貌清癯精神矍铄,毫无一丝龙钟老态。

    他刚站起,耳边,突然响起轻若蚊蚋的清朗话声:“掌柜的,动辄拔剑,那不是勇,真勇要能忍人所不能忍,创业不易,何必轻易为自己惹祸?”

    瘦削老者神情一震,惊讶四顾,他愣住了!凭他那双阅人无算,精而又精的老眼,他竟未能看出发话的是谁,因为除了那两个煞神恶霸外,满店酒客没有一个扎眼的。定了定神,他终于又坐了下去,可是,一双老眼仍然满座搜寻,希望能找出那示警的高人。

    适时,两名锦袍大汉酒足饭饱,抹抹嘴,双双站了起来,靠外的一名,转过身去,面对柜台:“掌柜的,爷们出外公干,随身银子带的不多,赊个账,记下来,以后有空,到京里拿去!”敢情好,逞蛮逞横,打了人,到头来还是喝的霸王酒,吃的白食,漂亮话人人会说,那不就等于不给了!

    那年头,百姓见官三分怕,谁敢上衙门要账去?柜台里,那瘦削老者掌柜的拱了拱手:“没关系,两位公干,为百姓,一路辛苦,百姓们招待吃喝,那是应该的,算小老儿孝敬二位了的!”够落开,够慷慨的,那名锦袍大汉,目光深注,咧嘴一笑,道:“想不到这小地方还有善解人意之人,掌柜的,你很知机,也很识趣,不错,不错!”

    背后,突然响起一声冰冷轻喝:

    “斯可忍,孰不可忍,你两个,站住!”

    谁敢叫他两个站住,那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寿星公公上吊,八成儿是活得不耐烦了,叫人替他捏一把冷汗!两名锦袍大汉一怔,霍然转身,四道惊怒目光投注处,不由同时呆了一呆,那本难怪——东隅里那副座头上,负手站起了面色金黄的书生。

    这读书人真是胆上长了毛了,就算痴、呆、迂腐,也总该知道一条命值多少钱,想死也不该找这么个死法呀!居左锦袍大汉突然咧嘴笑了,笑得好不怕人:“穷酸,是你叫爷们?”

    人人替他书生提心吊胆,书生他自己却没把那无价的命当做一回事,仍面无表情,冷然点头:“不错,叫你两个的,是我!”

    是谁倒霉,居左锦袍大汉咧着嘴,道:“那么穷酸书生,有何贵干?”谁都知道这不是好话。可是,书生他似乎就不懂,冷冷说道:“要你两个做两件事儿,另外答我一问,要不然,你两个谁敢跨出这杜记老号一步,我就打断谁的狗腿!”敢情这后面一句,是借两名锦袍大汉那适才的一句加以回敬。

    居左锦袍大汉哈哈狂笑,声震屋宇:“八成儿你穷酸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行了,爷们今天喝舒服了,就陪你穷酸玩玩,走!”

    他走字方落,居右那名锦袍大汉当先转了身,但是,他还没迈步,便突然两腿一软,砰然一声跪在了地上,矮了半截。那该是突然冲风了,因为全店,包括那柜台里的杜掌柜的在内,没人见书生他动一动。

    可是,居左锦袍大汉肚子里明白,脸色一变,倏然狞笑:“我得改一改,不是八成儿,你穷酸十成十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我走了眼了……”

    这一带是大高原。那硬硬的黄土地上,偶而可见一片片的小沙漠,大风过处,黄沙蔽天,那表示,大漠近了!由这儿往四外望,不但地黄,便连天也是黄的,关外胡地,大漠风沙,一望无际,豪壮,但带点凄凉。

    在这片一望难见草木的大荒原上,很难看见一个人影,只能偶而地听见那随风吹过来的胡笳及驼铃之声。

    听,现在就有,那是隐隐约约的一阵驼铃声,由远而近,越来越清晰,那驼铃声传来处的一个小黑点,随着驼铃声的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而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最后终于全看清楚了,那是一人一骑!那一骑是匹骆驼!

    那一人,是个有着无限美好身材的黑衣人儿,由于一块黑纱蒙住了口鼻,所以难窥那庐山全貌真面目。但由那双包含了太多的东西,却又像眼前天地一样迷茫的美目来看,这位黑衣人儿必然很美!这一人一骑,就这么孤寂地往前走着,走过了那大片大片的坚硬黄土地,也走过了那小片小片的沙漠。

    这黑衣人儿临近,那些人都禁不住投过一瞥,起了一阵不太大也不太小的骚动。黑衣人儿却视若无睹,一骑骆驼直驰那浓浓的树荫下。

    那两名身穿抹布粗衣,头上还戴着风帽的堂倌小厮,他二人鞍上抱拳欠身一礼,那黑衣人冷冷地点了点头,道:“这小小的鸣沙镇何时来了三位江湖一等一的高手?”

    黑衣少年走上酒楼,不觉眼前一亮,楼上竟已是满座,只见人面晃动,目光闪烁,齐向梯口望来,有数十人之多。

    有商旅、有书生、有佛门僧侣、有武林豪客,形形色色,目不暇接。

    整个酒楼上,充满了酒香、菜香、和酒楼特有的气味。

    黑衣少年,似乎不敢多看,迈步跟在酒保身後,目不斜视的向著一排空花方格隔开的竹屏那面走过去。

    来至一个洁净靠窗的方形漆桌之前,酒保肃客请他坐下,接著含笑恭声问:“爷,来壶什麽酒,点些什麽菜?”

    黑衣少年立即文绉绉的说:“啊,小生不善饮酒,就请来壶上好的香茶吧!”

    画廊尽头,倩影绰绰,一个身着大红劲装,外罩大红风氅,莲步轻迈,凌波而来。

    她,那晶莹、白晰、修长的玉指之上,还绞动着尺许长的马鞭,情态既娇又媚,更透着三分俏。

    她停身在适才那黑衣汉子站立处,一双清澈、深邃、漆黑、流波般美目,望了望黑衣汉子的逝去处,又望了望那仍未回头的高大魁伟背影,柳眉微扬,轻启檀口:“是谁?祖约?”

    店里小倌道:“是他,看见了还要问!”红衣少女道:“干什么瞧见我就跑?”

    锦袍大汉心中正心中有一股怒火熊熊燃烧,话落,腾身而起,掠过几张桌子,飞扑而至,单掌一抛,是那歹毒霸道的鹰爪功。

    莲儿陡挑双眉,目中威棱一闪,冷然说道:“你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真章不叩头,跪下!”单掌隔空缓按,一晃而回,锦袍大汉如中千钧重击,闷哼一声,一个半截铁塔般高大身形,连翻倒射而回。

    那锦袍大汉机伶一颤,突然大叫说道:“朋友,我认栽就是!江湖之上,虽是难免是非,但冤家宜解不宜结!”

    砰,砰,砰,当真向着柜台内叩了三个响头,老掌柜的白了脸,慌忙摇手道:“小老儿福命两薄,生受不起,生受不起,折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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