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

    他说的没错,黄莽无边的草原,任何一个部落、家庭都容不下背叛亲人的小人,鲁姆除了终生在艾提拉手下为奴一直到死,别无选择。

    士卒将鲁姆拖走。

    杀戮的现场仿佛松了一口气,不再那样人人在压抑的气氛下提心吊胆。

    “公主,你身上流淌着艾提拉汗的血液,但是你现在是我的俘虏,你是否愿意成为白狼王的族人。”白狼王问这个貌不惊人的女孩。

    娜仁托娅回答的简单而不容商议“艾提拉王不会放过他仇人的孩子,因为这会重蹈他以往的覆辙。”

    白狼王下了命令“把古伦的孙子塔克、女儿龙梅分别监禁起来,给他们肥美的牛肉和上等的马奶酒,明早不管追击沃日则成不成功,都立刻处死。其余的女人,都是你们的战利品,你们可以分走了,带回去享受吧。”

    白狼王高高扬起弯刀,士兵们发起尖锐愉快的欢呼。

    这些勇敢又欲望旺盛的战争幸存者,一拥而上,把二十几个女人全部抢光,带回自己的帐篷。宝梅和那个一个女伴,被白狼王赏赐给了魔驱,她们带到主营帐旁边的小帐篷里。那个华衣女子,被一个千夫长将领带走。

    白日的杀戮讲草地染红,献血汇聚成的溪流到天蒙蒙亮时还流动不尽,无数堆放的敌我尸体被一股脑的扔到乱世堆里,在这里等候秃鹫群的降临。

    女子的尖叫在绵延十几里的军营角落持续不断,往来奔驰的骏马上奇形怪状的军官下达简单粗糙的指令。彻夜不绝。

    但是就在不远处,沙漠与草原的交界处,一个孤独而曼妙的身影在向面前充满凶恶的大沙漠深处行走,吹过的风沙吹落了她的帽子,她整理好深黑光亮的长发,她已经哭过了,为他的父亲、祖父,也为他的兄弟姐妹,作为真正的娜仁托娅公主,她现在要为自己争取一条生路。

    大量的狼骑兵将她南下的路途堵死,和南方相比,西北方向的沙漠同样充满凶恶,但是她别无选择,娜仁托娅的身上带着草原的一个巨大的秘密,她相信这个秘密会让沙漠深处令人畏惧的钦察黄金国和她达成协议,重新反攻回草原。

    黄沙漫漫,死亡和掠夺的硝烟在她的身后圣升腾,她擦干最后一滴燕来,沉鱼落雁的容貌让她在这毫无怜悯的沙漠里仿佛是一朵盛开的马兰花。

    她义无反顾的朝大漠深处走去。

    49、真正的威胁

    天即将重回白昼之前,灰暗的天空偶尔有几只黑乎乎的晨鸟飞过。

    乱石丛里,秃鹫占据了半壁江山,尸体食之不尽。

    这简直就是食腐者的盛宴。

    白狼王端坐在大帐里,

    到现在为止,沃日则突围成功已经整整十个小时,还是没有任何好消息或者坏消息传过来。白狼王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孤竹部落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铁骑是他们的骑兵的梦靥,四十年来,他们几次向中原腹地发起进攻,或者止步,或者干脆在野战里就被铁骑打的落花流水。现在他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

    “逐日郎”他叫唤门口的哨兵。

    “是的,白狼王。”哨兵闻声而入,他很骄傲,他的大王是一个能记住所有亲卫军名字的王。他原以为这样的王肝脑涂地。

    “传魔驱将军、”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魔驱身披皮甲入帐。

    “怎么样,这是你第一次消受别的部落的公主。”白狼王笑问。

    魔驱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我现在想听我最勇猛的将军一句话,你是想杀她,还是想留她?”白狼王问。

    魔驱立刻回答道“谨遵我神圣的白狼王的命令,这是敌人的孩子,应当赶紧杀绝!”

    白狼王道“她没有绝世的容颜,她会给你带来良好的后代。”

    魔驱恭恭敬敬的道“仇人之子不可留,属下回去就手刃了她。”

    白狼王笑了“你回去问她三个问题,第一,她爱不爱你,愿不愿意和你生活。第二……”若是她按照我给你的答案回答,说明她不会对你不利,如果否,你可以亲手结果了她。~

    白狼王又笑了一阵,似乎能想象的到这个杀人如麻的将军昨晚在那沉醉。

    魔驱低头垂手,不敢有丝毫违抗的举动。

    “好了,说正事吧”白狼王的脸立刻严肃了“追击沃日则的小队还没有回来,我想他们应该是不会回来了,最坏的结果沃日则落入贼兵的手里,他们会用沃日则号令古伦家族散落在草原沙漠上的余部,这些散兵游勇不值得我们畏惧,但是他们如果和骑兵联合起来,会给我们带来不少的麻烦。”

    魔驱说“虽然设想如此,但是我想应该没有那么大的号召力,毕竟他们也曾经和草原各部有过交手,彼此有深仇大恨。”

    “没有,但是龙庭有,你说——”白狼王眯上眼睛‘的人会把沃日则交到龙庭那里吗?’

    魔驱不敢发言,只有摆出唯主子命令是从的态度。

    “白狼王——”逐日郎在外面叫他

    “什么事啊。”

    “大祭司送来书信。”

    白狼王虎目圆瞪,几乎原地跳起来‘快拿来。’

    逐日郎进入帐子里,跪在座位下面,交给白狼王一封书信。

    白狼王赶忙拆开,忽然想起自己不识字。

    “那个……魔驱……哦,对了,你也不识字……这个……送信来的人是谁?”

    “马日和。”

    “是的,是这个狼崽子,把他叫进来。”

    马日和就在帐篷外头,听见白狼王叫他,掀开帘子进来跪倒在地,头磕在地上“尊敬的白狼王,马日和愿意为您流尽最后的一滴血。”

    “好的,我的勇士,你来看看这上面写的什么。”

    马日和恭恭敬敬的接过书信,简略的看了一遍,说“大祭司在信上说,和龙庭关系奇特,颜氏家族掌握全国的重骑兵,东帝国境内没有敌手,他们和其他几大家族一样,名义上是龙庭为阙王族的臣子的,但是……”

    “好的好的,你不用说下去,我明白了。”白狼王大笑,扬了扬手“你去吧,我亲爱的小狼崽子,这次让你大材小用做了个信使,可惜这里战事完结了,不能见到你神妙的箭法,已经给你准备好了热气腾腾的马奶酒和烤肉,你去享用吧。”

    马日和再次礼拜,退出账外。

    白狼王正要让逐日郎也退出去,却见他的眼光不断的瞟着床上,白狼王顺着目光往床上看去,一具正仰卧在熊皮床上一动不动。“呵呵,你拿去吧,这个女人归你了。”

    逐日郎大惊,忙说不敢。

    白狼王大度的大手一挥“这是昨晚为古伦公主出头的那个美人儿,看来也是个高官的女儿,你跟随我五年,几次从恶战里救我性命,这点赏赐不算什么。”

    马日和磕了三个头“多谢尊敬的白狼王”站起来鞠了三个躬,按捺住喜悦,走到床边,将那个昏迷的女人的身体扛在肩上,退出帐外。

    等马日和出去了,白狼王接着说“大祭司所想的和我一样,另外我猜,十有八九,龙庭得知我们一统草原的消息,也会有所动作。”他指着下面放肉的桌子“你可以坐在那,你想想,龙庭会怎么做?”

    魔驱听话的坐在矮桌子上,他身躯肥胖沉重,压的桌子吱吱作响。

    “白狼王,龙庭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的,我们现在刚刚消灭古伦,元气没有恢复,他们应该知道等我们强大的时候,他们能依靠的只有的守兵,以您的神武,踏平只不过是举手之劳。那时的龙庭的儒生们,会像狗和猪一样四散奔逃……他们一定会先发制人。”

    “呵呵,不愧是我孤竹最有头脑的战士。”白狼王用大腿当地图“这是虎贲军,有五万多人,需要有一万提防夏末王族,南方的守兵都是战斗力不足的老弱病残,还要预防商族发难,机动部队只有骷髅师,大概不到四万人。还有这里,就是,这里是东帝国所有的重装骑兵,只有一万五千人……”

    “白狼王,若是这三股军队一齐向我们进攻,我们除了撤退似乎也没有其他的办法。”魔驱忧心忡忡的说。

    白狼王“你说的没错,我们的勇士悍不畏死,但是也不能逞匹夫之勇白白去送死”

    魔驱“白狼王,我们所有的战士都听您的号令!”

    “看来,我是真的需要那个人的帮助了。”白狼王站了起来,魔驱也不敢坐着,白狼王从他身边经过,似乎要往账外走,他连忙找到一件披风,给他披上。

    “这次消灭古伦部落,我带走了所有的壮士,没有留下一兵一卒,只有大祭司在留守。本来计划消灭古伦部落后,往北和那盘踞的古伦部落的附庸达成协议,但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魔驱,下令吧,返回孤竹。”

    “是!”

    就在白狼王将要准备离开的时候,有个负责搜罗战利品的小卒来跟他禀告“我们在古伦部落里发现两个人的尸体。”

    “什么意思,把话说清楚。”

    “听说,是兀鲁思在返回白汗帐见您之前,在沙漠边界上发现的钦察黄金国士兵的尸体,因为死因怪异,他特地嘱咐士兵先送到古伦的部落,然他们部落里的巫师和祭祀详细查看再向他禀告……就顺带让我们缴获了。”

    “大题小做!”白狼王觉得这简直不算事情,沙漠里死的人每天都成百上千,死几个人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管是多么厉害的战士,在沙漠的险恶环境下,要是不能准时的找到水源和庇护所,都免不了丢掉性命。

    小卒遵命正准备退下。

    “是钦察黄金国的人吧,被沙漠里的毒虫咬死了是不是。”白狼王这时候多问了句。

    小卒唯唯诺诺的答道“是的,不过他们也是没说明白,只知道死因是被人刺中了后脖子,听俘虏说,他们的身份很奇特,是什么突厥什么克的士兵……”

    白狼王的脸色立刻变了“突厥留克?!”

    “是的,突厥留克,突厥留克。”这个小卒将永远记住他眼里威武不可亵渎的白狼王此时的举动伟大的白狼王站起来冲向门口,却被桌子绊了个跟头,还没等小卒将他扶起来,就一瘸一拐的冲了出去,还没等小卒缓过神儿来,他掀开门帘大喊尸体在哪儿,快带我去!

    白狼王见到这两具尸体的时候,浑身有如落入了冰窖。

    他不得不裹紧身上的衣服抵御那种莫名的寒冷。

    钦察黄金国,这是个神秘但是富饶的沙漠帝国的名字。

    钦察黄金国的突厥留克,这既是在他脑海里也是几乎等同于死神的军队名称。

    在遥远的过去,草原人的祖先,第三代白狼王,曾经率领五万大军试图征服沙漠,钦察黄金果的祖先仅仅派出三千突厥留克出战,最后的结局是五万大军葬身沙漠,第三代白狼王也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从那之后,突厥留克,对草原人来说简直就是克星和梦靥。

    50、白狼王的恐惧

    随着时间的流失,两个地区之间信息的直接或间接的沟通,传说中的突厥留克也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突厥留克骑兵大部分来自遥远的中部地区和西帝国,里面的钦察本地人很少,是由西方、东方各个国度的奴隶组成的兵团,但是这个奴隶兵团和其他不大一样。这些骑兵都是不到六岁时,就从他们的故乡被购买或者拐骗而来,这些男孩基本都不知道自己的家庭和身世,也没有完整的意识和自己的思想。

    他们都被送到萨莱城、多玛等钦察黄金国的奴隶市场贩卖,黄金国的贵族们要挑选素质最好的孩子,包括先天的骨骼、肌肉成型情况、反应力、持久力,经过筛选的男孩一律被阉割,然后就投入冷酷无情的军事训练,学习熟练使用弯刀、长矛和弓箭等武器,以及骑术、箭法还有在沙漠里的生存能力,他们在少年的时候不定时的分批扔到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每个人只有两瓶水、一把刀,他们要凭借这些东西在沙漠里至少生活十天。

    经过了武功、生存的训练合格后,他们会没日没夜的接受战术训练,演练实战中进退迂回的各种队形和互相策应的基本战术。一般都有三分之一的男孩死在六到十六岁成人的过程中,到了十六岁,大量的训练让他们提前成为优秀勇猛的战士。

    他们是一群被阉割的人,他们也是经受过十年饱和训练的人。阉割损失的体力通过高强度的训练得到弥补,无处释放的欲望在杀戮中得到满足和慰藉。

    他们眼中没有感情,也没有欲望,只有执行命令的杀戮行动。

    他们没有家庭,没有亲情,甚至没有肉欲的战争机器。

    他们的常骑着骆驼,在钦察黄金国和各个部落的交手过程中参与屠杀。

    这是一群可怕的人

    可怕到没有任何弱点

    不过好在他们的寿命并不长,因为各种各样的缘故,他们的平均寿命还不到三十岁,而且培养这样一群杀戮机器耗费的人力物力不小,所以钦察黄金国目前保有的突厥留克的数量不详,但是肯定并不多。

    即使割掉自己的输精管,碾碎,经过筛选的男孩一律被割,

    然后就投入冷酷无情的军事训练

    把一个男人的尊严和短暂的生命献给战争,

    变成沙漠里亡魂和生锈的大马士革军刀。

    白狼王想起这段古老的传说,有人押解过来古伦部落的祭祀,祭祀和巫师有类似之处,巫师可以成为祭祀,但是祭祀不能成为巫师。

    但是在小部落里,巫师可以成为高级祭祀。

    古伦部落的祭祀,是个中级偏下的巫师,刚见到艾提拉,就在这个新的伟大白狼王面前痛哭流涕的悔过。

    “他们的死因查出来了吗?”白狼王问他。

    “是的,他的死因很明显,是被非人类生物刺中后颈部,这里人生物藏身灵魂的所在,而普通的人类和毒虫,是不会选在这个地方杀人的。所以,很可能是那个东西……重新出现了!”

    如果说突厥留克的尸体出现让他入坠冰窟的话,那这句话,无疑断定了某种让人恐惧的事情的发生。

    此时,天依然没有完全亮,经过苦战的孤竹士兵没大多数还没有从难得的安睡中醒来。已经成为仆人的鲁姆左手断指的伤口还缠着绷带,他在努力的提着一桶从白狼王主营帐提出来的屎尿桶,做仆役应该做的活,这木桶几乎有他的身体一半高,吃力的半拖半抬的把桶弄到后面,屎尿已经沾了他半身的衣裳。

    一个方向的营寨已经开拔,数十个斥候从秃鹫团聚的谷里的乱石堆跑过来,风风火火的饶到另一边。天色已经有暗灰变成了灰白色,这对鲁姆来说很不适,很刺眼,他用手挡住眼睛。

    三四个其丑无比的兵卒从某个装载俘虏的营帐里揪出老三塔克,对这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他刚刚睡完生命力最后一次觉。

    好奇的看守千夫长把他放在三四个女俘虏中间,看看这个将死的王子会干点什么,但是他失望了,塔克没有利用自己生命力的最后一个晚上放纵,这个年轻人在死亡的笼罩下熬了大半夜,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发呆,到了后半夜,他要了一点肉食和酒,最后还是半睡半醒。

    没有哭闹,也没有视死如归,没有哀求,没有咒骂。

    早晨的草原很冷,冰冷刺骨。没人给这个曾骄傲的王子多穿一件衣裳。

    他在颤抖中走向他的坟墓

    按照草原的规矩,最高明的死法师五马分尸——无匹草原人的朋友,草原良马拽住他的四肢,然后经验充足、辈分极高的勇士用绳子把受刑人勒死。

    可是据说塔克拒绝了这种死法。等待他的是腰斩

    冰冷的空地胡乱堆砌几块石板,这是行邢台。

    他们让他跪在地上,扯开衣裳,露出瘦弱的身板。

    他面向的是曾经的家园的方向,那里,数万骁勇战骑正在分批拔地而起,曾经的族人和下属们,有的被随军带走,作为战利品继续为奴,有的被随意的丢弃,一个雪白的女人被一个哨兵满足的从营帐里丢沙袋一样的丢出来,重重的落在土地上,哨兵拔出腰间之刀,她四肢挣扎,但是还是被砍掉了头。

    这是草原人对待俘虏的方式,可惜,这次的胜利者并不是他。

    屠刀在他的脑袋上缓做停留

    他想起了幼年时阿爸阿妈的恩爱,阿爸为他做了一个木马,欢声笑语就在这个木马上荡漾他童年所有的欢笑。他又回想起在古伦部落聚会时自己的慷慨陈词,似乎那些金戈铁马都是袖中筹谋,意气风发、指点江山,也有可能他是想起了哪个心爱的女孩,或者在恍惚间,他已经想不起她姓甚名谁、如今身处何方……

    屠刀厚重的刀身在即将升起的太阳下泛着渗人的冷光,目光下的衰草还是枯黄的,它会在春天到来后怒吐枝芽,它能见到这次春夏,而他不能了,这是最后一抹目光在刀落下后戛然而止,仿佛被切断的了记忆。

    躁动的太阳终于在弧形的草原后升腾而起,第一缕阳光见证了今天第一个失去生命的人。喷涌的献血很快就静止下来,在这方生方死的世界,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发生。

    太阳的诞生在某一刻静止

    在太阳神的眷顾下,沉默的关隘已经在此屹立了三千年之久。

    或许这不能称之为关隘,而是一座城市。

    在草原、沙漠和中原平地、丘陵的链接地带,两座连绵起伏的山脉中间留出了长达八里的空隙,这座空隙被匪夷所思的人为的用漆黑的城墙砖填满,这里的每个墙砖都有三斤重,两个巴掌宽,数百万个城墙砖重重叠叠的垒在一起,组成了这难以撼动的黑色巨兽。

    万年前,远古的部落用早已失传的技艺在这里制造了一个混凝土建筑,日夜与北风群狼相伴。

    五百年前,那时的王朝开始用坚固的砖头建立这样一座堡垒,抵抗无垠的北方蛮族和异兽、鬼怪的入侵

    两百年前,东帝国的龙庭下令,不惜拿出国库中五分之一的收入,加固这座座即使天神都为之色变的。

    多年以来,城墙在狂风的侵蚀下已经千疮百孔,但是这座阴阳边界的神明始终驻守不动,五百年如一日。

    这是荒原和平原的交界,也是文明和野蛮的门槛

    四个人,三匹马,在这雄伟的巨兽面前显得渺小可怜,他们已经在这冻了整整一夜,如果不是城门开启时的刺耳之声,他们都不确定在这冰冷的寒风里自己是否还活着,

    可能四个人只有一个冻死的原因是,他们把先死的马匹放在迎风口,瑟缩在它尸体的后面——狂风从东北方向吹临,终年不变。寒冷自天穹降临城池,亘古如初。

    二十骑兵,二十骑士,都穿着黑色的战甲,悄无声息的将他们包围。

    可怜的人想站起来向他们表明身份,却全然僵硬的动都不能动,肌肉、嘴唇,甚至是脸上能发出表情的肌肉,都冻住了。只有眼球徒劳的转着圈圈,露出滑稽的哀求意思。

    三面靠山,大概是一个月牙的形状,这里的大小完全可以比得上中原腹地两座特大型的城市,这里生活着超过二十万的人口,有商旅、有农民,有屠夫,有铁匠、有歌妓,他们在风雪中生存,种植能在这种环境下生长的粗糙植物,他们也会抓紧时间,在一年中仅有的三个月的好天气里储备剩余时间所需要的过冬物资。

    在这里,最富有的人是铁匠,当然,他们是从属于这里的王族,五百多位铁匠大多数是亲戚、父子的家族,几代人做这门手艺活,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忙着为这里王族的军队打造、修补战甲。

    四个人在入城的时候,见到了这种死神一般的骑兵。

    他们真的有见到钟情已久的美女的感觉,因为这些数量稀少的骑兵,曾经在草原最强盛的时代,纵横难当,所向睥睨。

    最著名的传说,当数二十年前,巴赫部落对之王颜宁不敬,然后在一夜之间,巴赫家族三万人口被屠杀的一个不剩。巴赫的左右邻近的部落并没有察觉到任何的蛛丝马迹,能发现的只有绵延七里的尸横遍野,所有的人都失去了头颅,最后在巴赫家族和之间的中点,发现了三人多高,垒起来的头颅塔。

    据说那一次,只出动了一千骑兵。相当于三分之一的骑兵力量,

    这些死神的使者,都身穿黑色皮革、兽皮、钢铁组合成的甲胄,不重,而且结实,就连马的身上也套有简易的盔甲,能让这些战马在长途奔袭的同时,还保持充沛的体力。每个战士配有马刀一柄、狼牙棒一根、硬功一件、三棱狼牙箭两大箭筒,这种箭带着倒刺,生有铜锈,有的沾上了粪便,即使刺中了臂膀,除非将胳膊截断,否则人必死无疑。

    当然组件这种强大的骑兵,虽然能在和游牧民族的战斗中百战百胜,可是其代价也是相当高昂的——据说每年为了的军费开支,龙庭就要拿出十分之一的国库收益,这也是始终没有摆脱为阙王族封地自立为王的原因之一。

    东帝国的传统,是用长枪兵和大量弩兵克制他们的战马,但是是个例外,他们是用骑兵克制骑兵。除此之外,他们还有完备的守城步兵、谈之色变的弓弩兵……当然,还有那些牢牢把控狂风和暴雪的将领。

    这传说的一切就在眼前。

    51、铁骑

    夜间的狂风随着一轮红日的升起而消泯,

    烂银枪刺破长空,划破一道弧线,长枪和长剑碰撞,刺耳的撞击声引的围观的军士们一片叫好

    用枪的是个体态修长的青年,银枪似灵蛇吐信,快速而准确的进攻持剑者的要害。

    用剑的人个头不高,但是得力在胳膊有力,这十多斤的重剑在他手里跟木棍一样的趁手,将银枪的攻势全都阻拦了下来。

    十余回合后,长枪的攻势渐衰,重剑开始发威,这人双手持剑,一剑一剑的劈过去,竟有开山斧的气势。用枪的人尽力抵挡重剑的攻势,可是难当对方力大,沉重的攻击让他步步后撤,枪剑相撞之声连续不断,有如晃动银铃一般密集

    眼看持枪人将要不敌,突然他矮身下蹲,将后背亮给对手,那重剑之尖,正好擦他的脊背过去,用枪者坐在自己的大腿上,单手挑住枪柄,扭腰将一人多长的长枪单手送出,

    啪的声脆响,重剑冒出火星,持剑人把持不住手中之剑,被剑带的连退了三步。还没稳住脚步,长枪已经到了胸口。

    军士们纷纷鼓掌,都说‘今天大清早就见到虎统领的枪法,真是大开眼界。’

    也有人说‘只怕虎统领的枪法已经胜过了狼统,可见学武还得是聪明人来。’

    还有人不同意“狼统是虎统的师父,要说这枪法两人是不相伯仲,可是马战上是用不得这招的。阵上交锋,还比的是谁力气大。”

    比武的两人看来关系非常不错,让手下收拾了兵器,就一同顺着老旧的木梯,到旁边搭起的高脚木屋里去了。

    “古伦部落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颜龄是的步兵管带,他在跟他的好朋友、堂哥颜囍抱怨“这么一个说有用,其实没什么用,说没用,其实也有点用处的没落王子,给送到我们这里来了。艾提拉,哦,现在是伟大的、英明的白狼王,为什么让他成了漏网之鱼?”

    小木屋外的寒风凛冽,里面的烧酒和烤肉是这里的战士们最惬意的享受。

    颜囍比较起他的亲戚和兄弟来,更加帅气逼人,他的脸面和才智从来都是他引以为傲的之处,甚至远胜过他的剑术。

    “古伦王子的存活并不是艾提拉关心的问题,也不是大将军关心的问题,龙庭也不关心,艾提拉是想,能否听话的把沃日则交回去,是判断我们队他们态度的依据。龙庭关心的是,我们会不会按照他们的指示杀他或者送回他,这是他们判断我们对他们态度的依据”颜囍说“现在处在两者之间,稍微一摇摆,两边都会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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