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以自我为中心

    心?

    还怜悯?

    一想到这个词,七牧柔就连忙摇头,“我不要。”

    傲娇是女人的天性,七牧柔的父亲是能跟林仙儿打擂台的存在,她确实有傲娇的资本。

    傲娇不是娇蛮无理,而是,在喜欢的人面前,用直接又强势的态度,掩盖中心中的腼腆。

    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因为,与之相对的还有自卑。

    如果没有高堂之上的父亲,或者说,没有强硬的后台,如同以前的林仙儿一般,七牧柔不可能傲娇。

    “多希望他满心满脑都是我,每时每刻都能陪着我,就像…”

    就像沈剑飞为了摆脱麻烦,拉着她跟七安乾两人,每天早出晚归,每天被强制性灌入很多听未听过、看未看到过的知识和注意事项。

    “那些天,天气可真好…”

    早上有太阳,傍晚有夕阳,七牧柔不知道啥时候将沈剑飞装在心里的,反正,现在想起来,那朝阳下的沈剑飞活力满满,那夕阳下他的影子,更添几分洒脱。

    感性总是那么没有道理,很多很多习以为常的东西,却总是在七牧柔的心里被无限放大。

    “男女授受不亲,可你…”

    七牧柔又想起了沈剑飞一些下意识的动作,比如,对于沈剑飞来说,预判七牧柔会摔倒,提前扶一把无可厚非,也是一种不见外的本能反应而已。

    此刻,却在七牧柔的心里再一次被放大,“明明很在乎人家,为什么?”

    酒本就醉人,更何况七牧柔那支离破碎的心,人已经愈发醉了。

    日久生情,简简单单四个字,有时候确是最大的误会。

    “我身旁那么多公子哥,我一个都没看上,还不是…”

    这种毫无意义的比较,七牧柔已经分不清从何时开始的,反正,她就是觉得跟沈剑飞呆一起很舒服,这不怕那不怕,“我做回了梦想中的自己,那…”

    不管是梦中还是想象中,七牧柔不仅一次做了沈剑飞的娘子,他宠着她,她腻着他,他满眼都是她,她满心都是他自己欢喜。

    不想,难过的要命,想了,痛到无法呼吸。

    一份情窦初开,甚至可以说一厢情愿,回忆中那么多美好和关注点,此刻,却成了插进七牧柔心脏的刀。

    在一个如花的年龄,遇到了一个沈剑飞,是七牧柔的幸福也是不幸。患得患失就着心酸的眼泪酸苦的酒,一杯一杯的下肚。

    醉了好啊醉了好,醉了,只要没了清醒的脑子,梦里,就又是一场美满的爱情。

    七牧柔手中的酒杯不再举脑袋不再抬,孙驼子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他可不想因为他以前一句多嘴的话,招来不必要的意外。

    下了半月多的雨停了,如此难得的好天气,虽然夜很深了,但憋闷得慌的林十一,还是义无反顾的出门了。

    除了她林十一以及死人脸上官飞,可以说,其他金钱帮的人都死了,如此结果,她的主人林仙儿却一句话都没有,一个字的指责也没说。

    打也好骂也好,都比林仙儿没正眼敲她要好的多。

    林仙儿是下午走的,什么话都没留,林十一滴米未进等到了现在,想象中的一切都没有来,等待如此久的憋闷,使她真受不了了。

    “没有到来的事,甭管多可怕,先过好眼前,遵从内心,能开心一刻就一刻。”曾经沈剑飞说了这句话,那么,林十一当然选择遵从内心,所以,便不管不顾出了门。

    潮湿的天潮湿的地,潮湿的空气,却是给林十一解了不少憋闷。

    城中的江湖客,个个都是墙头草,被金钱帮一吓,全如鸟兽般四散而逃,这会,听说金钱帮彻底败北,就又如蝗虫般回来了。

    林十一走过一条又一条接,听见的看到的,都是喝酒吹牛的吆喝声怒骂声,还有摇色子那激动人心的大小声。

    这座城,比起林十一跟着林仙儿转悠过得那些城,穷多了,却处处透着一股子说不定道不明的东西。

    乞丐,从穿着来判断,确实是乞丐,从不放过一个路人的乞讨方式,也是乞丐的行为。

    但,如果那帮江湖人不那么眼高手低,就很容易看到这帮乞丐的不同之处。

    林十一可是受过沈剑飞无比严格的易容训练的,乞丐是最不可或缺的存在,用沈剑飞的话来说,那就是,“每份职业都存在着职业病。”

    从这句话中,林十一看出了这城中乞丐的不同之处,晚上乞丐是不讨饭的,而且,眼神都应该是混沌麻木的。

    “这些人的眼睛确实温暖的,而且个个都是明亮的。”

    林十一的武功一点都不低,而且,她虽然想着事情,但耳朵和眼睛一直都不是摆设,但兴云庄少爷龙小云,就那么突兀的出现了她面前。

    “发现了?”龙小云仿佛和林十一很熟,一开口就免去了礼貌和生分。

    “龙…”林十一的话直接被龙小云打断,“既然你我都是小李飞刀李大侠的熟人,什么少爷不少爷的,就没那必要了。”

    “龙…”林十一的话又一次被龙小云打断,“你看我这脑子,以后就叫我小云就行,小龙也可以,你呢?叫什么?”

    虽然年龄不大,但林十一真想说她这辈子都没这么无语过,但还是硬着头发说:“我姓林,叫我十一就好。”

    “嗨,你说巧不巧,我妈也姓林…”

    沈剑飞此时并不在,不然,他真想一巴掌呼死自己,特么的,啥时候给龙小云看了把妹如此低级话语的小说的?

    林十一闻言也是一愣,随即便慌忙摇头,“不敢不敢,我…只是凑巧姓林罢了!”

    龙小云这个二百五,真就学了个生搬硬套,“相遇即是缘,如此夜色,一起走走?”

    走不走?

    当然得走,龙小云既然能悄无声息的出现,那肯定是想好了才上来搭讪的,林十一可不想这会惹龙小云不高兴。

    真就跟啥人学啥艺,跟了林仙儿大半年,而且是以奴婢的身份,林十一早就忘了沈剑飞说过的话,“高兴是自己的,不高兴是别人的,干嘛非要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不过,跟着龙小云有个好处,那就是,从龙小云天花乱坠的语言中,以及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中,林十一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龙小云口中的舅舅师父,就是那个…”

    这一点,肯定不难猜,说句不好听的话,林十一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但是,施粥外加城外的大棚,如此鬼斧神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存在,除了那个弃他们如草履的不靠谱之人,这个世界就没别人了。

    越想越肯定,林十一真就成了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很欢喜很难过很憋屈也很激动,但是,她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

    龙小云不亏是龙小云,为了让林十一信服他所说的一切,直接将人领来了小院,“呐,我那舅舅师父就住这里,当然,还有小李飞刀。”

    这会了,甭管人睡没睡,都不应该打扰,但,龙小云从不考虑这些,直接一步踏进了小院。

    “怪事,他们咋都不在?”

    不死心的龙小云,只得领着心底满是失望的林十一,去往孙驼子的酒店。

    酒店内,孙驼子当然还没睡,他实在不知道将已经喝醉睡熟了的七牧柔怎么办,只能枯坐着等。

    沈剑飞没等来,龙小云和林十一两人却先来了。

    有时候,不得不说天意,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由于下午龙小云占用了李寻欢和孙小红拼酒的时候,天机老人不辞而别,又让李寻欢和孙小红没了拼酒的机会。

    这么一来二去,原著中拼酒后,该来报仇的人,这才姗姗来迟。

    时辰是对了,但是,人都已经不在了,打上门来报仇的,此刻,也只能选择强硬地打探李寻欢的消息。

    毒蝎女人确实强,不仅斗嘴强,武功更是硬压孙驼子一头,就是苦了七牧柔,她一个喝醉睡着的人,却直接受了无妄之灾,被蝎子蛰了一口。

    这下,龙小云不乐意了,他可是亲眼见过七牧柔和沈剑飞两人时不时打情骂俏的,即是舅舅又是师父,怎么算他都不能当看不见。

    别人都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此刻,龙小云一怒,直接将毒蝎女人那只所谓的本命蝎子给烧得连渣都不剩。

    龙小云刚要下死手,林十一突然喝止,“先别杀,问她要解药。”

    “哈哈,解药?这种毒,怎么可能有解药?”癫狂总是在人垂死挣扎时出现,毒蝎女人是彻底疯了,她真是不怕死,“可惜了,本来是给李寻欢准备的…”

    本该是必杀的毒蝎女人,龙小云的那杀意滔天的手指头都戳出来了,结果,就因为这一句遗憾的话,被龙小云收手放过了。

    理由很简单,因为白天辣妈林诗音和李寻欢两人的事,让龙小云很吃味,而且,他觉得有个人的话特别对,“天下哪个做丈夫的做父亲的不爱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的。”

    再一想到,一路上辣妈林诗音对他的敦敦教诲,什么不可以下犯上,什么兴云庄还是李园,以及早上发生的所有事,如此积少成多,还有个找上门来煽风点火的存在,等等!

    一颗自以为是的仇恨种子,直接种在了龙小云小小心灵深处。

    甭管看过多少小说,他眼中也只有大杀四方耀武扬威的修仙功法,其他的什么人情世故,什么人心叵测,龙小云是一点都没怎么在意。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如此一番心理建设,让不该死的毒蝎女人,完全没意外的在龙小云手下活了下来!

    “滚!”

    滚得好滚得妙,要不是这一滚,沈剑飞还真不能在刹那间再次变成透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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