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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课后的异世界咖啡馆

    “店长,一杯拼配咖啡。”

    这是某天下午的事情。

    那位女性伴着门铃声走进店里,然后立刻夺走了所有男性客人的视线。当然我也包括在内。每当这个人来到店里,男性客人们几乎都会呆呆地半张开嘴巴看到入迷,接着因为看到入迷引得女朋友生起气来。

    不过嘛,说起来这也是没办法的。

    毕竟她真的是个美女。精致的面容,再加上以女性而言高挑的身形,与其说是可爱倒更应该用帅气来形容。周身散发出的气质也总是很凛然,好像只是站在店里,就能让空气变得明瞭许多,我有这样的感觉。

    这位女性————阿贝尔小姐————一点都不在意集中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像模特一样优雅地走近柜台然后坐下。白银色的长发也随之摇曳。

    这一连串的动作,在我看来就好像电影中的一幕般。阿贝尔小姐的每个动作,都像是画中人一样完美。她的动作毫不拖泥带水,或者说是动中有静。也许这是因为,阿贝尔小姐是在『迷宫』中日日游走于生死边缘的讨伐者。一瞬间的迷茫就可能是生和死的差别,因此日常的言行中也不会有多余的犹豫。

    我一边为她准备咖啡,一边心想着这些。

    阿贝尔小姐坐在柜台前的座位上,像是有意感受店里的悠缓空气一样,阖住了长长睫毛装饰的修长眼眸。周围只有虹吸壶中的咖啡咕嘟咕嘟的响声,反而让这个空间比平时更加安静。外面的喧噪在这个时刻也变得非常遥远。

    那些视线还停留在阿贝尔小姐身上,而我则将煮好的咖啡倒进杯子里。没有砂糖,也没有牛奶。阿贝尔小姐从第一次来店到现在,一直都是喝黑咖啡。这是行家的喝法。优质的咖啡豆,做成黑咖啡才是最美味的。

    “请尝尝看。”

    我把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在阿贝尔小姐面前,她随即睁开双眼,端起了杯子。首先闻过香味之后,才喝下第一口。

    在这个世界,咖啡似乎是被当作药品来对待的。就像是中药一样。至少,不会有人专门品味它的味道,享受其滋味和芬芳。

    我在其他店里也喝过咖啡,但是味道糟糕极了。只是一味地苦,毫无层次感可言,当然更谈不上醇厚。那种东西跟泥水简直没什么区别。所以当然地,咖啡这种饮品是不受欢迎的。

    因为这个,我反而下定了决心,想要推广真正的咖啡。

    我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理解这种味道的美妙之处,但当初却真的是一杯咖啡也卖不出去。要说也是理所当然。谁都不喜欢苦药,何况长久以来咖啡在人们心中的印象都是“除了苦以外什么也没有”,当然更不会有人喜欢喝。假若真有人喜欢,那人一定很奇怪。

    阿贝尔小姐,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

    最初她喝的似乎是那种用来驱散睡意,只是很苦,连能不能叫做咖啡都值得怀疑的液体。但是自从喝了这家店的咖啡以来,阿贝尔小姐就成了店里的常客。

    虽然我很高兴她能时常来喝咖啡,可很多时候也会担心她喝得这么多,最后会不会变成咖啡因中毒。

    “嗯,很美味。”

    阿贝尔小姐喝了一口,然后这样说。

    “果然店长煮的咖啡是最棒的。”

    “感谢夸奖。”

    我用微笑回应阿贝尔小姐的笑容。每当她喝我煮的咖啡时都会这样说,我也会同样回应。这已经变成了一种惯例的问候。

    能听到阿贝尔小姐这样的大美女如此夸赞,作为男性实在是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了。请和我结婚吧。

    阿贝尔小姐又喝了一口,仔细地品味咖啡的味道,然后将咖啡杯放回杯碟上。

    我一边妄想和阿贝尔小姐的结婚生活,一边擦杯子。

    店里的情侣又开始吵架了。

    实在是很常有的情景。

    “这家店的气氛很安稳,真好呢。”

    她眯眼看着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对我说道。

    “毕竟,这是个平凡的小店嘛。”

    听我这么说,阿贝尔小姐咯咯地笑了起来。

    “平凡……啊。这种平凡是怎样的,我总是一不注意就会忘掉呢。尤其是在迷宫里呆了好几天之后。”

    这样确实容易忘掉啊————这种搭腔我说不出来。

    因为这座城市深处的迷宫,简直就是一座人外魔境,就连有没有尽头也不为人知。目前已经确认有地下36层,现在冒险者中出类拔萃的那些人们,好像还在寻找前往更深处的道路。

    迷宫内按照阶层被划分成了几个区域。地下5层为止叫做第一区,普通人也能勉强通过。其中的魔物只是奇怪的兔子或者奇怪的狗之类,只要有一根金属棍棒再加上胆量和理性,大概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但是,5层以下则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这里一下子染上了幻想世界的色彩。狗头人*之类小鬼模样的魔物,用两只脚走路的狗,以及游戏里的怪兽等等,在这里全都成了现实。

    [*注:Kobold。德国民间传说中的精怪。会寄居在人家中为主人做事,换取牛奶和谷物作为报酬,如果要求得不到满足则会恶作剧。在《龙与地下城》及其衍生作品中被刻画为狗头人。”

    阿贝尔小姐要与这样的魔物战斗,这种日子确实离平凡二字相当遥远。

    我露出苦笑,阿贝尔小姐则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最近,我稍微有一点忙了。因为学院那边说想在迷宫里进行实战授课。”

    “啊,就是每年都有的那个东西?”

    “对,就是那个。”

    我们不约而同地露出苦笑。

    建在这座城市中心的学院里,高年级学生会在迷宫中进行实战授课。如同实战二字一样,是在危险程度比较低的区域一实际对阵魔兽的课程。学院的高年级分成了好几个专业,参加这门课程的,主要是<战士>或<魔术士>这些攻击型专业的学生。他们大多是将来希望成为冒险者,或是想要进入魔术学会。所以,其中的不少人多少都对自己抱有一些盲目的自信。

    “要说忙,难道阿贝尔小姐今年————”

    “嗯。今年我要带一支小队”

    “这可真是辛苦了。”

    越是对自己抱有盲目自信的人,就越需要其他人来关照。数十名这样连自己的力量都估摸不清楚的人在迷宫里,即便是不那么危险的区域中,他们的安全也未必能得到完全保证。

    据阿贝尔小姐说,就连带领学生们的教师中,也有很多人甚至连迷宫的区域二都未曾踏足过。

    也就是说,其中少有人真正了解迷宫的危险性。

    参加实战授课的,都是已经在迷宫中有过一些经验的高年级学生。但是,就算那样发生不测时也是顾不过来的。所以还是需要冒险者跟着作为支援。

    学院会向冒险者公会提出申请,而后由公会决定派出的人员。这种工作非常麻烦,据说而冒险者之间都把它称为“看小孩”。

    “一定很不容易吧?”

    “这个啊,你说呢?”

    她对我投来了含蓄的眼神。

    “大概能拿到多少?”

    我有些好奇,于是便试着问她。但阿贝尔小姐摇了摇头,露出了一副在她来说非常罕见的,疲累的表情。

    “一点都不适合我。这种去教别人,或者说站在别人头顶上的工作。要是能选,我宁可去拿着一把铁剑面对食人魔*。”

    [*注:Ogres。西方传说中的怪物,往往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头脑简单,对任何肉类表现出极大的贪婪。史莱克是最有名的食人魔之一。]

    “……这个听起来更不容易啊。”

    说起食人魔,那应该是比狗头人*更可怕的一种魔物。虽然身形只比人类大一些,但其力量却非常巨大。阿贝尔小姐居然愿意只拿着一把铁剑面对这样的对手,可见实战授课的工作让她有多辛苦了。

    “而且,不管在课堂上说多少次,他们都不会理解迷宫的危险性。只是把写在书上的知识原封不动地记住,就以为自己什么都了解了。他们知道怎样学习,却不知道现实未必永远和课本里写得一样。我真担心当天会不会有人再也回不来。”

    这也是必然的。所谓的高年级,应该是和我差不多大的高中生。就算这里的学生精神年龄比我原先的世界要高一些,但客观地看待事物,了解自己的能力极限,在这种基础上采取行动————对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还是很困难。

    毕竟他们还年轻嘛。像我这样大的学生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我说完,没想到阿贝尔小姐竟然微微睁大眼睛,露出一副惊讶的神色。

    “这种眼神,是什么意思啊?”

    我不满地问道。结果阿贝尔小姐呵呵呵地笑了起来。

    “不,我是很意外,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低估自己。”

    “哪里低估了啊。我只是个小小的咖啡馆店长而已,不是吗?一个非常平凡的普通人。”

    “怎么会。至少,我觉得你是优秀的。不可能和学院的那些孩子归为一类。”

    “我才应该说『怎么会』呢。我是个胆小的人类,也没有知识。而且,你看,身体又很瘦弱,对吧?”

    『来啊,看看我有多虚弱』————我张开双臂,摆出这样的架势。

    阿贝尔小姐则用手支着下巴,若有所思地打量起我的身体来。啊,怎么回事这种感觉。被漂亮的大姐姐直勾勾地盯着身体。从心底里不断涌出的这种情感……莫非,就是恋爱?

    “嗯,确实很缺乏肌肉啊。”

    “我说得没错吧?”

    “手也不像是经常挥剑。”

    “所以说嘛。”

    “皮肤也很白净。”

    “这个着眼点太奇怪了。”

    “手指很长,睫毛也很长。”

    “哈啊。有吗?”

    “唔……怎么回事,你真的是男生吗。与其说是软弱,其实根本就是女孩子啊。打扮一下之后或许根本就区分不出来了。”

    “不对不对不对,话题跟这个没关系啦。”

    阿贝尔小姐似乎还在作进一步的假想,但我总算把话题拉了回来。

    “说的也是。不过,虽然作为冒险者太过娇弱,可你的武器本来就是那个才对吧?”

    阿贝尔小姐指着我的头上。那只纤细的白皙手指指着什么,我不用看都知道。因为正是自己把它挂在那里的。

    “那是大叔的东西啦。”

    墙上是一把白银色的枪。挂在雕刻华丽的长方形装饰板上。这把枪带着旋转弹舱和副握把。比步枪短,但是比手枪要长,外形狂放。在窄小的通道里也能掏出,而且具有相当的威力。这把枪是大叔用过的。

    当我刚刚掉进这个世界,还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正是这个性格孤僻的大叔救了我。

    当时我身处迷宫中,正要被魔物袭击。突如其来的超现实情景让我脑袋一片空白,来不及反应。我本以为当时自己要死了,但那个时候,是大叔用这把枪一下打掉了魔物的脑袋。

    白发,白胡子,手握这把枪,背上还背着一把长枪的模样。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的冒险者,也是我心中最棒的讨伐者(Chaser)。

    大叔已经去世了。所以,这家店,还有这把枪,是他留给我仅有的遗物。

    “……这样啊。”

    我没有再说得更详细,但阿贝尔小姐像是读懂了什么,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可是,这不代表你的实力被否定了啊?”

    她考虑了一会儿,接着这样说道。

    实力是什么?煮出美味的咖啡也算实力吗?如果是的话我倒是很开心。

    看到我一副不解的模样,阿贝尔小姐又开口说。

    “你看,一年前的那件事。你一个人打倒蜥蜴怪的那一次。”

    “啊,是说那个。”

    我开始回忆起来。

    那只是一次事故。严格来说,打倒那只怪兽本身就是事故。不,应该说我被卷入事件,不得不到迷宫中去,这些算是那场事故的一部分。何况我根本就不是打倒它,而是它自己死掉了。

    我摇了摇头。还能感觉到背上火烧火燎的幻痛感。

    “我已经说过了好几次,那只是偶然而已。只是事故,是事故啊。”

    可是阿贝尔小姐却带着一副“你又来了”的表情摇着头。

    “如果只凭事故或是幸运就能打倒R=6的魔物,那我就不会这么辛苦了。没有外力介入,那根本不可能。”

    R是衡量魔物危险度的标准。R=1代表普通的成人用剑也能轻松打倒。R=10以上,则是普通人无论怎样有数量优势,都不可匹敌的存在。

    所以,R=6基本上就是差不多危险的等级。

    不过这是以经验丰富的冒险者而论的。在我这样的凡人眼中,怪物依旧是怪物。

    无论怎样都打不过的怪物。

    普通人要想胜过这样的存在,除了需要事故和幸运同时发生,还需要有某种别的力量,比如剑术,比如魔法,这样的力量。

    “……其实,全是多亏了那把枪。”

    “哦?”

    我取下挂在墙上的枪,递给阿贝尔小姐。

    她立刻挑起了眉角。那是战士临阵的表情。我感到一阵颤栗。

    失礼————她轻声说了一句后,从我手中接了枪。而后首先惊讶地睁大眼,似乎没想到这把枪格外轻。

    “真让人惊讶。似乎是银质的……这个枪身,难道是秘银?”

    “好像是的。”

    阿贝尔小姐仔细地观察着枪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近几年来最让我惊讶的东西了。没想到,居然还有将高纯度秘银精炼到这个地步的产物。从周围自动汲取魔力,注入枪弹……虽然是魔导枪的基本构造,但换做纯秘银的枪身就……麻烦了。”

    阿贝尔小姐用忧虑的眼神看着我。她的表情让我的心开始砰砰跳起来。

    “我希望你能非常,非常小心地保存这把枪。因为它的威力太大了。何况,一定到处都有人做梦也想要得到它。对冒险者而言纯的秘银比什么都更有价值。又轻,又坚固,魔力传导性能优秀。无论做成武器,防具还是装饰品都有绝佳品质,而且还能卖出不菲的价格。”

    “……呃,真的那么厉害吗?”

    “说真的,我从未见过加工技术高超到这个地步的产物。如果说是诸神的遗产还比较容易教人相信。一场战争因为这把枪而爆发都不奇怪。”

    我想笑着说“你又来了”,可阿贝尔小姐的眼神是认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会小心的。”

    “嗯。虽然这把枪看起来只像是纯银做的,所以应该不会轻易被人发现……但是拜托了,不要在街上开枪。”

    “当然不会。”

    “因为只是扣一下扳机,难免就要让两三间房子变成平地。”

    “……我绝对不会的。”

    实际上以前曾经试过一次,不过还是保密吧。

    话又说回来,这么可怕的一把枪,大叔究竟是从哪里弄到的啊……。

    “另外,你是在哪里学会射击的?”

    我从阿贝尔小姐手中接过枪,对她露出笑容。

    “当然,是在游戏中心里。”

    φ

    当天临走的时候,阿贝尔小姐带着一脸认真的表情这样对我说。

    “啊,对了。如果,你认识主要探索第一区的冒险者,可以请他们多注意一下吗?”

    发生了什么吗?我问她。

    “有什么问题?”

    “是有不能无视的问题,但现在还没有确切情报,所以公会尚未着手解决……有冒险者报告说,在第一区发现了徘徊的巨怪。”

    “巨怪?”

    阿贝尔小姐点了点头。

    所谓巨怪,理论上应该是出现在第二区中层的魔物才对。它比食人魔更巨大,头部则是像猪一样,大概处于R=7或8的水平。

    “对熟练的魔术士而言是不在话下,可对初级的探险者来说太危险了。有几个小队正在独自调查,但结果查明前还是不要靠近为好。”

    “明白了,我会这样转告他们。”

    我一边回答,一边回想自己认识的几个熟客。

    “当然,你也是。”

    “阿贝尔小姐你在说什么。这是当然的啊。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不想去迷宫,我根本就没有去的打算。”

    听我这样斩钉截铁地断言,阿贝尔小姐咯咯地笑了起来。成熟女性的魅力一下子显现得淋漓尽致,感觉就像是头上受到了大力的冲击一样。可恶,为什么这世界里没有摄像机啊!

    “虽然你嘴上这么说,可我总觉得你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事情里。嘴上说着不愿意,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已经身处骚动的最中心。我觉得你就是这样的类型。”

    “请不要吓我,这么说我会很害怕的。”

    阿贝尔小姐的指摘可能是对的,但我还是尽力反驳。因为我想要的是安稳的生活。我喜欢安稳。不,真的,这种预言一样的东西是多余的。这不就像是Flag一样吗。预示着我之后会遇到各种麻烦的Flag。我可不要,绝对不要。就是旗子冒出来我也要把它给折断。

    可是,阿贝尔小姐还是在笑。

    可恶,这是什么游刃有余的态度啊!根本就像是用温柔的眼神看着附近的小男孩一样!这个!这就是所谓大姐姐的成熟吗!?

    我在阿贝尔小姐面前体会到了毫无意义的败北感。没错,对我而言这是第一次的败北……在心里试着这样耍了一下帅,可是感觉好像还是很逊。

    “对了,明天早上,可以拜托你帮我做一份便当吗?明天我一整天都要待在第一区里探索。”

    “啊,好的。当然可以。松竹梅里的哪一份?”

    便当分成不同的等级,价格也不一样。

    “松。午餐时间还是不亏待自己比较好。”

    “了解。我会尽心尽力制作的。”

    我用力点了点头,同时假装自己露出了嘿嘿嘿的邪恶笑容。

    “这、这样啊,那我会期待的。”

    阿贝尔小姐似乎被我的气势吓到了。她在离去之前说自己明早会来取,所以时间是充分的。难得有机会。既然阿贝尔小姐这么看好我的实力,那我就要全力露一手给她看。

    章鱼香肠,心形煎鸡蛋,苹果当然也要切成小兔子的模样。我一边绞尽脑汁考虑着“如何做出最可爱的便当”,一边继续擦着杯子。

    后来阿贝尔小姐红着脸跑进来,说“小队里的其他人都误会了,他们全都用微笑的目光看着我!”,不过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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