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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归途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四人将行囊重新挂上马背,打点好一切开始出发。

    此行收获丰厚,大家都想着早点回去将战利品交到团里换取报酬。

    行至中午,在前头带路的林霄忽然一个手势,示意大家停下。

    秦钢一扯缰绳,马匹尽数停下。

    林霄冲不远处的密林喊道“什么人,就不要藏头露尾了,出来!”

    话音刚落就见密林里人头攒动,窜出四人,这四人同样是一副佣兵打扮,为首的人林霄和秦钢都认识——血刀佣兵团第五小队的队长“秃鹰”王鸠。

    血刀佣兵团和狼牙佣兵团素来有旧怨,平日里在山脉中遭遇,彼此之间下黑手也是常有的事,这次相遇怕也是免不了一场恶战。

    王鸠走出密连,眯起眼打量着四人,眼神移到云锦书身上时更是在她身上来回游动,贪婪之色一览无余,他手底下的另外三人也同样如此。

    王鸠看着林霄身后马匹驮着鼓鼓囊囊的货物,阴笑道:“不错嘛,林狗子,看来你们四人这次进山收获不小啊,所谓见者有份,留下一匹马的货物,我不为难你们。”

    “王鸠,你秦爷是吓大的吗,想要货就拿命来取!”

    秦钢暴呵一声,走出队伍与林霄并排而站,丝毫不惧,两人各自抽出背上的武器,准备迎战,身后的云锦书也早已手掐法诀蓄势待发。

    谁知王鸠却是突然举起双手,退至路边。

    脸上挂满虚伪的笑容道:“既然你们不愿意给就不给,买卖不成仁义在,诸位请过。”

    王鸠摆出一个自认为很有风度“请”的姿势。

    见王鸠四人让出道路,林霄和秦钢颇感诧异,此人素来阴狠贪婪,杀人截货的事那更是没少干,怎么这次如此好说话了?

    不过王鸠不愿与他们为敌自然是再好不过,林霄他们这次收获丰厚,只想着平安回去,并不想横生枝节。况且秦钢受伤不轻,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王鸠的这番举动林霄自然不会轻信,他一人走到王鸠面前与他遥遥对峙,手臂挥了挥,示意秦钢他们三人先过去。

    待云锦书经过林霄身边时,王鸠忽道:“这位就是锦书仙子吧,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我家团长可是对仙子仰慕已久,团长说了,只要仙子肯加入我们血刀佣兵团,待遇是狼牙佣兵团的双倍。”

    云锦书斜睨着王鸠,冷冷道:“我不想和只有一个肾的男人说话。”

    这林鸠早年间被一只魔兽所伤,身体失去一个肾脏,这一缺陷也是他心中最大的逆鳞,任何人敢拿此事嘲笑他必遭他的报复,林霄有一次和云锦书在闲谈时提过一嘴,想不到这妮子在这时候拿出来取笑王鸠。

    林霄心中暗叹,“你也是个拱火的小能手啊……”

    林霄手握背后剑柄,随时准备迎战,被一个女人取笑只有一个肾,对王鸠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这一战怕是在所难免了。

    王鸠面皮抽搐,却依旧没有暴起发难的意思,嘴里咬牙切齿道:“仙子不与我说我无妨,到时我会让我们团长与仙子好好说话的。”

    云锦书轻蔑一笑,对这样的威胁毫不在意,径直朝前走去。

    林霄待众人走远这才慢慢后退,直至消失在王鸠他们视野里。

    王鸠露出阴狠的表情“小贱货,胆敢取笑你王爷只有单肾,再过不久就让你见识单男的厉害!”

    王鸠手底下的一个队员拱火道:“王队,为什么不截下他们,那妞可是难得一见的极品,况且还有那么多的货物。”

    王鸠一个巴掌甩在他的脸上,怒道:“你忘了队长临行前交代的任务吗,完不成的话我们都要玩完,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东西!”

    那队员赶忙赔罪,悻悻退下。

    其实还有一句话王鸠没说,就是林宵这个人他看不透,但他天生秃鹫般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很危险。

    林霄此人王鸠是颇为了解的,他九岁开始就加入佣兵团小队,在魔龙山脉里摸爬滚打至今,实在他手里的妖兽和修士多到数不清。

    而且林霄还有一项异能,可以通过鼻子嗅到五里范围内的妖兽气息,这让他得以“林狗子”的绰号,这也是他能一直活到现在的重要原因之一,须知筑基修士的神识最大范围也不过是在二里范围,某种情况下他的鼻子比筑基修士的神识还管用。

    王鸠收回如秃鹰般的双眼,四人转身朝着山脉深处进发。

    ……

    林霄在后头又观察了许久,确认王鸠一行人没有杀个回马枪这才与秦钢三人汇合。

    几人对王鸠今日反常的行为都感不解。

    秦钢道:“也别想这些有的没的,我们快些赶路,把这些货送回团里才是正事。”

    其余三人点头称是,又是一阵拍马加快行程。

    往后的十余日里一行人就没有在途中再遇到什么大的变故,偶尔遇到几只不开眼的低阶妖兽也被他们随手斩杀,扔上马匹当做战利品

    终于在这日,山前密林豁然开朗,从山腰处远眺已经能看到前方一座城池。

    一行人已是走出了龙魂山脉。

    待小队下山走出没多久,就有不少的行脚商人前来攀谈,都是询问是否有意出售手里的货物,不过林霄和秦钢都是一一回绝,马上其他货物并不值钱,而变异婆罗兽又太过珍贵,按规矩必须交由团里处置。

    小队就这样在行脚商不断上前攀谈以及周围行人不住地打量云锦书的目光下,走到了距离此处最近的小镇平阳城。

    一行人方一进城就感觉这里的气氛与平日不同,街上的行人密密麻麻,较往日多了五倍不止,而且大多都有修为在身。

    林霄与秦钢对视一眼心里皆感诧异,却也没有找路人打听。径直赶往城中西南边的一座府院,府院大门口牌匾上金漆大字写着“狼牙府”三字,正是狼牙佣兵团总部所在。

    府院门前站着一位白面青须的中年男主,此人一身管事打扮,正是狼牙佣兵团的内务总管陈平。

    显然陈平是得到几人进城的消息在此等候。

    见众人到来,陈平拱手上前笑道:“几位兄弟,锦书姑娘,多日不见,想必旅途劳顿了吧,快进快进。”

    林霄等人也是一一还礼,一起随陈平入内。

    这时秦钢问道:“陈总管,我进城来看到城里多了许多行人,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了吗?”

    陈平点头道:“秦兄弟,你们在外多日有所不知,这段时间城内是要有一件大事发生,具体事宜你还是等团长大人与你们说明吧,团长大人这些日子也一直都在府内,而且各队队员回来后也不再出任务,都是为了准备这事。”

    进入府后秦钢与陈平牵着马匹到内务堂交割货物,林霄三人则是前往中堂。还未进入堂前大门,就见一身着花衣,做书生打扮得少年飞奔而出。

    那少年不由分说地挤入林霄和云锦书中间,对着云锦书一副谄媚样子。

    “我说今天门前喜鹊怎么叫个不停,原来是锦书仙子大驾光临~”

    林霄看着眼前之人这副不伦不类的打扮,不由一阵恶寒,揶揄道:“蔡易风,你这打扮得像个花骨朵一样是想招苍蝇吗?”

    蔡易风白了林霄一眼:“狗嘴吐不出象牙,我这身行头可是今年云继国最流行的打扮。

    锦书仙子咱不跟这种土包子一般见识,仙子你有所不知呀,我家中幽兰花今早正巧盛开,想必也是知道仙子今日到来,不知仙子可否赏脸与在下一起赏花,在花下吟诗品茗啊。”

    云锦书看着蔡易风这幅艳丽的装扮,也是没好气道:“看着你这朵狗尾巴花,我还用得着去看别的花吗?”

    蔡易风原本也是第七小队队员,年龄十九岁,炼气期七层,因为云锦书到来团长就将他临时安排到第六小队。

    蔡易风生性放荡风流,见了云锦书如此花容月貌哪里还走得动道,死活央求团长让他留在第七小队,被团长一顿好打这才服帖。

    三人被蔡易风这个狗皮膏药一路贴着走进中堂。

    堂内坐着不少老面孔,都是其余各小队成员,平日里各小队都在外出做任务,很少能凑齐这么多人。

    堂内众人见林霄到来也是笑脸相迎。

    其中一人打趣道:“林霄,我刚看到陈总管跑去迎接你们,想来是你们猎杀到什么好货了吧,嘿嘿,你小子这回可是有了老婆本了吧,我家闺女可是等着你下聘礼咧。”

    “王叔,你那闺女可是蔡易风的心上人,我可不敢挖墙脚哩。”

    林霄来了一招祸水东引。

    众人又是一阵打趣后才聊回正事。

    林霄朝着第五小队队长孙雷鹏问道:“孙叔,我进城看到城里突然多了这么多人,大家又一起聚在府里,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吗?”

    孙雷鹏点头道:“没错,你们走后没多久,咱们平阳城里就传出消息,说是云继国的二皇子不日就要莅临咱们平阳城了。”

    “二皇子?这样的大人物来我们这座小城做甚?”林霄好奇问道。

    孙雷鹏继续道:“据说是要猎杀一只强大妖兽,正好要从咱们这平阳城进入山脉,那二皇子的卫兵已经驻扎在城外五里。

    而且还发布招募令,广邀各路修士一起前往杀妖,悬赏报酬可是非常丰厚,这不,附近几座城的散修还有一些佣兵团的人就全挤在平阳城了。”

    林霄点头暗道,原来是这么回事,看来团长将大家召集在一起也是要参与这次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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