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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好人卡

    吱~

    记下来,记下来~

    黄澄澄的LED灯不断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蓄电池里抽取电力,转换成光亮,照亮整个房间。

    指挥大力二傻从书桌下抬出笔记本,罗恩用门牙轻轻咬着断裂一截的水笔芯,回忆今天看到的东西,一点点画在本子里。

    这里是阳光房,这里是亭子,这里是水果园~

    没错~

    那群虎皮鹦鹉带着去的地方不仅仅只有葡萄,还有好多其他的果树。

    葡萄,梨子,桃树,柚子,板栗~

    从春天到秋天,都有吃食。

    特别是板栗树,现在刚刚结束花期,一个个带着小小残破花瓣的翠绿小刺猬挂在繁茂的叶子间,探头探脑,竟有些可爱。

    一想到这里,罗恩心头有些火热。

    那可是板栗啊!

    大火烘烤后,香甜粉糯,入口甘甜,绝对的好东西。

    更重要的,和其他现阶段发现的其他食物资源相比,板栗有着绝大的优势。

    产自板栗树,意味着不需要特别的照料,就能有不错的收成,不需要耗费太多鼠力。

    有坚硬的外壳——当然对老鼠的门牙来说不是什么问题——晒干后能够保留一年甚至更久,完全能够成为自己和下属们的主食。

    当然只吃一种主食还是不好的,不过,这里不是有其他的嘛~

    抬起头,罗恩看向自己的小别野。

    从书桌下面看上去,只能看到一个小小的透明尖角。

    但罗恩的嘴角又翘了起来。

    在亚克力小别野里,罗恩还存了六格花生种子和几十颗豌豆,都是老黑那时候献上来的。

    而且在大力的领地里,还有小麦和野豌豆……

    吱。

    突然感觉自己是个亿万富鼠~

    罗恩不由自嘲地吱吱叫了两声。

    “吱?”

    门外,白毛从门边探出脑袋,疑惑的绿豆眼地看向自家首领。

    天已经黑了,怎么还不睡?

    还发出怪怪的吱吱声?

    难道不是首领?

    白毛扭着脑袋,左右扫视着房子里黑暗的角落,努力想要发现什么。

    吱。

    快去睡觉~

    被下属看到——哪怕只有一只——偷偷高兴的嘴脸,罗恩也不禁老脸一红。

    下命令,让白毛不要管。

    等白毛脑袋消失在门后,罗恩水笔芯一丢,蹭蹭蹭地跳上书桌,钻进小别野。

    只是在钻进当床的加绒手套里辗转反侧十分钟后,罗恩发现自己失眠了。

    得,既然睡不着,就找【人】聊聊天呗。

    吱。

    罗娜~

    “我在,一号创世者,罗恩。”

    吱。

    罗娜,你从那里来?

    是谁创造了你?

    为什么会选择我成为系统的拥有者?

    有一点点睡意袭击,罗恩吱吱叫着,半眯着眼睛,问了问题。

    其实他想问这些问题已经很久了,久到一睁眼出现在这个世界就开始酝酿。

    只是之前一直都忙着生存,没问出口。

    “你好,一号创世者罗恩。”

    “本系统为鼠族崛起系统,来自天堂,创造者是上帝。”

    “至于为什么选择你成为系统的拥有者……“

    “因为你是个好人~“

    “……”

    罗恩无语,连吱吱声都发不出来。

    被送了好人卡,还是一个系统送的,我能怎么办?

    我也很绝望啊!

    不想问了,睡觉!

    …………

    7月23日,小雨。

    7月24日,小雨。

    7月25日,小雨转中雨转小雨转晴。

    不得不说,天气对罗恩影响挺大的。

    每天下雨,让罗恩不能带着下属去打猎,只能一天天看着晾衣架上的储备干粮少下去。

    幸好,连续三天下雨后的下午,在夕阳的光辉中,雨停了。

    吱。

    出去走走。

    按捺不住被雨水封印了三天的躁动,罗恩带上全副武装,只带了大力一鼠,钻进了下水管道。

    阳光房所在楼宇的四面都已经探索了,罗恩接下去本该继续探索小区。

    毕竟整个小区都被围墙包裹在里面,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不过,今天的时间不多了。

    带着大力,罗恩穿过最早的领地,穿过门卫室和玻璃破碎的自动门,走到门口。

    远处的高楼上,原本整片反光的玻璃幕墙经过三十年的岁月,已经出现破损,仿佛一件名牌西装上莫名其妙多了几块补丁。

    有许多生长迅速的攀援植物已经从高楼的墙角和各处角落长出来,用细密的枝条慢慢将逐渐腐朽的高楼包裹起来。

    近处,面前四车道的柏油马路已经满是裂缝,沿着裂缝长满了狗尾草和稗子,随风摇晃。

    “叽叽喳喳~”

    一群群的麻雀仿佛灵活的微型轰炸机,不时从楼房的屋顶上落下,钻进草丛里,叽叽喳喳地捡拾着草籽和小虫。

    吱。

    正是热闹~

    要不要打个麻雀回去?

    上世纪初被打入四害的小家伙现在一个个都圆滚滚,肥硕得都快飞不起来了。看得罗恩眼热。

    在乡下,这些小家伙不像城里这么少见,罗恩小时候就用弹弓打过许多,都让老妈酱油蒸蒸吃了。

    相比鸡肉,麻雀的肉略微酸一点,很劲道,很有嚼劲。

    特别是胸前两块飞肌,特别饱满。

    只是麻雀太小,随便两口就没了。

    不过,在现在的罗恩看来,这个不是缺点的缺点完全消失了——他现在是一只老鼠,在人体型看来细小不堪的麻雀,换算一下比例,就是一只超级肥硕的火鸡!

    吱。

    就这么决定了!

    看了看太阳,正在逐渐偏西,留吓的时间不多了。

    这几天又每天吃食蚊鱼干和烤蚂蚱干,嘴巴不爽。

    罗恩脑筋一转,就下了决定。

    吱。

    你呆在这里~

    等我命令~

    足有半大猫咪大小的大力个头实在太大,一钻进草丛,就像一台推土机上了高速公路,一眼就能看到。

    罗恩让他呆在柏油马路边的花丛里,独自一鼠前行,靠近正在热闹进食的麻雀。

    “叽叽喳喳~”

    尽量让毛皮不擦动狗尾草,罗恩很快潜行到距离麻雀群不到一米距离的位置。

    透过草丛,罗恩可以看到这些肥美的小家伙正在欢快跳跃,啄食地上的草籽——麻雀不会走,只会跳。

    乡下有传说,说是麻雀因为喜欢偷吃粮食,竟然在太岁头上动土,偷吃了天王老子的粮食,结果被老天爷给带上了脚镣,所以只能蹦了。

    现在有研究,麻雀,或者说大部分雀类后弯的部分没有关节,没办法弯曲,所以只能跳不能走。

    不过,无论传说还是科学研究,此刻都动摇不了罗恩的心。

    他举起牙签弩,发出一声清脆的弩弦震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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