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繁华的京都
最终,五人死于乱刃之下,尸体悬挂在城门之上,暴尸三日。百姓都不忍直视,因为那几具尸体,全身都是血窟窿,太惨了。
当大家得知其中一个血人是苏子玉的时候,忍不住偷偷落泪。当年苏元帅南征北战,保家卫国,苏子玉从小跟着父兄上战场杀敌,没想到一家人都死得这么惨!天道何在!
可是百姓敢怒不敢言。
吴为处心积虑地算计,又逃过一劫。暗卫始终在暗处保护他,他多次设下计谋,就为引刺客现身。这一次,他成功了。
自此之后,大政朝似乎平静下来。
幸好苏子玉生前做好了安排,她深知吴为难以对付,特命碧玉一年前带走江云凤,投奔了江冀州,躲过此劫。
这些往事如过电影般在碧玉脑海中翻腾,碧玉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发现窗外透进一缕霞光。
门外传来了脚步声,一个婆子将今天的待客排序表放在碧玉的案几上。每天,她的时间被安排满满的,想见她的人,要提前预约,少则三五天,多则七日。
她一眼看到廖华青的名字。他又来了,他差不多每个月来上一、两次,有时还私下相约。他的家境并非很好,手里的银子基本都花在她身上。她知道,他除了和她一起刺杀过吴为,目标一致,他对她还另有牵绊。
她眯起眼眸,脑海中思绪翻涌。
——
正月的月尾,天气逐渐暖和起来。厚重的大氅收入箱柜,薄的衣裙挑拣出来。虽然还要穿些夹棉的衣物,但身上感觉轻薄了不少。
刘莹带着江云凤乘坐一顶轿辇来到金凤楼门前,这是长安城很有名气的一家青楼。
“姐姐,这楼里住得是什么人?”
“我听你姐夫提到过这种地方,叫青楼,听说是卖艺和卖身的女人在此谋生。”刘莹和江云凤走出轿辇,她看着恢宏的门楼匾额,对江云凤说,“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男人喜欢来这里作乐,有的为了附庸风雅,有的为了寻男女之欢。我听说里面有一些才华横溢的女子,长相也是极好。”
“姐夫也常来?”
“他很少来,除非宴请宾客,谈论生意。”
“那我们进去瞧瞧。”
“嗯。”
两人一起走进金凤楼,还未等站稳,掌柜热情地迎了出来:“欢迎两位小姐大驾光临,有什么吩咐?”他谦卑地微弯身子。
江云凤见状开口道:“请问你们这里有位叫碧玉的舞姬吗?”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只是花钱买笑的地方,两位小姐该是走错了地方,还是请便吧。”他立刻变了脸,抬手请二位出去。
江云凤正想再问点什么,被刘莹拦下,拉着妹妹的手低声道:“凤儿,我们先回去,改日换装再来。”
“好。”江云凤会意点头。
从外面绕了一圈回来,江云凤将手里捧着的红枣栗子糕放在案几上。喜儿已经备好茶水,用个小托盘托着,放在江云凤面前。
“原来你喜欢吃这个。”刘莹呵呵笑。
喜儿也跟着笑,“我们府上什么好吃的点心没有,都没见你吃得这样多,快喝点水。”说着给江云凤满了一杯茶。
江云凤吃了一路,手上,唇边和胸前都沾了一些糕点渣子,也不嫌弃自己,拍了拍手,道:“这个你们就不懂了,我小时候就爱吃这个,后来的这些年里,只吃到过一回,是娘给我买的。那一回变成了我最后的回味。因此我吃的不全是味道,是回忆。”
提到这个,刘莹有些担心,怕江云凤伤感,岔开了话题,问道:“感觉这长安城如何?”
“姐姐,这里真好看,城市好看,人也好看。我是山村里长大的,连锦缎都难得见上一眼。”
“明天姐带你去选几块面料,给你做几套漂亮衣服。”
“姐姐不用了,我不想穿得花枝展昭的,惹人眼目。”
“在何府,你穿的粗布衣裳才会更显眼,因为没人穿得差。”刘莹笑了笑,指着喜儿的衣服。
喜儿上前用手抚了抚衣襟,道:“小凤姐儿,我们做下人的都要穿绸缎,何府有的是钱,你就不必为我们夫人省着啦。”她捂嘴笑着。
“好,那就多谢姐姐。”
隔日一早,刘莹带着江云凤上街挑选布料,要给妹妹做几身裙子,再四处看看京城的景象。
江云凤的眼睛简直不够用了,她从没见过如此繁华的城市。
早春的长安梅花刚谢,便有桃花争相开放。站在街头,惬意而慵懒地闻香食露,看街上美人,观往来倜傥的公子,听闻鸟雀啁啾,这一切是如此的和谐与美好。
街上来往的各式轿辇被家丁前呼后拥围簇着,轿夫摇摇晃晃,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一些招牌通体鎏金,惹人眼目,大大小小罗列不一。
江云凤内心感叹,她十几年的生活基本是在逃亡之间,从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逃往另一个偏僻之地。可眼下再繁华之景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只想尽快熟悉这座城市,她留下来,只为她的杀母仇人——吴为在这里。
“我听下人说,今天四皇子回长安,三天后魏府设宴为他接风洗尘,就是方圆钱庄的老板魏凌。
魏府还邀请了京城权贵家的公子小姐,约有四五十人。我带你一起去,因为我们家出了三万两银子的首饰,赠送给到访的宾客,所以我多带一两个人去是可以的。”刘莹挑帘下了轿辇,江云凤紧跟着走下来,扶着刘莹迈过轿辇的抬杆。
“哦,我没见识过这种场合,尤其我的身份,会不会给你带来不便?”
“没关系,你易容后,连我都看不出,别人更不会发现。”
江云凤点了点头。“姐夫为什么花这么多银子作为礼品赠送?”
“这朝廷里最有权力的是官,商人想做生意赚钱,没有靠山是不行的。方圆钱庄的魏凌可谓是京都数一数二的财主,他想结交四皇子。魏凌的夫人又是何家大小姐,因此两家联手办了这次盛宴。魏家自是花了大头的。”
当大家得知其中一个血人是苏子玉的时候,忍不住偷偷落泪。当年苏元帅南征北战,保家卫国,苏子玉从小跟着父兄上战场杀敌,没想到一家人都死得这么惨!天道何在!
可是百姓敢怒不敢言。
吴为处心积虑地算计,又逃过一劫。暗卫始终在暗处保护他,他多次设下计谋,就为引刺客现身。这一次,他成功了。
自此之后,大政朝似乎平静下来。
幸好苏子玉生前做好了安排,她深知吴为难以对付,特命碧玉一年前带走江云凤,投奔了江冀州,躲过此劫。
这些往事如过电影般在碧玉脑海中翻腾,碧玉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发现窗外透进一缕霞光。
门外传来了脚步声,一个婆子将今天的待客排序表放在碧玉的案几上。每天,她的时间被安排满满的,想见她的人,要提前预约,少则三五天,多则七日。
她一眼看到廖华青的名字。他又来了,他差不多每个月来上一、两次,有时还私下相约。他的家境并非很好,手里的银子基本都花在她身上。她知道,他除了和她一起刺杀过吴为,目标一致,他对她还另有牵绊。
她眯起眼眸,脑海中思绪翻涌。
——
正月的月尾,天气逐渐暖和起来。厚重的大氅收入箱柜,薄的衣裙挑拣出来。虽然还要穿些夹棉的衣物,但身上感觉轻薄了不少。
刘莹带着江云凤乘坐一顶轿辇来到金凤楼门前,这是长安城很有名气的一家青楼。
“姐姐,这楼里住得是什么人?”
“我听你姐夫提到过这种地方,叫青楼,听说是卖艺和卖身的女人在此谋生。”刘莹和江云凤走出轿辇,她看着恢宏的门楼匾额,对江云凤说,“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男人喜欢来这里作乐,有的为了附庸风雅,有的为了寻男女之欢。我听说里面有一些才华横溢的女子,长相也是极好。”
“姐夫也常来?”
“他很少来,除非宴请宾客,谈论生意。”
“那我们进去瞧瞧。”
“嗯。”
两人一起走进金凤楼,还未等站稳,掌柜热情地迎了出来:“欢迎两位小姐大驾光临,有什么吩咐?”他谦卑地微弯身子。
江云凤见状开口道:“请问你们这里有位叫碧玉的舞姬吗?”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只是花钱买笑的地方,两位小姐该是走错了地方,还是请便吧。”他立刻变了脸,抬手请二位出去。
江云凤正想再问点什么,被刘莹拦下,拉着妹妹的手低声道:“凤儿,我们先回去,改日换装再来。”
“好。”江云凤会意点头。
从外面绕了一圈回来,江云凤将手里捧着的红枣栗子糕放在案几上。喜儿已经备好茶水,用个小托盘托着,放在江云凤面前。
“原来你喜欢吃这个。”刘莹呵呵笑。
喜儿也跟着笑,“我们府上什么好吃的点心没有,都没见你吃得这样多,快喝点水。”说着给江云凤满了一杯茶。
江云凤吃了一路,手上,唇边和胸前都沾了一些糕点渣子,也不嫌弃自己,拍了拍手,道:“这个你们就不懂了,我小时候就爱吃这个,后来的这些年里,只吃到过一回,是娘给我买的。那一回变成了我最后的回味。因此我吃的不全是味道,是回忆。”
提到这个,刘莹有些担心,怕江云凤伤感,岔开了话题,问道:“感觉这长安城如何?”
“姐姐,这里真好看,城市好看,人也好看。我是山村里长大的,连锦缎都难得见上一眼。”
“明天姐带你去选几块面料,给你做几套漂亮衣服。”
“姐姐不用了,我不想穿得花枝展昭的,惹人眼目。”
“在何府,你穿的粗布衣裳才会更显眼,因为没人穿得差。”刘莹笑了笑,指着喜儿的衣服。
喜儿上前用手抚了抚衣襟,道:“小凤姐儿,我们做下人的都要穿绸缎,何府有的是钱,你就不必为我们夫人省着啦。”她捂嘴笑着。
“好,那就多谢姐姐。”
隔日一早,刘莹带着江云凤上街挑选布料,要给妹妹做几身裙子,再四处看看京城的景象。
江云凤的眼睛简直不够用了,她从没见过如此繁华的城市。
早春的长安梅花刚谢,便有桃花争相开放。站在街头,惬意而慵懒地闻香食露,看街上美人,观往来倜傥的公子,听闻鸟雀啁啾,这一切是如此的和谐与美好。
街上来往的各式轿辇被家丁前呼后拥围簇着,轿夫摇摇晃晃,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一些招牌通体鎏金,惹人眼目,大大小小罗列不一。
江云凤内心感叹,她十几年的生活基本是在逃亡之间,从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逃往另一个偏僻之地。可眼下再繁华之景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只想尽快熟悉这座城市,她留下来,只为她的杀母仇人——吴为在这里。
“我听下人说,今天四皇子回长安,三天后魏府设宴为他接风洗尘,就是方圆钱庄的老板魏凌。
魏府还邀请了京城权贵家的公子小姐,约有四五十人。我带你一起去,因为我们家出了三万两银子的首饰,赠送给到访的宾客,所以我多带一两个人去是可以的。”刘莹挑帘下了轿辇,江云凤紧跟着走下来,扶着刘莹迈过轿辇的抬杆。
“哦,我没见识过这种场合,尤其我的身份,会不会给你带来不便?”
“没关系,你易容后,连我都看不出,别人更不会发现。”
江云凤点了点头。“姐夫为什么花这么多银子作为礼品赠送?”
“这朝廷里最有权力的是官,商人想做生意赚钱,没有靠山是不行的。方圆钱庄的魏凌可谓是京都数一数二的财主,他想结交四皇子。魏凌的夫人又是何家大小姐,因此两家联手办了这次盛宴。魏家自是花了大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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