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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再入猪村(3)

    “别紧张,孩子,我对你没有恶意,我只是想知道你在这里拉琴干什么?”我又重复了一遍,问道。

    男孩终于第一次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我,他的呼吸逐渐趋于平缓,硕大的面具后面,一丝唾液缓缓跌落。我顿了顿,意识到男孩的面部不太正常。很有可能哈斯努卡身上发生的事情也发生在了男孩身上。

    “我是在给俏女士拉琴,我只偶尔见过她一次。她,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她很喜欢听我的琴声。”

    说出这段话的男孩虽然不再害怕,但是他依然有口吃,看来这是他天生的毛病。

    “但,但是,她的姐姐不喜欢我,每次都赶我走,她从来不把自己的鸡蛋和人分享。”

    “你是说温妮莎女士?鸡夫人。”我说道。

    “对,对,鸡夫人,村民们都这么叫她。”男孩点点头。“对了,先生,你是不是在看我的面具,我,我有一种疾病,脸比别的人要难看,有人就给我做了这个面具,这样的话我就容易被别人接,接受了。还好,我的声音还是正常的。”

    我低下头思索着,哈斯努卡的样子不能算是美丽,甚至不能算是“正常”。但是男孩却依然称她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只能说明被真菌感染之后,他的审美也出现了变化。

    “谁给你的面具?”我问道。

    “是这片森林唯一的一个医生,先生,我,我见过他。”

    男孩的话,在我脑中掀起了晴天霹雳,接下来他自顾自的说些什么我都听不到了,脑海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这条线索绝不能断,甚至比狼人那条线索更加重要。

    医生很有可能一直在帮助猪村的村民治疗真菌带来的疫病,但是发现自己无法治愈之后躲了起来,男孩就是他曾经的患者之一。在医生的帮助之下,虽然无法遏制脸部的变异,但是得到了一个面具来保护他免受正常村民的歧视。

    “你看上去和其它人都不同。”男孩说道。

    我笑了:“我也是外来人啊,孩子,被这里的人排斥的家伙,他们总是叫我‘外来人’”。

    “那我们,我们有相似之处。先生,你能帮我吗?帮我打开俏女士房间的门,我,我想再见到她。”

    我的脑子飞速旋转,男孩显然不知道,俏女士房间的门已经被打开了,但在我刚刚想要告诉他这个消息的时候,一种本能的反应阻止了我——我应该利用这个信息差,从男孩口中套出更多情报。

    很快这种小人之心就受到了另一种愧疚的责怪,但我依然坚定着自己的念头。这是森林,俗世的道德体系在这里并不适用,即便是对这么小的一个孩子,他的身形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

    “你能给我什么?”我问道。

    “先生,你的脸,似乎,似乎也和我一样,不过没那么严重。我觉得你,你搞不好也生病了,我可以帮你和医生预,预约。”

    “成交,我帮你找到钥匙开门,你帮我预约。”我说道,这番话在平时只会得罪人,但是在我看来,这无疑比世界上最美妙的乐曲还要动听。

    “先,先生,拉钩。”男孩伸出了和他那张硕大的脸完全不相称的小拇指,对着我说道。

    “拉钩。”两只手指紧紧的纠缠在了一起。但随之,这种默契就被一声河东狮吼粗暴的打断了。

    “你们怎么还聊上了??”鸡夫人的怒吼,从我身后传来,男孩一下缩了进去,但随之,他意识到了只有逃跑才有一线生机。他迅速的从拖拉机底下钻出来,冲向那把断成两截的小提琴,中间却因为自己的笨拙摔倒了。

    我立马起身迎向了鸡夫人,给男孩争取了足够的逃跑时间,他感激的小声说了谢谢,收起小提琴从墙上翻了出去,在我看向他的时候,我听见一声属于他的声音,难得的没有口吃。

    “谷仓见,先生。”他的面具从围墙顶部消失了。

    不理会鸡夫人的破口大骂,我默默记下了谷仓这个名字,应该就是寂静森林中的某个地方,毕竟男孩总不可能从干枯草地过来,我在干枯草地也没见到过谷仓这一类的建筑。

    我还不知道男孩的名字,既然他这么喜欢拉小提琴,或许我可以叫他“音乐家”或者“提琴男孩”这一类的名字,就叫他音乐家吧。

    那么接下来,就应该找到谷仓的位置了。我看向面前的鸡夫人,抓住她的肩膀:“我和您保证,他不会再来了,我和他聊过了。”

    “什么?那个恶魔吗?”鸡夫人顿时平静了下来。“你和他是在说这件事?”

    “没错,那孩子确实是个恶魔,我在和他做交易,他给您拉琴,是为了您的鸡蛋,如果您给他鸡蛋,那么他就不会再来。”

    “哼。”鸡夫人气呼呼的背过身去。“果然是为了我的小鸡和鸡蛋来的,说实话,如果你看见那孩子面具下的样子,你也会和我一样讨厌他的。”

    “拿去。”鸡夫人在地上捡起两个鸡蛋,递给我。“给那孩子,让他别再来了。”

    我犹豫了一下,接过那两个鸡蛋放进背包,说道:“那我去找他,他让我在谷仓和他会面。”

    “谷仓,是筒仓吧?”鸡夫人看向我。“外来人,看样子你对这里不是很熟悉。”

    “能否请你告诉我筒仓的位置?”我顺水推舟。

    “筒仓有一个巨大的储存玉米的筒,大约十几米高,如果那玩意没有倒下,你应该早就发现它才对,可惜前几年风吹雨打,再加上没人维护,架子生锈,大筒倒在地上了。”

    鸡夫人叹了口气:“本来里面的玉米能维持我们一段时间的生计的,但是村长叶塞尼根那个老狐狸,早就开始派人收集玉米,还不准我们去拿。里面的玉米本来就不满,很快就被他拿光了,堆在自己的房间里。大筒倒下之后,还能从里面收集到零星的玉米粒,但是现在那里只剩下灰尘了,我们就不再去那里了。哦,那玩意就在寂静森林的东方,离猪圈应该不远吧。”

    东方,看来离我的庇护所很近,但是她刚刚说猪圈?

    我想起了那些运送猪的手推车,村民们似乎在外面有一个猪圈,狼人也曾经提起过森林里面有猪叫。

    “您知道猪圈的位置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年轻人,我对猪圈里面的东西是不会感兴趣的,我有我,和我的小鸡呢。”鸡夫人从地上拾起一只鸡,很轻松的就托住了鸡的身体,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在鸡夫人离去之后,我从背包里翻出自己的日记本,在扉页的地图上大概标出了猪圈和筒仓的方位,下一步,我应该从我的庇护所出发,在周围进行寻找,这是效率最低但是最有效的办法。

    这也是救援队搜救求救者的万字搜救法,虽然慢,但是能够保证中间不会有地方被漏掉。

    做完这些,我动身从鸡夫人的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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