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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大傻怪鸟要吃我

    当那块美玉被李一欢捡起来之后,泉眼瞬间消失了,一缕泉水像是活过来一般,如同长蛇一样快速地游到李一欢的左脚下,从伤口里往他体内灌去。李一欢吓了一大跳,连连往后退去,可是身子如同被无色的绳子捆绑住了一般,哪里还能动弹分毫,只能看着那些泉水肆无忌惮地流过来。

    泉水形成的水坑的范围开始缩小起来,不一会儿地上的泉水竟然完全流入到他的身体里了。如果不是因为原先水坑的位置躺着的一具无头人骨及被冲刷得变了形的土地作证的话,恐怕连李一欢都不会相信这儿曾经出现过一口泉眼。如果不是自己的脚还在隐隐作痛,他也不会相信自己刚才在这泉水中受过伤。

    那么多的泉水流入体内,李一欢倒也没有变得浮肿起来,只是感觉到身体的左侧部分有些隐隐的胀痛。身体的左侧部位似乎有用不完的力量,但是这股力量一时半会儿却又不能被自己驾驭。这股想冲破身体中线往右侧分摊过去,但是不知怎么回事儿,李一欢的右侧身体似乎隐隐地也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在抵抗着。这两种力量似乎势均力敌,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最后仍各自待在身体的半侧。

    李一欢感受了一下身体的变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便摇了摇头。毕竟这是另外一个世界,说不定在这里,什么牛顿的三大定律恐怕都不适用了,与其自己胡思乱想,还不如等回去以后问问王老爹呢,说不定他能给自己解释清楚。

    反正美玉已经到手,当前还是跑路要紧。

    打定主意,李一欢就往山上走去,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再走刚才走过的路,而选择另外一条小路。这是一条看似是路但又不像是路的小道,之所以说它不是路,主要是因为这条所谓的路看起来十分陡峭,上边怪石嶙峋,人走上去一不小心恐怕就会摔个跟头;之所以说它是路,是因为一眼望去绵延数丈,并且这数丈远的距离竟然一株植物也没有。如果不是有人在上边走过,恐怕也不会一株植物也不长吧?

    李一欢找了一些干枯的藤蔓绑在脚上,防止滑到。

    太阳越升越高,早起的鸟早已经去觅食了,而晚起的鸟也已逐渐清醒了。李一欢身体前倾,奋力地用自己的双脚踩踏着岩石,一下一下地往上爬去。随着阳光越来越暖和,李一欢感觉到皮肤上血红的颜色好像也正在慢慢消退,但是那种消退并不是逐渐变浅,而是像是逐渐汇集起来似的,而汇集的中心点正好位于自己的左手掌心上。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李一欢终于爬到了半山腰上,峰回路转,忽然眼前出现了一片桃花林。这桃花林也不同寻常桃花林,有些树枝上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有的树枝上的桃花则盛开得鲜艳,有的则已经凋谢干枯了。

    有凋谢的桃花势必就有桃子,李一欢在硕大的桃林里转了一圈,却只在一株高大的树上发现了一颗桃子。由于这果子实在是太高,李一欢够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够到。可是他并不放弃,包袱里的干粮虽说可以供他饱腹,但是在大冬天的能吃上一个桃子也是一个吃货的追求。李一欢挽起袖子,卷起裤管,抓着树干往上爬去。爬了好一会儿,才能勉强抓住那桃子。李一欢一脸坏笑,正准备将桃子摘入手中的时候,忽然那桃子生出一对翅膀,朝他的脑门飞了过来。

    “娘啊,这桃子恐怕成精啦!”李一欢手抓不稳,脚下一滑,从树上掉落下来,摔在地上晕了过去。

    良久,李一欢幽幽地醒过来了,甩了甩浑身肿胀的肢体,往四周看了看,没有看到那桃子的身影便放下心来。准备拎着包袱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突然看见那个刻着“羽”字的玉佩正躺在包袱外边。玉佩似乎摔裂了,那个“羽”字,成了两个“习”字。

    “奇怪,方才明明这玉佩就是装在包袱里的,怎么现在跑到包袱外了呢。哎呀,真是有发财的心,没有发财的命。啧啧啧,这个完美无瑕的一块儿美玉,要是拿到集市上那得能换多少真金白银啊!”李一欢惋惜着,伸手去拿那玉佩,可是手刚碰触到玉佩的一角那玉佩竟然“咔”的一声合为一体了,中间的那条裂缝完全看不见了。

    “我靠,发达了,发达了,看来这是一块儿活玉啊!竟然还会自我疗伤!”李一欢将玉佩捡入手中,左看右瞧。他朝着那中间原有裂缝的位置摸了摸,忽然那玉佩又“咔”一声裂开了,这次从那裂缝中露出来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敢问仁兄是有什么事情?”那毛茸茸小脑袋的主人竟会说人话,可是它的小脑袋,小鼻子,和一副雷公嘴分明证明了它是一只小猴子。

    “我……”李一欢哪里见过这等架势,一时语塞,“没有,没有,打扰了,我是正准备往山上去,抱歉……抱歉。”

    “傻狗!”小猴子开口骂人,“既然你想往山上去,那我就满足你,谁让你打扰爷爷睡觉!”

    小猴子话音刚落,突然脑袋缩回玉佩里,然后从那玉佩缝里伸出来一只大脚,一下子踹在了李一欢的胸口上。

    强大的力量如同从破碎的气球中冲出来一样,李一欢又晕了过去,他感到身子飞了起来,以无与伦比的加速度去与天上的鸟儿肩并肩了。当然飞起来的一刹那,他还不忘抓住了自己的包袱。

    李一欢又晕了,原因是,在天上飞行的时候,他的脑袋与一只原本平行飞行的大鸟形成了交点。

    人都是有欲望的,可是一般而言在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之后,人自身的追求反倒变得简单了。此时若让晕过去的李一欢说出他的追求的话,恐怕他的答案只有两个字:回家。

    他来的时间不长,但归心却无时不如箭。要知道人家那些穿越者可都是牛得很,判案撩妹杀皇帝,修仙练道救师门,可是他呢,不是这里倒霉,就是那里遭殃,活着一点儿乐趣也没有!

    脑壳疼痛得如同想要炸裂开来似的,李一欢又一次奇迹般地醒过来了,奇怪的是这一次他并没有感觉到身体的其他部位有什么不适。他尝试着睁了睁眼睛,竟然很轻松地就睁开了。

    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洁白的床上,一个身穿青绿色手术衣的老头正注视着他。

    “莫非我这次真的穿越回来了!”李一欢不可置信地感叹着,他一个激灵坐了起来,四处扫视了一下,各种医疗器械都在,那些实习的美的令人放光的小护士也都在!

    “没错,看来我真的穿越回来了!”

    但是激动之余,一个可怕的念头又在李一欢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了。他连忙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将自己摸了一个遍,还好凡是双手可以触及到的器官还都在。

    这下李一欢彻底放心了,他从病床上蹦了下来,伸开双臂,一把将面前那老头拥入怀中。“老医生,我真的是太想你啦!”

    没有温度,只有一丝寒冷传入身体,李一欢吓得一哆嗦,随即他从梦中醒来。

    “我靠,原来只是一个梦啊!”

    李一欢这次看真切了,面前哪里有什么床,哪里有什么老医生呢。现在自己仍然躺在玉蓬山冰冷的山路上,身子下边的石头把俩腰子硌得生疼。

    也不对,按道理讲昨天经历了这么猛烈的撞击,自己就算不粉身碎骨,那也应该浑身疼得如同散架才对,可是现在浑身上下除了俩腰子被石头硌得生疼外,其余部位一点儿痛感也没有。

    “莫非其他的零件儿都舍弃我而去了?”

    李一欢看了看,手还在,摸了摸,腿还在,蹭了蹭,屁股还在……当然那最最最重要的零件儿也还在。

    既然自己还全乎,那么未来还在,那最最最重要的零件还在,那么子孙后代还在。

    “人还全乎就好。”李一欢又往地上一躺,怀里索性抱着那块大石头。深山饥寒,两人好取暖,现在虽说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可是抱着块大石头也不错啊。

    唤醒李一欢的是几声凄厉的鸟叫和已经挂在高天上的太阳。

    “什么破鸟,一大早的还让不让人睡了。这叫声这么难听,难不成是死了亲爹不成!”李一欢揉了揉眼睛,顺着鸟叫声看去,只见在不远处的树枝上,正趴着一只体形肥大的怪鸟。看那鸟的样子好像是鹦鹉,可是体型却比鹦鹉大了许多,也不知道具有攻击性没有。

    李一欢死死地盯了那鸟儿一会儿,也不见它飞离树枝,这才慢慢放松了警惕,看来这只鸟应该是素食动物,不然的话刚才这么骂它,恐怕自己的小命儿早就还给阎王爷了。要不不是懒鸟就是傻鸟,懒鸟还好对付,要是傻鸟的那可就麻烦了。

    李一欢打开包袱,拿出前些天在集市上买的一些食物。正准备随便吃点儿什么的时候,他的第六感突然感觉到远处好像有什么东西弹了起来,抬眼望去,只见那只怪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树枝,正朝着自己这边飞过来了。

    李一欢吓得一哆嗦,张口大喊:“我的亲娘呀,不是吧,人家吃饭,难道你也要开饭了吗,千万别吃我,别吃我!救命啊,有大傻怪鸟要吃人啦!”李一欢边喊,还不忘麻利地将原先拿出来的干粮一股儿脑全部扔进包袱里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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