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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等我七叔

    可是李恪却没有护着他,直接把他推了出来,“他打你?你就不会打回去?你长那双手,那个拳头有何用?去,你俩去一边好好的打!”

    这一画面让萧鉴看的有几分的傻眼。

    要知道骑马打架的这些都是匈奴人的传统而已。

    而李晟和李聪的这一身好武艺,也都是因为他们时常出去打猎,时常动不动的就兄弟间摔着在一起打架。

    可是没想到,一直能文能武的吴王殿下,居然是这么培养自己的儿子,大唐的皇孙的,而且吴王劝导他们的不是兄友弟恭,父慈子孝的,完全就是和突厥人教育孩子一样,让他们去一边打去。

    “孩子就是这样,在家三天两头的就要闹一回,失礼失礼!”吴王李恪笑道。

    “没有没有,对了,吴王殿下,您家长子呢?”萧鉴有些吃惊的问道。

    吴王李恪,如今有三个儿子,可是现在只看到老二和老三,没有见到老大李浩。

    “老大很胖,不能骑马,在后面坐着马车呢。”老三李聪又神出鬼没的躲着在李恪的身后,坏笑着说道。

    “那吴王殿下是要先进城,还是要先在这等?”萧鉴想了一下,开口问道。

    李恪想了一下,然后走到亭子里,坐了下来,说道:“我还是等一会吧,但是不是等我那老大。”

    萧鉴不解的问道:“那您是等谁?”

    “等我那七叔,按理说,他也应该到了的啊。”李恪喃喃自语道。

    听到这话,萧鉴心里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李恪七叔,高祖皇帝李渊第七子,陛下的七弟,汉王李元昌,贞观十年就藩梁州,梁州也是军事重地了,一出门就是北方西突厥的边关。

    曾任华州刺史,华州前据华山,后临泾渭,左控潼关,右阻蓝田关,乃关中军事重地也。

    而且这位汉王殿下,不但善于骑射,还能书善画,善行书,善画马,笔迹精彩绝伦,完全的把书画的精髓都可以描述出来,就连当世大家也不由得叹服,自然超举。

    就连陛下都曾赞叹他妙笔生花!常常和他讨论书画。

    而且这位汉王殿下,有梁州都督之名,可以统领梁州的军队,平时北方的府兵们被分散在各个州,梁州物产富饶,良田数十万亩,年年丰收,更是靠近大运河,来往商人络绎不绝。

    是帝喾高辛之都、夏朝少康中兴之都、商朝开国之都、周朝宋国之都、汉朝梁国之都。

    而梁州的驻扎府兵,也多达五万人。

    五万人对于整个大唐来说不算什么,可如果是在能打之人的手里,也足够雄霸一方了。

    但是这位汉王殿下年方十八,就去就藩梁州,虽然也能文能武,可是在梁州的名声却并不怎么样,多次被御史弹劾,欺压百姓,敲诈勒索,侵占农田,强抢民女。

    陛下也曾多次下达手敕严令责怪。

    “吴王为什么要等汉王?”萧鉴心里也开始思索了起来了,“难道平时的时候,他们就来往密切了?”

    身为左武卫的人,他不仅可以对京城的兵马有一定的调动权力,就是地方的兵马调动,也有一定的权力。

    可是他的心里,对于这些王爷们,尤其是有上州的都督名号的这些王爷们的来往更是多有提防。

    现在还是大唐开国之初,不过也就是三十来年而已,长安十六卫轮流出征边疆,才能保证士卒们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当然要是长安十六卫的兵马承平天下,不见血腥,不经磨炼,而地方上都督们,还有领了节度使的藩王们的兵马,比朝廷中的更厉害,那就是国家大祸之征兆了。

    脑海里,还想着的呢,突然就感觉脚下大地颤抖。

    如果说刚刚吴王的兵马是惊雷的一样,那现在电闪雷鸣般而来的骑兵,就是乌云压阵,遮天蔽日。

    滚滚灰尘之中,一杆汉王的大旗远远的直奔这里而来,无数穿着皮甲,一脸凶煞,如同从刀山火海里走出来的,眼神冰冷的武士,簇拥着一位头戴金冠,身穿金色铠甲的青年王侯,策马而来。

    一下子,吴王李恪站了起来,眼神炽热的看着这些迎面而来的骑兵。

    这些骁勇善战的骑兵们在看到了凉亭里的周围的情况以后,还是没有勒住马匹的缰绳,直奔这里而来,可是在快速的重逢以后,却突然分成了两边了。

    在这么急促的情况下转身,可是骑兵的队伍还没有丝毫的混乱。

    骑兵无声,战马亦无声,天地间只剩下一片马蹄的回响。

    “好厉害的马术!”萧鉴不由得道。

    “好兵。”李恪淡淡的说了一句。

    在分开的两边的骑兵的中间,那被众人簇拥着的青年,在多位身披重甲,只露出两个眼睛的骑兵的护卫下,朝着他们而来。

    “七叔!”李恪大声笑道,“您可比侄儿来的迟啊!”

    “恪儿!”汉王李元昌翻身下马,爽朗的笑道,“我啊,是故意比你慢的,否则你是赶不上我的马队的。”

    “哈哈哈,七叔,别来无恙啊!”李恪大声的笑着,跑了过去,站着到了汉王李元昌的身边。

    李元昌拍了一下自己的这个大侄儿的肩膀,说道:“别来无恙,咱们叔侄之间也许久不见了啊,这一次可得好好叙一下啊!”

    “是啊,必须要好好的叙一叙啊。”李恪也笑道。

    说着,李元昌拉着自己的战马对李恪说道:“恪儿,你看,这是七叔新到手的瞬风骠,如何?”

    李恪朝着那战马上看了一眼过去,这是匹红色的马,全身通体透红,没有一点的杂毛,而且是非常的健壮的,哪怕是长途跋涉了以后,身上的汗水是红色的如同鲜血一样。

    战马昂扬高挑,比一般的战马都要高,四肢修长且有力。

    而且这匹马和其他的温顺的战马不一样,这战马的双眼之中带着一种重重的傲气,看着周围的其他的战马都是很不屑的眼神。

    李恪赞叹道:“好马!”

    都是能骑马射箭的大好儿郎,也是征战过沙场,为国建功过的热血男儿,战马对于他们来说,不仅是一个工具。

    更是他们的袍泽战友,是他们的家人伙伴,主人要和战马心神合一,那才能在万军之中所向披靡。

    嘴里在赞叹着,李恪不由得伸出手去摸这战马上的毛,柔顺,温和,摸着手感极佳。

    可是汉王的战马却不屑的发出一声嘶鸣声,骄傲的扭开了头,但是李恪却一点也没生气,反而还笑道:“喲,七叔,你这战马还是很有脾气的啊!”

    天地万物所有的牲畜之中,战马和看门的家狗是最通人性的,所以有的时候也是最像人的。

    李元昌在战马的脖子上拍了一下,笑道:“这是叔叔手下的突厥勇士,在波斯国的红马品种,但是却是一匹烈马,是叔叔手底下的匈奴勇士们,精神伺候,训练了一年了,叔叔才能亲自上马,平时,这马儿,除了叔叔自己,谁也不让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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