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祝寿

    “既然你先入门了,那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大师姐了。”沐武独断专横的宣布道。

    雷虎知道此事之后有些失落,沐武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还没入门?”

    “是的,师父,我……”雷虎刚想解释,就被沐武打断了。

    “炼精化气本质上就是和身体抢夺养分,最重要的是压制身体的本能。”

    “而作为高阶武师,在步入四炼大成,能够对自身把握入微之前,做到这一点反而要比普通人更加困难,因为高阶武师的身体更加强大,本能也更难以克服。”

    “是,师父。”雷虎闷声闷气道。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虽然普通人在入门的时候会比较容易,但是炼精化气本质上就是将体内的养分气血转化为【炁】,这一点武师反而会有极大的优势。”

    “如果炼精化气时间太久,反而会导致身体亏空,你身为二炼大成的武师,能够炼精化气的时间是普通人的十几倍,你不必担忧这么多,后来居上是必然的。”

    沐武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顺便再将一股【炁】渡了过去。

    “去吧,对了,你师姐想要执掌这个周府,可能会遇到一些阻碍,到时候你记得帮她一把。”

    “是,师父。”

    ……

    古溯城,城南酒楼

    整座酒楼都被包下,来往之人络绎不绝,豪商官吏比比皆是。

    这座酒楼被人包下的原因乃是今日冯家家主冯九郎的六十大寿。

    这冯九郎也是个奇人,早年曾是北地的一位参客。

    所谓参客,顾名思义就是在北地采摘和贩运人参的商客。

    北地人参在大溯相当有名,年份越久的老参就越是值钱,一株品相上好的人参能值千金。

    但一来北地地广人稀,而卖的上价的老参大多位于深山老林之中,期间不但有成群结队的野兽出没,而且还有堤防其他的参客偷袭。

    毕竟在深山老林之中,把人杀了,连埋都不用卖,随便一扔,要不了多久,就会有野兽闻着血腥味赶来,野兽们可不会放个这大自然的恩赐。

    因此,参客们大都有几分武艺在身,而且手上都沾过几条人命,而那冯九郎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而且在北地最危险的并非野兽,或者同行的参客,而是北蛮,就是北方的游牧民族。

    大溯的北方和前世中国一样,是一大片草原,生活在那里的游牧民族被大溯人称之为北蛮。

    每隔一段时间,北蛮就会南下,来大溯劫掠。北蛮多骏马,靠着骑兵的机动性,一旦被攻破了城之后,他们就会洗劫城里的百姓,从金属盐巴,再到妇人少女,他们什么都抢。

    向珊继位十来年后,北蛮的大单于就发动了一场南下劫掠。

    此时,向珊正好需要想办法来增加自己的政治威望,她下令让雷火军和天机军,坐上皇室墨院研发出来的蒸汽运兵车,御驾亲征,前往大溯北方。

    靠着蒸汽科技和火药武器,硬生生在平原上将北蛮击退,还杀死了这一任的大单于。

    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向珊下令不准接受投降,大规模的屠杀北蛮。

    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人权思想,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才是主流,所以连朝堂上的士大夫们也没有反对。

    在御史的只有很简短的一句话,

    【新溯历七年,神武帝远征北蛮,大胜。故此下令,凡北蛮者,无论男女老少,皆斩。】

    当时的情况可以用一句后世很常见的成员来形容,伏尸百万,血流漂橹。

    顺带一提,这并不是夸张的手法。

    那场战争持续了五年时间,或者说单方面的战争,结束的原因则是因为户部尚书上奏。

    不能在打了,国库没钱了。

    毕竟,皇帝派出去的军队人吃马嚼的要求,子弹一发发打出去也要钱。

    子弹是铜制品啊,在大溯,金属货币还在使用,铜真的是可以直接铸成钱币的啊。

    真·战争打的都是钱。

    不过,这一站确实起到了向珊想要的效果,北蛮几乎被灭族,往后足足有百年时间,北蛮再也没有大规模南下劫掠的现象出现了。

    直到最近几十年,过去了三四代人,北蛮才稍稍缓过了些气来,经常见识到有零零散散的北蛮武士南下。

    而这些北蛮武士大都是在部落首领的争夺之中失败,被逐出部落,在草原上流浪。

    因为北蛮人一直有着全民习武的习惯,他们往往实力大概是身负千斤之力,也就是二流高手的水准。

    而大溯又经历过神武灭武,江湖之中一直青黄不接。

    再者说了,现在大溯因为火器的普及,已经不占据武力优势了。

    各位看官可以简单理解武师们从中世纪西方的骑士阶级,转变为中国清末时期依附权贵的武术家。

    所以,练出一定名堂的武师们都去了相对富硕的南方,在这苦寒之地,自然没有什么高手,北蛮武士来这里纯纯属于不讲武德的炸鱼塘行为。

    之前说过了,大溯北方地广人稀,又没有什么名家好手,而来此的北蛮武士们只要不停的流窜作案,不被装备了火枪的正规军们包围。

    几个装备了简易火器,没有受过正规训练的捕头,很难是他们的对手。

    当地官府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做法,干脆对他们不闻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到了现在,因为火器制造技术的流出,这条禁令已经名存实亡了。

    向珊得知此事后,也很是头疼。北蛮武士的问题就和蚊子块一样,为其大动干戈又不值得,防那你不管的话,又相当膈应人。

    她干脆用了一个官僚们常用手段之一——向下加码。

    她将北蛮武士的人头数量作为当地县令、郡守的考核标准之一。

    当时地方官员并不能直接调动地方军队,靠着手下的几个捕快和巡检绝对不是北蛮武士的对手。

    但因为北蛮武士的面容和中原人不同,又没办法杀良冒功,只能发出悬赏让北地的武术家出手。

    而其中冯九郎就在这其中发家,他在一次碰到北蛮武士的时候,砍下了对方的脑袋,拿去领赏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好像比挖参来钱快多了。

    然后他组建了一只由武师组成的小队,一边在北地挖参,一边猎杀北蛮武士,甚至还买通了官府,为手下人凑齐了人手一件的火器。

    冯九郎的名声在北地一时可谓是风头无两,这么说吧,他猎杀北蛮武士的名声一度传到了北域草原,甚至还有些北蛮武士南下来找他复仇,不过这些人最后都化作了他腰包里的金银。

    然后他就把生意做了古溯城。

    冯九郎这个人,就属于那种先天被上天眷顾的,作为北方人,他身材高大,面容粗狂,但是长相上却颇有一种豪迈之感。

    因为常年刀口舔血,身上带有一种危险的气质,那些世家大族里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闺小姐反而容易被这种气质深深吸引。

    当时的冯家大小姐就是被冯九郎迷的非他不嫁,当时的冯家家主已经七十古来稀,眼看就要不行了,而冯家当时只有冯家大小姐一个女儿,古溯城里的其他几大家族都虎视眈眈,就等着吃绝户呢!

    冯家家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豪赌一把,招了冯九郎为婿,因为冯九郎也姓冯,所以其实倒也不完全算是入赘。

    然后冯家家主去世后,冯九郎顺理成章当上了冯家家主,在生意上又展现出了极高的天赋。

    很快,冯家在他的带领下,隐隐有了古溯城第一大家族的称呼。

    冯九郎虽然已经年过六十,但是武功已经步入二炼大成,这些年因为操持家务,疏于武艺,但靠着不错的天赋,还是勉强维持着,没有落下太多。

    酒楼之中,冯九郎龙行虎步从楼上走了下来,脸上笑呵呵的丝毫看不出是一个武人,只是从腰间佩着的长刀,和行走间的姿态可以依稀看出,他年轻时候的敢于一人猎杀北蛮武士的悍勇。

    冯九郎与楼内众人打起了招呼,冯九郎作为古溯城的地头蛇,自然交友甚广。

    在场之人,除了当地的大官小吏之外,文人名士,甚至还有一些武林中人,这年头的武林人士说不定要比大熊猫还要稀少。

    此时,少女已经到达楼下,身边跟着一个光头巨汉,不是雷虎又是谁。

    酒楼下,冯九郎的长子,冯兴在楼前迎宾,他身后有一位胡子拉碴,眉毛修长,双目似瞑的男人。

    “你……”冯兴上前一步,见到少女,不禁些迟疑,最近周家的是闹的人尽皆知,而他父亲想要在趁此机会趁火打劫的事,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冯兴虽然也有些城府,但还是不如他的父亲,现在周家家主的孤女上门,他反倒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少女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长方形礼盒,递给了旁边的冯家下人。

    “怎么?冯家家主六十大寿,我不能前来祝寿了吗?”少女淡淡道。

    “这倒不是……”冯兴一边赔着笑脸,一边撇了一眼下人。

    下人打开礼盒,一个留着山羊胡,带着眼镜,年龄看着比冯九郎还大的老者看了一眼,在纸上写了写什么,然后说道。

    “品相上等,二百年份人参一根。”

    在确认了对方不是来找茬,或者暂时不是来找茬的时候,冯兴歉然道。

    “来者皆是客,是在下的不是了,还请入,还请入。”

    就在周佩紫和冯兴交谈之时,雷虎也和冯九郎身后那个胡子拉碴的男人对上了一眼。

    胡须男人原本半睁半闭的双目骤然睁开,暗淡无光的眼眸中精芒爆***气神骤然勃发而出,整个人宛若一把出鞘的长刀,反射着凌厉的寒芒。

    雷虎也一收原本漫不经心的态度,体内真气活跃,周身皮膜刹那间绷紧,汗毛根根倒立,怒目圆睁,宛若一头被打搅了好梦的老虎。

    两位武师在一瞬间就完成了气势上的交锋,其他人甚至还没注意到这里。

    当冯兴说出那句【来者皆是客,是在下的不是了,还请入,还请入】的时候。

    雷虎的精气神骤然回落,绷紧的肌肉也放松下来,像是吃饱了的野兽躺在岩石之上,打着哈欠,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两人交错而过。

    突然,那胡子拉碴的男人突然对冯兴说道,“刚刚那小女孩身后的那个男人,是一个高手。”

    “高手?有多高?”冯兴问道。

    “和我相差仿佛,应该比我强上那么一点,但不会太多。”

    “比你强?”冯兴讶异道。

    别人不知道这邋遢男人的底细,他可是一清二楚。

    这男人的父亲可是当年和他爹冯九郎一起在北地挖参的参客,这男人十岁那年就和他父亲一起进山挖参。

    也就是那一年,少年开始杀人。

    后来,他的父亲和冯九郎一起猎杀北蛮武士,当时的少年亦在其中,仅仅只有十五岁的年纪,少年就足以和那些穿过大半个草原,南下游荡的北蛮武士相互搏杀。

    后来,少年的父亲死了,为了救冯九郎死了,临死前把少年托付给冯九郎,冯九郎就把少年收为自己的徒弟,将一身武艺都传了下去。

    后来,冯九郎来古溯城闯荡,就把自己这徒弟也给一并带上了。

    冯兴甚至觉得,自己父亲对这胡须男人的信任甚至超过对自己的母亲,所以这冯九郎才会将这胡须男人派给自己。

    这胡须男人也没辜负冯九郎的信任,一年以前,他遭遇竞争对手偷袭,暗处有三把火器对着他同时开火,也被这男人救下,毫发无损,暗中的刺客更是在这胡须男人手下走不过一招。

    “既然你都这么说,还真是一位高手,没想到周家竟然能请到这么一位高手,不过即使是高手,在那个的面前,也是无用!”

    冯兴嗤笑道。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