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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卷·亥篇·异·可视物

    翁卷言:

    逢鬼葬清目,翻为患难人。

    梅意生于唐代宗大历五年,少时即有异能。若遇一鬼,则左目不可视物;若遇两鬼,则右目不可视物;若遇三鬼,则双目均不可视物。

    至德宗贞元十年,意拜辞其父母及兄长,孤身往河畔祭奠亡妻。抵河畔,意燃纸钱,点荷灯,忽左目不可视物。意知此乃亡妻亲临,遂尽诉相思之情。

    良久,乃返宅中。意双目骤然不可视物,而其父母与兄长犹嬉笑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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