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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一百五十八章 这座肮脏的城市

    失魂落魄地离开,房间重新归于宁静,褚春生颤抖着艰难站起身,推开窗户让明媚的阳光和凉爽的清风进来,驱散、吹走这满屋的寒气和霉味。

    背靠着阳光坐下,抽出一张白纸放在桌上,颤抖地抬起笔,歪歪扭扭地开始在上面书写着。

    被动裹挟永远不会属于他,他要做时代的弄潮儿,至少他觉得现在还不晚。

    另一边,见李守财迟迟不走,并且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于是李明曦忙里抽闲道:“怎么还有事?”

    “他快不行了。”李守财说出他来此的真正目的。

    “谁?”李明曦问道,一道道批文从她手中发出。

    “朱玉。”李守财说道。

    从李守财的嘴中说出这个名字还真是出乎她的意外,墨水在纸上晕染成一团。

    “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李明曦放下毛笔,将纸揉成一团扔进废纸桶中。

    从震惊过后的语气可以听出,对于从李守财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她便没有感到过多的意外,甚至觉得理所当然。

    “看来你好像早就知道了!”李守财微微一笑道。

    “听你亲口说出来那一刻还是挺让人惊讶的。”李明曦重新铺好一张纸,继续提笔撰写批文,“你跟他之间有联系,一年前差不多就知道了,毕竟盗有道那混蛋可没少吃你的鸽子,有些信全被他拿来当火烧了。”

    “还真是个混蛋,那我的鸽子味道可好?”李守财笑问道。

    “一般般,烤的有点咸还有点柴。”李明曦丝毫没有愧疚地点评道,“现在不是说鸽子肉的时候,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我很好奇。”

    “我不仅认识他,我还认识宇文炎,认识你爹,认识很多你认识的人。”李守财盯着李明曦,笑容中明显带着恶意。

    啪!!

    将毛笔放下,如果说刚才只是一点好奇的话,那么现在则是十分好奇,李明曦很期待这个故事。

    “那段时光至今难忘,三十多前,那时我才十六岁而且还有八块腹肌。”李守财指着自己大肚腩说着没意义的话,“我离开沧西来到沧澜城,踌躇满志地想要在那做出一番事业来,可结果刚到就遇到朱玉。”

    “然后人财两空。”李明曦说道。

    “不算是,但也没差多少,最后不仅钱没了还把自己也搭了进去。”现在回想起来即好笑又感怀,随后,他继续说道:“……”

    那时的李守财还是个好打抱不平的有志青年,他刚踏进沧澜城便碰见了不平之事。

    当时沧澜城著名的纨绔朱玉正带着他的一帮狐朋狗友围着一对妇孺,脸上更是带着不怀好意的奸笑。

    看着畏缩在墙角的妇孺;看着摩拳擦掌的那伙人;看着指指点点旁观的路人,他义愤填膺地冲上前去,张开双臂毅然地将这对妇孺保护在了身后并用眼神警告着这群混蛋们。

    就在他们还在疑惑哪里冒出个憨憨的时候,身后的那名“妇人”却做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他将怀中的孩子往一旁扔去,然后朝那方向冲去,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打了众人一个措手不及。

    砰!!

    后背传来的疼痛让他皱起了眉头,借着眼缝间的光线,他模糊地看到了一个身披长发的男人正在对着他露出嘲讽的笑容,不过这笑容便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就被一板砖给敲没了。

    他扭曲变形的脸和破碎的砖块无比清晰的映入眼帘,一个纨绔到不能再纨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本来还以为你们是同伙,现在看来只是个笨蛋。喂,你叫什么名字,笨蛋?”

    “我叫李守财!”李守财瞪大了眼睛怒视着嬉皮笑脸的朱玉,怀中抱着啼哭的孩子。

    “嗯,好名字!”正当李守财对他略微有好感之时,朱玉接着说道:“的确很适合你这个笨蛋。”说着,他抓起这名晕过去的“妇人”,将他的脸对准李守财,看着这人的脸,原本吃痛的脸挣得更大了。

    “如果你不是笨蛋的话,那只能说明你眼神肯定不好,毕竟……”朱玉伸手从这名“妇人”的胸部拿出两个苹果,随手一擦,扔给李守财一个。

    咔嚓!!

    朱玉边吃着苹果边抓起他的头发让他露出他那硕大的喉结并对着李守财笑道:“人家是男的,是人贩子。”说着,将吃了一半的苹果塞进他的嘴里,随后就是一拳。

    砰!!

    苹果化为苹果汁混着口水从他嘴中流出,他翻着白眼安详地倒在地上。

    在李守财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朱玉站起身对着赶来的捕快招手,“老王,这里。”

    捕快老王和其身后慌张的妇女朝这冲来,捕快拷起人贩子,妇女从李守财的怀中抱过孩子,并对着众人一阵感谢。

    待人散去,朱玉对着还傻坐在地上的李守财邀请道:“别傻坐着,走吧?”

    “去哪?”李守财疑惑地问道。

    “别问,来就知道了。”朱玉转身对他招了招手。

    李守财也不知为什么竟也真得跟了上去,朱玉也不负所望,带着李守财就往青楼里去。

    包房之中,这群人尽显纨绔典范,左拥右抱,肆意地把玩着怀中的女人。在这嬉戏笑骂之中,却有两个异类,一个是初来乍到、拘谨的李守财,另一个却是这群纨绔子弟之首的朱玉。

    相对于李守财的拘谨,朱玉给人的感觉是相敬如宾,这是朱玉给李守财的第一印象,一个不同于其他纨绔子弟的纨绔子弟印象。

    他会对倒酒的侍女点头致谢,他所表现出来的是尊重,他便没有因为她们所从事的职业而瞧不起他们,并且这种尊重不是那种炫耀自我品格而表现的伪装,而是一种发自内心人格上的平等,这是日后回忆起来李守财给得评价。

    李守财投来的目光引起了朱玉的注意,朱玉转过头笑问道:“来沧澜城准备干什么?”

    “做点小本生意赚点钱?”李守财答道。

    “做什么?”朱玉问道。

    虽然感觉朱玉问得很没礼貌,但是他还是答道:“沧锦!”

    “沧锦,这可不是小本生意啊,不过我劝你还是早点放弃吧,小心把裤衩都赔进去。”朱玉轻浮地说道,但是李守财能感觉得出来他没有开玩笑,他很笃定。

    “为什么?”李守财不服道。

    “我说了,你会听吗?”朱玉轻抿着杯中酒以一种从容不迫地姿态笑看着他。

    “不会!”李守财皱着眉头回道。

    “那就以后再说,免得到时候打我脸。开张的时候记得通知我,我带兄弟给你撑场子。”朱玉放下酒杯,拉起身旁的女子,走向舞池。

    “这位少爷你应该听朱少爷的话,沧澜城没你想得那么容易。”身旁美艳的女人一边拿着酒壶往他的杯中倒酒一边说道。

    “那我们就拭目以待。”李守财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朱玉所表现的气质让他咽不下这口气。

    “刚开始的时候可以说是日进斗金,可没想到过了半年就倒闭,你知道为什么?”李守财露出厌恶的表情带着不屑地语气继续说道:“因为我的货每过一地总会少上一两匹,一趟下来至少少上五匹,巧立名目的各种收费接种而来,没过多久就多了一家同样卖蜀锦的店,卖得布里就有我少了得那几匹布,然后想告却发现无处可告。”

    李守财看向李明曦冷笑道:“这就是沧澜城给我的最初的印象,这座外表宏伟壮观、大气蓬勃的城市其实早就烂透了,而朱玉也早在三十年前就看透了它。”

    最后支持了半年,李守财坐在门槛上,看着街上回家的人,说实话他真不甘心就这样回去。

    “看来我没说错啊?”朱玉来到跟前,看着变胖的李守财笑道:“有做胖子的潜力啊,以后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回家!”李守财苦笑道。

    “怎么回,我可听说你已经赔的身无分文了。”朱玉问道。

    “走回去,就当是散心、减肥吧!”

    “看来很不甘心,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开始就说你肯定会赔光吗?”朱玉神秘莫测地问道。

    “因为要想在这座城里发财,需要的不是脑子,是权,是地位,这是一座肮脏的城市,一座披着梦想羊皮的狼。”

    “你只说对了一层。”在李守财不解的目光下,朱玉说出了另外一个理由,“冲你那愣头青的份,我就知道你这人至少是不会马上跟他们同流合污,所以果然不出我所料,……”

    朱玉摊开手示意他看看这样做的后果。

    “难道不与他们同流合污是错的吗?”李守财质问道,他很生气。

    “没错,是这个社会错了,或者说是这个制度错了。”

    “这是什么话,他不想活了吗,敢说这种话!”李守财心中暗道。

    朱玉接着说道:“不用那么着急回去让人笑,跟我混,我带你好好看看这座肮脏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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