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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郑法讲法

    郑法身高一米九,微胖,今年已经快九十了,微微佝偻着背,满头白发,如同带着一个白色发套,鹰钩鼻出奇地高耸着,一双鹰隼一般的眼睛深不可测冷若冰霜,活像一只白头鹰。唯有鹰钩鼻上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给鹰眼加上了一扇温和的窗户,些微缓和了老法官的杀伐霸气。

    他对旧时代的法律体系很不满意。他认为无论是英美判例法系,还是大陆成文法系,都是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修修补补产生的法律体系。人类在立法之初,并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只能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建立法律框架,再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修补。

    千百年来,法律就如同一个自发的原生社区,并无完善的蓝图,自然生长的结果必然如同棚户区,凌乱低效,脏乱差到令人无法容忍。

    多年以后,由外而内的修补只能解决一些表面问题,深层次的问题根本无从解决。道路交通、水电排污这样的基础设施能力,是社区整体水平提升的关键,但是除了推倒重来,简直无从措手。

    “幸好伦敦被1666的大火夷为平地,不然伦敦也只能是一个大号的贫民窟。”郑法深知推倒重来的难度。他当了一辈子法官,对繁冗复杂矛盾低效的法律体系忍无可忍,他的毕生愿望就是制作一部完美的法典。

    “我一生真正辉煌的,不是打了几十次胜仗,这都在滑铁卢被抹去了,不过有一样东西不会被抹去,他将永垂不朽”。拿破仑的一生都为其精心打造的《拿破仑法典》而自豪,这也是郑法的夙愿。

    然而,在旧世界,面对几千年来层层叠叠堆积起来的法律棚户区,郑法只能望洋兴叹,有心无力。他恨不得有一场1666年的伦敦大火,给他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

    在新大陆,在神国,郑法终于有机会一偿宿愿。

    “我一定要亲手打造一部代表人类文明最高智慧的法典,这部法典将永远保护人类的文明之火永不熄灭。郑法之法将是人类的永恒之法。即使我死之后,法也将是人们永远的保护神。”

    郑法决心一展平生所学,为神国,为人类留下一部永恒的法典。这部法典是哲学、是科学、更是数学,这部法典不仅将化解人类的一切内耗,更将准确描述人类和宇宙的关系。

    “一切都是幻象,唯有法才是永恒的。”

    尽管有此宏愿,然而令郑法懊恼的是,人们非常尊重这位老法官,也非常肯定“法”的重要性,但在大干快上只争朝夕的氛围中,从没人认真听取郑法的法典构想。人们忙于行动,忙于建设,忙于让每一个烟囱冒出黑烟,忙于让每一个机床全速运转,忙于让铁路更快地通向远方。

    人们不在乎各种神圣的公民权利,甚至都不愿意参加公民大会。大家都有忙不完的事情。神国重建,文明跃迁,要做的事情真是太多了。人们单纯地相信,自己的每一分光热都会让神国更加美好。

    “幼稚幼稚!没有法典,谁来保护你们的利益?酿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郑法拿着自己厚厚的法典草稿,苦于没有知音。他哀叹历史的悲剧总是反复重演,他担心自己的苦心孤诣被淹没在轰鸣的马达声中。

    今晚,季诺忽然来访,令他喜不自胜。他知道季诺在神国的地位和威信,他难得地露出笑容,“神国之鹰怎么有空光临冷清的刑部呢?难道有什么案件需要法律的指引吗?”

    “不不不,郑博士,您才是神国至高的神鹰,和您相比,我不过是刚刚展翅的雏鹰,雏鹰不想迷路,未来的每一步都需要您的指引。”季诺谦恭地客套着。

    “我只是一介老朽,即将归于荣耀的天堂。我只希望我死之后,我留下的法典能够像一支微弱的烛火,能在漆黑的隧道中为大众指明前进的方向。”郑法有几分伤感。

    “人性有恶有善!唯有法才能指引我们扬善去恶。法是规矩,法是人心,法也是天道。法是人类文明永远繁荣的保护神!”季诺诚恳地说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像我喜欢的剑道,如果不讲规矩,就成了单纯的杀戮。”

    白头神鹰对季诺的态度非常赞赏。他发自内心地认为,行动家更能理解法律的重要性。只有法律先行,才能避免在复杂的人类协同活动中出现内耗甚至恶意伤害。法律是人类组织行为的最大公约数。

    法律的目的不是公平,人和人个性不同,情况不同,绝对的公平毫无意义。法律唯一的目的是秩序,是确保人类作为一个整体能够以最小的代价共同组织在一起。

    法律的这一精髓是帝王心术,精英们心照不宣,但是对外都默契地强调法律的公正性。

    由于中国人尊重历史,在史书中无意透露了这一惊天秘密。

    《汉书》中记载汉宣帝教训太子时,有这样一段记载。

    太子进言,“陛下为政过重依赖于刑法,然治国之道应多任用与儒生博士。”

    汉宣帝愤而言之,“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太子为腐儒所惑,误以为治国当奉行公平仁义,汉宣帝则明言,治国需要的是制度,换言之是秩序,是效率。一语道破法律的精髓。

    可笑的是,《汉书》虽然道破真像,但是芸芸众生不看《汉书》,仍然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因此看不懂辛普森案件的实质,反而众口晓晓,一味责骂美国的法庭出了问题,没有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公道?公道不是公平!公道是所在组织的最大公约数,是一个行为准则而已。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仅仅是指就出生这个环节而言是人人平等的。

    辛普森案件时的美国,组织的主体是美国白人,美国的根本利益是白人,白人的最大公约数是保护白人,因此结论毫无悬念。

    那么,神国呢?神国的根本利益是什么?神国的最大公约数又是什么?

    在郑法看来,神国的根本利益是确保人类文明的延续,100万人类精英来到新大陆是负有重大历史使命的,人类文明的永久延续是头等大事。神国最大的公约数就是在共同认可神国根本利益基础上形成的一套基本行为规则。

    法无善恶,只是保障根本利益和最大公约数的工具。只是,由于人性多变,欲壑难填,为了确保根本利益和最大公约数,必须强调“法”的神圣性,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破坏法律。

    俩人长篇大论地谈了许久,惊人地发现,原来两人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

    到最后,季诺问道,“郑博士,我是否可以这么理解,您所强调的法的神圣性,是因为人心难恃,唯有法才能扬善去恶,约束人们有一套共识的行为规则,从而最大限度地团结人类的力量,从而让人类文明最大概率地拥有未来?”

    老神鹰不动声色地点点头。

    “好的,博士,谢谢您!我明白了。为了人类的未来,我们可以不择手段!”季诺看着老神鹰的鹰钩鼻,不由自主的声色俱厉起来。“这才是郑法之法的根本所在!”

    “请接受我的敬意!”老神鹰嘴角露出一丝狞笑,“为了整体,牺牲个体不足为奇。丢车保帅不是你们的古老传统吗?我的法将以最高的效率最大限度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

    “博士,当前人类的最大利益是生存!”季诺留下这句话,起身告辞。

    他没有等老神鹰的答复,因为,他已经完全知道这个老人的心意了。郑法不是他想象中的顽固古董,看似衰老的身体里依然跳动着一颗强健的心脏。风烛残年之际,放弃乐土世界的永生机会,来到新大陆,正是为了给新人类打造一艘渡过迷茫之海的渡船。

    郑法理应得到新人类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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