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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猎猪

    春去夏至,时节飞远。

    当阴云密布之时,送往镇还有些人会回想起当年那场怪异雷雨。

    勾起回忆,也许他们还会从记忆角落中找出关于那留下个孤儿便病死的赵寡妇俊俏的身影。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转眼那吃百家饭的孩子都有十五岁了。

    轰隆!

    大雨滂沱,又是一年七月雨季,算算日子,中元节也快要到了。

    忙碌完了一天的张满跑回到家里的时候,浑身已经湿透了,虽有些疲惫,但看见媳妇第一句话还是问道:

    “香火都准备好了吗?这天气不加紧点,到时候晒不干可就得罪“人”了。”

    张家媳妇点头道:“都准备妥帖了,但当家的,今年爹妈岁数大了,就让两老休息着,过几天就别跟着去了吧,毕竟沾了阴气也不好!”

    “我得先去问问我爹,他那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

    “别忘了,对了,小衡也十五岁了,要不要带上他一起?”

    张满想也不想就摇头道:“再等两年吧,他性子那么燥,别冲撞了那些.......。”

    说着,张满像是想起了什么,对媳妇儿道:

    “别忘了把振声那小子也叫来家里,这几天夜里,可万万不能随便乱走。”

    世间各地,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规矩,但大都因地而异,但若说有什么规矩放之天下皆准的话。

    那么大概就是中元节的夜里,不要让孩子出门乱跑了。

    自从赵家寡妇病死之后,那姓莫的小子,便自己一人活了这么些年。

    张家念及情分,这些年没少照顾,每到这个特殊时节,生怕那孩子出事,所以莫振声都是在张家过夜。

    “晓得的,振声这一个月都不怎么见人,起早贪黑的,我已经让小衡去找他了。”

    “可不能大意,那些上路的人就快到了!”

    此刻,在送往镇外十余里的山林里,张家夫妇心心念念的那少年栖身雨中,身子一动不动。

    终于,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少年从雨叶噪音中分辨出了一丝特殊。

    嘴角缓缓勾起,少年的身躯也像是老虎一样弓起。

    突然!

    雨水中传来了一阵挣扎的躁动。

    少年四肢并用,想也不想便扑了出去。

    惊雷闪过。

    只照亮那一双乌黑的眼睛。

    ......

    “真是一场好雨啊。”

    送往镇上,唯一的酒楼李家小铺中,一个穿着青衫的男人闻了一口本地糟糕的土酒,失去了尝的心思,顺手便泼出了酒楼,换成了自家带来的千日醉,这才细品起来。

    他身材清瘦,面容虽然英伟,却偏偏在脸上涂了淡淡的脂粉,仅仅是坐在那里的片刻间,举手抬足间就有些阴柔,明明生得浓密胡茬,却剃的异常干净,干净的过分。

    看的出来是每天精心打理的。

    这般娘娘腔的作态,让人看了,恐怕要心头耻笑。

    但当三个身材异常壮硕的汉子如铁塔一般站在他的身后。

    无形之间,便充满了威慑力。

    送往镇的镇长,那总是穿着绫罗绸缎的,笑嘻嘻的中年胖子,此刻正紧张的坐在男人对面,赔笑道:

    “薛老板性情高雅,我们这些山野村夫看雨,就跟泼水一样,可没什么意思。”

    被称作薛老板的男人,心头不屑一笑,转过头来到:“说正事吧,这次我来,是要在你们送往镇收地,主要就是这一片,还希望镇长能行个方便。”

    说着,薛老板从怀里拿出了一张镇子的舆图,上面有一条红线,圈出了镇子边缘的几十户人家。

    身为送往镇第一大氏族张家的族长,张全德看的有些古怪。

    只因这些人家都是在镇子边角,都是最偏僻的角落,靠近大山,又不通大路,眼前这个从丰登县来的大客商,收这些地来干嘛?

    要说真有什么,那无非就是中元节这几天过境的时候,那里是迎送的地方。

    张镇长若有所思。

    但眼前这位可是小财神,光是身后这三个壮汉,就不是他轻易能得罪的。

    所以张镇长立即道:“薛老板,咱们这儿就是个乡野之地,您看中的好些人家,那可都是传了三五代的祖宅,真卖不卖,还得人家说了算,但您放心,我一定好好给您问问!”

    薛老板似笑非笑的看了张全德一眼。

    “张镇长,我也就不跟你绕弯子了,这图上,只要卖了一户人家,我便给您二十两银子,但有个条件,那就是一户都不能少!”

    二十两银子?!

    那这几十户人家拆下来,自己不就能得上千两银子?

    乖乖!

    有这样一笔钱,我就算是去丰登县,都能当个老爷了,到时候置办点产业,再添几房小妾都不是梦啊。

    张全德的心脏顿时狂跳起来,舔了舔嘴角,才发现自己是如此的口干舌燥。

    “敢....敢问,薛老板您要出多少价钱,买这些老屋呢?”

    薛老板伸出一只手来道:“五十两一间,这个数,应该足够了吧?”

    草!

    那些家伙手里的屋子怎么值得了五十两,我说不得十几两就把他们都拿下来,到时候又狠狠赚他一笔!

    张全德心中再无一丝疑虑,脸上的笑容亲切的就像是一朵盛开的老菊花。

    “没问题,这事儿啊,您就包在我的身上吧!但这定钱......”

    张镇长想赚差价的心思,又怎么瞒得过面前的薛老板,但他也不甚在意,这些钱拿出来,本就是想让这些本地人把事儿干的漂漂亮亮的。

    想来,张镇长必定会全力以赴了。

    薛老板拍了拍手,他身后一个壮汉便从包裹里,取出了一个木盒,在张全德的面前打开。

    “我只给你三天,中元节前,这事情就得办成,知道了吗?”

    一叠整整一百张十两面额的银票,瞬间让张镇长的手都抖了起来。

    亲娘咧,这么多钱,薛老板就不怕自己跑了吗?

    他看了一眼那三个壮汉,咽了口唾沫,连忙把钱收好,豪气的举起一杯酒,拍着胸脯道:

    “薛老板,你就等着吧,三天后,您就可以数地契了。”

    正在这时,酒铺里的一阵喧闹,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好家伙,这野猪得有两百斤了吧?”

    “那是莫小子吧,这娃娃都能进山下套了?”

    “嘶!他才十五岁吧!”

    听闻喧闹,薛掌柜回头看向窗外,眼睛顿时一亮。

    暴雨之中。

    一个身材修长的少年扛着一头被割了喉咙,身上有几个洞眼的野猪走在青石板路上。

    野猪死透了的头颅上,那至少三寸长,泛黄而锋利的獠牙,看得人心头一寒。

    但它此刻也不过就是个战利品而已,成了那少年的陪衬。

    一头绑扎的黑发凌乱湿润,笔直的眉毛之下眼神深邃,鼻梁挺立,微薄的嘴唇一抿起来,更显俊朗。

    他此刻赤着上身,轮廓分明的肌肉因发力而鼓起,胸膛因喘息而起伏,像是刀削斧刻出来,吐息间尽显阳刚之气。

    野猪的鲜血混着雨水一起顺着他的脖颈往下流淌,润湿短裤,在身后被踩出一串猩红脚印,脚印片刻便被雨水打散,却像是留在人的心头,让人不由侧目。

    “好俊的少年郎!”

    薛老板看那少年的眼神,让张镇长有些毛骨悚然,忍不住夹紧了些。

    听闻城里总有些喜欢旱道行船的真丈夫,眼前这位,不会就有这天杀的癖好吧?

    张镇长敏锐的发现,薛老板背后的三个壮汉,此刻都默契的悄悄远离了一些。

    啧啧,不敢想!不敢想啊!

    咚!

    那少年在众人注视中走向酒楼,酒铺的李掌柜迎出门去,近距离下,那只巨大的野猪更显渗人,李掌柜倒吸了一口凉气,惊讶的看着他道:“好家伙,你从山里一个人扛着就下来了?”

    少年将野猪仍在地上,双手撑着腿,一边大口喘息,一边咧嘴笑道:

    “李叔,我让你给我带的酒,带来了吗?”

    “买到了,丰登县豆女酒家最上等的女儿红,一坛足足三两银子!”

    “拿上来!”

    李掌柜招呼酒博士,从柜台后面取出两壶红绸绑带,泥塑封好的酒壶递了过来,莫振声一把掀开,在周围众人的惊呼中便将之灌入肺腑。

    辛辣的妙物穿过口腔,酒气一激,又出了一身汗水,整个人站在那里,都像是在散发一股热气。

    但绝没有粗糙汉子的臭味。

    反而尽是酒香。

    俯仰之间,那身姿便是镇里的男人都看的一阵目不转睛,跟着便是叫好。

    莫振声吞干酒壶,重重打了一个酒嗝后笑道:“痛快!”

    让薛掌柜忍不住舔了舔嘴角,猫抓一样的好奇那女儿红的滋味,这酒自己在丰登县是喝过的,但在看过这少年饮后,总觉得两人喝的不是一种酒。

    李掌柜见莫振声,搓着手,有些着急的道:“莫小子,你可只给了二两的定钱,剩余的......”

    砰!

    莫振声从怀里掏出些许散碎银子径直拍在桌上,然后提着剩下一壶酒,扛猪便走。

    李老板随手颠了一下,怕快有五两重了,得,比自己的报价还多了一两!

    嘿,莫小子还是这么憨啊,那女儿红最多也就二两银子,这一来一去,自己就赚了三两银子,比得上这酒铺半个多月的营收了。

    见莫振声马上要走出小楼,握着银两的李掌柜好奇道:

    “莫小子,这又是酒又是肉的,要干什么去啊?”

    少年走入雨幕,头也不回的道:

    “学烧茶!”

    烧茶还需要学吗?

    等等!

    莫不是那快死的王老头,那专门在中元节时给过路之鬼烧的肉茶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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