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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路见不平

    一个神情紧张的人,此时正在慌慌张张的奔跑着,左冲右撞。

    “抢东西了!抢东西了!”

    周围的人听见后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人们议论纷纷。

    “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抢东西的,应该抓去浸猪笼。”

    “愣着干什么,追呀,别让那个抢东西的跑了”

    “算了,他们去追我就不追了。”

    有些人无动于衷,有些人想追但还是制止了,也有一些人在那个抢东西的人后面不断追赶

    “如果是七师姐的话,她一定会大喊一声“毛贼休走”,然后追上去的吧。”

    高阳心想道。

    他的七师姐最是嫉恶如仇,入门前是凡间武者,也经常会和自己讲一些锄强扶弱的事情,她的性格爽朗,最喜欢带着高阳和几位师兄在青灵门中打架。

    师傅问她为什么打架,她每次都是一脸无所谓的说‘啊,因为看他不顺眼呀’。

    确实是看不顺眼,都是欺强怕弱的家伙,师傅也只是一笑了之,然后去补偿被打的人。

    此时,那个人已经快从高阳视线最左边经过他的身边了,手里还抓着一支玉簪。

    在元妙峰,七师姐与自己最亲近,也把她的善恶观交给了高阳。

    此时的他看见这毛贼,怎么可能忽视。

    他伸手一拉,那个家伙被这一拉,顿时四仰八叉,摔了一个狗啃泥,手里的玉簪飞了出去。

    高阳移动身形,接下玉簪。

    “靠,哪个家伙居然给你爷爷下绊子。”

    那个抢东西的人从地上爬了起来,怒视高阳,他脸上带着刚刚摔倒沾上的尘土,眼睛就像是要喷火一样。

    刚欲出言,身后的数人的追赶声传来,他只能深深剐了高阳一眼,然后溜之大吉。

    那些追着他的义士没有因为东西被高阳拿下而停下,仍旧不依不饶的追赶着那个抢东西的。

    “公子,呼…那个……呼呼……簪子。”

    一道气喘若丝的声音传来。

    高阳回头看去。

    那女子身着粉衣罗裙,头发有些凌乱,佩戴着银色耳饰,白皙的手指此刻正扶着膝盖,气喘吁吁,她脸色潮红,皮肤细嫩,除去凌乱的头发,完全可以当得起,小家碧玉这四个字。

    在她的后面,还有一个白衣女子小步跑来,边跑边喊道。

    “公子公子,那是我家小姐的玉簪,那毛贼好生可恶,我家小姐戴在头上居然还要拔出来。”

    白衣婢女停下后扶起粉衣女子,拍了拍她的背。

    “婢女替小姐多谢公子了”白衣婢女脸上露出微笑表示谢意。

    比起粉衣女子,她就显得从容不迫,可以看出来两者体力的差距。

    粉衣女子脸上潮红慢慢褪去,轻声开口表示感谢:“多谢公子了,奴家名唤黎雪平,不知公子?”

    “不必客气,黎姑娘,不过是顺手为之,我叫高阳”高阳说话的同时,也将簪子递还给她。

    黎雪平接过簪子,神情带着些许庆幸,目光柔和的注视着簪子说道“这簪子是我母亲临终所赠,对于奴家意义非凡,还好完好无损被公子追回。”

    看着黎雪平那充满怀念的神色,高阳有些出神。

    黎雪平突然抬头对上高阳的眼神,她看见了高阳那清秀的脸庞,高阳目光也没有闪躲,而是直勾勾的打量着她。

    似乎因为眼前人那直勾勾的眼神,黎雪平显得有些羞涩,把头别了过去,刚平复的潮红瞬间再次升起,耳根和脖子也红了起来,她现在红彤彤的面颊仿佛熟透的苹果般。

    红嫩的脸颊。

    羞涩的表情。

    眼前的黎雪平。

    当真是秀色可餐,令人心动呀!

    即使是高阳,也升起了一丝占有欲。

    可惜,如今他没有这些兴趣。

    “公子,我这里有一些银两,且收下吧。”

    黎雪平目光躲闪间,从粉色荷包取出银两,随后又全部放回,将荷包递给了高阳。

    看着她面红耳赤的样子,高阳有些忍俊不禁。

    没有客气,直接接过荷包,他如今的银两是有限的,还是在青灵门执事赠与的。

    粉色的小荷包带着淡淡的清香,入手后有一些沉甸甸的感觉,从这个荷包,高阳就明白簪子对她来说是多么重要了。

    “那就多谢了!”高阳还是出声表示感谢。

    “是我谢谢你才对,公子。”黎雪平带着些娇嗔回道,随后在婢女的搀扶下逃离了集市。

    高阳回到了位置上,馄饨摊老板也端着一碗馄饨为高阳上菜。

    “公子,你可要小心一点,那个毛贼叫王二狗,可是这附近有名的痞子,这次坏了他的事情,他肯定会找你的报复的。”老板向高阳告诫道。

    “放心吧老板,没事。”

    对于老板的话,高阳显得毫不在乎,毕竟,自己已经是不是凡人了。

    老板看着高阳满不在乎的样子,也不再劝

    “这也是一个公子哥呀,怕什么,随便就可以叫好几个打手保护自己。”

    随后,老板收回目光,转身继续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其实高阳可不是什么公子哥,这身装扮,是他在烟雨城购置的,是他在元妙峰最平常的打扮而已。

    高阳收了收心神

    看着热气腾腾的馄饨,他用筷子夹起,放入口中,温热的汤汁配上鲜香的馄饨,令人难以忘怀。

    “妙!妙!妙!”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修行岁月中,久不食人间食物,现在竟然让他无比陶醉,情不自禁的连说了三个妙字。

    “一碗人间香,不羡天上仙。”

    修行者为了成仙,都没有心思去弄这些食物,大家都在刻苦修行,争取不会寿元耗尽。

    会去弄这些的,也已经老死了,所以修行界的人,很少去追求口腹之欲,即使有,比起人间味道,也差了不知多少。

    “真好听,老郑,你看看有读书人给你的馄饨题词了。”

    “好呀,这可是一个稀奇事。”

    “老郑你直接改成人间香吧!”

    “害,我还是觉得不羡仙好。”

    “俺觉得还是一碗香比较好。”

    旁边的稀疏客人听到后,也连忙编排起老板来。

    在这个世道,读书人也不是哪都有,有文化的都去当官了,你也没有给钱给人家,哪可能万里迢迢来一个小小的馄饨摊吃个馄饨再念两句的。

    老板挠了挠头,心里乐开了花,脸上挂着盈盈笑意。

    高杨没有说什么,而是吃完这碗馄饨结账走了。

    那天后,这家馄饨摊改名成了“一碗香”,也许是因为人间香有点不接地气吧。

    但这和高阳已经无关了,离开馄饨摊后,他便又开始寻找镖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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