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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怜悯

    长腿城市里的大多数东西都对矮人充满了恶意,如果想要不尊严受损的做一些事——比如围观军队开拔,那实在是太难了。本来以弗林特的身高还能在箭垛后面露个脑袋,可是刚好前面又站满了人,把视线全给挡住。

    无奈之下,弗林特只能效法某些孩子,去搬个桶或者箱子然后踩上去。但即便放下了矮人的坚持,仍然没能解决视野受限的问题,站在他前面的人正激动地朝下挥手,那条碍事的胳膊几次差点扫到他的鹰钩鼻。

    “嘿,说你呢,能尊重下长辈吗?”弗林特忍无可忍了。

    当那人回头发现自己挡住了一位矮人大师后,勉为其难往旁边挪了挪,弗林特总算能好好看看下面的行军队列了。

    皇帝从边境调来的十三军团沿着城墙下方的道路行进,按说日常行军没人会穿全套盔甲,可城墙外的军队偏要穿得整整齐齐,无论骑兵步兵亦或骑士老爷。而此时刚巧是上午,斜射的阳光均匀地撒在了军士的盔甲上,反光强到能把人晃逼出眼泪的地步。

    但这并未影响大家的热情,不止是城墙上站满了人,连城外也聚集了大批专程来看热闹的。

    长腿们的皇帝恨不得把方圆百里的人都叫来,是不是?

    一个中年秃头男的形象挤进了矮人的脑袋里,跟前面人群中那些普通秃子不同之处在于,这位光头多了顶王冠,以及斑白的两鬓和眼角藏不住的鱼尾纹。

    除此之外,他对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没更多印象,即便已经去过了好几次皇宫也记不住。政治这东西弗林特不感兴趣,假如铜须堡对帝国有要求,会派出正式使团。

    弗林特关心的是老朋友,那位死而复生的屠龙勇者。

    城上城下的观众突然齐声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昭示着这场武装游行到了高潮。弗林特循声望去,果然看见了里昂。

    这家伙骑着匹高大强壮的白马,后背挂的披风长到盖住了马屁股,一身盔甲擦得光鲜程亮,即使外面那层红色罩袍也遮不住其下的冉冉生辉。

    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里昂没戴头盔,好让尽可能多的人从罕见的发色中认出他来。从群众的反应看,这样的刻意装扮显然是成功的。

    里昂·伍德怎么可能冷落了崇拜者,当即大笑着举手致意,他的动作引发了更热烈的回应。城墙上还好,无非是喊得大声点,最多朝下面丢点花和手帕什么的。城下的人群中已经开始朝前涌动,让维护秩序的警卫队疲于招架。

    里昂的平易近人反衬出了一旁同行者的冷若冰霜,通过瘦骨伶仃的体型,弗林特看出那是个女人,宽大的兜帽专门拉下露了脸,这无疑是出于礼貌,免得有碍观瞻,但也仅此而已了。不管周遭的气氛如何热烈,这位有着一头浓密又卷曲的金发的女士始终是手都懒得抬。

    她偶尔头部有动作,还是在看里昂。

    哈哈,又一个上钩的!

    矮人摇头叹息,类似的事看太多,他已经麻木了。在以顽固著称的矮人族群中,男女都非常固执,并引以为豪。矮人女性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像长腿女人那样,喝了一杯酒就爬上男人大腿,接下来便有孩子呱呱落地。

    弗林特看见里昂一直抬头往上看,心知这小子是在找自己,于是他“诶”了一声,免得老朋友扭断了脖子。

    里昂听到了他的喊声,朝这边看了过来,弗林特抬了下手算是打招呼。两百五十岁已经算是矮人的中年了,没了水晶做的老花镜,弗林特不是很看得清里昂的表情,但觉得那好像是在苦笑。

    屠龙勇者不能为了一人驻足而影响整个行军队列,没多久两人的对视就成了弗林特看里昂的后脑勺。这反而令矮人松了口气,毕竟自己拒绝了老朋友的邀约,还是在对方复活之后。

    蠢女孩维多利亚(在弗林特看来)继续沉浸在她的平民游戏中,喝酒吃肉,假装自己不是公主。而随着殿下越喝越醉,对群众演员的要求也就越来越低,周围假装是顾客的人都放松了下来,只要聊天的人一多,“猪和哨声”也终于有了几分平时的模样。

    “你小子有话就说。”弗林特已经喝了五大杯酒,但丝毫没有影响他敏锐的观察力,矮人早发现里昂老偷看自己。

    “呃……”被逮个正着的大英雄顿时张口结舌,必须先灌一口润润喉。

    老朋友婆婆妈妈的举止让弗林特非常不爽,矮人不喜欢里昂这样,他觉得对方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无所顾忌,有话直说的男子汉。

    “……我想请你去我的军中任职。”就这么一句话还得喝了半杯酒后才蹦出来,真是为难里昂了。

    弗林特想都不想就摇头拒绝了,群山王国不参与泰拉诸国内部纠纷,这是当年至高王定的死规矩。

    “瑞克公爵可是找来了东方人,这已经不算内战了。”里昂的辩解有点苍白,这可能跟弗林特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他有关。

    矮人至高王与帝国的盟约属于常识,人人都该知道。

    “东方人也是至高王钦定的盟友啊,该死的,当年没有那些战车,至高王搞不好都要换人哩。”弗林特撇撇嘴,偏头去找女招待,这女人从刚才起就不见了,真不愧是假扮的,一点也不专业。

    里昂被怼得哑口无言,只能苦笑。其实还有一点弗林特没告诉他,弗林特不喜欢里昂提起军队时的口气。

    什么狗屁“我的军队”,这小子从地狱回来别的没有,怎么忽然迷上了装模作样?出身于平民阶层的弗林特,对政治的反感是刻进骨子里的。

    不同于人类总喜欢往上爬,为此无所用而不及,矮人对自身所处的阶层有种奇特的执念与骄傲,并视所有改变现状的举动为离经叛道。

    “你们俩聊什么呢?”不知何时起,公主又把注意力转回了同桌的人。

    可能是灌了太多马尿的缘故,在拿着里昂和弗林特看了又看之后,公主竟然一屁股坐到里昂大腿上,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侍女瑞吉娜更是当场蹦起来。

    假装的酒会彻底搞不下去了,里昂和弗林特的叙旧与对未来的展望也匆匆结束。

    等里昂的坐骑过去,后面还跟着这些天陆续赶来汇和的贵族私兵,他们的旗帜和穿着都跟十三军团大相径庭,色彩斑斓花里胡哨的,这也算是一个看点。目送完了老朋友,弗林特对长腿的阅兵失去了兴趣,他跳下木桶,把小小的观礼台让给了旁边那个翘首以盼,不知等了多久的男孩。

    老友去打仗啦,弗林特的生活还要继续,他早和一家铁匠铺约好。老板是绿皮讨伐战时认识的,矮人都出了名的念旧。

    弗林特沿着楼梯走下了城墙,想趁人不多的时候去那家店铺,再跟老板敲定有关合作的一些细节。鉴于里昂这小子又活了,弗林特决定暂时住在阿尔道夫,这个“暂时”是以矮人的标准,通常为十年。

    有个小女孩迎面朝他走来,从行经路线和眼神看,好像是故意要来撞他,最终也果然撞上了。

    女孩当然是被撞倒的一方,可不等弗林特去拉她,这瘦精干巴还没弗林特高的女孩已经爬起来了,急急忙忙道了歉就想走。

    弗林特从后面抓住她的手,稍稍用力,本来紧紧攥住的拳头被迫分开,从里面掉出了个沉甸甸的布袋子。

    矮人一言不发从地上捡起自己的钱袋,这期间弗林特都盯着女孩看,眼睛也不眨,把她吓得动都不敢动。

    众所周知,矮人是以顽固加脾气臭闻名的。

    没等弗林特开口,某位路过的警卫队员就抢了先,他抓起女孩右边胳膊,像是提溜一只小母鸡。

    “好啊,你个小贼,我盯你很久了!”这位警卫边说边把女孩向上拽,很快便提到了脚不沾地的程度。女孩疼得直哭,却激不起他半点同情。

    弗林特本不打算插手,在矮人文化中对小偷小摸是相当厌恶的,可是这女孩不知这么想的,竟然向他这位受害者求救。

    “求求你,好心的矮人先生,求求你别让他抓走我。”女孩不仅哭,还流出了眼泪和鼻涕,这让弗林特觉得她不是假装可怜。

    “闭上你的臭嘴!”警卫狠狠一巴掌,扇红了女孩半块脸。

    但这也给了女孩挣脱的机会,她却没逃跑,而是抱住了矮人的大腿死不松手,哭喊着什么“警卫会把女孩子卖给南方人”。

    哭喊声引来了些不相干的看客,以弗林特两百多年的阅历,他从那些人的脸上读到了同情,也看出了警卫的心虚。

    于是他稍微做了下思考,并产生了决定。

    “这钱包不是我的。”矮人松开手,任由钱袋落到地上。

    他的举动惹得警卫恼羞成怒,作为报复,警卫弯腰捡起了这装满金属钱币的皮袋子,在他脸前晃了晃。

    弗林特看着警卫,眼睛眨都不眨。

    看见警卫拿着矮人的钱袋子扬长而去,抱着他腿不松手的女孩这才敢站起来。

    “矮人先生,我会报答你的。”女孩怯生生地说道,她不敢直视弗林特的眼睛,显得很害怕。

    弗林特用鼻子哼了声算是回答,他是想走的,可也要等到警卫离开视线,免得又闹出什么幺蛾子。

    “……你想要我吗?矮人先生,这,这也可以的!”女孩能说出这句话一定是鼓足了勇气,因为她竟然敢抬眼去看弗林特。

    “莫德尔的胡须啊!”弗林特听得大摇其头,连垂到胸前的胡须都跟着抖,他叹口气转身走了。

    在他背后,这位瘦到全身只剩骨头的女孩紧紧跟着他,像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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