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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转战

    旅途单调,昏昏欲睡,漫长的飞行后,终于降落在燕京西苑机场。

    飞机起飞的时候,是喀布尔时间上午九点,整个飞行耗时七个小时。

    加上三个小时的时差,抵达燕京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七点钟。

    中黄总公司的在京领导班子全部到齐,在机场迎候功臣们凯旋。

    红地毯、鲜花,领导温暖的大手,和蔼的笑容,都让两位差点丧命于异国他乡的中黄员工热泪盈眶。

    至于同为被绑员工的袁书,就没这个觉悟了,很低调的躲在应急小组成员们之中。

    仿佛这么隆重的阵仗,和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本来和他就没有很大关系。

    宋剑锋和唐建军、白富荣亲切握手,赞扬了他们的勇气。

    唐建军激动地说:“有祖国在,我无所畏惧。”

    闪光灯亮成一片,唐建军示威似的握拳振臂,向记者表示自己稍事休整后,还将回到白沙瓦工地。

    他的豪言壮语,立刻赢得一阵热烈的掌声,但这还不是高潮。

    只听一声尖叫:“爸爸!”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朝唐建军奔来,身后还跟着名妇人,不时抬手擦泪。

    是妻子和女儿来了,唐建军的英雄形象立刻崩塌,再也撑不下去了,抱着女儿泪水横流。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宋剑峰忽然想起这句话。

    唐建军无疑是个极有素质的员工,有胆识,敢担当。

    经此一劫后,他可以大胆任用。

    袁书也觉得高兴,如果不是他执意去营地,唐建军现在坟头草都冒出来了。

    他不想说自己救了唐建军,就有多伟大。他只是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

    至于白富荣,因为工作关系,遭此大难,给一笔慰问金,安排个国内的工作就是。

    但袁书现在要怎么办?

    本来他的任务是去科林,可是这事一出,科林的事,毫无疑问耽误了。

    幸好陈秋怡那里,现在还没有更坏的消息传出来,但是好消息也没有。

    所以,她还是被困在科斯塔。

    可是袁书现在能过去吗?这边的关系,好像中黄想留他。

    郑爽这个联络员,这回的任务,也是做得极其糟糕,她把一切都弄拧了。

    就看她最后怎么协调了。

    难道自己这次又要像上次那样,一个人飞到科林去?

    欢迎仪式后,一辆大巴将所有人拉到了炎黄大酒店,这是中黄的三产。

    是对外营业的四星级酒店,宋剑锋在这里,设宴为英雄们接风洗尘。

    晚宴开始的时候,宋剑锋注意到缺了两个人,袁书和郑爽都不见了。

    主角没了,庆功宴还怎么开?不过幸亏有替补在。

    杨旭和唐建军分别可以代表营救者和被绑架员工,而且他俩都是很有分寸的人。

    庆功宴依然是可以四平八稳的召开。

    酒店顶层天台,袁书拿着一罐啤酒,独自凭栏。

    风吹起他的阿拉伯方巾,楼顶的霓虹光辉洒在络腮胡子脸上,很有飘逸沧桑之感。

    他不喜欢这种应酬的场合,也不喜欢这里的夜空,根本看不见星星。

    这里不像阿富汗的天空那样,清澈高远。

    他有时会想念阿哈迈德爷孙俩。

    但最想念的,当然还是章惜。

    好像还有木槿浣。

    她们两个人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是同等重要了。

    木槿浣这个时候,已经是和他有过亲密关系的人,他能说木槿浣不重要吗?

    有人站到了他身旁,不用问,他就知道是郑爽,她身上独特的香水味,就是最好的识别信号。

    “怎么在这?”

    郑爽问他。

    “我还能在哪?你得把我弄到科林去。”

    袁书道。

    郑爽道:“没问题!”

    五个小时后,袁书身在上都国际机场。他将在这里转乘卡塔尔航空的班机,最后飞往阿联酋迪拜国际机场。

    ……

    上都,西山某处竖着军事管理区的秘密所在,砖红色的小楼,隐藏在一片葱绿之中。

    柏油路一尘不染,路边灌木经过精心修剪,小楼门前站岗的士兵。都是经过选拔的。

    个头高挑,细腰乍背,赭红色的武装带上配着牛皮枪套,戴着白手套的双手,利落潇洒的指挥着门前的汽车倒入车位。

    访客乘坐的是一辆草绿色的勇士越野车,挂某军区牌照,司机是位陆军中校,军装笔挺,行色匆匆。

    冲哨兵回了个军礼,快步走进小楼,却和一人撞了个满怀。

    “罗汉,你回来了?”

    对面之人是陆军上校军衔,不过斯斯文文,戴着金丝眼镜,他是罗克功上将的秘书小廖。

    “是啊,刚下飞机,廖秘书,副总长状况怎么样?”

    罗汉问道。

    叔叔最近身体不太好,心脏方面出了点问题,怕是经不住强烈的刺激。

    “还行,刚吃了药。”

    廖秘书小心翼翼的回望了一眼。

    “如果是谈工作,我劝你现在不要进去。”

    “不是,是家里的事情。”

    罗汉冲廖秘书点点头,走到了书房门口,抬起手,却敲不下去。

    “罗汉,怎么不进来?”

    屋里传来叔叔威严的声音。

    一切事情都瞒不过老家伙,罗汉拧开门把手,走进去。

    立正,敬礼,摘军帽夹在腋下,等待叔叔的命令。

    罗克功正在批阅文件,头也不抬。

    他年纪已经很大,七十多了。鲜红的颜色映着花白的头发,老人家的肩膀,有些瘦削。

    “二爸。”

    罗汉喊了一声。

    “坐吧,有什么事就说,我没空陪你闲聊。”

    罗克功在一份文件上狠狠打了个大叉,丢到了一旁。

    罗汉打开公文包,拿出一个红绸子包,上前放到罗克功面前。

    罗克功慢条斯理的摘下老花镜,解开红绸子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把老旧不堪的五四式手q枪。

    手枪静静的躺在他面前,套筒上三个苍劲的小字“罗克强”,刺激的老人瞳孔一缩。

    “你又顺道去找你爸爸了。”

    罗克功将枪拿在手里摩挲着,语气虽然严厉,但罗汉却不惊慌。

    他坦然道:“没有,这是我从别人那里拿到的。”

    “哦?”

    罗克功检查着手枪,嗅了嗅枪膛,道:“这枪最近打过。”

    “是的,不但开过火,还见了血,打死了七八个人,老枪不老。”

    罗汉隐隐有些兴奋。

    “我爸的魂一定附在这枪上。”

    “说说怎么回事。”

    罗克功把枪放到了一旁。

    罗汉将事情原委叙述了一遍,最后道:“二爸,我请求派员去把爸爸的遗骨接回来,如果可以,我想亲自去。”

    罗克功没有任何犹豫:“批准。”

    “谢谢二爸。”

    罗汉兴奋起来。

    “我还有一个请求,让袁书一起去,他知道尸骨埋葬的具体位置。”

    “平民就别掺乎了,人家没义务帮你。”

    罗克功当即拒绝。

    罗汉挠挠头,这种看似幼稚的动作,他只会在叔叔面前做。

    “可是,二爸,我觉得应该吸收他,这小子胆略身手,都是一流的,是个可用的人才。”

    “招人不是你说了算的,你回去吧。”

    罗克功对侄子向来是冷冰冰的态度,罗汉也不觉得奇怪。

    敬了个礼,他转身离去。

    听着外面勇士越野车引擎声远去,罗克功再度戴上老花镜,按铃叫警卫员进来。

    “小李,帮我拿一套擦枪的工具进来。”

    ……

    袁书的护照上已经贴着卡塔尔、阿联酋、沙特等中东主要国家的签证,出国毫无障碍。

    这护照当然不是真的。不过是国家发的,那就是真的不能再真了。

    一上飞机,他就戴上眼罩,开始休息。

    飞机一路向西,经停多哈,在飞行十余个小时后,终于抵达迪拜。

    传说中的世界上最奢华的城市,建造在阿拉伯湾南岸。

    从飞机上俯视看去,整座城市如同电影特效般,令人叹为观止。

    高楼大厦林立,立交桥高速路四通八达,唯一缺少的,就是绿色。

    毕竟这里二十年前,还只是一片沙漠。

    通关非常顺利,虽然机场没有中文标识,但以袁书的英文和阿拉伯语水平,足以应付一切。

    当他提着旅行包走出机场的时候,热浪滚滚而来,排山倒海砸在身上。

    气温足有摄氏四十五度以上,裸露在外的皮肤有种火烫的感觉。

    高温使得地面上的空气,膨胀上升,导致景物变得扭曲起来,看起来有些不真实。

    袁书打了一辆出租车,迪拜的出租车和警车一样高档,最低也是宝马奔驰。

    路上充斥着豪华汽车,中东油霸们喜欢顶级的跑车和越野车。

    阿斯顿马丁、玛莎拉蒂这种简直拿不出手,起码也得是布加迪威龙之类,才能短暂吸引一下别人的眼球。

    郑爽给袁书预定的,是位于哈里发塔的阿玛尼酒店。

    著名的哈里发塔高达八百二十八米,有一百六十层之多,阿玛尼酒店,占据了其中十一个楼层。

    袁书办理了入住手续之后,走向电梯,正好有一部电梯刚刚关上。

    而其他电梯都在三十层以上运转,他疾步上前,按住按键,电梯门缓缓打开。

    电梯里面有五个人,其中两个穿白色阿拉伯长袍,带白色头巾。

    年长的大约四十来岁,相貌英俊,连腮胡子,一双睿智的眼睛深邃无比。

    年轻的不过十六七岁,如同父亲的模子里倒出来一般。

    除了这对父子,还有三个人,都是保镖,人高马大,身穿西装。

    领子上别着徽章,空气耳麦,目光犀利。

    其中一人伸手拦住了袁书,不让他进入电梯,另外两人,目不斜视,双手交叉,放在裆部。

    袁书不是不知深浅的愣头青,强龙不压地头蛇,中东油霸惹不起。

    但是酒店是公共场合,你丫肯定不是迪拜酋长,摆什么谱啊。

    他微笑着用英语说:“我可以进来么?”

    “no。”

    保镖生硬的回答。

    但袁书是一定要进去的。

    不过他还没有动作,里面的人说话了。

    “进来吧,盛得下。”

    年长的阿拉伯油霸说,他的英语很地道,有股正宗牛津腔。

    保镖让开去路,袁书走进电梯,说声了谢谢。

    又对站在楼层按键旁的保镖说:“三十八层,谢谢。”

    这回他是用阿拉伯语说的。

    有系统就是牛逼。学什么都快。

    保镖耸耸肩,帮他按了楼层。

    少年油霸搭讪道:“考瑞亚?”

    袁书愣了一下,随即意识到被人误认为是韩国人了。

    “不是。”

    他简单地用母语说道。

    懂不懂随他去。

    “但是你很像一个韩国电影明星。”

    少年油霸的英语,比他爹地说的还要流畅。

    棒子的流行文化,已经这么强了吗?

    袁书知道这小油霸这么说,和自己的颜值有关。

    年轻又帅啊!被人误会了。

    他笑而不语。

    哈里发塔用的都是高速电梯,三十多层很快就到。

    三十八层,袁书下了电梯,油霸和保镖们继续上去。

    三十九层是阿玛尼酒店的最高一层,他们住在袁书的楼上。

    郑爽订的是喷泉套房,从房间可以看到著名的迪拜喷泉。

    不过毕竟只有三十八层,无法做到极目远眺。

    房间装潢精美,落地窗外是美丽风景,令人心旷神怡。

    袁书洗了个澡,补了个觉,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

    袁书这回是准备经卡塔尔进入科林。

    窗外是灿烂的迪拜夜景,他伸了个懒腰,拿出手机拍照,准备发个微博,得瑟一下。

    忽然觉得那里不对劲,抬头一看,斜上方四十层位置,有人吊着钢丝绳下滑,一身黑衣,诡异无比。

    袁书亲眼目睹黑衣人迅速滑到了三十九层,拿出工具,开始切割玻璃。

    见着活生生的特工行动,袁书咽了口唾沫,肾上腺素开始分泌。

    他立刻联想到住了阿汤哥的英姿,还有住在三十九层的油霸父子。

    有人在做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按说不该多管闲事的,不过油霸父子彬彬有礼的绅士作风,给他的印象很好。

    是出手还是不出手,他几乎一瞬间就做出了决定。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初来乍到中东这嘎达,今天就开张吧。

    袁书匆忙披衣拿了房卡出门,没乘电梯,走防火楼梯,上三十九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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