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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一只猫的畅想!

    吃饱喝足~

    拒绝了王大锅的奇葩要求,李煜趴在阁楼的房顶上,慵懒的晒着太阳。

    吃饭、睡觉、晒太阳……

    这就是李煜每天的基本活动了,总得来说,日子过得有些悠闲惬意了。

    不悠闲,又能怎样呢?

    上辈子的李煜也算是个网络书虫,各种奇葩小说他也没算少看,什么穿越、重生、夺舍等等的烂俗桥段,他也算是了如指掌。

    如果真的是老老实实穿越了,李煜说不定还真按照那些小说里的情节,装比打脸,废物逆袭,迎娶白富美,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但是别人穿越,他也穿越……

    而且同样身为主角,别人穿越成了各种富二代、废物少爷、宗门少主、皇子皇孙等等。

    可是李煜呢?

    他却穿越成了一只喵,而且还特么是只母喵?

    “哎……”

    初日的光辉下,望着鱼肚白天空中的天狼星,李煜扯了扯自己的耳朵,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

    其实,他也并不是没有想法的。

    毕竟也是个名牌大学毕业的本科大学生。

    好歹接受过现代制度的高等教育,而且,还是看过那么多的网络小说。

    一般的小说情节里,主角穿越到过去之后,要么从文,要么从商,在者从政。

    从文的话无非就是写几首诗,唱几首歌,偶尔在写写小说,最后主角震惊全场,各路大佬观众纷纷被震惊的哑口无言,直呼牛比666!

    可是……如果用猫的身份做这些事儿……

    只怕到时候,那些围观大佬不是直呼666了,反而是把李煜当成猫妖给活活烧了!

    毕竟,古代封建迷信的观念实在有些厉害的紧。

    鬼、妖、仙、邪祟等等,这些东西在民间非常流行。

    别的不说~

    光是皇帝老儿的一场恶梦,就能害得几千人头落地。

    如果李煜现在用猫的身份,抄几首明朝后世的古诗。

    比如什么“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之类的。

    到时候,只怕他就真的“念天地之悠悠,猫脑袋而落下”了。

    从文不行,那就从商呗?

    重生之前,李煜家里是开火锅店的,在本市做了二十来年,算是老字号了,生意相当不错。

    明朝是没有火锅的,如果能在明朝开家“海底捞”,相信生意应该相当不错。

    不过,这个朝代辣椒还没传进来。

    辣椒起源于南美洲,流传到中土大约是在明中期,具体什么年份,李煜就不知道了。

    所以,如果要开火锅店,他得先去趟南美洲……

    去南美洲的大概方向,李煜还是知道的,但是成本实在太大,根本不划算啊?

    再说了,一只猫想去南美洲?

    这估计比“绿帽”要回家的难度,还要大上十倍都不止……

    开火锅店不行,那就从政呗?

    其实现在这个时间从政,是穿越者最好的选择。

    为什么这么说呢?

    先前已经说过了,三个月前太子朱标意外病逝。

    如今的朝局,依旧是明成祖朱元璋掌控实权,不过根据李煜所学的历史书来看,这情况维持不了几年了。

    史书记载,明成祖朱元璋驾崩于洪武三十一年。

    现在的时间,是洪武二十五年,算下时间,应该是大约六年后,朱元璋也该洗白白,驾鹤西去了。

    朱元璋死后,就是皇太孙“朱允炆”正式继位。

    这朱允炆只做了四年的皇帝,四年后,朱允炆就被将来的永乐帝,也就是如今的燕王朱棣给推翻了。

    朱元璋偏心朱允炆,这已经是历史上不争的事实了,为了给孙子稳固江山,按照老朱的性格,如今的各大藩王的日子,肯定不会太好过。

    朱棣就更别说了~

    按照史册记载,为了保命,堂堂燕王不得不装疯卖傻,逃回北平的时候,跟随他造反的兵力不足千人。

    如果这个时候,李煜去投靠朱棣。

    然后剩下的时间跟着朱棣不离不弃,生死相伴,做对好基友。

    用不了十年,朱棣登上皇位。

    到时候,李煜荣升后宫,绝对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等等……

    怎么这就性别转换了呢?

    算了,还是不和朱棣当基友了~

    倒不如和吕不韦一样,趁机偷偷的弄大“朱家”某个妃子的肚子,然后,在给这个孩子取名叫做“朱瞻基”。

    玛德!

    到时候,搞不好整个天下都在他这个太上皇的手中啊?

    ……

    “哎……”

    春风微醺,柳叶细裁。

    望着缓缓升起的旭日,李煜慵懒的趴在房顶上,无奈的叹了口气。

    想了这么多,可是有什么用呢?

    且先不说一只猫,能不能得到朱棣的信任。

    光凭借着自己母猫的身份,还想搞大别人的肚子?

    玛德,还是洗洗睡吧。

    从文不行,从商也不行,从政更是扯淡。

    一只母猫,除了每天混吃等死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只恨老天不公啊……”

    想到这里,李煜软塌塌的扫了扫自己的尾巴。

    就在这个时候。

    “嗖嗖嗖!”

    阁楼房顶的另外一端。

    伴随着几道破风声响,七八只野猫成群结队的窜了上来。

    “嗯?总算来了么……”李煜趴在原地,动了动耳朵,也没回头去看,心中暗自揣测道。

    科学研究表明,猫的听觉是人的三倍以上,自从变成猫之后,李煜发现自己的听觉比从前强了不少,但凡百米内的风吹草动,全都逃不过他的这双猫耳朵。

    “嗯?”

    “老花,你看上的,就是这个妞?”

    房顶之上,一只身材彪悍的白猫,脸上带着陈旧的刀疤,盯着李煜的背影,好奇的问道。

    “嘿嘿!”

    “没错,喵老大,这就是郑家那小妞儿。”花胖子跟在那白猫的身后,满脸奸诈的说道。

    “你小子眼光不错嘛,这小妞的毛还挺顺,盘儿也挺亮的。”刀疤白猫审视的说道。

    接着,就看那刀疤白猫领着身后的一群野猫围了过来。

    “喂!”

    “小妞,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喵大,青喵帮帮主,我听说,你不给我兄弟面子,是不是?”喵大气势汹汹的问道。

    闻言,李煜默默的叹了口气。

    接着,才见他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毛,冷冷的回过头说道。

    “没错~”

    “本大爷就是不给他面子,你想怎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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