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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来福

    来福今天很郁闷。

    他本在这间茶楼当伙计,虽工作不轻松,但好在工钱老板给的足,至少以后想养家娶个媳妇没什么问题。

    今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出门,来茶楼开工。

    刚刚出门没多远,就发现城中一些街道被毁,房屋也垮塌了不少,连茶楼门前的广场都成了一片废墟。

    城中最近怪事连连,看到忙碌的衙门众人,他满心忐忑,不知道这永安县还能不能呆下去。

    之前城中不少人都死于非命,他就有点害怕,但看着自己的积蓄,还是咬咬牙留在了这里。

    他心里盘算着,干脆就这两天离开永安县,去其他地方谋生罢。

    到了茶楼,却发现老板早已经收拾好了家当,语重心长的对来福说:“这几天天气太热了,我打算和夫人孩子去别的地方避避暑。茶楼还是要每天照常营业,从今天开始,你就升为掌柜,待我回来,再重新招几个伙计。”

    来福这才发现,原本茶楼的几个伙计都走了,现在就剩自己一人还在这里。

    来福很想拒绝,老板肯定是打算去别的地方避险去了。他在这茶楼几年了,还是知晓这个老板在附近很多城镇有店铺。

    之所以老板留在永安县,是因为这里繁华,过往客商众多,生意也是最好的。

    千金之躯,坐不垂堂。

    老板虽不是什么超级大户,但现在连他都要离开这里去避风险,可想而知城中肯定不那么安全了。

    但他转念一想,城中这么多人,就算有风险,也不可能落到自己头上。

    富贵险中求,天塌了有个高的顶着,自己还能混个掌柜当一当。

    值得一搏!

    就这样,来福还是留了下来。

    如他所料,果然今天没有客人来茶楼喝茶,换做平时,早已经人满为患了。看着远处在广场指挥的县令王大人,他不禁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做的很正确,

    ——要是真有什么危险,官府里的大人早就清洁溜溜了。

    然而,就在他还没有悠哉多久,就在窗前看见了不远处的广场中央,地下突然冒出的一股黑气,将那修仙者的仙鹤化为了灰烬。

    他一下子瘫在了柜台上,久久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店里来了两名客人。

    “小二,来壶上好的龙井。”

    来福心神恍惚,他从后面的柜子里取出了茶叶,放到托盘上,连同茶具送到桌子上。

    随即又到水房把水壶放到了炉火上,等着水沸腾。

    他做这行已多年,虽被之前煞气冲天吓坏了胆,导致心神不定。但好在凭借一身的肌肉记忆,做完这一系列的事情,居然没有出现任何差错。

    虽是夏日,但茶楼还是得生着炉火。

    炉火极旺,水开的很快,蒸汽不断扩大,喷到了来福的手上,烫得他手本能的一哆嗦,顿时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他把开水送到了客人的桌上,也不知自己之前的行为有没有冒犯的来客,当下赔笑道:“两位客官,招呼不周,还请海涵。不知二位是自己冲泡还是由小的效劳?”

    “我们自己来就好。”其中一名黑衫少年回道。

    来福看着那名少年,只见他剑眉星目,脸上不笑亦带着三分笑意,让人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好感,当下道:“那二位还请慢用,若有什么需求,随时吩咐小的。”

    时下也没其他的客人,来福回到了柜台,也没其他事情可做,那两名客人渐渐引起他的注意。

    来福所在的茶楼,可以说是整个永安县城里最繁华的地段。

    在永安县没出事前,茶楼每天都是人声鼎沸,来往的客商,本地的居民,都会到这里品茶。

    自己的老板神通广大,市面上所见的茶叶品种,这里几乎都有。

    而水,则来自南门远处的山泉,再加上几个伙计对泡茶也是极为精通,这也是茶楼生意那么好的原因。

    这也让来福,见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

    几年下来,他已经知晓偌大的永安县,谁是最有钱的人,谁在本地又有极高的声望,甚至连一些富家公子哥最近都喜欢玩些什么项目,都多多少少了解一些。

    比如,城中最富有的吴老爷家的独子,最近又和一帮公子哥斗起了鹰。

    之前来福在茶楼见过吴公子带的那只鹰,两只脚上都带着黄金做的脚环,上面还有宝石点缀,连鹰脚脖子上的项圈,亦是价值不菲。

    每天喂养的肉,都够一般的家庭吃上几天了。

    这让来福不禁感叹,有钱人家喂的宠物,都过的比大多数人滋润。

    眼前的两名客人,却让来福有点捉摸不透。

    那黑衫少年,一身朴素,干净,但布料却是一般,举手投足虽极为儒雅,但绝不是什么有钱人。

    而让人真正瞩目的却是他对面的持扇少年。

    那少年的衣服,虽不知是什么布料作成,但穿在身,让人一眼就觉得这身衣服的主人一定是名贵之士。

    相比之下,那黄公子恨不得将“大款“两个印在身上的衣品,简直只能用“土”来形容。

    少年头上所戴发冠做工之精细,更是让人惊叹。

    折扇的扇骨,每一根都晶莹剔透,虽不知是什么材质,但绝不是一般人买的起的。

    凭着那少年脚上丝履所绣的纹路,来福敢断定,绝对是出自京城的“锦绣坊”。

    而“锦绣坊”的一双鞋,几乎要自己一年的工钱。

    那持扇少年,没用任何珠宝缀身,但绝对是某家不得了的大户公子哥。

    让来福不解的是,一个衣着朴素的穷小子,怎么会和这种公子哥同坐一张桌子。

    更让来福疑惑的是,那穷小子面对这富家公子哥,气场居然不落下风。

    沈炼斟满了茶,递给了公子秋一杯,自己牛饮了一大口,望着窗外的人群,淡笑道:“想不到他会出现在此处。”

    公子秋看着眼前的茶杯,摇头叹道:“和你一起,真的无趣,品茶这种雅事,居然被你搞的像是街边大碗喝着烈酒的粗人。”

    “是吗?”沈炼微笑着反问道。

    公子秋拿起茶杯,如同沈炼一般,喝了一大口后,挤眉道:“我说,你什么时候再泡一次茶?”

    公子秋自小就学习琴棋书画,诗酒花茶,对这些早已精通。

    然而他在喝过沈炼泡过的一次茶后,他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喝的都是什么玩意儿?

    后来他也自己摸索过,学着沈炼泡茶的方式,步骤,甚至连碳,水壶都找的一样,却始终不是那番滋味。

    一直到现在,沈炼却再也没有像那次一样,安静的坐在那里,泡上一壶好茶。

    沈炼看了一眼公子秋,淡笑道:“你现在喝的不是我泡的吗?”

    他不是藏技之人,若知晓公子秋所言何事,肯定不会拒绝好友的请求。

    公子秋摆了摆手,拿起茶杯喝喝一口,随即摆手道:“算了,”

    又道,“既然清灵子在这里,想必此地相安无事,你我二人皆也不好露面,不如就此离去,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两人正欲起身,一直没有说话的随便突然道:“不好,有麻烦!”

    话语刚落,沈炼只觉地面晃动,随即听到轰隆巨响,那原本被压制主的黑气居然再次冲天而起。

    人群顿时四散而逃,离的近的,瞬间被那黑气化为灰烬,一时间惨叫呼喊声响彻耳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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