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京城燕家
大明国是蛮荒边界一个贫瘠的小国,贫瘠到什么地步呢?
在这个人人修仙的世界,大明的修士,却少的可怜。
索幸,在这贫瘠的蛮荒边界,也并没有什么实力强大的妖兽威胁,所以大明国,倒也算是国泰民安。
这是燕十一,对比了《古闻轶事》这本书得出来的结论。
燕十一不过是燕家一个小小的杂役,每天尽是干着挑水洗马桶的脏活。
他从九岁起便被卖到燕家,换了燕姓,至于以前叫什么姓什么,连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只记得从前自己住在贫民窟,那里的生活,甚至连杂役都不如,吃不饱,穿不暖,甚至连藏身的窝棚都有可能被别人占据。
此刻燕十一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不属于一个低贱的杂役的目光。
燕十一也是没想到自己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叫燕十一的杂役的身体中。
夺舍!
在这个人人修仙的世界中这种行为叫做夺舍。
杂役就杂役吧,没想到还是卖身那种,燕家杂役分为两种。
第一种属于周围的贫苦,人家不用改姓,也并不是永久做杂役,只是在燕王府领地管理不过来时,临时派遣的人手。
第二种就属于卖身的了,像他这种卖身进入燕家的,要改名改姓,而且没什么意外的话,可能这辈子也出不了燕王府。
燕十一来到院子里坐下,杂役没有自己的房间,全都是十几个人睡一个炕,只有那些管事的才会地位崇高一些,有个单独的房间。
此时屋里鼾声如雷,一阵风吹过屋外的柳树哗哗作响,周围散落着零星的几个萤火虫,在空中发出点点星光。
燕十一无奈的一巴掌拍死两只蚊子,如果不是屋里太吵,根本没法修炼,他也不愿意来这,外面的石桌上坐着。
没错。
在他穿越过来的时候,脑子里便出现了一门修仙功法。
万兽决。
正如它的名字一般,这门功法修炼到高深处,可以趋使万兽,一人可顶千万高手,至于功法的品级,他就不太清楚了。
老实说证明功法对他来说,实在太鸡肋了,在这连妖兽都没有一头的蛮荒边界,御啥。
御蚊虫吗?
那未免太掉价了,让蚊子去战斗,哪怕别人站着不动,让它吸吸半个月,连人家的血皮都不会被磨掉。
燕十一觉得自己真的是倒霉透顶了,穿越就算了,还是个没有灵力的杂役,事实上,他哪怕想御蚊子也没那个机会。
这御兽起码要有一丝灵力,可他来到这里三年还没有修炼出一丝灵力,原因就是这蛮荒边界灵气,实在太稀薄了。
他这个标准的无神论主义者入门就花了两年,炼气也花了一年了。
好难搞哦!
这破杂役的生活,他是一天也忍不下去了,即便身上叮着十几只蚊虫,他还是只能无奈的摆好姿势,屏息凝神,去感受天地间游离的灵气。
就这样持续一整夜,直到第二天一早,杂役起的都很早,一起床便看到了在外面石桌上打坐的燕十一。
不过却没有人理会这个家伙。
只是路过他身旁时,多少都会有几句骂骂咧咧的话语。
“真是的,我看这家伙离疯不远了。”
“要是打打坐就能成为仙人,那我们还做什么杂役,都在这打坐算了,大家都能成仙,也不用做凡人了。”
所有人都觉得燕十一是个傻子,其实这也怪不得别人会这么想。
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杂役,竟然能获得修仙功法,不只是因为这个家伙异想天开,想碰运气。
万一在这坐一整晚,哪个筋搭对了,忽然就成了万人之上的仙人呢?
忽然,一个虎背熊腰的杂役走了过来,一下子就把燕十一从石桌子上给拎了下来。
燕十一此刻正在尝试把这一丝花了一晚上捉到的灵气炼化,没想到被这一打扰一晚上又白干了。
燕十一气愤的睁开眼,燕山只是满不在乎的说:“喂!开工了,别以为装疯卖傻就可以不干活。”
燕十一虽然气愤,但也无可奈何,谁叫自己是杂役呢?
早上起床,所有的杂役必须到管家门口等待安排,分配一天的活。
今天,燕十一的工作是和燕山一起去抬假山,一起的还有20几个杂役,毕竟是有几吨重的假山。
就为了主人一个看着养眼,杂役们要把这座假山从几公里的城外抬到府内供着燕王观看。
大明京城,人声鼎沸,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街上人来人往,但在看到燕家杂役的标志性服饰之后。
即便再挤的街,也能让出一条道来,要知道燕王府住的可是皇亲国戚。
哪怕是此次带队一个小小的管家,依然没人敢去触这个霉头,要是不小心拦了杂役的队伍被抽个半死也没地说理。
出了城门杂役们东边又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再堪堪走到搬运假山的采石场,马夫们早早就赶到了现场。
此时,四辆马车拼在了一起,一共八匹马在这里等待着杂役们把这座假山装到车上。
随着管家燕北的一个口号,所有杂役一起发力,假山微微动了一下,却又被放下。
“管家的,这假山太重了,二十一个人,恐怕还不够呀。”燕十一不满的说道。
在场杂役也就是他敢和燕北叫板,毕竟这个家伙滥用私权,手中的鞭子落在杂役们的身上从来没轻重。
“那你说怎么办?”燕北骂骂咧咧的问,手中的鞭子挥舞了起来,刚好打到他的臂膀上,痛的燕十一呲牙咧嘴。
燕十一不禁在心里骂骂咧咧的骂道,只要是自己的和平主义社会,多少得把这个家伙放到绞刑架上绞死。
燕北这个狗,几乎已经把挥动鞭子当做习惯动作了,真是不拿杂役当人。
真是万恶的旧社会资本主义!
不过燕北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矿场现场征集了一些矿工,30多个人才把这个假山抬起,随着四根巨大的树木作为杠杆落下。
这假山才算正式的被搬上了马车,随着车轱辘吱呀吱呀的响动,杂役们也跟着马车离去。
此时,燕十一却趁乱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在了矿堆里,一动也不敢动。
千万不要被发现!
燕十一在心里暗暗祈祷,这是个好机会,好不容易又走出燕府的机会,他绝对不会再回去。
只要马车走出矿场,他就马上逃跑,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像他这样的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才不甘当个杂役呢。
等一下!
燕十一的目光立刻被旁边的一块青色的石头吸引。
他拿起石头,心里面露出一丝喜悦。
灵石,我去,这是灵石。
有灵气的石头,肯定就是灵石了。
燕十一能感觉得到这石头里面充满了灵气。
今天真美妙,燕十一亲了这块石头一口,乘着马车离开了矿场,他也赶紧偷偷摸摸的走出这个矿洞。
对于燕王府来说他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杂役,但毕竟他也是属于燕王府的财产,保不齐被抓到后果可不好想象。
所以,燕十一一走出矿场,便朝着妖山奔去。
妖山的背后便是无尽蛮荒,据说那里无边无际,里面栖息着真正强大的妖兽,厉害的甚至轻轻一抓,就能让树木拦腰而断。
他此行的目的便是想要抓一只灵兽,不过在此之前,他得先修炼到练气一层。
能够驾驭一丝灵气之后,才能着手开始抓灵兽。
幸好他已经找到了一丝修炼的窍门,在有充足的情况下练气一层还是挺简单的。
逃出矿场之后,燕十一一路向东,妖山因为背靠无尽蛮荒,所以其中也是有一两只开了灵智的妖兽的。
之所以叫它妖山,正是因为这些有着诡异神通的妖兽被山下不识货的农户当做妖怪。
一连走了半个月,连续穿过好几个村庄。
几天后,一个面色黝黑,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在村民的打骂中逃出村庄,嘴里还叼着几棵红薯。
“不就偷你们几个红薯吗?至于追几里地吗?”燕十一骂骂咧咧,丝毫没有做坏事的觉悟。
没办法,谁叫他还只是个凡人?凡人总要吃饭的嘛。
虽然这几天白天赶路,晚上修炼,他也是成功的进入了修仙的门槛,练气一层,但是就丹田里旋转的那一丝灵气,还不能维持辟谷的状态。
又是几天后,燕十一饿得头皮发麻,终于是又看见一个村庄,不过这次他却没有立马开始着手填饱自己的肚子。
“大叔,这是哪呀?”他随意找了一个在路边边耕田的农夫问着。
毕竟他没有地图,作为一个杂役也买不起地图,更不敢进城买地图,万一被燕王府的人抓到就完蛋了。
大叔长着一张国字脸,看起来不怒自威,颇有王侯将相的风范,见一个瘦的皮包骨的小子在路边搭话,他也有的,没的回应道:“王家村。”
“小伙子,你要去哪呀?”大叔停下活计又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没地方可去四处流浪。”燕十一笑着回答露出憨憨的笑容,配着那一脸呦黑许久没洗的脸,倒是看得透露出几分可怜的样茂。
“那你可别再往前走了,前面就是妖山了,有成了精的野兽,你要是走进去,指定会没了性命。”大叔好心的提醒他。
“谢谢大叔,我会注意的。”燕十一露出一抹笑容,终于到了,真是望山跑死马。
国字脸的大叔,犹豫了一会,又开口喊住了燕十一。
“小伙子,要不然你来我家做长工有个住处有碗饭吃,也省得四处流浪了。”
“嗯?”燕十一想说自己才不是那种寄人篱下的人,但是转念一想,现在秋收都过了,哪怕他想要再行偷盗之事,恐怕也找不到一粒粮食了。
“咕咕咕噜!”此时肚子也不争气的叫了起来,燕十一立马毫不犹豫的转身,露出一个笑容:“好啊!那就谢谢大叔了。”
此刻的他完全把不做奴隶的座右铭丢之脑后,即便是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也要吃饭呀!
“大叔,晚饭吃什么呀?”傍晚燕十一,与大叔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在夕阳下拉的贼长。
“馍馍,咸菜,饼子,肉。”大叔随意的和他闲聊着。
“还有肉呢?”燕十一嘴角流出不争气的哈喇子。
要知道,他上一次吃肉还是在三个月前,燕王府宴请大臣,剩下的剩菜全都交给了杂役们,才有机会沾点荤腥。
此刻燕十一只想快点回家,然后干饭……。
兽人永不为奴,除非包吃包住。
“大叔,你叫什么呀?”燕十一看着王家村的路牌问道。
“叫我王叔吧。”大叔一脸和蔼。
走了半个小时后,村子的轮廓终于出现在眼前,燕十一有些惊讶,这半个月来,他路过的村庄不少了,很少有像这个村庄的这样繁荣。
家家户户一到傍晚时炊烟升起,村口坐着闲聊的老人,在村子中走过偶尔还能听到孩童玩闹的嬉戏声。
这可不多见。
看到燕十一表情里的震惊,王叔颇为自豪的说:“这妖山虽然危险,但是其中动物也倒还颇多。”
“每年秋收之后,村里面都会自发的组织打猎的队伍,上山打猎。”
所以村里的食物可以说是完全够吃,没有了生存的压力,村庄自然就繁荣了起来。
燕十一恍然大悟。
王叔的家就在村子东边,进村之后两人又走了好一段路,终于看到了一座二层的小民房,看起来王叔家的条件还挺好。
燕十一上前敲了敲墙壁,是用石块制作的,想来也花了不少功夫,毕竟东边靠近妖山,建造房子材料可不能差。
不然野兽还不得冲进来吃人。
两人刚到家门口,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就打开了门。
“爸,你回来啦!”女孩一脸兴奋,看起来十分开心,但最后一转头却又看见了燕十一面带疑惑。
“他是我在外面捡到的,一个流浪的小乞丐。”王叔解释道。
额!
燕十一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对女孩友好的笑了笑。
女孩也让开了门,让两人进去,一进去就闻到一股肉香味,引的燕十一馋虫大动,但他还是忍住了。
先接过了女孩递过来的水盆,拿上一条毛巾走到门口,细细的擦拭起来,还别说他这副骨瘦如柴,还黑不拉球的样子真像个乞丐。
在这个人人修仙的世界,大明的修士,却少的可怜。
索幸,在这贫瘠的蛮荒边界,也并没有什么实力强大的妖兽威胁,所以大明国,倒也算是国泰民安。
这是燕十一,对比了《古闻轶事》这本书得出来的结论。
燕十一不过是燕家一个小小的杂役,每天尽是干着挑水洗马桶的脏活。
他从九岁起便被卖到燕家,换了燕姓,至于以前叫什么姓什么,连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只记得从前自己住在贫民窟,那里的生活,甚至连杂役都不如,吃不饱,穿不暖,甚至连藏身的窝棚都有可能被别人占据。
此刻燕十一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不属于一个低贱的杂役的目光。
燕十一也是没想到自己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叫燕十一的杂役的身体中。
夺舍!
在这个人人修仙的世界中这种行为叫做夺舍。
杂役就杂役吧,没想到还是卖身那种,燕家杂役分为两种。
第一种属于周围的贫苦,人家不用改姓,也并不是永久做杂役,只是在燕王府领地管理不过来时,临时派遣的人手。
第二种就属于卖身的了,像他这种卖身进入燕家的,要改名改姓,而且没什么意外的话,可能这辈子也出不了燕王府。
燕十一来到院子里坐下,杂役没有自己的房间,全都是十几个人睡一个炕,只有那些管事的才会地位崇高一些,有个单独的房间。
此时屋里鼾声如雷,一阵风吹过屋外的柳树哗哗作响,周围散落着零星的几个萤火虫,在空中发出点点星光。
燕十一无奈的一巴掌拍死两只蚊子,如果不是屋里太吵,根本没法修炼,他也不愿意来这,外面的石桌上坐着。
没错。
在他穿越过来的时候,脑子里便出现了一门修仙功法。
万兽决。
正如它的名字一般,这门功法修炼到高深处,可以趋使万兽,一人可顶千万高手,至于功法的品级,他就不太清楚了。
老实说证明功法对他来说,实在太鸡肋了,在这连妖兽都没有一头的蛮荒边界,御啥。
御蚊虫吗?
那未免太掉价了,让蚊子去战斗,哪怕别人站着不动,让它吸吸半个月,连人家的血皮都不会被磨掉。
燕十一觉得自己真的是倒霉透顶了,穿越就算了,还是个没有灵力的杂役,事实上,他哪怕想御蚊子也没那个机会。
这御兽起码要有一丝灵力,可他来到这里三年还没有修炼出一丝灵力,原因就是这蛮荒边界灵气,实在太稀薄了。
他这个标准的无神论主义者入门就花了两年,炼气也花了一年了。
好难搞哦!
这破杂役的生活,他是一天也忍不下去了,即便身上叮着十几只蚊虫,他还是只能无奈的摆好姿势,屏息凝神,去感受天地间游离的灵气。
就这样持续一整夜,直到第二天一早,杂役起的都很早,一起床便看到了在外面石桌上打坐的燕十一。
不过却没有人理会这个家伙。
只是路过他身旁时,多少都会有几句骂骂咧咧的话语。
“真是的,我看这家伙离疯不远了。”
“要是打打坐就能成为仙人,那我们还做什么杂役,都在这打坐算了,大家都能成仙,也不用做凡人了。”
所有人都觉得燕十一是个傻子,其实这也怪不得别人会这么想。
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杂役,竟然能获得修仙功法,不只是因为这个家伙异想天开,想碰运气。
万一在这坐一整晚,哪个筋搭对了,忽然就成了万人之上的仙人呢?
忽然,一个虎背熊腰的杂役走了过来,一下子就把燕十一从石桌子上给拎了下来。
燕十一此刻正在尝试把这一丝花了一晚上捉到的灵气炼化,没想到被这一打扰一晚上又白干了。
燕十一气愤的睁开眼,燕山只是满不在乎的说:“喂!开工了,别以为装疯卖傻就可以不干活。”
燕十一虽然气愤,但也无可奈何,谁叫自己是杂役呢?
早上起床,所有的杂役必须到管家门口等待安排,分配一天的活。
今天,燕十一的工作是和燕山一起去抬假山,一起的还有20几个杂役,毕竟是有几吨重的假山。
就为了主人一个看着养眼,杂役们要把这座假山从几公里的城外抬到府内供着燕王观看。
大明京城,人声鼎沸,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街上人来人往,但在看到燕家杂役的标志性服饰之后。
即便再挤的街,也能让出一条道来,要知道燕王府住的可是皇亲国戚。
哪怕是此次带队一个小小的管家,依然没人敢去触这个霉头,要是不小心拦了杂役的队伍被抽个半死也没地说理。
出了城门杂役们东边又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再堪堪走到搬运假山的采石场,马夫们早早就赶到了现场。
此时,四辆马车拼在了一起,一共八匹马在这里等待着杂役们把这座假山装到车上。
随着管家燕北的一个口号,所有杂役一起发力,假山微微动了一下,却又被放下。
“管家的,这假山太重了,二十一个人,恐怕还不够呀。”燕十一不满的说道。
在场杂役也就是他敢和燕北叫板,毕竟这个家伙滥用私权,手中的鞭子落在杂役们的身上从来没轻重。
“那你说怎么办?”燕北骂骂咧咧的问,手中的鞭子挥舞了起来,刚好打到他的臂膀上,痛的燕十一呲牙咧嘴。
燕十一不禁在心里骂骂咧咧的骂道,只要是自己的和平主义社会,多少得把这个家伙放到绞刑架上绞死。
燕北这个狗,几乎已经把挥动鞭子当做习惯动作了,真是不拿杂役当人。
真是万恶的旧社会资本主义!
不过燕北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矿场现场征集了一些矿工,30多个人才把这个假山抬起,随着四根巨大的树木作为杠杆落下。
这假山才算正式的被搬上了马车,随着车轱辘吱呀吱呀的响动,杂役们也跟着马车离去。
此时,燕十一却趁乱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在了矿堆里,一动也不敢动。
千万不要被发现!
燕十一在心里暗暗祈祷,这是个好机会,好不容易又走出燕府的机会,他绝对不会再回去。
只要马车走出矿场,他就马上逃跑,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像他这样的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才不甘当个杂役呢。
等一下!
燕十一的目光立刻被旁边的一块青色的石头吸引。
他拿起石头,心里面露出一丝喜悦。
灵石,我去,这是灵石。
有灵气的石头,肯定就是灵石了。
燕十一能感觉得到这石头里面充满了灵气。
今天真美妙,燕十一亲了这块石头一口,乘着马车离开了矿场,他也赶紧偷偷摸摸的走出这个矿洞。
对于燕王府来说他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杂役,但毕竟他也是属于燕王府的财产,保不齐被抓到后果可不好想象。
所以,燕十一一走出矿场,便朝着妖山奔去。
妖山的背后便是无尽蛮荒,据说那里无边无际,里面栖息着真正强大的妖兽,厉害的甚至轻轻一抓,就能让树木拦腰而断。
他此行的目的便是想要抓一只灵兽,不过在此之前,他得先修炼到练气一层。
能够驾驭一丝灵气之后,才能着手开始抓灵兽。
幸好他已经找到了一丝修炼的窍门,在有充足的情况下练气一层还是挺简单的。
逃出矿场之后,燕十一一路向东,妖山因为背靠无尽蛮荒,所以其中也是有一两只开了灵智的妖兽的。
之所以叫它妖山,正是因为这些有着诡异神通的妖兽被山下不识货的农户当做妖怪。
一连走了半个月,连续穿过好几个村庄。
几天后,一个面色黝黑,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在村民的打骂中逃出村庄,嘴里还叼着几棵红薯。
“不就偷你们几个红薯吗?至于追几里地吗?”燕十一骂骂咧咧,丝毫没有做坏事的觉悟。
没办法,谁叫他还只是个凡人?凡人总要吃饭的嘛。
虽然这几天白天赶路,晚上修炼,他也是成功的进入了修仙的门槛,练气一层,但是就丹田里旋转的那一丝灵气,还不能维持辟谷的状态。
又是几天后,燕十一饿得头皮发麻,终于是又看见一个村庄,不过这次他却没有立马开始着手填饱自己的肚子。
“大叔,这是哪呀?”他随意找了一个在路边边耕田的农夫问着。
毕竟他没有地图,作为一个杂役也买不起地图,更不敢进城买地图,万一被燕王府的人抓到就完蛋了。
大叔长着一张国字脸,看起来不怒自威,颇有王侯将相的风范,见一个瘦的皮包骨的小子在路边搭话,他也有的,没的回应道:“王家村。”
“小伙子,你要去哪呀?”大叔停下活计又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没地方可去四处流浪。”燕十一笑着回答露出憨憨的笑容,配着那一脸呦黑许久没洗的脸,倒是看得透露出几分可怜的样茂。
“那你可别再往前走了,前面就是妖山了,有成了精的野兽,你要是走进去,指定会没了性命。”大叔好心的提醒他。
“谢谢大叔,我会注意的。”燕十一露出一抹笑容,终于到了,真是望山跑死马。
国字脸的大叔,犹豫了一会,又开口喊住了燕十一。
“小伙子,要不然你来我家做长工有个住处有碗饭吃,也省得四处流浪了。”
“嗯?”燕十一想说自己才不是那种寄人篱下的人,但是转念一想,现在秋收都过了,哪怕他想要再行偷盗之事,恐怕也找不到一粒粮食了。
“咕咕咕噜!”此时肚子也不争气的叫了起来,燕十一立马毫不犹豫的转身,露出一个笑容:“好啊!那就谢谢大叔了。”
此刻的他完全把不做奴隶的座右铭丢之脑后,即便是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也要吃饭呀!
“大叔,晚饭吃什么呀?”傍晚燕十一,与大叔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在夕阳下拉的贼长。
“馍馍,咸菜,饼子,肉。”大叔随意的和他闲聊着。
“还有肉呢?”燕十一嘴角流出不争气的哈喇子。
要知道,他上一次吃肉还是在三个月前,燕王府宴请大臣,剩下的剩菜全都交给了杂役们,才有机会沾点荤腥。
此刻燕十一只想快点回家,然后干饭……。
兽人永不为奴,除非包吃包住。
“大叔,你叫什么呀?”燕十一看着王家村的路牌问道。
“叫我王叔吧。”大叔一脸和蔼。
走了半个小时后,村子的轮廓终于出现在眼前,燕十一有些惊讶,这半个月来,他路过的村庄不少了,很少有像这个村庄的这样繁荣。
家家户户一到傍晚时炊烟升起,村口坐着闲聊的老人,在村子中走过偶尔还能听到孩童玩闹的嬉戏声。
这可不多见。
看到燕十一表情里的震惊,王叔颇为自豪的说:“这妖山虽然危险,但是其中动物也倒还颇多。”
“每年秋收之后,村里面都会自发的组织打猎的队伍,上山打猎。”
所以村里的食物可以说是完全够吃,没有了生存的压力,村庄自然就繁荣了起来。
燕十一恍然大悟。
王叔的家就在村子东边,进村之后两人又走了好一段路,终于看到了一座二层的小民房,看起来王叔家的条件还挺好。
燕十一上前敲了敲墙壁,是用石块制作的,想来也花了不少功夫,毕竟东边靠近妖山,建造房子材料可不能差。
不然野兽还不得冲进来吃人。
两人刚到家门口,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就打开了门。
“爸,你回来啦!”女孩一脸兴奋,看起来十分开心,但最后一转头却又看见了燕十一面带疑惑。
“他是我在外面捡到的,一个流浪的小乞丐。”王叔解释道。
额!
燕十一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对女孩友好的笑了笑。
女孩也让开了门,让两人进去,一进去就闻到一股肉香味,引的燕十一馋虫大动,但他还是忍住了。
先接过了女孩递过来的水盆,拿上一条毛巾走到门口,细细的擦拭起来,还别说他这副骨瘦如柴,还黑不拉球的样子真像个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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