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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姑姑的小心翼翼,阿妈都看在眼里!

    该拿的,都已经拿到了,他索性就不回去了。住了下来,找了个小妞,陪自己良宵一度。

    反正,回到家还是,玩女人,在哪玩儿,不是玩儿啊!

    那个婆娘,根本就不管自己。一天天在那诵经,也不知道,是能成佛啊?还是能成仙呀?

    他知道,她的心里没有自己,可能从来,就没有过吧!

    无论是从前,现在,以及往后,可能他永远都,捂不热她的心。

    她始终,是恨自己的吧!

    恨他打散她的爱情,毁了那人,让她心如死灰,却又娶了她。让她背着,宁太太的身份,终生困于他的身边。

    他很清楚,她想要的是什么,可就是不肯!放她走!

    哪怕,她多年躲在佛堂,就为了,不再见到他。即使,她从结婚那日起,就没给过他,好脸色看,跟他说话屈指可数,几乎没什么话跟他说。

    他也狠不下心,来写休书一封!

    他舍不得她走,更加怕,这么一松手,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没有她的世界,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没有她的陪伴,他待不下去了!

    爱你是一时兴起,

    宠你是我的荣幸!

    不求你可以理解,

    但求相伴永生!

    看着,眼前的小妮子,眉飞色舞,跳动撩拨,他一点兴致都没有。人长得丑也就算了,舞还跳的那么难看,真是不及她的半分,不,连一点都够不上。

    这辈子他是没福气,看到她跳舞了。

    他真想有一天,她的舞只为他而跳!心甘情愿的旋转跳跃,舞姿曼妙的伴他入睡!

    可惜,终是妄想!

    可笑,乃是奢望!

    任由这,风尘女人动手动脚,脱去衣衫,既然,人家都这么主动了,他不表示一下,怎么行?

    将她推倒,压在身下,一气呵成,掌握主动权,半推半与之,鸳鸯戏水,春宵一刻值千金。

    本来也想给,他那位好亲家,他儿子未来的岳丈,找个小妞好好耍耍,让他感受一下滋味如何?

    可望着那,死猪一样的身影,还是算了吧!他自知,这人压根就不好这一口,倒是个好丈夫。

    他叫了人送他回去,以免路上出什么意外,那就不好了。

    他还指望当爷爷呢!

    媳妇已经不可能给,自己再生孩子了。怀执安那时候,她就不想要,生下他的孩子。是他用尽了方法,最终和她进行了谈判,交换条件,才换来了她的保胎,她的妥协。

    他和她的,第一个孩子,就这样出世了!

    她不可能,也绝不会,再给他生二胎,这么多年来,他也就只有,执安这一个孩子。

    他可以在外面胡搞,可以游戏人生,可以换不同的女人,也许三天,也许一夜,就有不同的女子,因此而凋零,枯萎。

    可他不会让她们,生下自己的孩子,这是他对她的承诺,忠贞的明示!

    他是个混蛋不错,可对于她,他是矢志不渝的。

    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无聊当中,貌似有个,小孙子把玩着,打发,打发时间,也挺不错的。

    故而没的商量,也没有转还的余地,这个婚是结定了!

    没有任何人可以,更改他的想法。

    就连她也不能!

    吊脚楼,干栏式建筑,分三层上层储谷,中层住人,下层楼脚,围栏成圈,堆放杂物,或关养动物。

    住人中层,旁边木梯,与楼上下层相接,设有走廊通道,约一米宽。

    堂屋是迎客间,两侧各间隔为两三小间,为卧室或厨房,房间宽敞明亮,门窗左右对称。

    侧间设有火炕,冬天就在这烧火取暖,以火塘为中心,堂内放铁三脚架。

    传说,远古时期,苗民被迫移往深山老林,无房居住,只好栖身岩穴,或搭棚为屋,因为穷的没有铺盖,所以借助火炕烧火御寒。因此各地苗居,无论哪种样式的住宅都设有火塘,且长年不息。

    火塘用青石板砌成,通常用条石镶成之后,又用椿木在周围,围成正方形,在火坑周围用,硬木铺成离地面,约30厘米左右的地楼。

    当地人称为拉总,或总站,意为床铺,冷铺之分。

    “阿妈,姑姑,我先去洗漱一番,再来找你们。”

    她一到家,就像撒欢的鹰,高兴的不能自已。告别了姑姑与母亲,就拉着行李箱去了,自己的房间。

    “这孩子,还是一点都没变,也不知道在大学里,都学了些什么?”

    蕴兰芳笑的无奈,想着她要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辈子,该有多好啊!

    就怕,经历的事情多了,连笑都不会了。

    收拾好,自己复杂的心情,敛去眸中深意:“去堂屋坐会儿吧!你阿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权当是歇歇脚,修修心,咱们姑嫂两个,说说知心话。”

    晓得嫂子没有一点,赶她的意思,她也就放下心来。不再提心吊胆,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小心翼翼的,怕这个做的不好,那个做的不对。

    毕竟,连下人都对自己,另眼相看,嫂子一向对自己,不冷不热的。

    还是自己家好啊!受了委屈,有人撑腰,有人依靠!

    “阿嫂盛情难却,我也就不推辞了。”

    “说哪里的话,我们是一家人。俗话说:“打断骨头,都还连着筋呢!”我和你阿哥怎么可能,拿你当外人呢?你的事,我们怎么会,不管呢!”

    亲切的拉起她的手,前往堂屋。

    而她,眨巴眨巴眼睛,奋力让眼泪倒流,好久都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些话了。

    她好久都,没有感受过,温暖两个字的真正含义!

    三、四年都没回来了!她的房间还是,一如既往的一尘不染。她的粉色小床,她的猫咪抱枕,她的兔子沙发,她的公主衣柜,都和她走时一模一样,毫无变化,连摆放的位置,都不曾变过。

    拉着行李箱走进来,关上门,去了浴室洗澡。

    这天气,热的让人受不了。动一动就全是汗,不洗一下,全身黏糊糊的,她总觉得很不舒服。

    而且,养成好的习惯,很有必要。

    洗去一身的尘埃,轻松,心安,重新规划人生安排!

    “来,坐下说话。”

    把小姑,按到一张椅子上,红花梨木、古朴风韵,不要太奢侈哦!她也坐了下来。

    想起,没有泡好的热茶,于是起身。

    苏红梅也跟着起身,把盐背篓里的东西拿出来。

    “你坐,你坐,起来干什么?”

    “阿嫂,我拿了些,地里新下的,小米,绿豆,苞谷,不是啥值钱的东西,你们尝尝鲜。”

    “拿这些做什么?在这里都可以买到的。你跑这么远的过来,还背这么重的东西,下次不许带了!”

    阿嫂在心疼自己,她看得出来,所以她撒撒娇,有了些,做女儿时的姿态:“知道喽!”

    “你在这儿,先坐会儿,我去泡壶茶,回来,咱们俩边喝边聊。”

    说着便走了出去,她说泡茶是真的,可找那贱人算账也是真的。

    眼中变得狠厉辣绝,小贱人怕不是不想活了吧?在她的家里,敢做她的主,那就看看谁是主人?

    出了浴室,芬芳迷人的她,躺在,粉色系,公主风的大床上,放空着自己。

    她回来了!一切都将重置,今后会怎样?她不知道,也无法预知。

    始终坚信一点,要把非遗传承为已任,让阿爸阿妈的苗绣坊,弄大做强,目前就这些了。

    意识到自己,即将要做的事情,她脱去睡袍,换上,刚从衣帽间,拿来的苗族服饰。

    窄袖,大领,青色衣,边镶精绣花鸟,系银质腰围链,下身百褶裙,长可抵足,本就飘逸多姿,走起来更是婀娜动人。

    蔚蓝湾,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你在外面,怎样的穿着,穿什么,我不管,但回到这里,必须以,苗族服装见众人。彰显对祖宗的尊重,对后代的榜样。

    找来找去都,没找到那死女子,跑哪里去了?真是让她好找。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大锅灶,找到了这个贱人。

    “小文,你真是让夫人我,刮目相看啊!”

    “你现在给我马上走,立刻,迅速,滚!”

    傲慢的态度,头也不回,弱小的身子,抵御万敌:“夫人,我到底做错什么?你让我死,也死的明白不是?”

    “你这是什么态度?有你这么跟主子说话的吗?”

    瞅着她,不阴不阳的态度,她就火大,仗着有关系走进来的,就是麻烦。

    还有没有点,下人的样子?真是岂有此理!

    平时,不显山不漏水的,还未发觉,穿着粗布下衣的,只觉得还算伶俐。

    现如今换上超短裙,她才看出来,肤白貌美不说,该有的都有,还又凸有翘,天生的狐狸精,害死人不偿命的妖精。

    再留下去,只怕会引火烧身,什么时候没了命,都不知道!

    “我就问你一句,你今天是不是拦截了一位,身穿素身衣,背着盐背篓的女人,并且还对其,出言不逊,羞辱一通。”

    听见这话,她眼珠子转来转去,一圈又一圈,想了想,她是阻拦了一位穿着破烂,背着背篓的女人。

    她以为自己做了好事,拦截了不该进去的人,莫非她闯祸了,拦了不该惹的人?

    可那女人也没什么特别的呀!怎么会这么倒霉,让她给碰上了,确实点背的,喝凉水都塞牙呀!

    “是我,又怎么了?”

    “怎么了,你说怎么了?你给我听好了,带有色眼镜示人的,那是畜生,不是人。”

    “在我的家里,在苏氏门庭,不允许有,这样的生物出现。”

    “眉高眼低,势力眼,小人作风,我们家不接受这样的人。”

    “去账房领你,这个月的工资,你可以走了。”

    大刀阔斧的说完,扬长而去,丝毫不理会,也压根不在意,身后之人的种种不甘,愤恨,外加凝视十足的毒意。

    她是死定了!夫人,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过舒坦了。

    哼!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等着瞧吧!

    她这么天生貌美,绝人之姿,就不信勾不到老头子。

    只要,老爷子一切,听她的吩咐,到那时,夫人,你的好日子,可就到头了。

    好好珍惜,为数不多的,好日子吧!

    妆她就不化了,保持,天生丽质的感觉最好!

    况且,长期化妆,对皮肤是一种,打压式的摧残。

    皮肤最为敏感,摧残来摧残去,当然就如,死尸一般的肤色了。

    简简单单,水灵灵,单纯美好,俏皮可爱,大功告成!

    过肩长发被她,梳成高锥鬓,束上绣花带,戴着一排银签式发簪。

    布灵布灵的,走了出去,有没有亮瞎你的双眼啊?

    她还想走快点,可是修养告诉她不允许。走的太快,簪子甩来甩去,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大家闺秀嘛!固然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带着,无与伦比的雅韵。

    否则,那与市井泼妇,倒没什么两样。

    丢自己的脸都没什么,唯恐丢父母的脸,丢祖宗的脸,就贻笑大方了。

    规矩就是规矩,学也得学,不学也得学!

    任何时候,都是身不由己的,任何时候,都得清醒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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