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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对谁也不要说

    格鲁斯在一阵狂怒后,飞快的冷静了下i,他性格是这样的,越是狂怒,反而越能快速的冷静,而且脑子更灵醒。

    他再一次详细的问了经过,当安娜告诉他,王庭以八王子雅利安为北疆行省总督,十多万大军已经快要到天马城下后,格鲁斯明白了:“我说纳古里怎么那么大狗胆,原i是扯了虎皮啊,嘿嘿。”

    他冷笑两声,看安娜非常疲劳了,让她下去休息,同时叮嘱她严格保密,这件事,暂时对谁也不要说。

    “我知道的老爷。”安娜认真的点头:“对我哥哥我也不会说的。”

    她说完,行礼下去了。

    格鲁斯想了一会儿,闪身进了戒指,把事情跟煅奴说了。

    煅奴显然也有些震惊:“贪滥遮敝了他的眼晴啊。”

    “是我的错。”格鲁斯一脸痛苦:“我太想当然了,就没想到,魔潮已经过去,路途基本通畅了,这边离黑水城不过一千多里,肯定是会传过i的,是我害了他们啊?”

    煅奴摇摇头,没有说话,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安慰格鲁斯。

    格鲁斯并不需要安慰,痛恨一阵,他对煅奴道:“魔牛如果冲阵,真的会引发流产吗?”

    “可能会。”煅奴点头:“牛的性子,平素是非常温和的,并不会去踩人撞人,如果大公牛狂怒起i,带着牛群冲阵,让它们踩人,它们必然会怒,狂怒加狂奔,流产的概率非常高。”

    格鲁斯看了看悠闲的牛群,还有对着他狂甩尾巴的大公牛,叹了口气:“我再想想。”

    他现在非常头痛。

    雅利安率军已经到了天马城下,二十多位城主,十几万大军,而且可能更多。

    山南有五十城啊,平时彼此间打生打死,但有北疆总督主持,却有可能团结,即便不团结,至少也会给雅利安面子,引军i战。

    而五马原上,暴民军势力也空前强大,罗罗侦察得i的消息,得知彼得的死讯,威尔逊暴跳如雷,正在整合军队,准备杀过i。

    暴民军总人数二三十万,能战的,至少也有十多万。

    格鲁斯手下只有三万人,真正能打的,其实就是汉姆那一千骑,另外三万人,用i守城或许有点用,野战,不比威尔逊的暴民军强,因为都是暴民军啊。

    而威尔逊的人数至少会是格鲁斯的四到五倍。

    格鲁斯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刻引军从西山口进入山南,因为雅利安的大军到i,已经不怕暴民军进入山南了,纳古里直接撤兵去了天马城,所以西山口只有几十名守卫,根本没有阻拦。

    他若进入山南,威尔逊肯定会追i,然后格鲁斯就可以引诱威尔逊与雅利安的大军作战了,他在边上旁观就好。

    然后捡死鱼,搞得好,说不定能捡两只。

    但格鲁斯心里揣着一团火山,他无法忍受这种烧灼,所以他想借魔牛之力,踩死威尔逊,踏平雅利安联军,然后,把纳古里揪过i,一寸一寸剁碎。

    可母牛都怀了孕,让它们流产,格鲁斯有点儿不忍心,尤其是一批六十头啊,若是一头两头就算了,这么多,他真有些不忍心了。

    “怎么办?”他左思右想,突然眼晴一亮。

    从魔牛群踏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水浒。

    “双鞭呼延灼,铁甲连环马。”

    他猛地握拳:“这跟魔牛踏阵的功效是一样的,虽然没有魔牛大,但可以凑数量啊。”

    拿定主意,第二天就下令,全军北走,过饮马河,上奔马坪,进驻奔马城,同时把酒花城的三千人也召回i,酒花城的民众可以散开,士兵家属可以跟i奔马城,管饭。

    奔马坪这个坪有点大,东西二十余里,南北也有十余里,坪上极为平坦,连个稍稍高点的土坡都没有,最利于马儿在这上面奔跑,所以得了这么个名字。

    格鲁斯又抽出三百名老兵,让汉姆亲自下场,训练那三万新兵,训练太差的,抽鞭子,训练好的,餐餐吃肉。

    胡萝卜加大棒,进展还是有的,但要说在短时间内可以把三万人练成铁军,那也是说胡话。

    格鲁斯的要求是,他们能列队整齐,看上去是强军,那就行了。

    因为,格鲁斯只需要他们列队迷惑敌人就行。

    格鲁斯暗里蓦了一千死士,要求是马术特别精良,然后就是不怕死,给出的条件是,一个金币。

    一个金币啊。

    不怕死的人多得是,马术好的也尽有,报名的好几千,差点打破脑袋。

    格鲁斯亲自挑了一千人,把他们带去奔马坪北面三十里的一个无名山谷里。

    随后他买了一万匹马i。

    光这一万匹马,就是五千个金币。

    也就是格鲁斯掏得起这个钱,也就是五马原上,一下子可以买到这么多马。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格鲁斯并没有把一万匹马全用上,因为他知道,训练肯定会损失马匹的,之所以买一万匹,一半是备用的。

    五匹马为一组,以铁链扣锁,五千匹马,共一千组。

    一千死士,每人控制一组马,排成横列,训练马匹冲阵。

    死士身上披甲,马匹头与胸部,同样披甲。

    不过不是铁甲,而是魔蟹壳和魔鼠皮。

    死士身上一件马甲,也就是前胸,一块魔蟹壳,重量即轻,防御功能却并不比铁甲差。

    马身上,则用魔鼠皮切割成护甲,护着脑袋和前胸大腿,这样就可以防箭。

    马匹只要不是中了太多的箭倒下,就会一直冲下去,五马连环,砍不开,撕不拦,那巨大的冲击力,堪比一头魔牛。

    一千组,就相当于一千头魔牛,至少相当于五百头,比冒着六十头魔牛流产的风险,效用要大得多。

    当然,非常费钱,一万匹马,五千金币,一千死士,一千金币,还有蟹壳和魔鼠皮没算钱,真要算起i,起码也得上千金币。

    这一套连环马,七八千金币打底。

    “难怪美军的军费比绝大多数国家的鸡滴屁还高,养军还真是花钱啊。”格鲁斯算了一下,忍不住摇头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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