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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番外调酒补充章)

    “首先上场的是长岛冰茶英文名叫Long

    Island

    iced

    Tea,这种饮品鸡尾酒之中的又一俗。

    拿来长岛冰茶换我半晚安睡”的长岛冰茶,是那个不少人去酒吧都会点的长岛冰茶,是那个一直被人称为“失身酒”的长岛冰茶……一款过分流行,反而被不少人觉得俗和low的鸡尾酒

    虽然很多酒吧都有,但调酒师水平参差不齐,调出的长岛冰茶口味也是千变万化的。一杯好的长岛冰茶是喝不出可乐味的,而且基本感觉不到酒精的味道,但是有点后劲,喝起来要小心。”

    “关于它的起源,众说纷纭,不过主流的看法有两个。一个是1920年代美国禁酒令时期,为了防止政府抽查,田纳西的一个名为“长岛”的社区的酒吧老板,将威士忌和糖浆和其他四五种基酒兑在一起,以饮料的名义提供给大家,这便是长岛冰茶的雏形。

    但是我更喜欢第二个说法,说是纽约长岛的一个酒吧俱乐部职员,在1972年时创造了这款世界级酒饮。”

    林锦挽起衬衫袖口,笑着对面前的女子说着。纪云安点点头,像模像样的像个懂事的学生,她今天专门涂了口红,还有些不适的抿了抿唇瓣。

    林锦用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趁她不注意快速凑过去亲了一口,巧克力味的口红是熟悉的Mac,带着丝甜蜜却又充斥着可可豆的芳香,让他眼中的笑意都化了开来。

    剔透带着繁复花纹的柯林斯杯在昏暗灯光下折射斑斓色彩,林锦握着小巧冰铲舀起如钻石般晶莹剔透半碎冰块入杯撞击杯壁,发出清脆声响。

    微黄有着略微刺激口感不似荷兰金酒,带着浓郁杜松子香气外还带着淡淡麦香。

    三根手指握住量杯外壁,借着灯光微眯眸子,看着白色刻度倒入测量后,置于杯底包裹着碎冰。

    浅棕色朗姆芬香馥郁,以同样步骤附着其上,如熬制上好的焦糖般柔滑细腻。

    带有酸涩果香的白兰地靠着杯沿漫下同样剂量混合参半,手指捏着橘橙酒长端摇了摇,带动瓶底在空气中画着圆弧状。而后少量倒入量杯再次混入柯林斯杯中。

    清新脱俗浅黄透明柠檬汁让纪云安被面前男人迷的七荤八素的脑子清醒不少,转而手腕微转加入杯中与其余液体的碰撞使原本的深色变得略微浅了些。

    林锦着手接近尾声,喷头加入深褐色可乐接近覆盖杯子的三分之二,洁白细砂糖加入杯中,食指拇指轻捏吧匙中见长柄放入柯林斯杯中轻轻搅动。

    色彩融合一体变为红茶颜色,拿着半瓣柠檬插放在杯缘精巧装饰,轻轻插入一根浅色吸管作为尾声结束。

    林锦指尖轻推至纪云安面前,抬眸看了看面前神情专注看着酒杯的人儿笑了笑,食指轻扣桌面丝毫不为人儿出神的举动介意。

    “My

    swee

    hear

    回神了,第一杯是最容易被当做饮料来看待的酒,可不要上当哦~”

    “才不会……也太小看我了……”

    纪云安嘟嘴有些不满,凑着吸管抿了一口,淡淡的酒味在口腔里漫开,她眯了眯眸,惬意的诶了一声。

    “果然,这是一杯好的长岛冰茶呢!可乐味基本感觉不到诶!”

    她又凑着吸管喝了一口,随后把杯子推到一旁,撑着下巴望着靠在吧台上的男人。

    “下一杯是什么?让我猜猜……马天尼还是曼哈顿?”

    男人一愣,随即勾唇笑了笑,又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女子的发顶。

    “怎么这么会猜?来尝尝曼哈顿吧宝儿。”

    “曼哈顿也就是Manhattan,这杯酒和简单直率的Martini一样,Manhattan也是最经典的鸡尾酒之一。但即使是这样一种简单朴素的饮料,Manhattan仍然有很多不同的调制方法。是用普通的威士忌还是波本(Bourbon

    Wisky)安古斯图拉树皮苦精,桔子苦精,甜苦艾还是无甜味苦艾,用摇和法(shake)还是搅拌法(stir),都可以,但是关键还是要精于各种成分的比例。”

    林锦笑着说。

    “而且这杯酒被称为鸡尾酒女王,今天为我的女王调制,希望得到女王的夸奖。”

    林锦食指拇指捏着不锈钢制冰夹,夹着八角透亮冰块坠入玻璃长颈调酒杯,发出清脆碰撞声。

    带着黄色标志的美国黑麦威士忌不像波本酒,因为长期存放烧焦木桶,继而带着烟熏味道。

    林锦手握深色玻璃瓶带着浅棕色液体倒入调酒杯发出咕咚声响,在灯光下看起来像是掺了水的可乐制品。

    甜味美思富含的芳香葡萄味儿带着少许酸涩,先甜后苦口感最适合开胃。

    手略微倾斜带着透明玻璃瓶中的青色液体混入调酒杯中,外来的浅色使威士忌的颜色淡了许多。

    拿出比平常玻璃瓶小一些的安格斯特拉苦酒摇了摇。轻启瓶盖,苦涩味道蔓延带着少许褐色液体加入调酒杯中。

    食指拇指轻捏吧匙中柄深入杯中,在杯内沿着杯缘绕着圈儿搅拌,带着小漩涡旋转促进色彩融合。

    甜味美思的味道占了上头果香四溢。而后将过滤器扣在调酒杯口,向别致岩石杯中倒入搅拌好的浅棕色液体,碎冰留在调酒杯中,配着装饰签穿透两颗红樱桃随意搭在杯沿结束。

    “说起来这个……现在的纽约州曼哈顿岛以前是美属维尔京群岛,此处的酋长本来反对签订土地买卖合同,但因饮用了“曼哈顿(醉鬼)”而在合同上签了名,此地名由此而来。这样有趣的鸡尾酒,好像是模仿“马天尼”制作的,是酒会不可缺少的饮品。在餐馆,如果稍微添加一些用味美思酒调和的鸡尾酒,其味甘甜,很有人气。如果遵循美国式的饮用习惯,可在酒中加冰饮用。如果要调和美国式鸡尾酒,就须用美国产威士忌,基酒可选用辛辣威士忌。如果手头没有,可用旁波威士忌代替。晶莹剔透的液体辉映着酒吧的灯光,简直就是纽约夜景的写照。”

    林锦将酒杯推到纪云安面前,又补充到。

    “还有……知道为什么要用樱桃吗?”

    纪云安端过来抿了口,挑眉笑着问他。

    “怎么?这也有说法?”

    “当然,樱桃是甜口,如果是洋葱的话……就是辣味的了。”

    “学到了!诶你别说还挺好喝!”

    纪云安笑着捧场,林锦心想那当然了,这杯酒的配比都是他花心思研究出来的,不管是口感还是香度都是他仔细用好多杯实验过了的,当时师傅还一直说他浪费材料。

    最后却用了他的配方。

    “既然刚刚说到了马天尼,那……当然也就有它的一席之地了。”

    “马天尼鸡尾酒被称为“鸡尾酒中最佳杰作”鸡尾酒之王。它在鸡尾酒世界中的地位,就如同法拉利在世界一级方程式锦标赛中的地位一样。没有了它们,这两个世界都将不再迷人,都不能再释放出任何种类的激情。很多人都说:“鸡尾酒自马天尼酒开始,又以马天尼酒告终。”

    “马天尼鸡尾酒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传奇,迷人的传统,各种的大故事和小故事。从文学到电影,从海明威到詹姆斯·邦德。大量的文字和图像都描述的是这种鸡尾酒,至少从字面上来看,它似乎是属于最容易制备的那一类。

    马天尼酒的原型是杜松子酒加某种酒,最早以甜味为主,选用甜苦艾酒为副材料。随着时代变迁,辛辣的味感逐渐成为主流。

    对其起源则存有各种各样的争议。有人追朔称一切都起源于十九世纪末,在纽约的Knickerbocker

    大饭店,一位意大利调酒师,是他为约翰·D·洛克菲勒创制出来的。”

    林锦手上动作不停,三角形马天尼杯被擦的透亮折射着不怎么明亮的灯光。

    杯底长颈给人一种贵族气息。

    食指拇指并用,冰夹夹起八边形正方体冰块,优先放入杯底散发着冷气,使杯子附上薄霜降温增加口感。

    大多由中草药制成的苦艾酒散发着略微苦涩的药草香味,深绿色液体宛若毒药,却由上好药材制成,看似危险对身体反而有着巨大好处。

    手心握住玻璃瓶倾斜,带着液体倒入量杯,借着光瞅了眼刻度,称量放入金属壶中。

    不似往日那般的辛辣,金酒选用带着点儿果香混合着麦香味,更加增添香气沁人心脾。

    微黄透亮占据着刻度线,随意翻转手腕倒入金属壶,让其与深绿色缠绵。

    手握冰夹加入剔透正方体冰块入壶扣紧封闭,左手拇指摁住壶底其余四指紧扣壶身,右手拇指摁住壶盖同样的方法扣住壶身,而后上下带着壶身摇动。

    从不同方向变换不同角度,使壶内液体混合融入彼此。

    带着雪克壶摇至差不多十几次,等壶身出现白色薄雾停下动作,打开壶身将融合液体倾泄入杯。

    深绿色被透明诱人青绿代替,配上装饰签穿过圆球橄榄搭在杯底进入尾声,最后手指轻捏白色吸管插入杯中结束。

    “献给这位美丽的小姐,希望您能喜欢。”

    纪云安接过来勾起唇笑着。

    “我相信我肯定会喜欢的。”

    “那么最后就是最简单的一杯酒了。”

    “口感醇厚柔和的教父。原本教父是指基督教洗礼时给孩子起名字的代父,也有地位显赫的人或幕后操纵者的意思。因为使用意大利的著名利口酒芳津杏仁利口酒(采用杏仁的利口酒)作为基酒,口感非常好,适合作为餐后酒。如果使用其他的烈性酒作为基酒,名称也会随之改变。以白兰地为基酒则称为霹雳神探,以伏特加为基酒则称为教母。”

    “这杯酒有我自己的想象……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枪口因子弹摩擦冒出轻烟,鲜血喷涌沾满金黄地毯格外刺目。”

    剔透杏仁甜酒带着甜腻缱绻淡酒味入杯,撞击杯壁发出声响。

    “黑衣少年勾唇从口袋借手指夹出烟盒。火星随着摩擦声迸溅,宛若开放般递出中心焰心,与烟叶碰触烧红飘出一缕白气儿。”

    透明冰块儿入杯混入金色甜酒,杯身快速升起层淡薄蒸汽儿,指尖微凉。

    “烟味儿四散。少年两指夹着烟卷儿,抿唇凑上狠吸口,眯眸吐出烟圈儿,抬枪对着身侧按下扳机。”

    “砰!的一声。子弹正中头颅。那人惊恐目光还未收起,便随着枪声结束。猩红血滴飞溅沾满西服一角,却因是黑色看不大真切。”

    “倒地的人头颅不间断溢出猩红血液,双目死睁望向神圣天花板,米黄色色泽配上礼堂灯浅黄色灯光充斥开阔大殿。”

    威士忌顺着杯壁落入杯中,原本金色淡了几分,小巧圣女果宛若巨大血滴坠入杯中落在中心。

    “这颗圣女果……就是他的血。”

    “正对耶稣雕像,神圣之感与金黄地毯染上血液交杂出的褐色截然不同带着圣洁气息。古典吊顶灯位于大殿中央,散发微弱浅黄色温暖柔和灯光,与暗黄地毯完美融合,突兀血迹掺进一脚,刺眼又突兀。就像这颗掉进去的圣女果一样。”

    “烟燃尽了。”

    “少年随意丢下烟头,单手插兜迈着步子向门外走去。花白头发驼背神父神情错乱,合十祈祷。

    神父颤抖着双手难以克制嗓音轻颤。”

    “您..是....?”

    “黑手党。”

    “少年回眸露出干净笑容与作风俨然不同,收起手中枪皮鞋踏着大理石地面声音愈来愈小。”

    灯光照射岩石杯反光晃眼瞬间回神。林锦嘴角上扬带着职业微笑,喜欢吗?这就是这杯酒的故事。

    纪云安点了点头,她大概明白了为什么林锦会给他讲这么一个故事。

    每个少年都有自己的少年梦,林锦亦然,估计这就是他在酒吧打工那段时间所向往的生活,自由,无拘无束,有着权利和金钱的教父,令人垂涎的高度。

    纪云安趁他不注意凑过去悄悄在他耳边说了句话,林锦身体猛地僵住,而后看向纪云安的眼神都变得晦暗不明。

    “好啦,今天的酒喝够了,那我们就明天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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