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猪头酒吧

    为了谨慎起见,雅各布尽可能地在档案馆查询了一些有关屠宰者纳萨西的资料。

    【屠宰者纳萨西:

    属于缝合怪一族,能够将各种奇诡缝合在自己身上,融合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根据目前已获得的情报,发现纳萨西缝合了蝙蝠魔的翅膀、泽地熊人的熊掌,并掌握了它们的部分能力。

    十年前灭杀医生一家后,纳萨西将鬼屋作为活动的大本营,频繁出没于此。

    冒险家公会为了除去纳萨西,曾屡次组织冒险者前往讨伐,却无一生还……】

    雅各布阅读完了档案馆所有关于屠宰者纳萨西的情报。

    尽管管理员费奇一再告诉自己还有其他志同道合、想要讨伐纳萨西的冒险者。

    但雅各布仍然觉得瑟瑟发抖。

    他现在还很年轻,还有大把年纪可以挥霍,还有很多风景没有看过。

    而且重来一次人生,雅各布无比珍惜自己的生命。

    就算真的要冒死一战。

    好歹也要像利维亚的杰洛特一样,先把女术士收集全图鉴了再说。

    雅各布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尝过魔女的滋味呢。

    “不管怎么说,我先去一趟猪头酒吧,会会这个鼎鼎大名的女猎手苔丝再说。

    如果我希望变强,未来就一定会和这种实力强横的冒险者有所交集。提前混个脸熟也不错。”

    雅各布心中做了决定。

    告别了管理员费奇,雅各布一边问路,一边穿过街巷。花了一会功夫,这才在金梧桐街看见一个画着猪头的酒吧。

    这间酒吧据说是白石镇暗中最大的情报中心,深受冒险者们欢迎,不少情报交易都是在这里完成。

    当然,这也可能跟当地人爱喝威士忌的淳朴民风有关。

    雅各布推开半掩着的酒馆大门,走了进去。

    浓烈的酒味,踩得啪啪作响的木质地板,摆放得杂乱无章的桌椅,这是雅各布对猪头酒吧的第一印象。

    雅各布皱着眉头穿过几个呼呼大睡的醉汉。他仍保持着学生时代的气质,对酒不是很感冒。

    一接触到酒,雅各布就会想起香槟,想起学姐,想起那一夜。

    雅各布前世在国内top2念大二的时候,有一门课的老师特别划水,大部分的课都交给了手下的一个硕士研究生学姐执教。

    然后第一堂课,他就被学姐点名了:

    “那个长得很像吴彦祖的同学,下课以后来老师办公室补课。”

    雅各布莫名其妙,明明自己听课很认真啊。

    虽然……虽然他课桌下藏着台Switch,但讲课到关键的地方,他还是有认真做笔记的好不好?

    后来,他跟学姐混熟了,他才知道学姐对他有意思,毕业前还找他私底下喝酒。

    学姐很漂亮,很凶,腿也很长,再加上国内top2的研究生,学历又好,家里又有钱。

    因此雅各布虽然铁直男一个,平日里什么也不懂,但这下不懂也懂了,知道学姐不怀好意,想跟自己互探深浅、知根知底。

    开香槟前,学姐吹嘘自己是海量,千杯不醉。雅各布嘴上唯唯诺诺,心里琢磨着如果自己不省人事了,等会我不动她动,那也是一样的。

    结果开完香槟后,雅各布屁事没有,喝完后还吧唧吧唧嘴,皱着眉头说:“就这?不得劲呐。”

    反观学姐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

    所以这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时尚还年少青涩的他,面对诱惑一筹莫展,在网上找了一晚上教学小视频。

    结果不懂得“科学上网”的他,最后只能放弃挣扎,乖乖把酒后性感的学姐送回了宿舍,连宿管阿姨都摇头感慨“这孩子实在是太实诚了”。

    分别后,学姐考博去了清华五道口,两人便再未谋过面。

    再有联系,都是两三年之后的事情了。

    那是他本科实习的第一个夜晚,下班后发了个朋友圈感慨“打工人生活不易”,没几分钟就收到学姐的微信,打招呼说好久不见,她一个人大晚上挺寂寞的,想请自己喝酒。

    雅各布当时就纳闷了,这大半夜的,孤男寡女出去喝什么酒?

    而且当时他正忙着呢,那个时候他在中关村实习,好不容易忙里偷闲约了新认识的漂亮妹纸去宾馆。

    于是一口回绝道:

    “不聊。我正在跟新……呃,新同事,开荒一款开放世界换装游戏。”

    “又打游戏?”电话那头的学姐顿时恼羞成怒。

    心想咱们多年没联系了,喝杯白酒交流一下感情,多好?

    打游戏有我重要?

    但下一秒反应过来。

    等等!开放世界还有换装游戏?

    你们怕不是……

    于是,明白过来的学姐,就再也没有联系过雅各布。

    从此天各一方,各自安好。只在朋友圈为对方默默点赞。

    现在想想,当时的他真是年少不懂事。

    直到很久以后,当他在福布斯富豪榜上看到了学姐的名字,方才后悔第一个晚上他什么都没做,第二个晚上他拒绝得太直接。

    当他懂得“赢得了学姐就赢得了人生”的时候,实在是太晚了。

    就像星爷说的,曾经有一份珍贵的感情摆在他面前,只可惜那时的他不懂得珍惜……

    这份感情确实很珍贵的!

    毕竟价值好几百亿呢!

    咳咳,扯远了,扯远了。

    雅各布拉回思绪,回到猪头酒吧的情境当中。

    他刚才瞎想的时间有点久,站在酒吧当中显得特别显眼,不少人都注意到了他,喝着酒投来或好奇或审视的目光。

    柜台前,酒吧老板正在擦洗用过的脏杯子,对新来的雅各布扬了扬下巴:“第一次来?要来点什么?”

    雅各布思索了一下,他实在是不想喝酒,于是问道:“有没有伯爵红茶?或者柠檬汁?”

    他实在不知道西方中世纪的酒馆会有什么,原身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伙。

    其实雅各布很想问问有没有冰美式或者焦糖玛奇朵,但仔细想想还是压抑住了冲动。

    酒吧老板明显愣住了,好半天才勉强维持住礼貌,硬生生从口中挤出一句话:“抱歉,先生。我们这里没有红茶或者柠檬汁,您可以选择威士忌。我们这里有冰魄威士忌、雷电威士忌和火焰威士忌,分别具有不同的口感和烈性。”

    什么鬼?

    冰魄威士忌?雷电威士忌?火焰威士忌?

    雅各布听到名字就懵逼了。

    尽管他对外国酒文化一窍不通,但也听出这名字大有问题。

    难道是当地给酒起的绰号?就像大天朝的菜馆总喜欢整些玄乎的菜单名?

    雅各布注意到周围的酒客发出不怀好意的嘲笑声,当下涨红着脸道:“那、那就来一杯火焰威士忌吧。”

    酒吧老板投来诧异的目光:“你确定?”

    “确定。”雅各布点了点头。

    事到如今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白石镇当地的居民嗜酒如命,镇上的冒险者也受其影响。

    自己往后可要在白石镇待上一段时间,可不能让人看轻了,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等到老板手持一杯真·冒火的威士忌缓缓走来,雅各布眼皮一跳。

    他望着熊熊燃烧的酒杯,喉头滚动了一下。

    最终,他决定在开口饮酒前,先把正事办了——这绝不是缓兵之计:

    “呃,对了,老板,我从其他人那里得知,大名鼎鼎的女猎手苔丝几乎每天都来你这里喝酒。我仰慕她的名声,很想和她结识一番。请问我在什么时间段过来,恰好能够碰上她呢?”

    他话音刚落,突然背后一阵发凉。

    整个酒馆,几乎全部的视线,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了自己的身上。

    或是疑惑,或是不解,或是眼中饱含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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