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网 > 玄幻奇幻 > 我不为臣 > 第五百一十章 邦(修改中,暂时勿订!)

第五百一十章 邦(修改中,暂时勿订!)

    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斗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

    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经】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夏四月,秋七月。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传】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

    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南鄙郁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邓,邓人弗受。

    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郁。邓养甥、聃甥帅师郁救。三逐巴师,不克。斗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邓人逐之,背巴师而夹攻之。邓师大败,郁人宵溃。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伐曲沃。

    冬,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施父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经】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公会宋公于夫钟。冬十月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经】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会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传】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

    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

    【经】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三月,葬卫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传】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经】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无冰。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传】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

    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逵。伐东郊,取牛首。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