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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拜泽庭院之影2

    蒸汽所形成的迷雾被阻隔在外,火车的汽笛声却震耳欲聋,车厢门轰的一声被列车员关闭,思绪回归现实。

    汤米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他说:“西蒙,你愣着做什么,你刚才在想什么?”

    我猛地回过神,却发觉自己正茫然的站在过道上,至于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似乎从未发生过,那只是我一时冲动的想法,是我内心怨气所化的幻想,那些幻想仅仅只是在我脑子里过了一遍,我终究还是没能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即便像那样肆意妄为很好,至少可以给两个不懂事的富家千金一点教训瞧瞧。

    但终究,那只是我的想象,只是想象。

    一时间,我觉得这很可笑,我不得不跟随汤米在靠窗的位置上老老实实的坐下,当然,在经过那个被霸占的位置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是的,她们依旧在那喋喋不休的高叫个不停,我不明白两个女孩聚在一起的时候,怎么能有那么多话要讲,她们就像麻雀那样叽叽喳喳,实在很有些吵闹。不怪我会产生那种过激的幻想,换作是别人,恐怕也早在心里问候了她们千遍万遍,她们看起来像是出身自有钱人家,却缺少基本的教养,实在有些讨厌。

    我没再理会她们,我不想找麻烦,否则的话,后续恐怕还得汤米出面为我摆平,现在我还远没有解决一些问题的能力,如果有人要我赔偿,哪怕我掏空积蓄也掏不出几个钱,因此对于那些看不惯的,便只能选择隐忍。

    就这样,这趟旅途,从两只“雌性麻雀”在耳边叽叽喳喳开始,在她们嗓门的映衬下,仿佛火车驶过铁轨所发出的轰隆声,都因此显得悦耳动听了许多。

    我问汤米阴雨小镇离我们这还有多远,汤米想了想,便从随时携带的挎包里取出厚厚的一卷地图。是的,他背了个牛皮挎包,看打扮文绉绉的,如果不知他底细的话,他现在倒像个学者,像某些地质或考古学专家。汤米把地图摆放在桌面上舒展摊平,接着他扫视一眼地图,指了指右下角的一个位置,说:“看,阴雨小镇在这。从地图上看,这块版图就像一只展翅的蝙蝠,事实上那里的确有很多蝙蝠,所以阴雨小镇又被称为蝙蝠镇。”

    随即汤米又指了指地图偏中心处的位置,说:“现在,我们大概在这,这里尚处于雅丽斯安娜州的范围,从地图上来看,雅丽斯安娜州就像一把将艾森史纳同哥罗伊平原切割的锋利的匕首。预计在四到五小时后,我想我们就能离开雅丽斯安娜。”

    “这是哪?”我指了指左上角的位置。

    我单纯觉得那块版图很有趣,它的形状看着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图案,也像一只伸展开来的红颜色狰狞大手,向着四周的几个大州延伸,那里临海,临近地图的边缘,再往外,便是迷雾重重的海洋。

    汤米看了眼我指的位置,说道:“那里是赛恩法姆,最难理解的一个地区,那片地区只有那么一座城市,它的名字听上去就像在说血祭场什么的,听着不太吉利。”

    “噢,原来我已经走了那么远了。”我说。

    光看地图,我的确几乎横跨了大半个版图,许多城市都有我留下的足迹,但我从不知晓它们在地图上所呈现出的是个什么样子,直到现在这一刻我才发现,原来版图区域的划分是不规则的,我还以为会是像拼图那样一个个规则的方形格子。

    我的心中颇有些感慨,我从地图上一一辨别出我所走过的那些城市或大州的样貌,我曾认为它们是广袤的,但事实上它们在这块大陆版图上显得也是如此渺小,如此容易被人忽略,曾经需要乘坐火车行驶一天一夜才能穿越的大州,竟然仅仅只是地图几十个大州中的一份子。

    这张地图,就像一幅古老的大家族群像。

    “对了,西蒙,听说你在赛恩法姆待过一段时间?你去那种地方做什么?”汤米问道。

    “说来话长,我漫无目的的流浪,然后到了那里,借宿在保罗.格维奇家,在离开赛恩法姆之前,我甚至在那做过几个月巡夜者,那是一段难忘的经历。”

    我用一句话如实概括了自己在赛恩法姆的一切。

    “巡夜者?”汤米笑了笑,道:“我以为这个职业早已不复存在,失传了呢,要知道,现在可不是每个城市都有巡夜者这个岗位,恐怕也只有赛恩法姆那边的政府会选择保留这项传统。我听说赛恩法姆的高层管理者一个个都是老古板,他们墨守成规,对历史,对过去所发生的一切痴迷到了忘我的程度,当地政府这种偏好导致的好处是赛恩法姆几乎拥有数量最庞大的学者群体,坏处是他们还在遵循几百年前那套行事作风。他们似乎在试图复原那些早已失传的东西,我真不明白,过去有什么值得怀念。”

    汤米又问道:“当巡夜者好玩么?”

    我对汤米说:“汤米,巡夜者是一份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重任。”

    汤米对我说:“看来你还是老样子,做起任何事来都会格外认真,所以,你在成为巡夜者期间,有遇到过什么有趣的事么?比如那些夜里发生的事。”

    我点了点头,道:“当然,夜里有许多有趣的事,即便大多数时候巡夜者必须忍受孤寂,通常只有月亮作伴。”

    汤米似乎想到了什么,感叹的道:“西蒙,看来你也不得不为了生活放下自己高贵的身段,忍受这屈辱,要知道放在以前,这是不敢想象的,以前我总能在你身上看到最凌厉的傲慢和不可一世的态度,那真是一种令人无可奈何的傲慢。当然,你的确有傲慢的资本,只是让人无法想象的是,你竟会为了生存,愿意去找一份平庸甚至边缘化的工作,这真不可思议。”

    我无奈的说:“你也说了,这是为了生存,为了生存,尊严又算得了什么?哪怕是再高贵的贵族之女,在流落街头无人可依,又没有一技之长的时候,恐怕也只能靠出卖自己的身体过活。生活,这是一种活着的本能。”

    “那倒也是。”汤米说。

    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对话往往是简短的,随后我陷入了沉默,开始与汤米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话题不再受到约束,期间汤米要了杯咖啡,而我点了杯浓茶,我们聊天的内容总是很跳脱,一会汤米说到了阴雨小镇可能会有些冷,问我有没有带用于保暖的衣服,一会他又说起自己的妹妹,说罗琳现在几乎成了个书呆子,说他在自己妹妹面前显得像个傻瓜,还说他们兄妹俩现在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罗琳也不再对他言听计从。

    我安慰他说,罗琳长大了,她有自己的思想并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你不能再仅仅把她当作自己的妹妹来看待,既然她有了自己的想法,有了自己的追求,你就该鼓励她,尊重她。

    汤米点头说是,他说他一直是这么做的,反正他已经没办法再约束罗琳。他说他缺少身为兄长的尊严,不管他说什么,罗琳都当成耳旁风,对他说的话充耳不闻。

    汤米问我,他说西蒙,你说这些女孩是不是总是如此?小时候一个样,长大又是另一个样,性格天翻地覆。

    我对汤米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说,我认为这是成长期塑造出的一种独立人格,我们总渴望成为自己所崇拜的某个人,例如我们的父亲。

    汤米当即反驳说他可不崇拜他的父亲。

    我笑着说这只是一种比喻,总而言之,我们渴望成为某个人,于是我们总会想方设法让自己趋向于对方,我们会刻意的模仿对方的性格与行事作风,这被我们认为是正确的方向。

    汤米问我,他说西蒙,所以我们最终成为了自己的崇拜者?

    我想了想,陷入沉思,我摇了摇头,缓慢且严肃的道:“抱歉,汤米,很遗憾,我们通常不会成为那些我们所崇拜事物的形象,因为在那个过程中,我们感到疲惫和痛苦,我们意识到自己成为不了他们,成为他们很难。所以,事实上,我们选择了一条最为轻松且怠惰的道路,我们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活成了自己曾经最厌恶至极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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