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骑着马,贴着树林。不一会儿。树木渐渐稀疏,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拿出事先备好的干草。拴上绳,将干草团一堆,参上一袋豆子,再留下一桶的水。那是帕尔默特意交代,让法蒂玛拿的。那个“大聪明”还在疑惑:

    “团长,咱不应该直接骑马冲入,用高超的潜行藏匿技术潜入村庄,一路砍瓜切菜般来到水井投毒吗?为什么拿桶水?”

    帕尔默尽力维持微笑:

    “那(脏话)也就影子冠之手,凯恩刺客可以做到,艾克氏族的鼠崽子勉强可以。孩子,你是不是糊涂了。”

    “诶,那两个我听说过,艾克氏族是啥?”

    法蒂玛瞪着迷惑的大眼睛,似嗷嗷待哺的狗崽子,但瞳孔却是一个大大的拳头,这一次,帕尔默吸取教训,先一步猛击。呼!微风吹过,很可惜,又让他跑了,瞪了一眼,没去管他。

    检查衣物备,确保万无一失,一切就绪。两人迅速来到灌丛,拨开眼前的树枝。入目的是一队队明令禁止的士兵。这肯定是两线军队,你问我一线部队与精锐?他们还在边境。

    数着来来往往的士兵,帕尔默很快算出巡逻队的时间。趁着时间空隙,飞快奔跑,贴着墙,两人在屋子间的缝隙前进。路途很艰难,满地碎石,垃圾。贴着墙,不久,阳光斜射,前进的路被一条通光大道拦住。帕尔默现在非常后悔,他为什么要这么着急,但凡在晚上也不会有这么多事。

    偷偷探出头,数着点点人数,8个人,没办法只有等,帕尔默很不理解,这只是一支偏路,连副只道都算不上,这里怎么还有八个士兵?帕尔默无时不在祈祷这群卫兵离去,帕尔默算过,每两波巡逻兵中间间隔2分钟,这戒严程度可赶上皇城阿尔道夫了。

    精锐的士兵,严密的戒严,再加上朴素的村落,这无一不在透露着天大的诱惑,帕尔默很犹豫,无论是他还是曾经奥苏安的他,他们都是一个热衷探险的人。毕竟,男儿当志在四方。

    可是帕尔默是有属下的人,默默叹气。过了不久,大概是头上的太阳太过热烈,几名站岗的士兵满头大汗,那斑斓羽毛也变得没有精气神,士兵们的眼神逐渐散失,他们懈怠了,这是个好机会。

    帕尔默紧忙回头叫来法蒂玛,他在另一边警戒。指了指地上的石头和滴啦着脑袋的士兵,来人心领神会,两精握紧石头,向着远远的胡同丢去,一条明亮的抛物线,大概是石头光滑的原因吧,显得格外耀眼。

    砰!两个石头应声落地,站岗的士兵猛的抬头,那带有大盾的大概是领头的人,他走出列队,向着队员,指出几人一同前去,站岗的人就剩下三个。这是最好的局面了,两精当机立断,提着武器,便冲出缝隙。

    阳光普照,突然冲出来俩个全身黑漆漆的人影,这可给士兵雷的不清,这里很偏僻,没有巡查队才敢偷一下懒。由不得多想,多年的训练深入骨髓,肌肉记忆强制士兵举盾持剑,如设定好一般,脚掌落地,三人一同前进。路不大,三人正好,初看就是一面墙,这要是手持短武器的刺客不得乱刀砍死,可惜,两精不是。

    帕尔默首当其冲,持戟冲刺,脚步挪动,戟刃半绕到身后,奋力一击,横扫一过,士兵如同破烂的玩具砰的飞到半空,没等落地,俩个短刀飞来,正中靶心,一把心脏一把额头,那士兵当场死亡,两人落地发出一声闷哼,想着起身,内脏一阵疼痛,喉咙微热,擦去嘴角的鲜血。

    帕尔默很意外,这两人竟还能起身,上一次可是一击横扫将一群人砍为两半,那盾牌可是被他直接砍了有四cm的凹槽,都弯曲偏了,眼看着就要断开。

    帕尔默换了换肿胀的手臂,还好,可以使用武器,奔向两人,想着再来一击快速结束战斗,手臂的刺痛使帕尔默直呲嘴,看来不能连续使用。

    由挥砍转为穿刺,噗,战戟利势转弱,士兵腮帮子猛的鼓起。哇!血如泉水喷涌。余光眯着,另一名士兵提剑穿刺。

    隔!一声脆响,士兵的脑袋突然扭转一个诡异的角度,突击的剑忽然听下,手腕微下,长剑离手。法蒂玛不知何时跑到敌人后面,非常熟练的就将士兵的头颅纽下。刚准备弃戟肉搏的精灵当场愣住,他再次对法蒂玛的速度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两人没有说话,两人齐力将三人的尸体托起,拿起落地的长剑,拖家带口般逃似的跑向不远的黑胡同,地上的血迹却是来不及清理了。

    砰,将尸体丢下,由不得俩精多想,他们已经暴露了,飞快的向水井的位置奔跑,这一段很长的路都没有正路,尽是房屋间的缝隙。农村两条该,两条道路,两户人家之间一般都有很明显的空隙,两精走的就是那里。

    两人的身影在不断挪动,跟太阳一起。走了大概两条支干的样子。嘟!嘟!嘟!一声声哨声响起,密密麻麻的,两精无以报答人类的热情招待,只好闷头赶路。

    又走了一个支路,破天荒的没有几个士兵,既然已经暴露两人也不演了,法蒂玛拿出他最擅长的武器——双刀,变戏法般,从后腰间突然掏出两把铁家伙,太才惊喜呢。右刀格挡,左刀割喉,行云流水,看到这,帕尔默目瞪口呆,他还第一次见法蒂玛舞双刀,还舞的很牛,不远就达到精通了吧?

    想着回去一定要与法蒂玛切磋一下,挥动战戟,与法蒂玛一块,不一会,鲜血如河旭旭不止,两精的身影不做停留,水井已经很近了。

    过了两栋房子,终于,精灵看到了他梦寐羽求的东西——水井。

    环顾四周,果然,很多士兵,大概十几个。踹开大门,帕尔默手持战戟大开大合,一个人追着一群人打,而法蒂玛呢?如艺术般,优美典雅,敌人往往来不及惨叫便丧命了。

    长戟烈焰赤红,划过半空,留下一道华美的痕迹,“五颜六色的”红,赤红,嫣红,艳红......每一道这奇异景色都是那样引人注目,但代价很昂贵,是一个生命带来一瞬。

    摸摸胸腔的内家,两道深深的砍痕印在上面,帕尔默不得挠头,不愧都是老兵,这战斗力,拼死给帕尔默一刀,还不够,两刀,要不是后面帕尔默转防,可能那痕迹要多几倍。

    虔诚的感谢这套内甲的制造者,这两道划痕多少是个小重伤,帝国老兵的舍命一击,不敢接,以后再也不敢了,帕尔默就接了两下,然后就攻转守了,靠着武器的锋利杀敌,虽效率不高有点憋屈,但,这感觉很不错,帕尔默就喜欢你拿不了我怎么样的样子。

    转头看向法蒂玛,他已经挂彩了,渍渍渍,脸上一个划痕,真倒霉,不深,腰上,大腿上,宛然是一个个红彤彤的伤口,都是皮外伤。残破的衣服可以清楚看到内甲,78道,挺惨的,可见装备的重要性。

    蹲下身体,坐在地上,帕尔默大口大口的呼气,臂膀青筋暴起,他快力竭了,两人打十几个老兵还是太勉强。看向法蒂玛,他已经躺下了,看了看,料到他也不能完成接下来的任务,起身走上前。

    “毒药。不久我去制造混乱,你去将马匹牵近一些,注意安全,小心行事。”

    法蒂玛点了点头,他要休息一下。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