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老兰,你这还有人动手?这刚进来时可是吓了我一跳,哈哈哈。”

    “出了点小状况,明天便叫人来修了。”

    “你付钱?”

    “我付钱。”

    “哈哈哈哈哈,竟然看到老兰吃亏,哈哈哈,有趣,今天可真有趣......”

    嘎,嘎,乌鸦那沙哑的叫喊从屋顶传来,精灵站起身,拢了拢头发,掏出火统,向天空打了一枪。

    咕叽咕叽,一只肥硕的毛毛虫艰难爬上树梢,走一会儿,停一会儿,不时弯曲起身子,似在大喘气般。风吹过,树枝被吹的晃动不已,毛毛虫蜷缩着身子,待风波过后继续前进,躲过时隐时现的蛛网,不去理会叽叽喳喳的蚜虫,绕过清晨的露水,它爬呀爬,终于爬到翠绿的新叶,刚低下头,一股气浪忽然从他的位置掠过,似战斗机般,毛毛虫刚睁开眼,他早已离开日思朝暮的嫩叶。

    咯吱,啪,咯吱。天刚放晴,佣兵们陆续醒来,他们摇晃着脑袋,或用拳头拍打,咒骂几声,便起身拿起武器离去,有的更是天还没亮便走了。柜台旁,帕尔默一副被吸干了的模样,身子瘫软在柜台檐儿上,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一晚发生了怎样刺激的“艳遇”。

    “兰斯格诺德,你不睡觉的吗?”

    “一名资深佣兵保证特殊情况不睡是最基本的。这只是一天,你还差的远。”

    “哼。”

    精灵在奥苏也好,跟随商队也罢,就算孤身流落旧世界,他还是保证了每天的睡眠,这一点他确实差的远了。

    夜晚如此煎熬,帕尔默身穿铠甲,坐在没有背靠的圆凳上,睡不着,根本睡不着。抛开外界因素,其实他还可以喝醉或者上楼休息,但,一他讨厌喝醉,二他担心帕尔默,三他更担心利益的天平偏向另一方。

    就这样,帕尔默与兰斯格诺德大眼对小眼,盯了好一阵,狂欢在大概凌晨两点钟便结束了,算了算,他俩相互盯了对方四个小时。是闲聊呢?像之前一样,算了吧,帕尔默知道的无不是教派隐秘或王国机密,就算饭桌上的笑料也是不敢说的,比如牧园玫瑰吧,她的小故事帕尔默可是知道不少,但是人家可是骑龙的满级死亡系大法师,又比如砍死恐虐老婆的路德维格,或西格玛转世的沃腾,呵呵,太多了。

    帕尔默两手一拍,心里想到。

    “帝国历1500年。他们还没出生吧,这...那也不行,怪鸟无处不在,渍,真恶心人。”

    就这样,帕尔默想聊却不敢聊,那大汉又是一个闷葫芦,没得办法,只能想法子,那打着架的眼皮是闭上了,但怎么都无法入睡。

    看着一个个佣兵从地板爬起起,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后离去;看着那朝阳一点点升起,璀璨刺眼;看着一只只鸟儿飞过树梢,吱吱歌唱;砰,轱辘,轱辘,右边传来异响,帕尔默转过头去,是法蒂玛,他抬起了头,眼睛却是闭上的。

    “你可终于醒了,好,收工!”

    说完,精灵大叫一声,跳下圆凳。也不管法蒂玛愿不愿意,扛起他,拾起长剑。懵逼的法蒂玛还没搞清状况,刚睁眼便是世界颠倒,他那轻盈的身子挣扎了几下,但在帕尔默的铁腕下,如同儿童角力。

    “别动,老实点。”

    被扛着的精灵动作突然停止,听着声音中的疲惫,法蒂玛想着,反正也没睡醒,便头向下一垂,继续睡了。

    咯,咯,咯~,鸡鸣四处响起,一会儿东边,一会儿西边,还是有规律的,上一只打鸣,下一只又会接上,可是热闹。太阳已经露出了大半张脸,走在街道上,阳光普照,眼前的水坑闪烁着,映照着精灵大大的黑眼圈。行人来往匆忙,大部分身着简陋布衣,搬着重物。城卫军案例巡逻,两个人忽然大张嘴巴,打起哈欠来,口子大帕尔莫都担心他们下巴脱臼,想来是昨晚的牌局输了吧。

    没有理会那些注目,帕尔默大步流星行走在中央大道,走过市场,走过兵器店,走进小巷,翻过墙壁,直径向佣兵团驻地走去。

    “(脏话),这糟糕的一晚,让我想起了那地狱般的高中生活。回去一定要睡上一天!”

    两精的身影于黑暗中逐渐迷离。

    碰,碰,阵阵敲门声将床上的精灵吵醒,睁开朦胧的睡眼,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手掌放在额头上。

    “干嘛?”

    “团长,已经下午四点钟了,该起床了~”

    帕尔默皱起眉头,想起这是昨日的吩咐,叹了一口气。

    “好,等我一会吧。”

    从床上爬起,猛眨几下眼睛,用手指揉着,走向武器架。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正中央刚好是武器架,崭新的甲具刺的帕尔默又是蜷缩起眼睛,后仰的,好不滑稽。缓了一会儿,精灵抱着膀,一番仔仔细细的检阅,重重的点了点头,

    套上板甲,带上装备,头盔被单独夹在腋下,帕尔默不喜欢戴头盔,那个铁疙瘩的只有两个为眼睛准备的小窟窿,带上那可真是热到托马斯360度螺旋原地起飞升天,而且还夹头发。

    “嗯,继续交给法蒂玛吧。”

    洗了脸,打开大门,第一眼便是那如花似玉的法蒂玛,将头盔丢去,精灵稳稳接住。

    “团长,你还让我拿?你可知道,当时那剑就离我五厘米...”

    “打住,军人的天职便是服从命令。我相信你可以完美的执行这个任务。”

    说着,两手拍向法蒂玛的肩膀,双目闪闪发光。

    “可是...我不是军人,我是佣兵啊...哎,团长...”

    还没等下文,帕尔默头也不回,飞快走向楼梯,法蒂玛追逐着下了楼梯,帕尔默没甩掉法蒂玛,后果就是在他的身边喋喋不休,帕尔默则是挂着僵硬的笑脸。

    一晚的宿醉,使两精的关系又好上不少,以至于法蒂玛更嚣张了。

    走出大门,来到街道,身后,二十五名佣兵跟随着,他们要跟随团长去完成一项任务——卖酒。说来也怪帕尔默,刚到——便对那二十车的酒不闻不问,而且,一进城便玩起了失踪,可让其他两位掌权者好一阵埋怨。卖酒一事是克内斯决定的,他将卖酒相关事物都交给了瑞尔斯。

    拉斯沃荷一直在磨练武技——在——城到处找对手。兰斯格诺德就是这样与他认识的,也是这样才定了在那个酒店集合。克内斯他自己要练兵,因一批板甲的缘由,佣兵团多了三十多骑身披板甲的重骑兵与六十多名重步兵,他们因沉重的甲具而变得行动缓慢。军队是一个整体,想要发挥战斗力,这需要集体的默契,故而,练兵,从进城开始,一直都在练兵。

    说来,佣兵团的人皆是默认那些骑兵是团长帕尔莫的部卒,但...一进城,他就带着护卫长满城跑,兵权也就全在克内斯那了,对了,瑞尔斯在卖酒...天天与贵族扯皮,扯皮程度以至于没心思掌兵。

    身为精灵的她见过好东西,就算是没落了,眼界也比这个穷乡僻舍高得多,又因身为女强人天生的本能,结合而成的是,贵,非常非常贵。除了一个门道鼎盛的贵族家族买了四桶,就再也没有卖出第五桶,连城主府也舍不得买。贵族他们不馋吗?那可是几十年难遇的矮人烈酒,诶,买了酒的那个贵族当晚便开了一场盛大的宴会,聘卡通向城内的各家。到了宴会,每人只有一小杯,而主人家却是拿着盆喝,那口水流的飞流直下三千尺!

    故而纷纷找到瑞尔斯,一问,贵,家底掏空也买不了几桶,看着左右那高大威武的侍卫,与那足有两米长的长弓,没得办法,扯皮吧,恰好贵族们最擅长这个。然后就是无休止的上门拜访,克内斯表示,幸好老子没接,练兵,练兵,练兵使我快乐。

    “哎,法蒂玛,你说这酒该怎么卖?渍,别吃了。”

    “嗝,不知道。”

    帕尔默看着还在往嘴里塞东西的法蒂玛,气不打一处来,上去挥了一拳,却被料到躲了去。

    身边人影匆匆,帕尔默托腮思考着,忽然,精灵猛地抬头,他想到办法了。走过街道,穿过人群,带着小队再次来到那个最大的“奴市”,原来阻挡的下人一眼识得众人,让开路来。这最大的一家奴市一家想来是门外登记,门内取奴。走过铁门,刚抬起头,便听到一番声语。

    “诶,瞧谁来了,帕尔默团长!嗨,嘿。”

    “认识我了?”

    “瞧您这是哪里话,帕尔默大人威名远扬!上次怪小人愚昧,为识得大人,该打,该打。”

    说着,便举起手掌,向自己的脸抽去,看着挺真,但,也可谓难得。

    “好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念过去之悔只会止步不前。”

    “嘿,大人教训的是。那,不知大人,所来何事?”

    帕尔默没吱声,下巴往前一扬,身后立刻有五名佣兵搬来五个木桶,精灵走上前去,打开一个木桶的盖子,刹那间,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那味道顿时将——退了半步。阳光洒下,晶莹碧透,实乃人间不曾有,云霞之琼浆。帕尔默也惊了一下,他也是第一次见“真的”矮人烈酒,看着这卖相,帕尔默暗暗记下。

    香气弥漫,笼子内的奴隶纷纷站起身,紧抓着铁笼,眼睛仿佛要瞪出来,其中,矮人之最。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