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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个棕色头发的小孩,看着只有十一二岁大,穿着礼服,小小的蝴蝶结很是可爱,古灵精怪的。摸摸这儿,摸摸那儿,一双稚嫩的小手白净的很,如白玉般,但手掌上厚厚的茧子破坏了氛围。他的身后站着一位中年人,头戴铁盔,身着长剑,一个个文章印在那微红的胸甲——帝国队长!

    还没等精灵好好瞧上这两人,一股香气入客为主,一个身影逐渐清晰,身形曼妙,引人遐想。穿着一袭长裙,淡绿色,这很不常见,想了想。精灵先后一张望,果然,两个小年轻,头盔夹着,露出稚嫩的面孔,两人的身形很高大,穿着华丽的盔甲,露出的肌肤穿银带饰。

    帕尔默感觉到他们三个身上也有魔法之风的气息,好家伙,批量生产魔法物品是吧?又瞄下两人的配剑,各有不同,典型的贵族骑士,视线转向为首的女人,帕尔默咂咂嘴。

    “不简单哦~”

    “团长?那两个臭屁的绑在一块儿,我吊打他们,不简单?”

    “渍,我哪说后面那两个了,我说的是那个女人,看那两人的佩剑,他们都是有兵权的,这个女人不简单哦。”

    法蒂玛没吱声,看向女人...她脸上涂了啥?咋这么白呢?

    仿佛是最强的最后登场,当那女人进来后,便没人了,看着醒目的三只坐在第一排的座位,法蒂玛脑袋猛的一抖。

    “哎,团长,为啥来的人都这么年轻?”

    “咱拍卖会质量太低,老的不屑来,小的挣几桶回去邀功。”

    “哦~那挣不到呢?”

    帕尔默耸了耸肩,站起身。

    “该干活了。”

    精灵一挥手,一名佣兵抬了一桶酒,揭了盖,浓郁的酒香迸发。高处的座位上,一个个脑袋猛地向前伸,吸了一口,欲仙欲死,那表情好是销魂。

    “底价10金冠。”

    帕尔默大喊道。

    “15金冠。”

    精灵用双掌拍动的响声代替锤子

    “60金冠!”

    高过几倍的价钱惊了在场的众人,定情一看,是一个中等位席的男人。

    “第一桶就出这么高?算了,下面还有。”

    “不是慢慢加吗?渍,下一桶吧。”

    随着一个个争抢者打起退堂鼓,男人顺利拍下。

    碰,又是一桶被抬了上来。这一次,人群的争抢更激烈,原本观望的人也加入了进来,他们谁也不知道这群精灵有几桶酒,精灵拥有矮人烈酒,这已经够离谱的了,他们不敢猜,那几个家中要入土的老头儿可不好糊弄。

    “20金冠。”

    “30金冠”

    .......

    价格越涨越高,直到比上一桶多出了一大截,报价停止了。

    “80金冠一次,80金冠两次,成交。”

    精灵一仰头,又是一桶,但这桶比那两桶有许些不同。

    “拍卖之前,我介绍一下,这桶呢,是这批最后的一桶。”

    啪!水滴落下。

    “什么!”

    年轻人们瞪大眼睛,双手紧紧握住报价牌,这一次,还没等帕尔默说话,人群便争了起来,听着一声声的呐喊,精灵仿佛听到了金冠滚动的哗啦声。

    “人间天籁之音啊~哎,那三只怎么没动静?”

    看向第一排,一个身体正直闭目养神,一个看着天空与中年人说着什么,一个翻着一本书籍不时愣神思考。

    精灵淡淡一笑,这样也好。

    “那三个杂种没出手,那么这个品阶...最后一桶!”

    “莫格,上月一事以足你的性命,感谢老天吧,要么抬来一桶酒回来,要么捧着你的脑袋回来!”

    “是,是,老祖宗,我一定完成任务。”

    砰,砰,砰。

    “去吧。”

    年轻人站起身,摸了摸额头,随下人退去,脚步声渐远。

    “族长,他得不到的,谁都知道,那群可恶的精灵不想在这儿抛售。”

    “哼,我又何尝不知?”

    “那?”

    “我曾随军征战,在一个毁灭的村子,看到一副场景,你猜猜如何呢?”

    “族长....我不知,还请赐教。”'

    “哈哈哈,那是很久的事情了,却仍然记忆犹新。那是一群四肢行走的生物,它们有七八只,绑走了随军的农妇,我跟了上去。哼,那是一群孩子,双目猩红,衣履阑珊,有的甚至是残疾的。他们将那几个农夫拖到高处抛下,下面是一个个竖起的木棍。哼哼,很香哦。。”

    咕噜,咕噜。

    “哈!那群怪物里还有一个我认得的,她是歌德男爵的孙女。”

    颗颗晶莹的汗水出现于年轻人的额头,他猛地惊醒,脑袋摇成了一个拨浪鼓。

    “不,不!我还不能死,我还不能死!”

    忽然,一个宝石吸引住他的目光,依悬于空中的太阳,那宝石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五彩缤纷的,被金链子串上,被一名男子佩戴,年轻人死死盯着,斑斑血丝爬上眼球。

    “我不会死!”

    “这位先生出了90金冠,还有谁出更高价吗?诶!这位出100金冠...”

    帕尔默看着数字一点点上升,心里高兴的不行,垄断是真的暴利。

    “咦?血腥味?还是新鲜的。”

    精灵望向气味浓郁的地方,一个年轻人拔出了剑,刺向远处一个举牌的男子,鲜血飞溅,那举牌之人满脸的错愕,身边的侍卫更甚。向旁边一转,又看到一个空座,那空座周围的侍卫,一脸懵逼,当对面的人拔剑大喊护主时,他们才反应过来,拔剑应战。

    “噗,哈哈哈。”

    帕尔默都能猜出他们心里在想什么。主子犯的错,臣子承担,我能有什么办法?希望那群精灵不在乎。

    随着第一个喊杀声,下等席位乱了起来,乱糟糟的,不乏几个与那年轻人同样心思的,也有趁机寻仇的,还有因利益欲望的。向下看,许多侍卫拔出剑,围住主子,防备周围,但没打起来,有向下看,

    此处有剧情

    “父亲,我必须走,国于危难之际,肮脏的绿皮度过了——,——战火燎原,战争四起。流的血太多了,我是西格玛的子孙,我是帝国人,我要手持利剑,歼灭异端!砍下一族的头颅!”

    啪!

    “混账!你是德克家族最后的子嗣,你怎么可以这么想!”

    “正因为我是德克家族的最后一名有血性的男人,先祖的身影于我的梦中环绕,我不会忘记,我不敢忘记,一个个血染到发亮的字迹,祖训铭记于我的心中!”

    “难道我忘记了吗?你这个混蛋,你记得祖训?当我在冰原血战,当我生吞老鼠,你(脏话)还没出生!”

    “算了吧,别炫耀您曾经的荣耀了,父亲,睁大您的眼睛瞧瞧吧,黄斑已经遍布光芒,那曾经的辉煌,只能于斑斑灰尘中寻找。”

    “父亲,父亲!您老了,看看您在畏惧什么?德克家族最后的子嗣?曾经的您到哪里去了!德克的男儿,当驰骋于草原,当奔驰于霜土,手持敌之头颅,高声呐喊。现在呢?而您呢?懦弱之辈!您的光辉呢!你告诉我啊!”

    年迈的老人愣住,高举的手掌停在半空。

    “看!父亲,您迟疑了,哼,曾想起你会将我的头按进泥沙,沙子灌满我的口腔。哈哈哈,德克家族的子孙,还有血性!还有勇气!”

    男孩向老人大吼着。一粒白荧划过脸颊,转过身,拿起自己的配剑。低着头的管家挡在男孩的面前,碰,少年将管家撞开。

    咯吱,门被打开。

    “站住!德邦,带着他去密库,德克家族还没有没落。”

    “是,领主。”

    少年的身影擦肩而过,老人低着头,满脸沮丧。来到沙发,步履蹒跚,啪,一个手掌猛地拍向——

    “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轮到小的教训老的了?哈哈哈。”

    老人举起左手,那个手掌白花花的,没有皮肤的纹路,也没有指纹之类的,混沌一片。划过深深的沟渠,走啊走,直到一个圆状的坑洞,很深,留有两个小孔。老人又摸向清明的眼睛,中途又是一个空洞,不是上次的坑洞,而是一道峡谷。

    “德克瑞,走,快走,你是跑的最快的,快走啊!”

    “啊!队长他们上来了。啊!我和你们拼了,西格玛万岁!”

    “队长,不,队长,放开我,不,不。”

    新兵被绳索放下,远远注视着那个模糊的身影。

    “格尔队长。”

    “抵住!抵住!,我们身后便是玛利恩堡!前进,前进!”

    “德克瑞,小心!啊。”

    “墨查。”

    “杀!不要畏惧,西格玛保佑着我们,西格玛的荣光就在我们眼前,冲啊!”

    “德克瑞长官!后面!”

    “小尼。”

    一个个熟悉的面孔在脑海中飞快转过,有士兵,有长官,有朋友,有亲人。

    老人弯下了身,摸了摸小腿,裤子下有一个冰冷的铁棒,滋滋!老人握紧拳头。

    “德克家族没有懦夫!”

    老人缓缓站起身,走向一个通道,那通道,深邃黑暗。

    老人的命运不得而知,但,许久之后,已经身居高位的少年得知,帝国境内出现了一位勇猛非凡的猎魔人。

    砰,砰。门外,两名士兵一丝不苟,一身闪亮的盔甲煞是威风,炯炯有神的目光注视着前方。屋内帕尔默拄着脑袋,手指敲着木桌,一旁的法蒂玛无聊发呆,不时吹起自己的长发。

    唰!咯吱,紧闭的木门被推开,帕尔默连忙调整坐姿,又猛地咳了几声。

    “哟,我第一个来的?等我很久了吧。”

    身居最中央的精灵宛然一笑。

    “没,我也是刚坐在这儿,屁股还没热乎呢。”

    来访的精灵身穿铁甲,拿出椅子坐在一旁,帕尔默向右边瞪了一眼,某人迷惑的挠了挠头,帕尔默拉出右边的椅子说道。

    “坐下。”

    法蒂玛睁大眼睛,身子一时僵住。

    “愣着干嘛,坐下啊。”

    克内斯挑着眉,笑着说道,这一句话仿佛解开牢笼的钥匙,僵硬的精灵如释重担,屁股啪的就坐了上去,傻笑着。

    说话的功夫,木门再次打开,是瑞尔斯与拉斯沃荷,两人一左一右,就坐半径一米的大桌子,五人只占了一小半的地方。

    “咳咳,嗯,今天叫大家来这里,主要有下面几件事。”

    “一,歼灭暴徒的活动进行了几次,大家士气高昂,我们是佣兵团,接下来主要重心放在委托上面来。”

    “二,我前些阵子在酒馆接到委托,去远处的索里姆森林寻找并毁灭一个绿皮部落。”

    “森林?绿皮...”

    “瑞尔斯,我知道你的意思,森林地精,所以呢,我索要了一些另外的利益,以一个标准大型绿皮部落为准,多出的人头与森林地精另外算价钱。”

    刚要奋起的瑞尔斯缓缓坐下,又忽然站起。

    “——的军队在防备亡灵,莫尔牧师,他们来了。”

    “他们?战斗牧师!!!”

    瑞尔斯,克里斯与拉斯沃荷齐声道。

    “没错,带着镰刀,拿着黑皮书的黑衣人。渍渍渍,至少六个摩尔骑士随从,我猜可能不止一位摩尔牧师。”

    “对了,猎魔人也来了,我看到了两个,暗地里嘛,谁也不知道。”

    “不对呀,你们没有消息的吗?”

    激动的三人听罢,缓缓坐下,一旁传来一个声响。

    “瑞尔斯与拉斯沃荷是苦修派,他们一天不是练剑就是射箭,克内斯则是天天练兵...”

    “嗯~好吧。回归正题,我们还会与两个佣兵团共同作战,一个是血牙佣兵团。320名在籍佣兵,150名长矛手,70名剑士,100名弓箭手。无面者佣兵团190名在籍佣兵,120名剑士,30骑——,30名火枪手,两门凹炮。”

    说着,将手中的情报分给每个人。

    “委托发布了,一个,所谓各凭本事,我接了这个委托,报酬很丰厚,足以将我们全员的装备来个大换新。”

    “危险也同样丰富。”

    克内斯脸色严峻,低着头说道。

    “这就到我的第三了,我决定全军抽取30人,组成一支独立的斥候团,职务暂为侦查与探路,主团长我副团长法蒂玛。”

    众人点了点头,没吱声,一旁的法蒂玛则是乐得捂住了嘴,眼弯弯似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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