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右手握着马绳,左手拿着纸张,手一搓。

    “咦?还有一张?”

    精灵打开一看,赫然是一张完整的行军图。从——城到——森林有两条路线,一条通向法蒂玛所说的平原,一条通向那西面的山脉,路上可能的危险尽数标明。帕尔默猛的回头,看向马离去的方向,精灵早已没了踪影。精灵斜嘴一笑,将两张羊皮卷起,收好。

    “哼,小机灵鬼。”

    随着命令的发布,小队的速度更添几分。

    朝阳冉冉升起,一个个木箱被精灵搬上马车,矮人战士们光着膀子,在为佣兵们的武器进行修补、维护、加强。矮人们是天生的铁匠。这一现象令刚刚来到的帕尔默惊奇不已。

    了解才知,精灵的烈酒份额换武器装备的锋利坚固,双方各取所需,其乐融融。

    这一幕也让帕尔默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渍,只能打完再说了。”

    越过粗糙的土炉与破碎的石头,忽然,帕尔默大喊道:

    “克内斯!”

    远处的精灵听觉转身,帕尔默跑上前去。

    “克内斯,照着这条路线走,到达森林边时,在详细规划。”

    说着,将两卷羊皮递了过去,克里斯接过,点了点头。

    “瑞格,四份”

    “是。”

    “诶,前锋军知道吗。”

    “法蒂玛会去告诉他们的。”

    说罢,帕尔默忽然神神秘秘的探着身子,悄咪咪的说道:

    “那种黑色的油状物,买到了吗?”

    “很刺鼻...”

    “对!”

    帕尔默忽然大叫,吓了克内斯一跳。

    “买,买了多少?”

    “两个马车够吗?”

    “够!太够了!我爱死你了,克内斯!”

    说着,帕尔默忽然拥抱克里斯,脸刚凑过去,嘴唇忽然停在半空,四周的目光很是毒辣,激动的精灵捂着嘴,连连咳嗽掩饰尴尬。看向克内斯,他正满脸笑容,眼睛眯成一条线。

    “我不介意的。”

    帕尔默的内心猛地吐血。大叫道:

    “我介意啊!我喜欢女性!”

    面对如此局面,前线勇猛无双帕尔默也不得转身,面向太阳,风吹过,洗过精灵的脸颊,过了半晌,不听言语,帕尔默耐不住,转身说道:

    “你不好奇,那东西有什么用吗?”

    “你特别要求的,那就一定有它的用处,至于效果,早知晚知,又有何异?”

    “害,服了你了。那东西可燃,若燃烧便很难熄灭,水都浇不灭的难。”

    话语刚落,克内斯的眼睛忽的变大了一圈,沉思一会儿,笑容变得越发灿了。一旁的精灵看着那“笑面虎”,想来他也猜到了,也就没兴趣说下去了,道了别,变向他部队的营地走去。

    历看中古战锤的历史,无论是帝国的蒸汽坦克,还是矮人的直升机、轰炸机,他们都是蒸汽机驱动。一个用木头和水驱动,一个更是用酒便可以驱动,虽不合常理,但想来,大概是黑科技吧。而石油,帕尔默可没见过它的身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人比帕尔默更了解它。

    走走停停,来到帕尔默他自己的营区,来往的矮人瞬间多了起来。因是突然加入,而其他部队也是磨合了一段时日,没得办法,矮人战士酒全塞给帕尔默了。也因为这个缘故,精灵统帅的禁军实力爆表,80名矮人勇士,30多的屠夫,其中不乏巨人屠夫,算上全佣兵团最精锐的30重装骑,突然暴涨的兵力,给精灵带来非比寻常的勇气。

    他买了40匹马,还算健康的马。

    “嗨!帕尔默!”

    一声话语打断思索的精灵,定睛一看,两个熟面孔,是那晚的两位矮人代表,长须战士特索德与矮人勇士兼翻译官的秘须隆。

    “哦,抱歉,愣神了。特索德,找我何事?”

    “嘿嘿,我想问问你,我们何时出征?我的斧头已经饥渴难耐了!”

    帕尔默听后,愣了一下,淡淡一笑。从会议到矮人加入,已过了十天,又是一堆繁琐杂事,拖了三天,转眼间,时光逝如潺潺流水。

    “马上了,明早太阳刚动,便开拔。”

    “哦!那太好了!那...反正无事,不如我们喝一杯去?”

    精灵苦脸摆手,却被特索德压下。

    “我懂,我们以水代酒。怎么样?”

    说完,没等帕尔默答应,特索德便拉着他走向营帐,精灵拗不过,也就随他了。

    啪!啪!啪!

    “集合!集合!收拾物品,除武器甲具,其余的全都放到马车上。”

    士官站在高处,大声喊道。

    脚下,一名名佣兵从营帐走出。他们身披铁甲,紧握长枪坚盾,来到队伍报了名,便离队收拾自己的物品,一个个营帐被移除,一个个长钉被撬出,一辆辆马车驶向远方。

    拉开遮布,帕尔默顶着一双大大的黑眼圈,无精打采。

    “我早该知道的,矮人怎么可能以水代酒?我真傻。”

    转头看向一旁跟没事人似的特索德,帕尔默真想再打他一拳,晃了晃,精灵最终叹气放下拳头。望向天空,正是鸡鸣之时,微微朝阳划破天际,天空仿佛一个鸡蛋,突兀出现一道光,将蔚蓝的天斩为两半,裂缝从东面到西面,一眼望不到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天神发了怒。

    “团长,前锋军已经开拔,克内斯长官叫您。”

    “好,我知道了。”

    传令兵上马离去。

    揉了揉朦胧的睡眼,精灵迈动步子,佣兵团出发了。

    骑着马匹,前方城门打开,街边,一名名市民好奇地伸着头,得到的,是惊恐漫上眼眸。帕尔默的禁军先行进发,一骑骑膘肥体壮的骏马,驮着身披铁甲的佣兵,他们士气高昂,高举的长枪仿佛要刺破这天,他们战意正旺。目光四处环顾,不时有人被吓得瘫倒在地,后面的便是屠夫与矮人勇士,随着一辆辆马车畅通无阻,克内斯的队伍越过了石槛。

    帕尔默在队伍的最前面,骑着骏马,扛着白牙。微风徐徐,遮住了远方的翠绿,也遮住了精灵的光彩。帕尔默拢了拢头发,却敌不过风姑娘的调气,无奈,找出一条绳子,编了个马尾,他不喜欢戴头盔。

    “他们终于走了。”

    “是啊,这个定时炸弹终于走了...那么?”

    “嗯,计划开始。”

    “主上,那这群精灵...”

    “他们不会回来了,哼哼哼。”

    昏暗的小巷内。两个披着黑斗篷的人,狞笑着。

    随着其中一人的手掌向半空一划,远方,管理城主府的总管家身子忽然一颤。

    “(脏话)这让我想起了走山路的那段日子。”

    视野拉远,精灵牵着马儿正步行前进,他们来到一个碎石地,目光所至,皆是石头,小碎石,大岩石,沙石......帕尔默始终不得其解,这怎么有这么多的石头,花样是五花八门,尚若爱石头的收藏家来这里,肯定会欢喜倒地,同时,这也让让帕尔默大饱眼福,随之来到的便是烦恼。

    不要以为碎石地就不用小心。隐藏在暗处的尖锐石头刺刺穿一个摔倒的倒霉蛋是常有的事。一片小石头下隐藏的溶洞,突然的石缝将脚卡住......太多太多的不确定,而在荒野,不确定便是死亡在敲门。

    帕尔默庆幸,佣兵们大部分是穿有铁靴的,至于马匹,只能由他的骑手处理了。对了!有石头的地方就要小心一种生物——石巨魔。

    那可是暴躁的家伙,人挡杀人,佛挡砍佛,不但力大无穷,还有一身岩石铠甲。帕尔默呢?一无火器,二无战斗机器,三碎石地,唯有拿人命去堆。尚若是两三只还好,如果多了,那佣兵团必然出现伤亡,帕尔默可不想让珍贵的巨人屠夫折损在这里。

    在围剿的途中就出现减员,帕尔默是万不答应的,万幸,法蒂玛的消息上,有说这里没有一个活物。

    时光漫漫,佣兵团走走停停,途中不时遇到瑞尔斯留下的乱局。走过碎石地,踏过小溪,走在小平原上,出乎意料的没碰到地精狼骑兵,法蒂玛的消息上有提过这里有一只较小的地精氏族。想来,应该是被瑞尔斯与拉斯沃河打怕了。

    踩过小草,砍倒灌丛,越过一个个小山包,又走过一个个低坡,太阳悄咪咪戴上眼罩,星星调皮的扯来扯去。精灵站在高处,眺望着,向左又向右,寻找着什么,忽然,他眼睛一亮,向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一个山包,下面刚好有个小空地,帕尔默决定,在那安营扎寨。

    啪!精灵摸到一块石头,刚发力,上方掉下的泥土迷了他的眼睛,不出意外,精灵悬于半空。他迅速把剑刺入土壤,借着宝剑的坚固,稳住身形,向上爬着。两颗月亮散发出诡异的光芒,大地遍地不祥,忽然,整片的图案多了一只手,是帕尔默,他终于爬了上来,在长剑弯曲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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