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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魁主

    春妈妈又叮嘱了刘曦几句,这才心满意足地坐回到原位上。

    刘曦夺魁已经是板上定钉的事情了,现在她又勾搭上雷震,春妈妈觉得幸福的生活在向她招手。

    果不其然,在评委投票完毕,刘曦以高票胜出,成为了这次比赛的魁主。

    春妈妈与有荣焉,站起身来谦虚地和另外参赛人寒暄,客套。

    三人上台领奖,探花是风华,至于榜眼,刘曦有些尴尬,她竟叫不出名字来,刚刚主持人说她叫什么来着。

    不是刘曦耳背,实在是太吵了。

    刘曦和另外两人上台领奖,台下的群众还沸腾着,欢呼着,可刘曦本人却有些心不在焉。

    三个小厮各端着一个托盘,站在三个人身边。

    奖品一一亮相,下面的欢呼声更甚,探花和榜眼的奖牌竟然都是金子。

    豪气!

    刘曦心里冒出这两个字,本来对奖品没什么兴趣的她,也看向了自己面前的托盘。

    主持人吊足了胃口,才让那小厮将布掀开。

    还是金子,只是数量比探花多了一倍,最特别的是,金子的正中央,放着一颗硕大的夜明珠,金子在夜明珠的照耀下,更是流光溢彩。

    台下响起惊呼声,连坐在台下的评委都一脸惊讶的表情。

    刘曦心中起疑,这奖品难道与往年不同。

    主持人道:“这夜明珠是刚刚雷楼主亲赏给凌霜姑娘的,往年是没有的。”

    台下人的表情顿时五花八门,有惊讶,有可惜,有奉承。

    待仪式结束后,小厮端着托盘跟着刘曦下台,准备回房。

    春妈妈立即就跟了上来,目光直指小厮手中的托盘。

    刘曦想到那些金子,有些肉疼,好歹这是自己靠实力得来的,至于那夜明珠,雷震临了给自己加奖品,谁知道会有什么猫腻。

    刘曦道:“这颗夜明珠太珍贵了,还是由妈妈保管吧,至于这金子,我长到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多金子,妈妈容我过过手瘾,等应付完雷楼主,我就与大家分了。”

    刘曦毕竟才到春风阁两天,春妈妈正愁怎么开口问她要东西,结果刘曦自己送上门来了。金子值什么钱,那颗夜明珠才是天下极品。

    春妈妈在心里骂了土包子,然后拍着胸脯保证道:“我一定帮你保管好。”

    楼里的客人开始闹了,底下的大声喊春妈妈,要她去主持大局。

    春妈妈小心翼翼地将夜明珠放进怀里,然后摸了摸了胸口走了。

    她一走,刘曦伸手接过小厮手中的托盘:“我自己端回房间,你下去吧。”

    那小厮看刘曦双眼发直地看着托盘中的金子,看来今天是不会有赏银了,低下头正准备退下,一只青葱玉手递了一锭金子到他眼前。

    小厮连忙喜笑颜开的接过。

    刘曦道:“一会儿别人要是问起来,就说你把金子送回我房间了。”

    小厮立即点头,然后躬着身子退下了。

    刘曦疾步往前走了一会,找了个死角,确认四下无人后,从怀里掏出一块黑布,将金子包了起来。

    这本来是她以防万一,用来蒙头盖面的工具,此时正好用来装金子。

    弄好后,刘曦快速赶到后院,云起正焦急地等在那里,见她过来,二话不说,接过她手中的包袱,拉着她进了通风口的暗道。

    两人拉着手,盯着脚下的路,急速前行,因为随时都会有人发现后院的护卫不见了。

    “江娘子她们走了有多久?”

    “你还在表演,我就让残影带她们先走了。”

    两人没有再说话,只沉默的赶路。

    他们走的是个天然的岩洞,曲折蜿蜒,有些地方只够一个人侧身走后,岩洞中还有积水,路面也有些湿滑,很不好走。

    走了半刻钟,云起终于忍不住了,包里的东西咯得肩膀很不舒服:“包袱里装的什么?”

    岩洞里明明是一片黑暗,但云起却看清了刘曦闪闪发亮的眼睛。

    刘曦的声音有些兴奋:“是金子!”说完还唧嘴。

    云起看着刘曦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哪里来的金子?”

    “我得花魁的奖品,本来还有一颗很大的夜明珠,但是雷震加的,我担心有诈,没敢要。”

    两人都是习武之人,脚程自是比一般人要快得多,不一会儿,他们就追上了江娘子他们。

    而春风阁里,闹腾了人也被春妈妈的三寸不烂之舌哄住了,其实最重要的还是那句,“凌霜姑娘被雷楼主请去了。”

    但春风阁热度不减,春妈妈正在大厅招呼几个熟客时,疯瘸子带人进来了。

    春妈妈向客人赔了不是,就立即迎向疯瘸子。

    “还是带主事到原来的雅间,对吧?”

    疯瘸子摇头:“我是来接凌霜姑娘的,她约了雷楼主,可现在人还未到。”

    春妈妈一惊:“不会啊,凌霜比赛结束后就去赴约了,已经走了快半个时辰了。”

    可疯瘸子盯着春妈妈,很认真地告诉她,刘曦没有去赴约。

    春妈妈吓坏了,她想到的第一个可能就是刘曦在去赴约的途中出事啦,那她又要损失一颗摇钱树了。

    春妈妈立即召过刚刚端着金子的那名小厮。

    那小厮在疯瘸子摄人的注视下,磕磕巴巴地说道:“我把金子送到凌霜姑娘房中就离开了,不知道她去哪了。”

    疯瘸子的眼神锐利地盯着那小厮:“你紧张什么!”

    小厮吓得立即掏出怀里的金子:“凌霜给了我一锭金子,所以大人问话我有些紧张,以为这个钱要跑了。”

    疯瘸子不屑地看了小厮一眼,对着身后的护卫吩咐道:“进去搜。”

    春妈妈连忙道:“大人别,今天好多老主顾都在,能否容我先跟他们解释一下。”

    疯瘸子理都不理春妈妈,向身后招了招手,十几名护卫立即向春风阁的各个方向而去。

    原来,雷震在酒楼里等着刘曦,时间越长,雷震心里就觉得越不对劲。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东西,是无法抹去的。刘曦那套说辞虽合情合理,但她身上那股正气,以及那股王者之风,绝不是一个山中打猎的姑娘所能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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