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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本初子午剑

    “出剑要快、准、狠,腰背挺直,注意呼吸节奏。”

    一招一式下,瑟雷特.沁夫挥洒着汗水,竭尽全力地挥舞着手中的花剑。可无论他怎么努力、怎么加快速度,自己的剑法却始终敌不过面前的男人。

    “瑟雷特,你知道父亲为什么要让你练剑吗?”

    迈凯特.沁夫,沁夫商会的会长,掌管着天下最大的商会。作为这个世界的话事人之一,迈凯特没有其他财阀那样的功利味儿。相反,见过迈凯特的人都会认为他是真正的贵族出身。他身上那股成熟男人的风度与优雅,也曾迷倒无数佳人名媛,就像瑟雷特.沁夫的母亲,周夜雨。

    可让大家想不到的却是迈凯特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贵族出身,不仅如此,儿时的迈凯特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高脚杯。

    迈凯特十分聪明,从小就展现出了惊人的数学天赋和与众不同的想法。以至于他之后从事了国防事业,成为在四战中著名的指挥官。

    不过最令人惊叹的是,在如今科技发达、洲际导弹的发射如反掌观纹一般简单的战场上,他竟然用一柄花剑出其不意的击杀了对方指挥官。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只知道他是这样一个可以在超核时代用冷兵器杀敌的怪物。

    而这个怪物现在正在训练自己的儿子,瑟雷特沁夫。

    “父亲让我学剑,自然有父亲的道理。”

    瑟雷特.沁夫从小被父亲渲染,颇具英气,对父亲也是无比的尊敬与信服。只要是父亲交代的事情,他都会不遗余力地做好。不夸张的说,就算迈凯特让他去偷火箭,他都会拿上扳手去卸掉国防部大门两颗螺丝。

    迈凯特停下了手中的剑,半跪下来摸着瑟雷特的头说道:“剑,是男人最后的保障。有了武器,有了力量,你才能保护你珍视的一切。而在所有人都离你而去时,剑便是你最值得信任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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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剑就是自己最值得信任的伙伴。

    拿破仑挥舞着花剑,再次向魏不暑攻去。这不能使用技能的领域,此刻便是他最佳的竞技场。他回想着与父亲练习时的一招一式,拦、劈、刺,招招稳、准、狠,暴雨梨花般的攻势打得魏不暑有些招架不住。

    花剑轻便灵活,在这种单挑对决中,往往能打得对手猝不及防。而且轻巧的剑神身丝毫不会减它的攻击性,只要技巧娴熟,一剑穿喉,可谓是最优雅的杀人武器。

    不过魏不暑也不是吃素的,几回合下来,他开始适应了拿破仑的攻击方式。与拿破仑这种训练出来的骑士不同,魏不暑的能耐都是通过和一个个真人拼死决斗换来的。而且无论是六维还是格斗技巧,他都在拿破仑之上。

    眼看拿破仑又要持剑攻来,魏不暑找准时机准备反击,一个巨斧横扫逼退了拿破仑的攻势。

    魏不暑发现,拿破仑的攻击主要以刺的形式来进行,他的花剑虽然轻便,但剑身无锋。每次用剑进行刺击,拿破仑必先收剑,只要魏不暑把握好拿破仑刺的时机,无论是躲避还是反击都不要太简单。

    只见拿破仑刺出一击后做出收剑的姿态,魏不暑看准时机向前攻去。霎时间,兵如骨肉的声音传来,顿时只见得血光四溅。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在魏不暑精妙的小算盘下,被击中的竟然是他自己。右肩被贯穿,鲜血止不住地流,比起疼痛,魏不暑更在意的是拿破仑是怎么刺出的这一剑。

    拿破仑轻甩花剑振血,又将剑立于胸前开口说道:“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好战友,我的好兄弟,我的佩剑,本初子午剑!”

    迈凯特还是很宠自己这个儿子的,知道儿子喜欢玩这个叫创世VR的游戏,便花了大价钱搞到了一把花剑样式的极品隐藏道具。这个道具,便是本初子午剑。据说这把剑是击败游戏中的世界Boss“至东剑王”所获得的隐藏道具。小小的花剑,大大的能量,本初子午剑能凭借执剑者的意志来增长剑身的长度,据说在“至东剑王”的手中,本初子午剑更是能延伸至贯穿地球的长度。

    本初子午剑,这名字魏不暑听说过,不过他记得他记得获得这个道具的是一名亚洲玩家,不知道怎么会跑到这个洋小子手里。面对世界Boss级别的宝具,魏不暑知道自己没有胜算。可他不甘心,他不甘心自己的兄弟们就这样白白死去,他想赌一把。他知道这柄宝剑的厉害,盲目的近身不是明智之举,远距离的打击,自然也不是对手。所以魏不暑想赌,赌这个洋小子射不准。

    下定决心之后,魏不暑不知从哪拿出一把火药涂在了贯穿的伤口上,一咬牙一点火,烧焦了贯穿的伤口,以此止血。接着他拉开距离开始绕着拿破仑高速移动,此刻拿破仑就是太阳,自己就是地球,魏不暑指望着自己的爱的魔力转圈圈能躲过这“太阳耀斑”样的攻击。

    一边移动魏不暑一边投掷出飞斧向拿破仑袭去,魏不暑想着就这样慢慢耗死拿破仑。

    就这样魏不暑一边投掷着飞斧,一边绕圈试图躲避拿破仑的致命刺击,可没成想,下一秒魏不暑就眼前一黑瘫倒在地。

    等魏不暑再次睁眼,发现一个明晃晃的贯穿伤洞出现在了自己的胸口上。

    “什。。什么时候。。。”

    拿破仑将剑振血收入剑鞘,朝着远处倒在血泊中的魏不暑说道:“判断很正确,但很可惜。本初子午剑厉害的地方不是他的长度,而是速度。”

    说着拿破仑再次拔出宝剑然后快速收回剑鞘,收剑发出的金属的碰撞时,在湖面上激起涟漪,水波一直飘到魏不暑倒在的血泊上。

    拿破仑继续说道:“听到这个声音了吗,如果我想,我的剑芒可以比这声音早十倍刺穿你的耳膜。”

    3.5km/s,这是本初子午剑的速度峰值,大约为音速的十倍左右。愤怒、激动、恐惧,这些都是本初子午剑的食量,只要喂得饱,本初子午剑的增长速度就可快得惊人。

    眼看着孤清倒在自己面前,愤怒和自责早就充斥在了拿破仑的脑内。此时他手中的本初子午剑,比起剑,称它是枪更为恰当。

    拿破仑手握剑柄,一步一步地向魏不暑走去。

    直到走到他的面前,剑指他的眉心。

    魏不暑知道自己败了,他不甘、愤怒,但又有一丝解脱。

    收留着老弱病残狼崽的狼王,带着它的狼群四处捕猎。最终狼王眼睁睁看着他的狼崽们一个个死在猎人的枪下,自己想为同族报仇,最后却也倒在血泊中。临死前,它盯着猎人的枪口,嚎叫着、大笑着、痛哭着。仿佛这番悲伤的嘶吼,能将眼前的猎人一同带下地狱。可一切都是徒劳,他终将为自己沾满鲜血的爪子,付出同样血的代价。

    “甘河城,你们去过。那里没有争斗,人们种田养花。如果还记得,下次做个守规矩的人,那里欢迎你。”

    寒光闪过,狼王坠入湖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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