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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异世坐观风雨(上)

    雨过天晴,春风吹拂大地,松软的泥土在那个世界中,丝毫不亚于百姓家的草席。

    而树林又是一个很好的避风塘,湿润的空气沁人心脾,花草的芳香使人如痴如醉。

    在没有环境污染的世界里,这般景象是常见的。

    “咳咳!”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从泥土中坐起,雨水落进了他的嘴里,使得他开始咳嗽。

    “真是倒霉!还能被雨呛着!”那男子开口抱怨道,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

    “这是哪个朝代?”那男子正疑惑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上还是“奇装异服”。

    这个坐在泥土中的狼狈青年正是陆笙,在别人看来,他目前是不正常的。

    正当他准备起身时,手掌仿佛按住了什么东西,十分坚硬,而且十分冰凉。

    陆笙摸着好似他那行李箱,于是心想道:“不会把金子送过来给我了吧?”。

    有了想法,自然便开始了行动,于是陆笙撸起袖子来,双手一个劲儿的刨土,刚下完雨的地很湿润,即使是小雨也如此。

    陆笙努力了半天,直到指甲缝中全是泥土时,才能勉强挖出箱子。

    陆笙的金条不多,但是很纯,而且还是古代的,不仅硬通,而且还具有收藏价值,以至于为什么他干完这一单就收手了。

    陆笙根据箱子的重量推断,东西应该在里面,于是他打开了密码锁,又打开了加密层,果真,一个木盒里放着整整十根金条,虽然他认不得上面的字,但是有人能看懂。

    这是他在巴黎搞到的,从一个私人收藏家那里搞来的古代金条,并且是皇家的,这一盒子折合下来能有个百万元。

    陆笙也不知道在这里能换多少银子,但毕竟真金不怕火炼,即使没有收藏价值,也能换个好价钱了。

    正在陆笙还在想怎么处理箱子时,他一插兜,竟然发现自己身上还有一个打火机。

    陆笙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有着东西在,就不怕被人发现箱子了。

    于是陆笙点起了火,将箱子烧掉了,为了防止发生火灾,很有善心的他就地解决了火苗,至于方法嘛......人有三急!

    “舒服!”陆笙激灵地抖了两下,然后简单收拾东西后,带着金条上路了。

    下山的路上很是方便,没有过多的障碍和陡坡,一直到平地附近,他才看见一个老伯。

    不过为了防止老伯觉得他有病,于是假装自己是上面派来视察的,反正老伯是没有见过这服装,在这个教育不普及的年代里,往往很容易让人相信。

    “老伯,咱问你点事!”陆笙整理了一下衣领,咳嗽的两声,然后朝着老伯昂首挺胸地走了过去,无不散发着皇家般的威严。

    那老伯正在耕种,被人打扰也不觉得生气,当他看到奇装异服的人时,不觉得是陆笙奇怪,而是自己孤陋寡闻。

    “大人您请说!”,老伯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弯着腰低头恭敬道。

    陆笙连忙扶起老伯,故作和蔼地编着自己的身份,使人听了后不知虚实真假,只得被他吊着。

    “咱是上面排下来探查民情的.......”

    那老伯听到这里,突然瞳孔放大,十分激动,抖了几下后连忙跪下说道。

    “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脏了大人的手!”。

    陆笙很是无奈,但是封建社会毕竟就是这样,尊卑礼仪十分注重,陆笙也没说什么,就当没有看见,继续问道。

    “老伯你别激动,咱就是想问问几个问题,看看你们忠不忠于朝廷!”陆笙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现在皇上是谁?”。

    老伯很是诧异,但是直觉告诉了他,这决定不简单,皇家的人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于是老伯便一五一十地回答了问题。

    陆笙很是满足,毕竟他获得了不少的信息,譬如当朝皇帝刚刚登基,还是的女子,年号叫什么“正和”。

    他对年号什么的一概不通,只知道有部分来自易经,具体是不是,他也不关心。

    陆笙留下几句画大饼的话后,便开始朝着老伯所指的县城走去。

    一直走了有十多分钟,陆笙才依稀看到城内景象,以及那巍峨的城门。

    他的边上有着一条大河,不知其名,不过这个季节有很多渔夫在打渔。

    再走了几分钟,陆笙便看见了一座桥梁,整体呈拱桥样,每个石墩上各有形态各异的石狮子,这下陆笙才恍然大悟。

    “卢沟桥!”。

    没错,这座拱桥正是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卢沟桥,全国人民基本都听过他的威名,这个从金开始修建的桥梁,经过近千年的风霜,依旧是屹立不倒,宛如泰山般压在永定河上。

    陆笙对这一片十分熟悉,他就是个北京人,自然晓得河是永定河,城是宛平城。

    只不过有些奇怪的是,这宛平城貌似大了不少,原本历史中的宛平城只是一个军事小城,现在看来,貌似成了丰台最大城了。

    从他的角度来看,城墙虽然还是那么高,但是原本几百米的长度却有了几千米那么远,原本的军城也多了商铺和百姓,看样子这里果然不同于现实世界。

    陆笙在城门下定睛一望,城门上写着三个大字——“永昌门”!

    这是宛平城的西门,连接卢沟桥和宛平城的门,而宛平城又是北京连接内蒙古高原和中原的咽喉要道,其价值不言而喻。

    陆笙的当务之急是去换银子,然后把自己打扮的像个当代人。

    但是因为奇装异服,他不得不再装一次,为了防止他的样貌被人记住,他还特地带上了墨镜,用手捂着口鼻,尽可能地遮掩自己的相貌。

    这个朝代的服务还算不错,为了方便行人,城门口就是一家当铺。

    陆笙没有停留多久,径直地走向那当铺,通过店面装修来看,应该可以付得起银子。

    陆笙一脚踏进店铺,闻到了上品的松香,顿时觉得心旷神怡,他缓缓走到窗口,掏出了一盒金条。

    那老板的眼神瞬间放光,这整整一盒能卖不少钱,若按照平时,他绝对会克扣一些,但是面前此人穿着奇装异服,老板十分顾虑,不敢贸然下手。

    “您这金子一根能换三百两银子,您换几根?”

    “只留一根!”陆笙毫不吝啬,一下子两千七百银子就到手了。

    不过可惜的是,当铺给他的是银票,因为数额十分巨大,陆笙只好又去对面的银庄换了二十两出来,藏在了衣服兜里。

    有了钱后,陆笙去服装店随便选了一套衣服,不算太妖艳,也不是很寒酸的那种,是一件天蓝色的汉服,穿起来颇有文人感觉。

    走了一路的陆笙口渴万分,他四处张望,最终选择了街对头的一家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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