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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内陆仔袭港?火了!

    墨镜、鸭舌帽、黑风衣,这是梅艳方回港的标配。

    司机将她送到口岸,等霍振华过来接她。

    等车闲着没事,她在附近乱逛。

    走着走着,在路边摊铺的杂志报刊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表弟黎国豪!

    一张大大的照片占据了封面。

    左边是陈奕讯,右边是张国榕。

    标题尤其醒目。

    “哥哥新表弟,出道震香江!”

    “所长上台跑调!国豪热情开刀。”

    “黄老鬼钦点乐坛新贵,Eason旧爱比不过新欢。”

    “内陆仔袭港?黎国豪唔黑港岛人?”

    “模特出身?身形俱备?哥哥疑似包装新人。”

    “……”

    港岛狗仔有两大优点。

    一是头铁跑得快,二是标题足够“吸睛”。

    梅艳方已经习惯了,所以她更在乎的是黎国豪带给港民的印象。

    “老板,报纸上这人咩名啊?怎整版都是他?”

    “呐!你这就问对人了!”

    老板掐灭烟头,把摊铺里的各种杂志全都摆到台面上了。

    “我呢,昨天刚好带我的仔去看演唱会了。”

    “哥哥张国榕在台上讲明这是他的新表弟。昨天在Eason演唱会上唱了歌,好听啊,据说是自己作词作曲的,唱得还好。”

    “他可能就是现在的娱乐圈新贵了,哥哥,Easom捏,绕着他转的。”

    “黑咩?”梅艳方拿起一本杂志假装疑惑道,“他们怎明他是内陆人?”

    “口音嘛!他的粤语太正了,而且如果是港岛人,尤其是明星,时不时会爆出一两句英文。International的嘛。”老板笑道。

    “哈哈哈……”

    梅艳方被逗笑了,就连她也时不时被会蹦出几个英文。

    “内陆仔袭港?看来媒体记者都不怎么喜欢他呢?”

    她询问道,担心媒体一开始就制造黎国豪不利的言论。

    虽然有圈内人支持,但媒体面向的是大众,大众很容易被煽风点火,形成不好的印象。

    可没想到老板听到这话后就双手叉腰摇头道:“他们不喜欢是他们的事,我们喜欢就行咯。”

    “怎么讲?”

    “黎名、王非,哪个不是内陆过来的?有才华就行了。”老板笑道,“现在过来这边消费的大头都是内陆人,我还指望他能吸引更多内陆人过来玩呢。”

    话糙理不糙。

    内陆有钱人越来越多,大多都会来港岛玩一玩,刺激了这里的消费市场。

    还记得十年之前,这个口岸也就几个商铺,现在已经发展成一条购物街了,这里的老板就连演唱会都能去看了,生活条件真是改变了很多。

    “美女!听你口音应该是港岛人,刚从内陆省亲回来啊?”老板笑道。

    “对。”梅艳方亲切地笑了。

    “买几本咯,给港岛新星提提人气,就算听不到歌,看封面也是大帅哥来的嘛。”老板劝说道,“以后肯定会被包装成为大明星的,在港岛,要会唱歌也要会拍戏的,现在买,以后还能转手高价卖出去。”

    “老板会做生意的喔。”

    梅艳方买了三本标题不是那么锋利的杂志,祝老板生意兴隆后就走了。

    “滴!”的一声,车已经开到她身旁了。

    看着她手上的三本杂志,霍振华笑道:“哇!人家从外地回来都是带礼物的,你就买几本杂志啊?而且还是在口岸买的。”

    “滚开了!”梅艳方嫌弃道,“喂!同我讲一讲,昨天演唱会,真可惜,我没有得去看。”

    “哈哈哈!”

    一提到演唱会,霍振华就笑得合不拢嘴。

    他变开车边同梅艳方讲述昨晚演唱会的盛况,绘声绘色的比查先生的武侠小说还要精彩。

    什么Eason忘词跑掉啊,黎国豪上台打圆场啊,第一首歌如何震撼,《女人花》如何让女观众们感动落泪,还有和哥哥一起合唱等等。

    这一切都让梅艳方听得神往,由衷地为表弟感到开心和骄傲。

    “哇!表弟居然比Eason还要能唱?”她惊叹道。

    “不是能唱!是Eason紧张,第一次上红馆嘛。而且国豪的台风更好,真看不出来,一个十八岁出头的小毛孩居然那么有经验。”

    霍振华说这话的时候还是很震惊,然后就有些疑惑地叹了口气。

    “我一直觉得,国豪有一种超出年龄段的成熟。”

    不止是他,梅艳方也有这种感觉。

    她一直都觉得黎国豪像她的同龄人,而且思想情感还要比她成熟不少,更应该说好朋友,不应该是表弟。

    少年老成,心性沉稳,能放得开,随和自然,如果没有年龄的沉淀,是很难做到的。

    这样的好处就是,他们能省心,不用担心黎国豪出幺蛾子,到处惹是生非!

    “对啊,他很成熟,很让人有安全感的,非常靠谱。”梅艳方笑道。

    “我们这次去羊城啊,真是捡到宝贝了。”霍振华说道,“这小子就是个宝库,除了唱歌,还会编剧。”

    “我知道的,哥哥叫我来就是想让我看看国豪的剧本,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在里面演个戏。”

    “可能不行噢。”

    霍振华忽然给她浇了一头冷水。

    “我为什么会迟到,就是因为刚才去接了徐可又跑去接了王祖娴。”

    “王祖娴?”梅艳方疑惑道,“接她做什么?”

    “拍戏啊!”霍振华道,“听哥哥讲,好像是定她成女主角了。”

    “哈?”

    梅艳方呆住了。

    她不是一个喜欢嫉妒的人,很欣赏祖娴的样貌和演技。

    可现在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王祖娴肯定是主角,黎国豪肯定也会参演。

    不行!

    说什么都要争取这次机会!

    不得不承认,王祖娴很可爱,三十几了还青春动人,很适合同黎国豪搭戏。

    可这又如何?

    她梅艳方就不能娇媚吗?就不能可爱吗?就不能青春有活力吗?

    自己这次回去肯定又要和哥哥一起演了。

    他们两个都合作了多少部电影了,知己知彼的,拍感情戏是会笑场的,感觉就好像老夫老妻一样,亲一口能做几年的噩梦。

    “开快点!”

    梅艳方喝令霍振华道。

    她要在王祖娴谈好具体事情之前插一手,尽量不让生米煮成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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