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大小姐竟在我身边
无论他跟王语宁是怎么成为同桌的,但王语宁对此必定一无所知。
她仍然那个天真无邪,喜怒无常的小姑娘。
不……是大小姐。
钟梨决定修补一下他和王语宁的塑料同桌情。
他主动找话题:“你今天穿得挺好看的。”
王语宁愣了一下,回道:“我穿的校服!想说什么就直说,别拐弯抹角!”
钟梨在知道王语宁的出身后,猛然发现了她的魅力。
他早该发现的。
王语宁的皮肤光洁白皙,发质洁净顺畅,一看就出身不凡。
就连她这不讲道理的脾气,也只有富贵人家才培养得出来。
有眼无珠啊!
他想起往常和王语宁的恩怨情仇,悔不当初。
“客观地说,我们俩关系怎么样?”
钟梨不死心,问了一句。
王语宁皱了皱眉:“我客观不了。”
“……”
钟梨点点头。
表面上看起来,王语宁很嫌弃他,一句闲话也不想跟他说。
可往乐观了想,王语宁能毫不掩饰对他的嫌弃,这不正说明,两人关系很好,已经不需要虚假的伪装了吗?
钟梨来了几分信心,开门见山:“听说,你是王家大小姐?”
王语宁的眼睛闪了闪,既有几分意外,也彷佛早有预料。
“你听谁说的?”
新月魔君。
钟梨没敢说出这个名字,老老实实回答:“胡新月。”
听到胡新月的名字,王语宁的小脸上现出一抹柔情,看着钟梨的目光也柔和了些许。
钟梨不敢发表评价。
“是又怎样?你想做什么?”
“不怎么样!”
钟梨连连摇头。王家可是本市第一大修炼世家,王语宁又是王家的千金大小姐,他哪儿敢说什么。
“我就是单纯好奇,问问。你既然是大小姐,可为什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我不是说你没有大小姐气质,我是说你怎么这么低调?”
王语宁默默放下了锋利的中性笔。
哪有大小姐动不动用笔威胁人,要跟人同归于尽的!
大小姐就算不是钢琴舞蹈美术样样精通,至少也是谈吐不凡,气质典雅吧?
跟王语宁实在不沾边。
王语宁怎么看,都是一个用文学少女气质,来掩藏暴力倾向的普通少女。
钟梨甚至在公交车上碰到过她,哪个世家大小姐坐公交车上下学?
王语宁轻轻叹了一口气:“因为我本想以普通人的身份跟你们相处,可换来的却是疏远。”
“……”
钟梨问:“那你是修炼者吗?”
“是的。不过我对修炼不感兴趣,所以实力并不强。”
可以理解,大小姐嘛,不想继承家业很正常。
“所以,你其实能感应到我身上的灵气?”
王语宁瞟了一眼钟梨的胸口。
现在那里虽然没有灵气,但往常,灵气都是聚集在那里的。
“你不知道,看到你浪费灵气,我多想把你掐死!就算是世家,也没有把钱当纸烧的。”
王语宁狠狠瞪了钟梨一眼,抒发出这段时间,积攒下来的强烈怨念。
钟梨默默擦汗,修炼者竟在我身边。
他忽然涌现出一股强烈的羞耻感,就像犯罪之后,猛然发现了摄像头一样。
“那你怎么不问我要灵气?”
王语宁回道:“我不是说了吗,我对修炼不感兴趣。而且刚开始,我不知道你的背景,万一你是邪修呢?”
钟梨点了点头。
就算学校里有其他散修,恐怕也不敢在看到灵气后,直接跟他搭话。
他已经深刻意识到了邪修的可怕。
只有胡新月是例外。一个以狩猎邪修为目标的人,自然不惧邪修,说不定还巴不得他是邪修。
王语宁又道:“后来,我发现,你跟她联系上了,你的灵气都给了她,就更不打算戳破你了。”
提到胡新月,王语宁的脸上又一片红润。
“她曾经帮过你?英雄救美?”
钟梨问道。
王语宁羞赧地点点头。
故事很简单,彼时,王语宁初中刚毕业,还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一心想当一个美少女作家,讨厌打打杀杀,手无缚鸡之力。
然后,出门游玩的时候,被不开眼的劫匪绑架了。
危急关头,蒲公英骑士从天而降,救下了少女。
在少女的恳求下,蒲公英骑士揭开面具,让她一睹真容。
从此,少女就对蒲公英骑士念念不忘。
王语宁的描述太夸张,钟梨就适当简化了。
“那我就不明白了,她救了你,你们还是在一个学校上学,成为朋友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怎么跟陌生人一样?”
王语宁忽然变得委屈。
“上高中以后,我再见到了她就很开心,找她相认。她不承认救过我,她说,救我的人不是她,是她表姐……”
钟梨一口水差点喷出去。
看来,表姐这个马甲,胡新月用过很多次。
王语宁道:“她很讨厌世家,所以不肯和我相认,也不肯要我家回报她的灵气。我哪里还敢找她……我要不是世家的人就好了。”
胡新月讨厌世家?
钟梨回味着这句话,思索着背后的缘由。
“蒲公英骑士很有名吧,她是不是有很多英勇事迹,可以给我讲讲吗?”
“好呀!”
提及偶像的英雄事迹,王语宁两眼放光。
作为蒲公英骑士的忠实粉丝,还是世家大小姐,王语宁自然有条件收集到蒲公英骑士的各项信息。
蒲公英骑士,三年前横空出世,因为脸戴蒲公英面具而得名。
为人嫉恶如仇,正气凛然,对犯罪者重拳出击,对邪修铁拳制裁。
短短三年,身经百战,未尝一败,成为本市犯罪者和邪修的噩梦,宛如行走在黑夜里的超级英雄。
王语宁不吝赞美之词,听得钟梨一身鸡皮疙瘩。
“大丈夫当如是!”
气氛到了,钟梨半真半假地称赞。
非是他不尊重胡新月,但王语宁实在太夸张了,粉丝滤镜不可全信。
不过,围绕胡新月展开交流,钟梨觉得两人的关系拉近了不少,他们之间的隔阂,已经涣然冰释了。
王语宁忽然眯起眼睛,瞥了钟梨一眼:“你想讨好我?”
钟梨:“……不愧是千金大小姐,我掩饰地这么好,你都发现了。”
王语宁冷冰冰地扫了钟梨一眼:“千金大小姐最不缺的,就是……那个词太俗,我不喜欢。”
两人同桌这么久,多少有点默契,钟梨明白王语宁没说出口的那个词是什么。哮天犬嘛……
钟梨咳了两声:“我是一个有尊严的人,我绝不会如此。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只是想抱上你的大腿。”
“……”
王语宁无声瞪了钟梨一眼,伸出一条腿:“抱吧!”
两人对视着,从王语宁的目光里,钟梨看到了大小姐般的高傲和不屑。
这才有大小姐的风范嘛。
钟梨当然没抱。
王语宁将腿收回去,说道:“我的记性不好,你说过的那些可恶的话,做过的那些讨厌的事情,我统统都忘记了。”
钟梨一愣,不敢相信王语宁要跟他讲和。
就听王语宁接着说道:“但是我有一个小本本,专记仇人。我已经写了两百多页,一半都跟你有关。能让本小姐写这么多次,你应该感到荣幸。”
“……”
钟梨想换个学校。
不,以王家的势力,换学校也没用。
得换个省。
“不过嘛……我们之间也不是非要你死我活,你要是帮我做一件事,我可以考虑原谅你。”
我也没对你做过什么好吧,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钟梨心底吐槽了一句,殷勤地问:“请说。”
“我要跟她成为好朋友……特别好的那种。”
“百年好合的那种?”
王语宁脸色通红,没有应答。
钟梨嘴角一抽,王大小姐这是情根深种,执念太深啊。
他义正言辞道:“不可能,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决不能算计她!”
王语宁问:“没了?”
“……”
“……”
“得加钱!”
她仍然那个天真无邪,喜怒无常的小姑娘。
不……是大小姐。
钟梨决定修补一下他和王语宁的塑料同桌情。
他主动找话题:“你今天穿得挺好看的。”
王语宁愣了一下,回道:“我穿的校服!想说什么就直说,别拐弯抹角!”
钟梨在知道王语宁的出身后,猛然发现了她的魅力。
他早该发现的。
王语宁的皮肤光洁白皙,发质洁净顺畅,一看就出身不凡。
就连她这不讲道理的脾气,也只有富贵人家才培养得出来。
有眼无珠啊!
他想起往常和王语宁的恩怨情仇,悔不当初。
“客观地说,我们俩关系怎么样?”
钟梨不死心,问了一句。
王语宁皱了皱眉:“我客观不了。”
“……”
钟梨点点头。
表面上看起来,王语宁很嫌弃他,一句闲话也不想跟他说。
可往乐观了想,王语宁能毫不掩饰对他的嫌弃,这不正说明,两人关系很好,已经不需要虚假的伪装了吗?
钟梨来了几分信心,开门见山:“听说,你是王家大小姐?”
王语宁的眼睛闪了闪,既有几分意外,也彷佛早有预料。
“你听谁说的?”
新月魔君。
钟梨没敢说出这个名字,老老实实回答:“胡新月。”
听到胡新月的名字,王语宁的小脸上现出一抹柔情,看着钟梨的目光也柔和了些许。
钟梨不敢发表评价。
“是又怎样?你想做什么?”
“不怎么样!”
钟梨连连摇头。王家可是本市第一大修炼世家,王语宁又是王家的千金大小姐,他哪儿敢说什么。
“我就是单纯好奇,问问。你既然是大小姐,可为什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我不是说你没有大小姐气质,我是说你怎么这么低调?”
王语宁默默放下了锋利的中性笔。
哪有大小姐动不动用笔威胁人,要跟人同归于尽的!
大小姐就算不是钢琴舞蹈美术样样精通,至少也是谈吐不凡,气质典雅吧?
跟王语宁实在不沾边。
王语宁怎么看,都是一个用文学少女气质,来掩藏暴力倾向的普通少女。
钟梨甚至在公交车上碰到过她,哪个世家大小姐坐公交车上下学?
王语宁轻轻叹了一口气:“因为我本想以普通人的身份跟你们相处,可换来的却是疏远。”
“……”
钟梨问:“那你是修炼者吗?”
“是的。不过我对修炼不感兴趣,所以实力并不强。”
可以理解,大小姐嘛,不想继承家业很正常。
“所以,你其实能感应到我身上的灵气?”
王语宁瞟了一眼钟梨的胸口。
现在那里虽然没有灵气,但往常,灵气都是聚集在那里的。
“你不知道,看到你浪费灵气,我多想把你掐死!就算是世家,也没有把钱当纸烧的。”
王语宁狠狠瞪了钟梨一眼,抒发出这段时间,积攒下来的强烈怨念。
钟梨默默擦汗,修炼者竟在我身边。
他忽然涌现出一股强烈的羞耻感,就像犯罪之后,猛然发现了摄像头一样。
“那你怎么不问我要灵气?”
王语宁回道:“我不是说了吗,我对修炼不感兴趣。而且刚开始,我不知道你的背景,万一你是邪修呢?”
钟梨点了点头。
就算学校里有其他散修,恐怕也不敢在看到灵气后,直接跟他搭话。
他已经深刻意识到了邪修的可怕。
只有胡新月是例外。一个以狩猎邪修为目标的人,自然不惧邪修,说不定还巴不得他是邪修。
王语宁又道:“后来,我发现,你跟她联系上了,你的灵气都给了她,就更不打算戳破你了。”
提到胡新月,王语宁的脸上又一片红润。
“她曾经帮过你?英雄救美?”
钟梨问道。
王语宁羞赧地点点头。
故事很简单,彼时,王语宁初中刚毕业,还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一心想当一个美少女作家,讨厌打打杀杀,手无缚鸡之力。
然后,出门游玩的时候,被不开眼的劫匪绑架了。
危急关头,蒲公英骑士从天而降,救下了少女。
在少女的恳求下,蒲公英骑士揭开面具,让她一睹真容。
从此,少女就对蒲公英骑士念念不忘。
王语宁的描述太夸张,钟梨就适当简化了。
“那我就不明白了,她救了你,你们还是在一个学校上学,成为朋友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怎么跟陌生人一样?”
王语宁忽然变得委屈。
“上高中以后,我再见到了她就很开心,找她相认。她不承认救过我,她说,救我的人不是她,是她表姐……”
钟梨一口水差点喷出去。
看来,表姐这个马甲,胡新月用过很多次。
王语宁道:“她很讨厌世家,所以不肯和我相认,也不肯要我家回报她的灵气。我哪里还敢找她……我要不是世家的人就好了。”
胡新月讨厌世家?
钟梨回味着这句话,思索着背后的缘由。
“蒲公英骑士很有名吧,她是不是有很多英勇事迹,可以给我讲讲吗?”
“好呀!”
提及偶像的英雄事迹,王语宁两眼放光。
作为蒲公英骑士的忠实粉丝,还是世家大小姐,王语宁自然有条件收集到蒲公英骑士的各项信息。
蒲公英骑士,三年前横空出世,因为脸戴蒲公英面具而得名。
为人嫉恶如仇,正气凛然,对犯罪者重拳出击,对邪修铁拳制裁。
短短三年,身经百战,未尝一败,成为本市犯罪者和邪修的噩梦,宛如行走在黑夜里的超级英雄。
王语宁不吝赞美之词,听得钟梨一身鸡皮疙瘩。
“大丈夫当如是!”
气氛到了,钟梨半真半假地称赞。
非是他不尊重胡新月,但王语宁实在太夸张了,粉丝滤镜不可全信。
不过,围绕胡新月展开交流,钟梨觉得两人的关系拉近了不少,他们之间的隔阂,已经涣然冰释了。
王语宁忽然眯起眼睛,瞥了钟梨一眼:“你想讨好我?”
钟梨:“……不愧是千金大小姐,我掩饰地这么好,你都发现了。”
王语宁冷冰冰地扫了钟梨一眼:“千金大小姐最不缺的,就是……那个词太俗,我不喜欢。”
两人同桌这么久,多少有点默契,钟梨明白王语宁没说出口的那个词是什么。哮天犬嘛……
钟梨咳了两声:“我是一个有尊严的人,我绝不会如此。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只是想抱上你的大腿。”
“……”
王语宁无声瞪了钟梨一眼,伸出一条腿:“抱吧!”
两人对视着,从王语宁的目光里,钟梨看到了大小姐般的高傲和不屑。
这才有大小姐的风范嘛。
钟梨当然没抱。
王语宁将腿收回去,说道:“我的记性不好,你说过的那些可恶的话,做过的那些讨厌的事情,我统统都忘记了。”
钟梨一愣,不敢相信王语宁要跟他讲和。
就听王语宁接着说道:“但是我有一个小本本,专记仇人。我已经写了两百多页,一半都跟你有关。能让本小姐写这么多次,你应该感到荣幸。”
“……”
钟梨想换个学校。
不,以王家的势力,换学校也没用。
得换个省。
“不过嘛……我们之间也不是非要你死我活,你要是帮我做一件事,我可以考虑原谅你。”
我也没对你做过什么好吧,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钟梨心底吐槽了一句,殷勤地问:“请说。”
“我要跟她成为好朋友……特别好的那种。”
“百年好合的那种?”
王语宁脸色通红,没有应答。
钟梨嘴角一抽,王大小姐这是情根深种,执念太深啊。
他义正言辞道:“不可能,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决不能算计她!”
王语宁问:“没了?”
“……”
“……”
“得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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