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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铭记与忘记

    岁月往往是无情的,但正因为岁月无情,才更能彰显记忆的珍贵。

    大约二十五年前,张安顺五岁,大姐十二岁,二姐七岁,就在这样跟平常年份没什么不同的年份,毫无征兆地跟家族分了家。

    他们不记得发生了分歧,但对于当初生活经历,可以说永不敢忘。

    当初,一家人仅仅拉了一个木车,一袋小麦,带着他们家的全部家当,去了果园。

    因为没有主要的收入来源,仅有一间土坯房,那会儿张安顺他们倒没意识到什么,只是想着住在果园,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打开门,就可以看到果树,这算是满足了他们最初的期望。

    因当初物资匮乏,当有些人已经开始买一些零食时,他们唯一没有限制的便是吃苹果,管够。

    有时候没什么东西吃,甚至有一天,吃四五个都没有什么奇怪的。

    那时候没有攀比,不懂嫉妒,也没有什么大志向,一家人能吃饱,就已经足够了。

    对他们来说,其他的都不是什么问题,但怎么住就成了问题。

    没办法,开始的几年,一家人五口人只能凑合在一起。

    对于这一点,大姐肯定是记忆深刻的,因为但凡在家,她永远是睡在炕尾,以至于后来即便再盖了房子,她对那一幕都无法释怀。

    “姐,你还记得吗?那时候我们的条件好差哦。”

    “记得,所以要明白我们有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要懂得珍惜。”

    毕竟随着年纪长大,老爸也意识到这样下去,也不行。

    便开始琢磨在旁边再盖一间,以作为姐妹两个的房间。

    整个建造的过程中,经历了各种困难,甚至整个土坯房的架子已经搞好了,但因突然的大雨,导致整个墙体坍塌,之前做的一切算是全部白费了。

    张安顺依稀记得,当老爸回来看到那一幕,明显十分沮丧。

    但相比老爸而言,大姐二姐才是最失落的,本来最多半个月就可以有属于她们的房间了,哪怕只是土坯房,但再那个年代还是弥足珍贵。

    “你看,我们曾经的房间,还是未承受住岁月的侵蚀,我记得当初房间搞好后,我们花了好几天精心装饰一番,现在还能看出以前的一些痕迹。”

    “是呀,真是不容易,当看到这些,根本无法想象,二十几年后,我们会生活在长安。”

    这一刻,三人沉默了片刻,然后拿出一些工具,开始清理地面的杂草。

    也许他们不知道下一次一起回来,会是何时,或许那个时候这里的土坯房,早已坍塌,彻底消失不见。

    但趁着现在还能看到,尽尽心,再怎么说,这里的生活记忆,早已融入血液。

    “你还记得吗?那个时候,每次从外面回来,你都会第一时间缠着,看老爸回来买了什么,久而久之,老爸也知道了习惯,所以后来,每次从外面回来,他都会多多少少带一些,现在想想,那个时候,感觉真幸福。”

    “当然记得,我还记得那个时候带多最多的就是袋装果汁,一两个月能够喝一袋,那就无比满足了”

    后来,他们才知道,老爸在外面一分钱不敢花,攒出来的零钱,全部给他们带东西,给大姐买笔,二姐买磁带,给他买吃的。

    虽然现在看来,几块钱似乎不算什么,但在那个一年只能赚几百的时代,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

    “所以,安顺,你多关心点老爸,毕竟从小到大,老爸对你关心更多,可你再想想,你已经有多久没有单独与老爸打电话了,其实是有些过分了。”

    “大姐说的对,你要上心点,即便再忙,给家里人打电话的时间还是有的。”

    她们说的也的确是事实,对此,张安顺也没有什么好辩驳的,这些的确是这些年自己一直没有做到位的。

    “知道了,差不多了吧,我们回去吧,温度已经高起来了。”

    经过他们三人两个多小时的努力,杂草丛生的院子,看上去干净了许多。

    唯有那两间房子,依旧破败,对此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就此作罢。

    “别想太多,我们总要往前看,往后的生活,只会越来越好。”

    几分钟后,他们三人已经回到了十三年前,盖的老房子。

    与刚才的土坯房相比,它显得整洁宽敞可很多,前后院加起来,差不多有三百多平。

    大门前的两颗柿子树,经过岁月的沉淀,已经长的快高过房顶。

    整个院子,除了大门红漆褪色了些许之外,十分敞亮。

    对于这个房子,他们几个的印象都不是很深,十几年来,在里面生活的时间,可能连半年都没有。

    犹记得,当初家已经搬到这里之后,他们有好几次回来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向着果园的老房子走去。

    等走到半路的时候,才察觉到自己走错路了,搞出了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还是老家凉快,今天长安差不多三十七度,老家才二十四度,要不是还有工作,整个暑期都想待在老家。”

    “你想的倒是好,很多事都是身不由己的,能有机会在老家歇一天,你就知足吧。”

    张安顺的二姐只是发发牢骚而已,不过也足以证明,老家的环境是真的好。

    大多数人,年少之时都奋不顾身的想要闯入大城市生活,感受交通的便利,享受城市的繁华。

    一腔热血,冲劲十足,所谓是为了追求自己得理想。

    看不上农村,感觉农村无法施展自己的才华。

    历经沧桑以后,回头看,才发现以前简单的生活是最美好的,但是却再也回不去了。

    只能偶尔情绪不佳,难受的时候,回到老家,以此慰藉已经被生活摧残的千疮百孔的内心。

    “那就休息会儿,下午回去之前,在镇上吃饭就行了。”

    两位姐姐去休息了,张安顺倒没有,他回到自己的房间。

    整个房间除了有一整面墙的书架之外,其他什么东西都没有。

    目光扫过,看着书架上的书名,一个个熟悉的故事记忆开始逐步被唤醒。

    这几年没有多少时间看书,张安顺已经感觉自己的知识储备已经捉襟见肘。

    除了一些印象深刻的内容依稀记得之外,其他的,已经忘记当初阅读之时,是什么样的状态了。

    当《穆斯林的葬礼》映入眼帘之后,他的目光停了下来,手不由自主的将它从书架上拿了下来。

    他记得,七年前,这部作品,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对于宗教壁垒,他是不怎么了解,直到看到这部作品之后,其中的内容算是令他大吃一惊。

    对于穆斯林信仰者来说,是坚决不能跨种族谈婚论嫁的,如同文中新月喜欢上她的汉族老师一般,不会得到任何人认可,甚至最后因为勇敢追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种族之间想要冲破隔阂,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但新月明知不可为而飞蛾扑火的做法,令张安顺曾经无比震撼。

    为追求自己的爱,不顾一切世俗眼光,最终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即便她如流星一般,迅速的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也依旧令人深思。

    他佩服她的勇气,也曾试图去以如此态度,来面对自己的感情,但无一例外,最终都走向失败。

    所以他明白,有些事是不可复制的。

    就这样,即便他知道内容,但还是打开,慢慢的读了起来。

    差不多到下午三点,张安顺的两位姐姐已经醒来了,见其他地方没人,自然猜到他在什么地方。

    很多人,都说不同年龄阶段,在看同一部作品时,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他是没有体会到,但现在他才明白,能流传下来的道理,都是有道理的。

    “走吧,该去吃饭了,时间不早了,你看看自己想要拿什么。”

    张安顺合上书,随手将一本《岛》从书架上拿了下来,起身向着车子走去。

    “你没睡,看了一下午吧。”大姐张庆芝瞄了一眼他,便猜到是这样。

    “嗯,很久没有静下心看书了,能看多少是多少。”

    “我是真羡慕你,现在还能保持这样的习惯,真好,我现在每天想的都是怎么赚到更多的钱,相比之下,就庸俗了些。”

    他二姐张素芝有些感慨的说道,要知道,当初他们三个在学习方面,她可是最聪明的,但却因为各种离奇意外,令她的生活荆棘满布。

    若不是内心强大,稍微脆弱一些,可能都撑不到现在,所以这两年,张安顺和张庆芝基本上都不怎么提这个话题。

    “别这么想,未来会发生什么,谁都无法预料,我们唯有不忘初心,把握现在,尽力就好。”

    “是啊,也没什么错,有多少人能一直做自己喜欢的。”

    张安顺虽然并不是乐观主义者,但也不会像他二姐那样,对待一切事物,满是悲观。

    如果没记错,当初他上高中之时,她二姐已经上了大学,但平日里,遇到很多事,还需要他打电话开导。

    从这一点来看,他的二姐,还是太过于单纯,不然之后的人生经历中,也不至于走那么多弯路。

    “美味在前,就不要想那些影响心情的事了。”

    有些事,可以铭记,有些事,可以选择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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