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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万八千里

    “对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正在吃饭的连山突然说道。

    凌枫只是抬眼瞥了一眼连山,什么都没说,但是那“我师父是不是吃错药了”的目光已经说明了一切。

    “哎,徒儿你这眼神是什么意思?为师现在说的可是正事。”见到凌枫不理自己,连山急忙补充道。

    “为师啊,曾经找过一个很厉害的算命的,他告诉我如果我以后有徒弟,大徒弟要教剑法,所以,从明天开始,为师教你剑法。”

    [算命的?你自己不就是算命的]

    “算命的?师父,你不就是算命的吗?为什么要找别人算命?”凌枫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听到此话,连山差不点被饭噎到,咳了几声,道:“为师才不是算命的。”

    “那为什么第一次见到你时你穿了一身算命的衣服?”凌枫头也不抬,一边吃饭一边说道。

    听到自家徒弟的话,连山只能尴尬一笑,说道:“那时候不是穷嘛,混口饭吃。其实你师父我真不是算命的,我其实是个医生。”

    [现在应该表现出惊讶,然后问他当医生的门槛这么低吗?]

    凌枫停下吃饭,露出惊讶之色,说道:“师父你竟然是医生,这年头当医生的门槛这么低吗?师父你该不会是无证行医吧。”

    连山生气的一拍桌子,道:“胡说,你师父我可是正牌的医生,有行医资格证的那种。”

    说罢,便吧一个徽章拍在桌子上。

    凌枫仔细一看,只见这徽章上写着“行医资格证,可在人族领域行医。注:无证行医,天打雷劈。”

    [好嘛,自家师父竟然还真是医生,但是医生怎么混到兜比脸干净的]

    “师父,作为一个有行医资格证的医生,为什么你兜比脸还干净。”

    面对每一句话都往自己弱点插的徒弟,连山自能继续尴尬的笑道:“那个,那什么,这都是有原因的,你还小,其中原因说了你也不懂。”

    [这么穷,怕不是钱都拿去找女人了]

    “师父,是找女人把钱花光了吧。”

    “你小子会不会说话,咱要不换个话题,谈点别的,这种事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吗?为师还要面子的。”面对自己徒弟,连山可谓是有苦难言。

    “哎,这小兔崽子,怎么总往人家伤心的地方捅刀子。”连山心中悲伤的想到。

    “好了,接下来说正事,我打算带你前往不周山,这是早就定下来的,此去十万八千里,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已经开始了,接下来,你便需要在这行万里路的途中读万卷书。”连山强行转移了话题。

    而后,便将一个储物手环放在凌枫面前。

    “这里面是一万卷书,从天文星象,山川地域风貌,到各地风土人情,乃至数算,天理,医书,炼器,应有尽有。徒儿,争取在到不周山前看完这些书。”

    然后,连山便收获了自家徒弟那看傻子一样的眼神,仿佛是在说:“一万卷书,我怕不是要看到下辈子去。”

    然后,不等连山说什么,凌枫便吧储物手环戴在手腕上,而后吧桌子上的食物一收,说道:“师父,既然吃完了,咱们就上路吧。”

    “哎,徒儿,师父还没吃饱呢,”连山急忙说道。

    “不,你已经吃饱了。”凌枫冷冷的道。

    连山欲哭无泪,早知道是这样,就等吃完饭再把书给他了。

    于是,在连山的悲伤中,师徒二人再一次踏上了南去不周山之路。

    这一走,便是六年。

    上路时,凌枫年仅十四岁,还是个瘦弱的少年,而今,二十岁的凌枫已经是一个青年了,六年的修行,凌枫也已经不再那样瘦弱。

    六年来,凌枫行过不知几个万里,读过的书也不止万卷。

    一路上,凌枫见识过各种风景,也遇到过各种野兽,最危险的时候凌枫差点被第四境的凶狼叼走。

    凌枫的修为也是进步飞快,六年时间,便已经踏足第三境,神魄的巅峰之境。

    修为上去了,赶路的速度也大幅度提高。原本计算需要四十七年的路,仅仅六年便已经走完。

    如今,师徒二人,终于看到了那巍峨耸立于天地之间的不周山。二人距离不周山,也仅仅只剩下短短十四里路。

    [看到不周山应该惊叹,最好用你这六年的知识吟诗一首]

    看到那不周山的瞬间,身后背剑,手中捧书,一身书卷气的凌枫也是不由得惊叹:“早在书上,便看到过不周山的描述,如今真正见到,才发现书中仅能描述这不周山的万中之一。”

    与凌枫不同,见到不周山时,连山当场便落下了眼泪。

    可算到不周山了,天知道这六年他是怎么过来的,前两年,自家徒弟在荒野上只能抓住兔子,导致他一天三顿,顿顿吃兔子,第三年,到了高原,没有兔子,便天天喝野菜汤,第四年,终于过了高原,结果自家徒弟怀念兔子的味道,又是一天三顿兔子。

    整整六年,他连山喝了一年野菜汤,吃了五年的兔子。这哪是人过的生活。

    “臭算命的,你特么的当年和我说你算到了天机,让我带着徒弟从天北关一路走到不周山,还说这在计划中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我特么的现在总感觉被忽悠了,要是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让你也试试一天三顿兔子吃上五年是什么感觉。”连山心中怒骂。

    而后,连山看着自家徒弟,拿出有生以来最和蔼真挚的微笑,说道:“徒儿啊,你看,咱们已经到了不周山了,为师不如先走一步,想来不周山上的故人已经等急了。”

    [他想跑去吃大餐,不能让他跑]

    但是,转身欲跑的连山却被凌枫一把拉住,他回头一看,只见自家徒弟一脸微笑,说道:“师父,做事要有始有终,你看,这徒步从天北关走到不周山,这种事情一生又能有几次?咱们怎么能在最后放弃?就剩下最后十四里了,咱们先吃个饭,然后走完这最后一段路。给这六年旅途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多好。”

    而后,只见凌枫拔出剑,向这左边林野中一挥,便精准的砍死了一只兔子。

    然后十分熟练的剥皮,处理,生火,烤兔子。

    没跑掉的连山,看着外焦里嫩,香气四溢,一看就知道十分好吃的兔子,却是一点食欲都没有。

    “唉,饶了我吧,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吃兔子了。”连山沧桑的叹息。

    [上路第一顿吃的是兔子,最后一顿当然也要吃兔子]

    凌枫撕下半只兔子,递给连山,说道:“咱们上路第一顿饭吃的就是兔子,这最后一顿饭,怎么也需要首尾呼应,当然还需要吃兔子,不然这旅途不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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