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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倦鸟归巢(二)

    江阳杏花楼,这里的杏花酒和桂花糕远近闻名。

    对此类爱好者,都会在中秋佳节光临江阳城。那些不方便前来的客人,也会拜托朋友带些回去。

    此时距离八月十五还有半月,杏花楼店外已是车水马龙。

    至于店内,那更是座无虚席,人来人往。客人是走了一波,又来一波。

    这杏花楼掌柜也是一位妙人,是个胖子。他虽然经商,却认识江湖上不少朋友。

    所以,虽然不少人眼红杏花楼的生意,却不敢轻易招惹。

    几名乞丐坐在杏花楼最亮堂的座位上,在一群光鲜亮丽的富甲巨贾面前,非常抢眼。

    如果有经常来这家店的客人,他们就会发现,这几名乞丐已经连续在同一个位置,坐了差不多一个月了。

    别人或许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店老板却知道。

    店老板走了过去问道:“几位长老,任公子还没来吗?今日已经是八月初二了。”

    一名长须乞丐回答道:“唉,事在人为,我们能做的已经做过了。接下来只能看天意了。”

    另一名年轻乞丐接话道:“任大侠该不会遇到什么麻烦了吧?否则若是听到风声,定会赶来杏花楼才是。”

    店老板哈哈大笑一声道:“这天下间能困住他的人,还没出生呢。我估计肯定是在什么地方泡妞呢。”

    就在此时,一道声音从他背后传来:“胖老板莫非不晓得背后说人损话,是要遭雷劈的吗?”

    任逍遥不知何时,竟然是站在了店老板的身后,

    这声音直接把店老板吓了一跳,店老板怒道:“都说了我姓庞,怎么就你偏偏叫我胖老板?”

    任逍遥笑了笑道:“你这身肥肉岂不正好配得上?”

    庞老板,原名庞统,看得出其父母的愿望是让他成为一名统帅,谁知最后混成了一家酒楼的老板。

    心宽则体胖,反正从任逍遥认识他至今,每一次一个模样,身体横向发展之速度超乎想象。

    所以,任逍遥总是叫他胖老板来调侃他。

    “见过任大侠。”

    众位丐帮弟子起身行礼。

    任逍遥连忙摆手道:“诸位都是在下的朋友,无需客气。

    不知这次为了寻找在下,弄得整个江湖人尽皆知是为了何事?”

    长须乞丐说道:“任大侠,我是丐帮第三十六代长老,常不能。

    这件事说来话长,而且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

    庞统插嘴道:“这还不简单,杏花楼上可是永远都为任兄备了一间客房的,就算再多的客人,也没有给别人使用过。”

    任逍遥点头正色道:“那就有劳胖老板了。”

    庞统怒气冲冲说道:“我说了,别再叫我胖老板了。不然就把给你留的房间给砸了。”

    任逍遥哈哈一笑说道:“真是抱歉,在下知道了,胖老板。”

    ……

    庞统无奈,最后认命般的带着几人上了二楼。

    这一幕被旁边的人看到,后来曾有好事者询问庞统,为何那人这般调侃他,他都能忍受。

    庞统幽幽道:“你只怕不知道,有一种朋友叫损友吧。在你过的好的时候,他会想尽办法损你。

    可在你生死攸关之际,他又会不计一切去拯救你。”

    ……

    几人来到楼上落座,常不能便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他没有增加任何个人情感,只是把梦神机说的话,重复了一遍。他担心影响到任逍遥的判断。

    任逍遥听他说完以后,感觉有些棘手。至于原因嘛,并不是罗网的可怕之处,在这里先不说明。

    罗网这个组织。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杀手组织。

    杀手,这是一个古老且永存不朽的行业。

    同时,这也是令人非常难缠的职业。

    如果你上了他们的名单,那么你以后就很难睡个安稳觉了。

    只不过,罗网与其他杀手组织,又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他们是站在阳光之中的杀手。

    怎么说呢,就是罗网之中,有很多成名的杀手。

    作为杀手,成名是最愚蠢的。可偏偏在罗网,这种事发生了。

    任逍遥问道:“梦神机现在在何处?”

    常不能叹了一口气道:“七月二十二,小臭虫和梦神机的尸体被人在城外发现,一剑封喉,典型的杀手手段。”

    任逍遥眼神一眯,怎么听着听着有点不对劲了?

    罗网,这个组织他不仅仅是听说过那么简单。

    行有行归,而罗网视规矩如信仰。成员中,谁敢违背,就是灭亡。

    只要不是他们的目标,他们就不可能伤人性命。最多把妨碍的人击打至失去战力。

    不过他现在也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神经过敏。毕竟他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罗网的那个人了。

    这件事只能暂且放下,翡翠山庄的事情才是当务之急。

    算算时间,已经没有多少了。

    乔老妇人的寿辰是在八月初八。

    翡翠山庄在苗疆以西,快马加鞭,赶到那里,也需要三日时间。

    而到时候,自己还需要探查一番,必须立即动身。

    想到这里,任逍遥说道:“在下已经知晓,事不宜迟,在下这就动身,希望来得及。”

    任逍遥辞别杏花楼,向南疆方向而去。

    翡翠山庄,背靠翠屏山而建。这座山庄已有一定历史,据说是南北朝时,一位富商所建的避暑山庄。

    兜兜转转,最后落入乔老夫人手中。

    乔老夫人一生可称得上巾帼不让须眉。

    整个南疆,大小各势力错综复杂,这位乔老夫人也能在这混乱之地,执掌乾坤。

    如果没有她坐镇南疆,恐怕这里早已混乱不堪。

    不过,乔老夫人一生被人最为称道的并不是她自己的传奇故事。

    而是她的几个儿女,个个在江湖上有极高的威望,却又不让老夫人省心。

    大儿子剑仙杨云昭,把大半辈子奉献给了剑。虽闻名天下,因好武如命,乃至于不曾娶妻生子。

    二女儿峨眉掌教杨云珊,削发为尼,直接出家。

    三儿子杨云帆修的天罡童子功,铜皮铁骨。由于功法原因,至今无妻。

    小女儿杨云仙,曾心中住着未亡人,浪迹天涯,居无定所。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罗网,与梦神机并列罗网金牌杀手,扬名天下。

    以至于乔老夫人年逾古稀,却不见三代。

    这不,此时老夫人在正堂数落自家儿女。

    老夫人无奈道:“你们几个真是不让人省心啊,我这一身老骨头已半截入土,却怎么也抱不着孙子外孙。

    云昭,你作为老大,怎地为你的弟弟妹妹做的榜样?是不是要气死我呀。”

    这四人任何一位,在江湖上都令人尊崇,哪个不是心高气傲。只怕还从未被人这般说过话。

    可面对乔老夫人的这番话,一个个低着个头,不敢看这位老人。

    不过如今被点名,又身为老大,自然是没法逃避。

    杨云昭苦笑道:“母亲,您别生气。孩儿一生痴迷于武,醉心于剑,实属不孝。

    奈何对于他事,实在是提不起兴趣。而今又过天命之年,只怕今生都要令母亲留下遗憾。

    不过母亲不必担忧,小妹而今年纪尚小,还有机会。我有一个想法,不如咱们趁着母亲寿辰,为小妹寻一个如意郎君可好?”

    在外人面前,性格高冷的杨云珊也是拍手称赞,只听她说道:“这个主意不错,咱们家以武立家业,干脆来个比武招亲,也能在母亲寿辰上热闹一番。”

    杨云帆也是点头说道:“母亲,我觉得大哥这个主意不错,就这么定了。我这就去安排。”

    杨云仙生气道:“你们几个为长不尊,怎么总是拿我当挡箭牌?

    我今已加入罗网,只怕不能有牵挂,否则会为对方带来祸事。”

    杨云昭突露杀机,冷声道:“妹妹莫要担心,你只管放心大胆的去做。

    若谁敢阻挡母亲抱外孙,就是我杨云昭的敌人。”

    杨云仙:……

    杨云珊帮衬道:“大哥所言极是,四妹不必担忧。有二姐在,可保师妹无忧。”

    杨云仙:……

    合着你们今天卖我是卖定了?一看老三貌似也要煽风点火。

    杨云仙连忙道:“母亲,实在是女儿现在身份特殊。一个杀手怎么有资格追求爱情呢。

    而且母亲有所不知,一朝入罗网,一生都离不开了。”

    老夫人怒了,一拍桌子道:“云昭,云帆。听到了吗?罗网现在骑到我杨家头上来了?”

    杨云昭眼神微微眯起,他平静问道:“小妹所言当真?三弟可知罗网总部所在,为兄对罗网首领手中的剑非常感兴趣。”

    杨云仙急了,你这什么人啊。怎么谈着谈着直接就要掀桌子了?

    她这时候哪里敢瞎说,别人或许惧怕罗网,但是这绝对不包括剑仙杨云昭。

    她对自己的大哥太了解了,不仅仅了解他手中的剑,更了解他的为人。

    所以连忙说道:“大哥,你干什么呢?我好不容易找了份差事,你别给我搅黄了。

    行吧行吧,你们举办比武招亲就举办吧。干嘛非要找这么多借口逼着我上架子替你们挡枪口。

    我真是服了你们,哪有你们这么坑人的姐姐哥哥?”

    杨云昭杀机一散,与老二老三相看一眼,会心一笑。

    如果让罗网首领知道,他从鬼门关绕了一圈,也不知会有何感想。是否还敢去招惹翡翠山庄呢?

    而若是让他知道了原因,只怕死的比窦娥还要冤枉。

    一朝入罗网,一生不得脱离。这确确实实是罗网的规矩。

    但是,杨云仙是唯一一个打破了罗网信仰的人,只不过并不是因为杨云昭就是了。

    当然,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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