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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大人物

    这大概是郑升目前最为难熬的时刻了,先前的那些都算不着什么。

    被扒衣脱裤羞辱,才是对于一名人,一名男人,最为可恨的侮辱!

    大庭广众,众目睽睽,当着所有人的面,男女老少,被扒衣服,这种羞辱,任谁也忍不了。

    郑升心头杀意涌动,渐渐眉头一拧,额头上黑线聚集。就是要发怒,血见四方的状况。

    “怦!”郑升的心一个剧烈跳动,他的背部感到一股热流冲了上来,一时血脉贲张。

    “哈哈!这个家伙内裤是红色的!”矮个子混混发出大笑,朝周围四面八方的人大声宣传,生怕别人听不见。

    所有人纷纷投来嘲讽,好奇,以及冷漠的目光。

    郑升的短裤被拉了下来,露出来红色的内裤,因为家里没钱,一贫如洗,一直以来,他都是穿着红内裤的,就当是辟邪。

    现在,却暴露在所有人目光下,一群人全部是满脸耻笑,个别的则是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好一个无情的世道!”郑升心里头对于这个世界,这帮人感到失望透顶。

    他就要挥舞勺子,把对方敲死。

    这时,人群里,却传出来一声咳嗽,一个一直冷眼旁观,面无表情,像是在观看戏剧,又像是只是在心不在焉地思考其余的事的人,他挺着肚子,长相富态,是先前买过郑升一碗凉茶的老板模样的人。

    他咳嗽之后,混混却似乎没有听见,依旧不依不饶,手上动作加快,要整死郑升。

    “砰!”一勺子,就是砸下去,狠狠地,重重地,拼尽全力地,能把西瓜砸爆地砸下去。

    矮个子混混登时头破血流,一声惨叫:“啊!”

    他立刻浑身收缩,感觉到剧痛把身体力量给抽空,直接肌肉痉挛,倒在地上,郑升却还要继续,再补一击。

    正要落下的勺子却被一个人给挡住了。

    一只手抓住了勺子,是一只宽厚的,饱经风霜,上面有些刀痕的手掌抓在了勺子上。

    郑升抬头,见是一个从未见过的,身穿衬衫,头上涂着发胶,闪着亮光,十分精神的人,他说道:“现在,停手,杀了他,我老板也保不了你。只是打伤,我老板还能平息。”

    郑升是个理智的人,被他一说,立即冷静下来,思考一阵:“要是我背上了人命官司,的确就没救了。还是这样算了。以后要是他还来整我,我就一定杀他,还要拖上几个坏人,杀几个,赚几个。”

    这样想,吐出一口怒气,郑升就放下了勺子,将手垂到了大腿上。

    周围人见状,有的一直受欺压,却不敢反抗的,有看不惯混混的,都纷纷鼓起掌来。

    “啪啪!”一下子,掌声雷动,声浪此起彼伏,夹杂着几句大快人心的话,以及夸奖郑升的话,就当为此事划上了句号。

    “真是扬眉吐气!”

    “干得漂亮!”

    “好家伙!”

    “这个老板真帅!”

    “刚刚他的动作好帅!好想嫁他!”

    “怎么不动手?这种人渣,敲死最好!”

    ……

    郑升听见周围人传出的话语,那帮刚刚还作壁上观,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的人,现在却一个个地来报喜,交口称赞,给自己献上掌声的人,他是看透了。

    人性本恶,不过如此。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以后,还是得靠自己。”郑升这样想着,就开始准备收摊,凉茶卖得差不多了,今天的生意是做不下去了,只好归家。

    地上,倒着的混混抱头哀嚎,就和一个狗一样,一旁,那个引他来的青年,早已吓得哆嗦,拔腿就跑。

    一群变脸如翻书的看客见郑升走了,就让开一条路,给他出去,对于地上的混混,全都恨不得踩上几脚,吐口口水。

    但胆小怕事的他们一想到后果,就一个个不敢上前,立即怕混混报复,全都走开。

    人群散去,就剩下两道人影,一个是挺着肚子的胖老板,一个是站在他旁边,像是一杆枪的精神十足的中年。

    两人走过去,老板一脚跺在混混的腿上:“真是民风败坏!让人看得不舒服!”

    老板表面上毫无波澜,但内心还是嫉恶如仇的,对于混混,他也非常厌恶,就是跺了脚,但随即便扔下来一张崭新的钞票。

    “一百应该不够医疗费吧,就给你五百。”说着,他又从口袋里,一个比较老式的钱包中,再抽出四张崭新钞票,扔在地上,钞票如落叶纷飞坠地,混混见了,立马眼睛睁开,觉得伤口都没那么疼了。

    “啊!谢谢老板!谢谢老板!以后要踢我,随叫随到!我一定要你踢得爽!可以再多踢我!”那个矮个子混混真是贱到骨子里,伸手抓起钱,往口袋塞完,就是央求老板打他,估计也是没谁了。

    “真是狗东西!”老板又跺了他一脚,却没给钱,觉得恶心,便走了。

    老板走后,那逃走的青年又领来一帮人,大约三个,一个个提着铁棍,凶神恶煞,就是找麻烦的打手那种。

    “喂!你没事吧!”为首的也是流氓习气,问话都没礼貌可言,和乌鸦一样,叫人厌烦。

    矮个子从地上爬起来,一副狗样子,说道:“没事,没事,以后要多遇到那个老板就好了,他一次给了我五百!”

    说着,混混掏出崭新钞票,那帮人看了眼里纷纷都嫉妒得红了。

    “妈的!这么好!早知道就不来了!钱分给兄弟!大家伙都得有!”一个流氓也不管矮个子同不同意,不问他意见,就是抢。

    其余人见了,本就内心蠢蠢欲动,立即也加入了抢钱的人群。

    “真是一帮暴戾的人,连自己人都抢。”青年看着这帮贪婪如豺狼的人,看着有些反感,估计心里头也是有些不愿意与他们为伍。

    但思来想去,自己还是加入了这帮人,成了流氓团伙的一员。

    “喂!杨得!你不要吗!”一个为首的流氓感到疑惑,将一张钞票放在他眼前晃了晃,觉得他不抢钱,很是奇怪。

    青年,也就是先前引人来的杨得,才刚刚入伙,还没适应,就摇摇头,表示拒绝。

    “我只是想搞事情,加入流氓团体,对于我来说,唯一好处就是可以搞事情。”杨得心里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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