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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6)

    束父听到女儿这么说,沉默了起来,他当然知道闺中女子被各种礼仪规矩束缚着,有多不自由,他是疼爱女儿的,所以希望她能真正过得快乐,因此听到束时初这么说的时候,他的内心已经开始动摇了。

    “爹,你不让我离家,可我已经证明我的武功够高,有自保之力了啊。”束时初拉着束父的胳膊说道。

    “初儿啊,江湖险恶,光是有武功也不能保证你的安全,万一你要是遇到了些惯会耍阴谋诡计的人怎么办?比如住客栈遇到黑店给你下迷药,在路上遇到劫匪直接劫杀你,或者被欺骗拐卖了……你从小到大都没出过远门,这让爹怎么放心得下?”束父依旧很担忧。

    束时初想了想,立马吩咐知春回自己房里把一个墨绿的木匣子拿来。

    知春很快就领命而去了,没多久,就捧了一个二十公分左右的木匣子回来。

    束时初接过那个木匣子,打开,指着里面小巧精致的瓶瓶罐罐说道:“爹,这些是我为出江湖准备的各种药物,迷药、毒药都有,很齐全的。”

    束贤听见她的话,惊愕地上前,拿起一只两只宽的小瓶子,只见瓶身上写着“见血封喉”四个字,束贤眼睛都瞪大了,问束时初:“这是真的‘见血封喉’?”

    “真的。”束时初点头,“还有鹤顶红、迷魂药……你要看看吗?”边说着边一一拿起来给束父看。

    束父见她的这一整个木匣子装的都是这种药物,都有些木然了,女儿准备的远比他想象的还要充分。

    “这些毒药你是从哪儿得来的?”他疑惑地问,束时初从小就是典型的大家闺秀,也只有这一两年才变了些,按理说她没有渠道得知这些各种各样的药物。

    “我有次在旧街的二手书摊上找到的一本《万药经》,里面有各种药的配制方法,我就自己学着配药了。”束时初张着眼睛说瞎话,其实《万药经》是她以前某个世界的收藏,怎么可能随便在二手书摊就买到?

    “什么?你还自己配药?有没有中毒?这么危险的事你怎么能做呢?”束父一听,吓坏了,急忙问束时初,把她上下打量了一遍,生怕她制药药倒了自己。

    “别担心,爹,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束时初无奈地说道,尽力打消他的担忧,“我在配药这方面还有点天赋,自己捣鼓着也捣鼓出来了,我用兔子、猴子试过了,很有效。”

    束时初花了一番口舌,才说服束父勉强同意她离家闯江湖。

    一家之主同意后,想要说服其他家人就没那么难了,于是几天之后,束时初终于取得了其他家人的同意,可以好好准备一番,就离家了。

    等她真正离家的那一天,束家人依依不舍地把她送到了城门外的折柳亭,束母眼含热泪地拉着她的手,说:“真的不要带上几个护卫和丫鬟吗?你一个从来没出过远门的小姑娘,我总是不放心,总得有人照顾你才好。”

    “娘,我真的没必要带护卫和丫鬟,我又不是出去享受的,而且这些护卫和丫鬟武功都比不上我,要是真的遇上危险了,他们不但保护不了我,还得拖累我去保护他们,这不是成了累赘吗?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呢。”

    束母被她的话说得一噎,确实是这样,但到底是自己的女儿自己疼,她孤身一人去闯江湖,谁能放心啊。

    “那你到了哪个地方都得第一时间写信回来报平安,别让娘担心你,知道吗?”束母只好这样叮嘱她。

    “知道了,我会的。”束时初连连点头。

    束父和束大哥束大嫂束二哥他们又一一叮嘱了束时初一番话,眼看时间拖得越来越久了,束时初不得不说道:“好了,别担心我,我不会让自己有危险的。倒是爹娘,我给你们留的补药要好好吃,你们可得养好身体等我回来呢。”

    “好好,爹娘会好好吃的。”束母眼泪汪汪地说道。

    束时初又对束大哥道:“大哥,我留下那些毒药,咳咳,小心点用哦。”

    束大哥点头,想起妹妹交给他的那些名字稀奇古怪的毒药,心情十分复杂,说:“我会用在该用的地方。”

    这次终于是真的告别家人了,束时初一跃飞身上马,一甩鞭子,骏马就往远方奔腾而去了。

    她特意挑这个日子出门,就是为了不脱离原主上辈子的命运。

    因为原主那辈子离家出走正是这一天,束时初还打算住进原主住的客栈,为的就是按照原主的命运轨迹来一个守株待兔,等那个采花贼来自投罗网。

    采花贼就是她的报仇对象,不宰了他,不知道还有多少无辜的女子被伤害。

    周新郎是个采花贼,他自诩风流倜傥、武功高强,长得也不差,按理说想要找红颜知己并不难,但他却偏偏不走正道,跑去当采花贼,觉得这样比上花楼寻花问柳刺激多了。

    他享受良家少女的惊恐尖叫和痛苦眼泪,“新郎”这个名字就是他自己取的,意思就是时时换新娘,夜夜当新郎,从不跟同一个女子过两夜。

    前两天,他刚采完了一个员外家如花似玉的小姐,还在第二天装成普通人去茶楼喝茶,听那些客人议论员外家的小姐被采花贼采了,哭得多么凄惨,家人多么伤心之类的话,每当这时候他内心就有种隐晦的得意和骄傲,仿佛这些人说的不是采花贼的恶行,而是他的得意勋章。

    采完了一个纯洁少女,周新郎本来想过一个月离了这个城再作案的,毕竟他还是挺谨慎,从不在同一个地方作案两次。

    但这回他看见了一个长得格外符合他品味的美丽少女,这个少女独身一人骑着马进城,穿着一身漂亮利落的骑装,宽大的腰封把她纤细的腰束得紧紧的,一双夹着马腹的长腿修长有力……光是看身形,就知道这是个英姿飒爽的姑娘。

    而看到她的脸,就会让人忍不住屏住呼吸,原来所谓的沉鱼落雁、倾国倾城并不是传说,而是真的。

    周新郎觉得自己对一个姑娘一见钟情了,于是他迈向城外的脚步转了回来,尾随着那位姑娘回了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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