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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小伙季明森

    季明森这次来A城算是出长差。

    他是土生土长的B城人,是季建业和温婉的独子。今年26岁。

    季明森的爷爷是退休老军官,爷爷奶奶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伯父季建功,算是继承了爷爷的衣钵,参军后一直留在部队发展,后来考军校提干,目前在部队任职。大伯母邱淑云和大伯父算是青梅竹马,一个大院长大的,大伯母是军医,两个人也算门当户对,皆大欢喜,两人有一个女儿,也就是季明森的堂姐季妙然。

    大姑季建华排行老二,从小就喜欢唱歌跳舞,艺术细胞浓厚,曾经是部队文工团的骨干成员,后来文工团解散后,在B城歌舞剧院担任老师,后来一步一步成了剧院副院长。大姑父陆卫东是C城人,后来考上了B城的大学,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姑,大姑父对大姑一见钟情,于是展开了强烈攻势,又是情书又是鲜花又是美食。后来大姑便同意和大姑父交往,两人慢慢就在一起了,结婚生子。大姑父学习成绩优异,研究生毕业后被分配到纪委工作,他为人正直,后来一步一步高升,也算顺畅。大姑的儿子也就是季明森的表哥陆承烨,比他大两岁,对国防事业很热爱,考军校,学通信工程,现在是某部队通信连连长,也算年轻有为。

    至于季明森的父亲季建业,从小就不喜欢受约束,爱自由,当了几年兵实在受不了管教,就选择了退伍下海经商。或许由于大儿子继承了自己的衣钵,季明森爷爷奶奶对小儿子的选择并没有反对,随他去折腾。

    季建业和温婉是在一次商业谈判中结识的。温婉是温老爷子的独女,温老爷子是一个谦和低调的商人,他信命,认为为富要仁,所以每赚一笔钱他会拿出30%做慈善,并且匿名。基本都是用于教育、医疗、基建等等领域。后来甚至超出了30%,他的口头禅是: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把它们给有需要的人也算物尽其用。他对温婉的教育也是如此。

    那时温婉刚开始和温老爷子学着经营事业,和名字不同,她很有经商天赋,谈起合作一点也不温婉,妥妥的女强人。那次谈判,她对季建业一见钟情,她也并不含蓄,第二天直接表明心意,并对季建业展开追求。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很快两人就成了男女朋友。温婉带季建业去见温老爷子,温老爷子温和的接待了他,儿孙自有儿孙福,女儿喜欢就行。

    后来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温老爷子找高人合了一下两人的姻缘。高人说,天作之合,有了孩子以后双方事业都会更上一层楼,他们的孩子是自己带着饭碗来的,旺父母。

    于是两人结婚,并在次年生下了季明森。高人就是高人,季明森出生后,季建业和温婉的事业确实越来越好,公司开始不停的扩张,业务接到手软。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对季明森的成长参与不多。由于外婆去世的早,外公大多数时间也忙于事业,季明森的童年大部分是在爷爷奶奶家度过的,可能因为孙辈只有季明森,外公格外疼他,只要有空闲,就会把他接到身边,教他下棋教他书法。

    季明森从小就很沉稳,话不多,像个小大人。不像其他活泼爱玩的小孩,他定力很强,坐得住。比如他能陪外公下象棋下一下午,也能不受干扰的一个人写四个小时的字。

    爷爷家住在军属大院,孩子很多,江亚楠便是其中之一。江亚楠比季明森小两岁,从小就喜欢追着他玩。季明森没有妹妹,所以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对她很照顾。

    江亚楠的外公是季明森爷爷的老上级。她外公生了两个孩子,她舅舅和她妈妈。她舅舅舅妈都是在部队任职,表哥叶劲松也是一直在部队。她爸爸江怀中是烈士遗孤,被大院一对夫妇收养,和她妈妈从小一起长大,长大后两人郎情妾意,自然而然走到一起。江怀中也是一直在部队工作,妻子叶方仪很有经商天赋,自己创业做高端服装品牌,做得风生水起。两人聚少离多,叶方仪大部分心思都在事业和女儿身上,江怀中也是一心扑在部队里。这么些年来,虽然是夫妻,但是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一年见面次数屈指可数。

    因此,江亚楠小时候大部分时间是和妈妈一起在外公家度过的。叶劲松比她大四岁,和陆承烨同岁,两人也是好朋友,热爱部队,有共同的保家卫国的志向。她和他们也玩不到一块儿,季妙然比她大六岁,两个人可以说有些代沟了。因此,大她两岁的沉稳的季明森,变成了她在大院里最好的朋友。她很依赖季明森,在季明森去外公家的日子,她天天跑去季爷爷家问明森哥哥什么时候回来。

    更大一点以后,女孩子情窦初开,江亚楠发现她喜欢季明森,不是妹妹对哥哥的喜欢,也不是好朋友之间的喜欢,而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喜欢。发现这一点之后,她很想去跟季明森表白,但她还未成年,她怕吓到季明森。她试探性的问过季明森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季明森明确的告诉她没有。那她就放心了。她要耐心等,等自己长大,配得上他的时候,再表明心意。

    爱情的种子一旦在心里生根发芽,便一发不可收拾。江亚楠本身就属于大美女,身材高挑,发育的很好,加上叶方仪很爱美,对女儿的服装打扮上更是用心,她从初中到大学,向她表白的男孩子没有100也有80。她都委婉拒绝了。男孩子们私底下称她为冰山美人,因为不管你的追求多么热烈,都融化不了她的心。

    因为她心里一直有一个人,所以谁也进不来。谁也比不上她的明森哥哥。

    成年后她很多次想和季明森表白,但是无奈长大后两人见面次数屈指可数,大部分时候有一群家长在身边,完全没有机会。

    后来,季明森应外公要求,大学期间休学两年,去部队当了两年义务兵。退伍后,两人在不同城市上大学,很少见面。后来季明森大学毕业,自己创业,同时季建业和温婉,也着手让他先在自家公司练练手,以便以后继承家业,忙的不可开交。

    江亚楠本来是想考季明森的大学的,可是高考没发挥好,加上当时叶方仪的事业重心转移到了A城,变让她报考了A城的大学,本硕连读。

    为了方便照顾她,叶方仪特意在离她学校比较近的小区买了一栋别墅,方便她随时回家住。江亚楠和叶方仪既是母女,也是朋友。所以当江亚楠发现自己对季明森爱得无可救药时,便告诉了妈妈。叶方仪对季明森印象很好,沉稳内敛,长相帅气,这孩子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两家本来交情就不错,当自己女婿的话那是亲上加亲。

    知道了女儿的心思以后,叶方仪也在季建业和温婉面前委婉提过这件事,季建业和温婉对江亚楠印象也不错,美丽乖巧的小姑娘,能当儿媳妇那是求之不得。只是当时两个孩子还小,都在念书,后来季明森毕业后又忙于事业,这事就不了了之。

    这年季明森自己参与创业的公司逐渐走上正轨。刚好季建业在A城分公司有个比较大的项目启动,他想让季明森主导这个项目,也是借由这个项目练练手,以便更好的了解公司业务。季明森也没想很多,刚好自己的公司目前正在健康成长,很多事务可以远程处理,来A城历练历练也好,他喜欢挑战。

    季明森答应后,温婉便把季明森要去A城的消息透漏给了叶方仪。想着既然在同一个城市,两个孩子可以多接触接触,培养下感情。季明森平时话也不多,26岁了连个女朋友也没交过,也没听他提起过对哪家姑娘有意思,虽然不急,但是她也希望季明森可以早日成家生子,好让温老爷子早点看到第四代人,也算尽孝道了。

    叶方仪知道这个消息后,当天晚上就告诉了江亚楠。江亚楠特别开心,她决定不再矜持不再顾忌,直接跟季明森表白。刚好光棍节快到了,她决定表白的日子就定在光棍节,把自己当做礼物送给他,这样他就脱单了,不再是光棍了!想到这里她的嘴角就不自觉上扬。

    为了方便表白,肯定不好在家里,于是光棍节那天晚上她约了季明森在家附近的商场的一个西餐厅见面。季明森到A城其实有十来天了,前期一直忙于工作,也来叶方仪家拜访过一次。那次回去时,江亚楠跟他说,希望光棍节那天晚上能约他一起吃顿饭,毕竟过节,他们两个小光棍要庆祝一下!季明森答应了。

    光棍节当天下午,他收到江亚楠发来的信息。

    “既然过节就要有礼物,我给明森哥哥准备了礼物,明森哥哥也要给我准备一份礼物。”

    “你想要什么?”季明森回复道。

    “我喜欢红色的玫瑰花,明森哥哥你就给我买一束红色玫瑰花吧!”江亚楠迅速回复。

    “好。”季明森爽快的答应了。

    当天忙完后,他开车到达江亚楠发给他的商场。下车后,他突然想起要买玫瑰花,于是导航了一下附近的花店,有点远,但是可以配送,于是他打电话订了一束红玫瑰,为了避免尴尬,送达地址他定在了商场附近的银行门口,要求尽快送达。

    他慢慢走到银行门口,二十分钟后,他收到了配送员送来的玫瑰花束,一大捧。于是他捧着一大束红玫瑰向商场走去,或许这个日子捧着一束玫瑰花有些特别,他能感受到好多人在看他。还好他戴了口罩,多少缓解了一些被注视的尴尬。

    走去商场的路上,他看到一个同样拿着花的女孩,不过拿着的是向日葵,虽然只有三朵,但可能女孩人比较瘦弱小巧,而向日葵比较大,所以在人群中也格外引人注目。女孩长相清秀,梳着马尾,看上去年纪不大,似乎也在打量他。然后两人擦肩而过。

    他拿着玫瑰花出现在西餐厅的时候,江亚楠已经到了,愉快的朝他招手。落座,将玫瑰送给江亚楠,她笑得很开心。

    “谢谢明森哥哥,我很喜欢这个礼物,不过我给你的礼物要先保持神秘,等吃完饭我再告诉你。”江亚楠嘴角溢出微笑,甜甜的说。

    于是服务员上菜,吃饭,吃完后,季明森准备送江亚楠回去。

    “明森哥哥等一下,我还没送你礼物呢!”江亚楠撒娇的说。

    “什么礼物?”季明森问。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江亚楠故作神秘的说。

    “你直接说吧,我猜不到。”季明森无奈的笑着说。

    “我要送你的礼物,就是我自己,当我的男朋友或者老公,可以吗?明森哥哥。”江亚楠鼓起勇气说。

    “你先别急着回答,我知道有些突然,但我真的喜欢你很久了,我的心里除了你再也装不下其他男人了,你也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我们在一起吧,这样明年我们都不用再过光棍节了!”江亚楠迅速补充道。

    “亚楠,我一直把你当成妹妹,我不会和妹妹谈恋爱。”季明森平静的说。

    “那从今天起你别把我当妹妹了,把我当成一个女人,我喜欢你,你现在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感情我们可以慢慢培养,我们试试谈恋爱可以吗?我真的好喜欢你!”江亚楠有些着急的说。

    “不可以,我有女朋友了。”季明森依然是平静的口吻。

    “她是谁?我之前问你你明明说你没有喜欢的人的。你骗我的对不对?”江亚楠语气急促。

    “你不认识,没有骗你。”季明森回答。

    “不可能!我不相信!明森哥哥,我不会放弃的,我会一直追求你,直到你答应做我男朋友为止!我知道,你对我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而且季叔叔和温阿姨也希望我做他们的儿媳妇。”江亚楠坚定的说。

    “我明天带她去你们家吃晚饭。我们是不可能的,我对你没有男女之情,以前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季明森淡淡的说。

    “走吧,我送你回去。”季明森继续说。

    送江亚楠回家以后,季明森脑子有点乱,这些年他其实没想过恋爱结婚这件事,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没有遇到有感觉的人。虽然也收到过女孩的情书,但是他对她们没有感觉。

    受外公影响,他是相信缘分这回事的。爱情对他而言,其实可有可无,毕竟事业已经占据了他60%的时间,除此之外,他还要吃饭睡觉,还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他没时间去想爱情,他不知道他需要什么样的妻子,但他知道他不需要什么样的。江亚楠显然不是他需要的。他十分肯定自己不爱江亚楠。

    他虽然不知道江亚楠喜欢自己什么,但是他必须得让她死心,因为两家长辈有很深的交情,他不想因为他的拒绝破坏了这份交情。

    最直接的让她死心的办法就是他有女朋友了。可是上哪儿去找个女朋友呢?他翻了翻手机通讯录的里的适龄女孩,要么已经有对象,要么不在A城,要么江亚楠也认识,后面更加扯不清。

    算了,不想了,明天晚上再说吧!如果实在找不到,那就只能大家互相尴尬了。他也不愿意被这种人情束缚。

    第二天傍晚,他到了江亚楠家小区门口,却不想进去,有些烦躁,于是便想抽烟,他的烟瘾并不大,除非很烦躁时会抽两支。抽着抽着,他看到了一个女孩从他旁边走过,有点眼熟,这个女孩也在看他。女孩走过去后,他想起来了,是昨晚那个拿着向日葵的女孩。她和昨天一样,没化妆,梳了一个马尾,穿着白色连帽卫衣和牛仔裤。

    抽完烟,他想着或许可以在通讯录里找个不在A城的女孩视频给江亚楠看一下。不管江亚楠信不信,至少他得先拿出这么个人。于是他开始在手机通讯录里找合适的人选。

    找了半天,也没发现特别合适的。有人走近,他抬头,又看到那个拿向日葵的女孩。也许是天意,他下意识的叫住她。

    “你好,能帮我个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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