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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这下,金玉章对于江湖的兴致又回来了。

    这绝不是因为她真的想要拿回自己的白玉勺和翡翠碗,而是因为她一想到世界上还有销金窟这样的地方,就觉得很兴奋。

    可是金玉章万万没有想到,凌风翔拉着她左转右转,最后却把她带到了一个小巷子里的小酒馆。

    金玉章看着店里油腻腻的桌子和脏兮兮的凳子不悦地皱了皱眉道:

    “不是去销金窟吗?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当然是吃饭了。”

    金秋九月,正是虾肥蟹美的季节。

    凌风翔点了两份蟹黄面,一碟油爆虾,一盆山笋炖鸡汤,还要了一盘花生米下酒。

    “城里那么多好馆子不吃,非要来这么偏僻的地方,莫非你是个小气鬼?”

    金大小姐长这么大还从没有吃过这么小这么脏的苍蝇馆子,店小二端来的两杯水上面都飘着油花。

    凌风翔一脸嫌弃地看了看金玉章,忽然间叹了口气道:

    “说实话,我真不知道你这个智商是如何活到今天的。”

    “你…”

    金大小姐恼羞成怒,对着凌风翔的脸反手就是一巴掌。

    然而这一巴掌并没有打到凌风翔的脸上,而是她的纤纤玉腕被凌风翔轻轻巧巧地捏在手里。

    凌风翔似笑非笑地看了看金玉章咂嘴道:

    “就这个武功,你哪来的自信出来闯荡江湖?”

    我曾经打倒了麒麟镖局的镖师。

    这本是金玉章平日里最喜欢炫耀的谈资,然而此刻她却说不出口。

    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那个镖师是不是故意被她打倒,更不敢被人家知道她就是金玉满堂的大小姐。

    “你管不着。”

    “好好好,我管不着。但是还请大小姐明白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若想我带你去销金窟,你必须答应我三个条件,否则再有趣再刺激我也不会去的。”

    凌风翔用另一只手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慢悠悠地说道:

    “因为我还不想被猪队友给坑死。”

    猪队友?谈条件?

    金玉章的肺都快要给气炸了。

    只听凌风翔有板有眼地说道:

    “第一,不要再问我为什么,我要你做什么你就去做。

    第二,遇到危险的时候在我五米范围以内,否则我也没把握救得了你。

    第三…”

    “闭嘴!”

    金玉章再也忍不住自己的大小姐脾气,冲凌风翔大吼。

    这世上竟然有男人嫌弃她冰清玉洁的身子,嘲笑她智商低武功差,还要嘲讽她是猪队友?

    堂堂金玉满堂的大小姐,从小便是千人宠万人爱的,如今却被这位盗帅贬得一文不名,换作是谁也很难咽下这口恶气。

    不料这个时候门口却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

    “该有多蠢的男人才会用这种方式去讨好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金玉章吓了一跳。

    第一,这个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

    第二,若说凌风翔喜欢她,打死她也不信。

    昏暗的房间里,凌风翔的脸不经意地红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松开了金玉章的手。

    金玉章回过头,只看到一个身穿一袭宝蓝色长衫的年轻男子施施然走了进来,面色略有些苍白,眉眼间看起来冷若冰霜,就连房间里的空气也随着他的到来顿时冷了十几度。

    “你来了。”

    凌风翔的手腕微微一动,只见一只酒杯如同闪电一般地飞向那个男子,不料却在电光火石之间不知怎的到了那男子的嘴边。

    “好酒。”

    “只是有些人不懂欣赏。”

    凌风翔白了一眼金玉章,微笑着看着那身穿宝蓝色长衫的男子。

    “庸脂俗粉懂什么。”

    庸脂俗粉?

    金玉章脑海里电光火石地闪现出那辆马车,当时马车里的人也曾说:

    我对这样的庸脂俗粉不感兴趣。

    原来是他!霁寒霄!

    凌风翔大笑着痛饮了一杯酒道:

    “看来幼稚的人并非只有我。”

    那男子淡淡地答道:

    “十个男人九个都很幼稚。”

    “你是霁寒霄!”

    金玉章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位面色苍白的年轻人,他的眼眸像是朦胧的晨雾一般让人捉摸不透。

    “没错,他就是你心里最崇拜的大英雄,名剑山庄的庄主霁寒霄。”

    不知为什么,就连凌风翔自己也觉得这句话听起来略有些酸味。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大英雄。”

    霁寒霄也喝了一杯酒,那个叫做白石的年轻人小心翼翼地走进来,对着金玉章心照不宣地微微一笑。

    金玉章顿时觉得有些尴尬,因为她曾经像个泼妇一般站在大街上痛骂过自己心里崇拜的大英雄。

    这对于金大小姐而言也是一桩见不得人的事情。

    金玉章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金枝阁期待了无数次与大英雄的浪漫邂逅,竟然两次都以如此羞耻的方式来临,她不禁红着脸低下了头。

    好在这个时候店小二端着个托盘走了过来道:

    “客官,面来喽!”

    于是三个人开始低头吃面。

    螃蟹炒的很香,面条也做得很筋道。

    金黄色蟹黄均匀地浇在细细的面条上,热腾腾地冒着热气。

    这是金玉章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面条,就算是金玉满堂请来的御厨,也做不了这么好吃的蟹黄面。

    金玉章不禁暗自懊悔自己错怪了凌风翔,再次总结出一个闯荡江湖的教训:

    好吃的东西未必都在金碧辉煌的馆子里,也有可能在犄角旮旯的苍蝇馆子里。

    吃完了面,霁寒霄淡淡地问道:

    “你找我有事?”

    “是。”

    “有什么事是你盗帅一个人解决不了的吗?”

    “有,因为我一个人去销金窟没有十足的把握。”

    “你是不是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

    “是。”

    凌风翔一边老老实实地回答着霁寒霄的问题,一边又喝了几杯酒。

    不难看出,他们是多年的挚友。

    “我跟你去。”

    霁寒霄也喝了一杯酒,不等凌风翔回答再次淡淡地问道:

    “我们该不会是去销金窟替这位姑娘寻回失物吧?”

    凌风翔笑了。

    “答对了。”

    “我爹常说,红颜祸水,女人永远是男人最重的包袱。”

    霁寒霄叹了口气,看了一眼金玉章。然而金玉章却看到那个叫做白石的年轻人在一旁捂着嘴偷偷地笑。

    “我爹却不这么说。”

    凌风翔也看了一眼金玉章,柔声说道:

    “我爹说这个世上若是没有了女人,男人就活不下去。”

    “你爹说的绝没有错。”

    金玉章粲然一笑,也拿起酒杯饮了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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