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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狠角色

    叶青枫就这样信步走到信阳四简面前,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妻子的东西怎么会在你们手里?”

    凌风翔和霁寒霄目瞪口呆地看着金玉章,齐声问道:

    “他是你丈夫?”

    “不…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金玉章欲哭无泪,结结巴巴地解释道:

    “我也是因为刚刚知道我爹把我许配给了叶青枫,才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的…我也是今天第一次见到他…”

    “可是他却说曾被你打的满地找牙。”

    霁寒霄冷冷地看了一眼金玉章,缓缓地松开了牵着金玉章的左手。

    金玉章急得眼泪差点掉了下来,委屈巴巴地答道:

    “我确实打倒过一个麒麟镖局的镖师,但我却不知那人便是叶青枫。”

    凌风翔叹了口气道:

    “一个男人若是为了博心爱的女人一笑连尊严和面子都不要了,一定是爱惨了这个女人。”

    霁寒霄也叹了口气道:

    “我爹说过,女人都是红颜祸水,我想我该走了。”

    就在这个时候,金玉章却一把拉住了霁寒霄的手,凌风翔不禁愕然。

    “你真正的夫君就在那里,为何还不去找他?”

    金玉章咬了咬嘴唇答道:

    “我只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想嫁给他,也不会去找他。”

    “那你又为何拉着我不放?”

    霁寒霄虽然语气不善,但心却已经软了。

    “我只知道今天我是来给韩笑当老婆的,他绝不能扔下我一个人跑了。”

    金大小姐虽然一直以来都活的稀里糊涂,但是有一件事她绝不糊涂:

    她不想嫁给叶青枫。

    来自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男人绝不会为了博女人欢心牺牲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若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男人,那他一定是个变态。

    她对眼前这个男人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恐惧,看到他的时候她的心里第一次感到了绝望。

    她逃婚也绝不仅仅是因为嫌弃叶青枫不是什么江湖闻名的大英雄,而是因为关于叶青枫的故事实在是太血腥太可怕。

    原本红绡和香叶经常给她讲的是关于叶青枫的故事,然而有关叶青枫的故事里,除了杀人还是杀人,除了鲜血飞溅就是人头落地。

    “小姐,叶公子昨天又在猛虎岭杀死了八十八个强盗,还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挂在了树上。”

    金玉章回忆起红绡谈起叶青枫时那崇拜的眼神,但是金玉章听了之后只觉得胃里发酸,想吐却吐不出来。

    猛虎岭那些人血淋淋的无头尸体赫然已经出现在她眼前,一个个用阴恻恻的声音呼唤着她的名字。

    “这些人怎么回事,居然敢觊觎金玉满堂的财物?”

    香叶漫不经心地回应着红绡的话,却发现金大小姐已扶着脑袋倒了下去。

    金大小姐不但心肠很软,而且从小就晕血,想象中血的也晕。

    从那以后,金枝阁不允许再谈论有关叶青枫的事情。

    为了让女儿摆脱心魔,金老爷子特意找来麒麟镖局的一位镖师,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与金大小姐切磋。

    金大小姐几拳便把那人打的满地找牙,金老爷子在一旁捻着胡须笑道:

    “你看看你看看,我早就说过麒麟镖局没什么好怕的。”

    然后,金枝阁的娱乐项目便成了给大小姐讲江湖里大英雄的故事。

    这些故事不但不血腥,而且还很有趣。

    金玉章也就慢慢地淡忘了叶青枫这个人,以及有关他那些可怕的故事。

    然而人生却并没有因此放过她,有一天她竟然听说爹爹要把她许配给叶青枫做妻子。

    于是她不顾一切地跑了出来。

    她看着叶青枫缓缓地走向信阳四简,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里,就连身子也开始微微颤抖。

    可是简老大却在冷笑,他绝不相信眼前这个斯斯文文秀秀气气的年轻人能一刀砍下万金流的胳膊。

    而万金流的脸色却已变得苍白。

    “你笑什么?”

    叶青枫的语气很斯文,面无表情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喜怒哀乐。

    “我笑你身上绿的发光…”

    话音未落,简老大已经倒了下去。

    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就连凌风翔的脸色也变了。

    简老大的额头平白无故地出现了一个大洞,鲜血从洞里泊泊地流了出来。

    金玉章身子一软,瞬间瘫倒在霁寒霄怀里。

    “原来真的有人会晕血。”

    霁寒霄面色尴尬地看了一眼凌风翔,凌风翔却只是笑而不语。

    信阳四简一瞬间变成了信阳三简,简老二在简老大的尸体旁看到了一块沾着血迹的石头。

    再普通不过的石头。

    叶青枫依旧斯斯文文地问道:

    “你知道他为什么会死吗?”

    信阳三简早已吓得面无人色,恍然无措地摇了摇头。

    “只因我是个简单的人,我最讨厌别人答非所问。”

    信阳三简只能点头。

    “所以下次我问什么,一定要直截了当地说出来。”

    “你妻子被我们卖…不不不,带到了醉春楼。”

    简自恶虽然答的清清楚楚,却还是倒了下去。

    倒下去的时候,他脸上泛起了一层死灰色,嘴角竟还挂着一抹诡异的微笑。

    “好厉害的毒!”

    霁寒霄皱了皱眉,一只手抱着金玉章,另一只手紧紧握住了剑柄。

    “幸好和你决斗的不是他。”

    凌风翔轻声说道,他最了解霁寒霄的性格,这个人平生最讨厌动不动就用毒的人。

    信阳三简如今已成了信阳二简。

    “你知道他为什么会死吗?”

    叶青枫的声音依旧是斯斯文文客客气气的,就好像他今日并不是来杀人,而是来谈生意的一般。

    信阳二简的脸简直白的像纸一样,却还是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

    “因为我已搜遍了这附近所有的地方,包括醉春楼。我这个人最讨厌听谎话。”

    信阳二简只能沉默。

    因为他们不知道说什么话这位叶青枫大爷才不讨厌,何况他们做的事情早已够这位大爷杀他们一百次。

    若知道那姑娘的夫君是这么一个狠角色,他们死都不会去偷什么翡翠碗白玉勺,更不敢把那姑娘卖到青楼去。

    沉默之中,简老三也莫名其妙地倒了下去,眉心沁出了一丝鲜血。

    凌风翔隐隐看到叶青枫的嘴动了一下,原来这人不但能用手发暗器,还能用嘴来发暗器。

    他生平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人。

    信阳二简变成了信阳一简。

    硕果仅存的简自做跪倒在地痛哭流涕道:

    “叶大爷饶命啊!小的知道错了!”

    叶青枫却继续斯斯文文地说道:

    “你可知道我为何要杀他?”

    简自做觉得自己的精神已经完全崩溃了,只是在那里磕头如捣蒜。

    “我最讨厌人家不回答我的问题。”

    简自做猛然抬起头哆哆嗦嗦地答道:

    “小的…小的也不知道尊夫人…去了哪里…小的…小的只知道她跟着盗圣…盗圣凌风翔一起走出了醉春楼…”

    银色的刀光一闪,简自做发现自己只剩了一个头颅。

    销金窟内一片寂静,所有的人都噤若寒蝉,所有的人都在瑟瑟发抖。

    “你还不快走?”

    霁寒霄白了一眼凌风翔道:“难道你的脑袋也想搬家了?”

    凌风翔觉得胃里一阵痉挛,他只能苦笑。

    他还不能走,因为他的目的还没有完全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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