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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疯子和变态

    作为一名囚犯,金玉章觉得自己的待遇真心还不错。

    比离家出走的任何一天生活条件都好。

    她也比以往的任何时候胃口都好,吃的都多。

    叶青枫看着她一手抓着一只鸡腿往嘴里塞,另一只手紧紧抓着一个包子的样子,忍不住皱了皱眉道:

    “你算哪门子的千金大小姐!”

    金玉章也不搭理他,继续埋头苦吃。

    “你这是饿了多久?”

    叶青枫又问道。

    金玉章含着一口包子含含糊糊却又答非所问地说道:

    “这包子真好吃,你要不要也来一点?”

    若非她是金玉满堂的大小姐,金玉章恐怕已经死了三次。

    因为短短一天之内金玉章已经疯狂地在叶青枫的边缘试探了许多次。

    公然对他撒谎。

    不回答他的问题。

    对他提出的问题答非所问。

    还对他极尽嘲讽,有些话他听着着实是不爽还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叶青枫忽然想起了被自己杀死的信阳四简。

    他们岂不是因为小小地冒犯了他一下下,就瞬间丢了性命的?

    若信阳四简知道引诱他们坑蒙拐骗大小姐的主谋正是叶青枫本人,恐怕棺材板早就按不住了。

    如果有一天天上掉忽然下一个大馅饼,大家千万不要急着高兴,而是要先看看这馅饼有没有毒。

    喜欢贪点小便宜的人,最终岂非都是吃了大亏?

    所以叶青枫这个人从不喜欢占人便宜,他只喜欢怂恿别人去占便宜。

    然后他会很有兴致地看着他们一点点中毒,一点点死去,他很享受这个过程。

    叶青枫本身没什么爱好,除了杀人。

    但是看着别人痛苦的样子却更能够激起他内心深处的愉悦和快感,那种感觉简直比这世界上所有的幸福加起来都要酸爽一千倍一万倍。

    叶青枫对美色也毫无兴趣,当初听了那个人的话去勾搭香叶的时候,他恶心的简直就要吐了出来。

    为了金玉满堂的那笔丰厚的嫁妆,他还硬着头皮把香叶娶回了家。

    为了弥补他在这个过程中所遭受的痛苦,每天晚上他都会在香叶身上留下点东西,那就是痛苦的印记。

    然而凡事总有例外,一旦遇到那个人的事情,原本不贪的叶青枫就会变得很贪很贪。

    就比如现在。

    距离决战已不到三天,他却一定要从大小姐嘴里打探出霁寒霄的踪迹。

    尽管他已经将大小姐出现的地方方圆十里翻了一个遍,依然是一无所获。

    他当然不能在决战的那一天把刀架在大小姐的脖子上,因为他要那个人赢的风风光光漂漂亮亮,堂而皇之地成为一代武林霸主。

    如果说那个人是光,那么他就是那个人黑夜里的影子。

    如果那个人是明亮的火焰,那么他就是为了点燃那团火而化作灰烬的干柴。

    若要那个人在武林中光芒万丈,他的双手就必须为此沾满鲜血。

    只要要那个人在江湖上成为神话,他宁愿做一个籍籍无名的杀手。

    为了让那个人登上武林至尊的宝座,他不惜背信弃义地算计家里的世交金玉满堂。

    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当然可以亲手杀了金大小姐。

    事实上,他现在真的很想杀了这位金大小姐,很残忍的那种。

    可是那个人却对他说,这女人是江湖上最富有的女人,一定要好好利用才是。

    必要的时候,最好是娶了她。

    然而事实上却没有这种可能性。

    因为叶青枫嗜杀成性,可是金大小姐却偏偏晕血。

    叶青枫面沉如水,一双阴冷的眸子紧紧地盯着金玉章。

    “你还是不肯说出他的下落吗?”

    金玉章忙着吃饭,懒得说话。

    “你知不知道,若是金大小姐未婚先孕,她也就只能嫁给自己最不愿嫁的那个人。”

    金玉章还是不说话。

    叶青枫终于忍不住冲上去,一把将她按在墙上,撕碎了她的衣衫。

    想不到这个时候,金玉章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你既然说了我是个不祥的女人,那我祸害别人还不如祸害你,对不对?”

    叶青枫额头上的青筋一根根地暴起,然而手却慢慢地松开了。

    因为那个人曾说,必须有一个可靠的人来娶她,他们需要金玉满堂的财力。

    叶青枫也曾经开玩笑地问过那个人,为何不自己娶了金大小姐,那个人却沉默了。

    叶青枫心里隐隐觉得有些苦涩。

    有时候他甚至怀疑那个人被魔教妖女迷惑了心智。

    他当然也很想杀掉那个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的魔教妖女,只可惜那贱人居然有了那个人的骨肉。

    叶青枫忽然很想自己一个人静一静。

    于是他丢下衣衫不整的大小姐走了出去。

    过了很久,金玉章才敢捂着嘴小声地啜泣起来。

    没有人能够了解她方才内心的恐惧和绝望,比死更可怕的恐惧和绝望。

    只不过她一定不能被叶青枫看穿自己的心。

    若是叶青枫打探出她对霁寒霄的感情,那可就什么都完蛋了。

    金大小姐并没有说错,她真的很会做戏。

    然而想起叶青枫方才的话,金玉章忽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于是她扶着墙呕吐起来。

    其实那饭菜非但不好吃,而且口味很重,是地地道道的鲁菜,也是她最讨厌的菜系。

    她之所以不停地吃东西,只不过是为了缓解自己内心的恐惧和慌张罢了。

    幸好叶青枫对她的了解还不够深。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人,却对她了若指掌。

    香叶不知何时站在她面前,手里端着一碗清清淡淡的燕窝粥。

    “小姐,我知道你吃不惯鲁菜,特地给你熬了粥。”

    金玉章缓缓地抬起头望着香叶,她原本该恨这个死丫头的,然而当她看到香叶那双充满了悲伤和痛苦的大眼睛,心肠又一次软了。

    “我早该知道一直以来你都很喜欢叶青枫的。”

    金玉章用破碎的衣衫擦了擦嘴,叹了口气。

    香叶虚弱地笑了笑道:

    “我以为我伪装的很好。”

    金玉章缓缓地说道:

    “只因为你伪装的太过了。你那么仔细谨慎的一个人,为何一听到叶青枫的名字便装作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香叶沉默了。

    沉默的意思通常就是默认了。

    金玉章凝视着香叶,忽然说道:

    “既然嫁给了自己心爱的人,为何你却看起来一点也不开心?”

    香叶的泪水潸然而下。

    她缓缓地脱掉了身上的华服。

    金玉章惊呆了。

    香叶白玉一般的肌肤上面,布满了各种各样的伤痕,拳头留下的淤青,利刃留下的刀疤,香烛留下的烫伤…

    金玉章忽然想起那一天,她打倒了麒麟镖局的镖师,当然也就是叶青枫。

    那个时候他依然还有迎娶白富美的希望,所以他一边挨打一边对她笑。

    能够牺牲自尊和面子博女人一笑的男人,不是疯子就是变态。

    这一直都是金大小姐的至理名言,而且果真很有道理。

    只是金玉章没料到,叶青枫竟然两样全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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